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政府採購法自民國(下同)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正式施行以來,已近七個 年頭,政府機關依據相關法規辦理各項採購業務亦漸上手,並逐步提升採購作業 效率中,殊屬可喜之現象。惟個人因工作之關係,得以接觸機關內之各種型態採 購案件,卻深感法制雖然漸趨完善,採購同仁之採購常識及實務經驗也已累積不 少,但為何因為採購案件而生之爭議卻仍時有所聞。由於政府採購佔政府預算支 出的絕大部分(羅昌發,2000),所涉利益往往非常重大,一旦發生爭議,不論是 招標階段或是履約階段之爭議,均須耗費雙方相當的人力、財力及時間,有時處 理不允適,甚至嚴重延誤政府採購預算與計畫之執行,影響採購整體績效-包括效 率、效能與品質及廠商權益甚鉅。
從政府採購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之定義可知,舉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 事業辦理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訂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皆屬政 府採購法所稱之採購範圍。而無論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從招標、審標、決標、
履約、驗收及保固等,各階段皆可能產生爭議。由於各階段之流程間環環相扣,
如未妥善處理,亦有影響到後一階段流程之可能,在在影響行政機關之執行效率。
尤以港務機關所擔負之港口服務使命,如因採購之爭議而影響港口服務之品質、
效率與效能,所帶來的影響層面不但深遠,有時甚至涉及國際形象,不可不慎。
本研究基於上述認知,乃藉由相關文獻探討政府採購各項爭議之類型與處理 方式,比較公私組織間績效評估之異同,並以南部某港務機關實際採購爭議案例 分析,研擬問卷設計調查該港務機關實際從事採購業務人員之實務經驗,整理出 某港務機關常見之爭議類型與處理方式,該等人員對政府採購法相關議題之看法 等,如何防制作為,以減少爭議之發生,最後提出歸納本研究在管理上的真正意 涵,提供實務上未來制度建議之參考,期能降低港務機關耗費在處理爭議之不必 要人力、物力,提升整體之服務效能。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有下列三點:
(一)透過相關文獻瞭解採購爭議之發生原因、類型、爭議處理方式及爭議處理 績效之評估。
(二)藉由蒐集某港務機關之實際案例,分析港務機關常遭遇之採購爭議類型及 處理方式。
(三)自某港務機關採購相關實務人員經驗,瞭解其對採購爭議之作法與看法及 爭議處理對其績效之影響程度,以為實務上未來制度建議改善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範圍
台灣歷年進出口貨物量有 99.5﹪是以海運為運輸管道,港埠經營的良窳對於台 灣的經濟發展至為重要(陳榮信,2003)。台灣四個主要的國際商港,分別由交通 部所屬四個港務機關管理,其組織定位為行政機關兼具營業性質之事業機構,預 算則分屬營業基金及行政機關預算,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始得動支,符合政府採 購法第三條所稱機關之定義。是以,其辦理採購業務,無論工程之定作、財物之 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均須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研究係以台灣南部某國內最大國際商港管理機關之辦理採購業務相關人員 所遭遇、處理採購爭議為探討主題。蓋該港為台灣進出口貨物之首要門戶,每年 約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進出口貨物量在該港作業,無論所轄範圍、營運量及採購業 務金額,均高於其他各港,以其為研究對象所得之結果極具指標作用,可為其他 各港之參考借鏡。是以,本研究乃從蒐集該港務機關所遭遇之採購爭議類型與文 獻中所整理之爭議類型做比較,透過對該機關內部實際從事與採購業務相關人員 作調查,以了解該機關較常遭遇之採購爭議,其類型、處理方式與績效間之影響 作初探性研究,或許可供後續研究者研究其他各港或擬進一步深入研究之基礎。
第三節、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 一、研究方法
(一)個案研究
以個案研究法蒐集某港務機關內現行採購爭議之案例加以整合分析,探討該 機關較常遭遇採購爭議類型及所採爭議處理方式。個案研究(case study)是一種質 化研究方法,是指對特別的個人或團體,蒐集完整的資料之後,再對其問題的前 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葉重新,2001)。1870 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開始使用個 案研究法,目的在訓練學生思考法律的原理原則,最初多用於醫學研究病人的案 例,之後,為心理學、社會學、管理科學等相繼取用(白錦門,1994)。資料之蒐 集一般而言有文獻、訪談或深度訪談、直接觀察、參與觀察、實物(physical artifact)
及問卷調查等六種方式,本研究所採取者包括:
1.文獻探討
針對政府採購爭議之類型與處理,及政府績效之評估等蒐集國內現行相關研 究報告及重要文獻,加以分析討論。
2.案例研討
蒐集某港務機關內現行採購爭議之案例加以整合分析,探討該機關較常遭遇 採購爭議類型及所採爭議處理方式。
3.問卷調查
透過對某港務機關實際從事與採購業務相關之人員發放問卷,做實證調查,
以了解某港務機關常見採購爭議類型、影響其爭議處理較大之因素及採購爭議處
(二)最後綜合上述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 二、章節安排
本論文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緒論係闡述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並說明研究範 圍與限制、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及研究流程;第二章則就採購相關文獻作回顧,
從政府採購法之立法目的與特色、條文架構、政府採購行為之法律性質等對政府 採購法做一簡單介紹,並歸納政府採購常見之爭議態樣及探討政府採購爭議處理 績效之評估等,形成本研究之假說,以為問卷設計之基礎;第三章以某港務機關 實際發生之採購案例說明其爭議類型及所採取之爭議處理方式與文獻中所整理的 做比較;第四章則依第二章及第三章所形成之假說所設計之問卷,對某港務機關 實際經辦與政府採購業務相關之人員作調查,就調查結果加以分析說明;最後一 章即第五章,乃據前述之問卷調查結果提出結論,作為本研究之管理意涵,及未 來制度改善之建議參考。
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如圖 1-1 所示,首先確定本研究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界定研 究範圍與限制後,開始進行政府採購法有關爭議處理之相關文獻資料蒐集,從文 獻中整理出政府採購爭議類型、發生原因及爭議處理機制,並列舉某港務機關所 曾遭遇之採購爭議案例,以設計問卷、抽樣與分析方法,對港務機關實際從事採 購實務之人員發放問卷作意見調查,將調查結果與文獻資料加以比較、分析後,
最後提出某港務機關常見採購爭議類型及影響其爭議處理較大之因素,以供港務 及其他機關辦理採購業務防制爭議之參考。
確定研究動機與目的
界定研究範圍與限制
文獻探討 問卷調查
整理爭議類型與處理方式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結論與建議
圖 1-1 研究流程圖 個案研究
案例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