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社群網站及各式網路平台的蓬勃發展,每個人從過去資訊接受者轉變成製造 及傳播者,宣告自媒體(self-media)的時代來臨,利用網路取得資訊,已成為社會 大眾的閱聽習慣,創作人(即著作權法所稱著作人)希望更多公眾近用其作品,也 會藉由網路作為內容載體,加快傳播速度。在此背景下,數位語文、美術、攝影 等著作的創作成本低廉且門檻較低,因而數量最多,以個人為權利主體的數位著 作物浩如繁星,大眾甚至是媒體業對此類著作需求甚鉅,時常「不告而取」地從 社群網站轉載、二次創作各式圖文,然此種行為通常未經權利人合法授權,許多 不知情民眾誤觸法網,導致刑責上身的案例時有所聞,類似事件層出不窮且衍生 諸多爭議,顯見取得數位著作合法授權的重要性。然而前述偏向靜態的圖像、文 字類著作數量龐大、權利人眾多,遠高於其他著作種類;另一方面著作利用人在 網路速食文化的薰陶下,對於資訊的即時需求性甚高,主流的數位圖文著作「集 體化管理(Collective Management)」模式未能有效因應,使吾人無法直接套用音 樂、視聽著作所已發展的授權機制,最終將導致數位圖文市場未能跟上時代發展。
面對數位圖文著作的授權議題,除了常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和以營利目 的為主、採行「集體化」管理模式的機構外,民間組織也開始發展若干非營利性 授權機制,如由著名的法律學者 Lawrence Lessig 及數位專家所推行的 Creative Commons,利用「保留部分權利」的概念,設計「創用 CC」授權條款,簡化授 權條件,使資訊的傳播與利用合乎著作權法規範;台灣政府則從千禧年以降,以
「數位內容」為主題,推出多項國家級計畫,號召多位專家學者、業界人士一同 參與,宣示進入數位經濟時代的決心,雖在數位典藏、版權交易等議題取得若干 成果,但以當前時空背景考量,社會大眾透過網路,同時身兼創作人和利用人等 角色,對於「即時合法取得他人所屬著作授權」此一需求,在瞬息萬變的資訊時 代下,更顯得重要。然而從政府所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建設」中,未
發現政府對此議題有任何的規劃,一旦社會大眾對於近用數位內容,需事先耗費 相當成本以確定自身行為是否合法,以避免將來的司法訴追,將是數位經濟產業 發展的一大桎梏。
追根究柢,如要使利用人能夠在符合現行網路使用習慣下合法近用數位著作,
創作人或著作權利人進而得到相當酬勞,建立一線上授權機制為當前迫切的課題,
其中又以創作人或權利人如何運用該機制,「有效管理個別著作並降低授權交易 成本,從而獲得合理報酬」為此課題的重要核心。拜科技進步所賜,過往對於數 位著作權利歸屬與資訊標示、使用範圍的監控、報酬支付工具以及即時侵權應對 機制等相關質疑,都漸漸有了解決方式,進而重塑數位內容授權市場營運實務。
過往創作人或權利人自行管理個別著作成本甚高,利用人逐一向個別權利人 取得授權也相當困難,因此得仰賴採行「集體化」管理模式的中介機構。但藉由 科技的力量,對於數位 著作的可管理程度 提高後,進而 逐漸回歸 「個別化 (Individual)」授權制度發展,和傳統「集體化」授權方式不同之處在於利用人直 接向創作人或權利人提出授權要約,創作人或權利人得自行管理授權流程每一個 環節,不再需事事皆委由中介機構代為處理,個別著作自主掌握度有顯著提升,
創作人或權利人從利用人身上獲得的報酬更加合理,無形中也避開利用「集體化」
管理模式所不可避免的成本與缺失,此趨勢同時也醞釀出數種新興商業模式,許 多業者不再以中介機構自居,反而是從旁輔助創作人或權利人實踐權利,使「個 別化」授權機制更加周延。
本論文嘗試將上述議題相互勾稽,以數位圖文著作類別作為主要研究對象,
從數位圖文著作授權產業談起,分析傳統「集體化」管理模式所產生的實務利弊,
據此論述引入新興科技後,現行數位圖文著作「個別化」授權模式應具備之功能,
最後介紹和前述主題相關之商業個案,比較其商業模式發展。希冀本研究的成果,
能降低權利人和著作利用人間的對立及促進數位圖文著作市場發展,更樂見成為 臺灣發展相關服務之借鑑。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之研究方法主要採文獻探討法及個案研究比較法為主,以求兼顧理論 與實務之需求。
文獻探討法部分將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進行分析,外文文獻來源以英文文獻 為主;中文文獻部分除台灣外,同時納入中國大陸相關論著。文獻種類則以學者 論著、學位論文、學術期刊、司法實務見解、行政函釋及產業調查與研究報告等 為主。
個案研究比較法部分則蒐集數位市場中,專門從事數位圖文授權組織相關資 訊,營利性與否、由政府或民間組成、業務規模大小、既存或已解散、報酬機制 運作情形、授權模式等差異皆為個案觀察重點。此外各組織之營運狀況及管理方 式,常體現於其所設計的授權條款或白皮書內,因此這部分將作為本研究評析個 案的主要素材來源,藉此探討目前數位圖文著作授權實務發展趨勢與其挑戰。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論文之研究範圍將針對著作種類、授權態樣及授權機制進行限制。著作種 類部分,圖文類著作之種類繁多,舉凡利用圖像、文字表述且符合著作權法保護 之創作,皆為本研究所稱之「圖文著作」,著作權法中常將其歸類為語文、美術、
攝影或圖形著作。網路時代下,圖文著作更以數位形式活躍於現代社會,但針對
「個別化」授權機制之建構,目前國內現有的文獻多未談及此項議題,因此本研 究之著作種類將以數位圖文著作為主。
授權態樣部分,因網路時代下,欲以最低風險地取得合法授權,僅能以合意 授權達成,因此本研究將授權態樣限定於合意授權。其他非合意授權制度如法定 授權,須先以法律預先制定授權條件、使用報酬費率等規定,但數位著作利用情 形瞬息萬變,單以法律進行規範恐掛一漏萬;強制授權則涉及主管機關之介入,
使用上限制重重,同時得授權的著作種類有所限定,亦非本研究範圍。此外,合 理使用雖可能成為利用著作的途徑之一,但判斷是否成立合理使用時,需考量許
多因素,引發爭議時仍需由司法機關進行最終裁決,不論從成本或風險角度考量,
合理使用非為適當之利用著作方式,其本質應歸為抗辯事由,故亦不屬於本研究 範圍,併此敘明。
關於授權機制部分,因本論文所關注的重點為數位圖文著作,故線上授權機 制將成為本研究關注焦點,透過檢視台灣數位授權環境不足之處,比較國際上各 知名組織所建構之相關授權模式,嘗試歸納、整理出授權機制應有機能,並以建 構具有「有效管理個別著作並降低授權交易成本,從而獲得合理報酬」特性的「個 別化」授權機制為主要論述方向。而授權機制是否營利、採「集體化」或「個別 化」管理模式、權利人或利用人自營抑或是屬於公、私部門,皆非所問,只要授 權機制能符合「經濟迅速且低風險地取得合法授權」之特點,都將是本論文研究 及比較對象。最後,為詳加探討授權機制之利弊,勢必得論及相關科技技術,然 囿於所學,研究主軸將著重於介紹科技應用層面而非分析技術優劣及其由來。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為了釐清當前數位圖文著作授權交易機制有那些根本性的問題仍待解決,勢 必得先從網路時代的特點及著作內容之數位化歷程開始談起,作為研究基礎背景 資訊,本研究第二章敘述著作內容數位化所公認的優、缺點,並回顧過去數位化 浪潮對各方所帶來的衝擊。為契合產業發展,研究視角也從圖文著作相關產業層 面出發,介紹全球主要國家或區域產業現況,分別提出各該領域中知名企業、集 體管理團體等組織,如何調整營運模式及決策方向,以順應數位化時代的挑戰,
再以相同方式檢視台灣相關產業,突顯現正面臨的困境及將來可能的突破方式。
第三章探討傳統數位圖文以授權方式為主的交易機制運作現況,涵蓋營利、
非營利性目的之授權機制,列舉相關產業及組織之授權模式,從具體授權條款中 歸納出創作人及權利人、利用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第四章延續上述研究,點出目 前應用的授權模式,對創作人、權利人及利用人分別帶來哪些不便,接著論述第 二、三章所提到的各式知名機構(即數位圖庫、網路文學平台、集管團體),其採
行的「集體化」管理模式遭遇那些阻礙,進而帶出重新建構自行管理著作內容之
「個別化」授權機制的必要性,作為後續章節鋪陳。
本研究於第五章說明數位圖文著作授權流程所涉議題外,並試圖描繪出適合 目前之「個別化」授權機制應具備的雛型與機能,著眼點來自於授權交易時,時 常引發爭端的重點,包含著作內容之創作歷程證明、權利資訊、使用情形監控、
權利維護等議題。為證實「個別化」授權機制為未來趨勢,本研究將列舉近年來 興起的中國版權營運平台模式,同時第六章也納入近來討論度甚高的區塊鏈技術,
權利維護等議題。為證實「個別化」授權機制為未來趨勢,本研究將列舉近年來 興起的中國版權營運平台模式,同時第六章也納入近來討論度甚高的區塊鏈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