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研究動機、目的、方法與結構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第一項 研究動機
在我國各類運動中,棒球為唯一仍存在職業聯盟之運動,是以在 各項運動中職業棒球之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我國職業棒球之發展 並非一帆風順,從兩聯盟並存之蓄意挖腳1,以及從 1995 年到 2009 年
「一路相伴」的職棒簽賭案2,更重重打擊職業棒球之文化與產業發展。
由於選手與球團為職業棒球發展之重要基礎,選手與球團間之契約復 作為規範二者權利義務之準繩。是以如何將契約之權利義務及爭議處 理予以妥善之解釋與規範,確保選手與球團間之利益均衡,即使履約 過程中發生爭議,亦能獲得適當有效之途徑解決,此即為本研究之研 究動機。
第二項 研究目的
承前所述,目前選手與球團間,對於契約之磋商能力及雙方之經 濟地位有明顯之落差,在此情形下所締結之契約及履約情形,無法實 踐雙方之利益衡平,更難期從契約出發開展職業棒球之市場與文化。
復觀民法僱傭契約之規定僅 10 條,對於契約正義及雙方權益衡平之影 響有限,故本研究之目的係將民法附合契約及勞動基準法及其法理之
1 參閱蘇彥彰,職業棒球定型化選手契約之研究,台北市立體育學院運動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頁 38,2003 年。
2 維基百科,職棒簽賭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B7%E6%A3%92%E7%B0%BD%E8%B3%AD%E6%A1%88, 最後瀏覽日:201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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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職棒選手契約中,以落實實質之契約正義。此外,鑒於影響選手 與球團權利義務之規範,並不僅限於契約之文本,球團制定之工作規 則、聯盟理事會訂定之規章均實質影響雙方權利義務,因此本研究亦 嘗試將球團所訂定之工作規則、聯盟所訂定之規章,一併納入廣義契 約之控制。是以,從適法合理之契約出發,期待能開創使選手可安心 盡力地比賽,球團得永續順遂地經營,球迷能放心盡興地看球─「三贏」
之職棒環境,即為本研究之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一項 文獻分析法
本文第二章研究契約成立及生效,涉及契約之定性及契約控制之 議題,採用文獻分析法整理曾討論契約定性之文獻,臚列各說後進行 歸納比較,最後找到最適切之契約定性。續此在契約定性後,藉由文 獻分析的方式,研究勞動基準法及附合契約得否及如何,對職棒選手 契約為妥適之控制。
第二項 個案研究法
此方法主要用於第四章第二節「紛爭解決」關於訴訟之討論,蓋 涉及職棒紛爭之事例不少,要談到契約所生之糾紛,最直接的呈現就 是針對個案為實際之分析,透過個案之爭議歸納未來其他紛爭事件,
可能會面臨之通案性問題,俾利契約紛爭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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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論文主題設定與架構
本文研究以中華職棒大聯盟選手契約為研究主題,分為以下六章:第 一章為緒論,論述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以及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第 二章討論契約之成立與生效,簡介契約後為契約之定性,並依其定性進一 步探討契約如何控制與是否生效。
第三章回歸契約文本分成球團之義務與選手之義務討論,並總結各契 約之性質。第四章則承前章所述,先論述契約可能發生之違約樣態,及相 關法律效果;其後就紛爭解決面談起,探究紛爭解決之機制。
第五章更進一步討論契約之變更與消滅,關於契約之變更分作契約主 體之變更及客體變更兩部分,探討契約主、客體變更可能產生之問題,及 如何透過契約控制處理各該爭議。第六章則是結論與建議,先將本文前已 論及之部分濃縮整理,並依此提出本文對勞動部、聯盟與球團、工會與選 手之建議。
另外,由於中華職棒大聯盟選手契約所涉面向甚廣,舉凡球團與選手 之權利義務皆屬之。從而礙於時間之關係,選手契約中涉及職業災害之部 分本文擬不予討論,此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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