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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為臺北市國中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之研究,過去已有多篇文獻討論關於實 施戶外活動之困境與阻礙,而本研究著重瞭解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之目的、影響童軍 教師實施戶外活動因素、實施戶外活動之方法以及如何結合童軍教育專業推動環境教育,

期許更多國中教師願意帶領孩子走出戶外,讓學習並不是只發生在教室裡,使孩子學習 視野更寬闊,學習不再與生活脫節。

本章一共分四節,從研究背景與動機談起,進而發展出研究目的與問題,界定研究 中使用的重要名詞,最後澄清本研究的限制與範圍。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科技日益進步,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各項開發和建設對環境所造成的衝擊與 傷害,以及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已對人類生活環境所造成威脅,這些都是當今人類必須 共同面對與解決的環境問題。在閱讀了《失去山林的孩子》─拯救大自然缺失症兒童一 書之後,對於成長於資訊科技時代的孩子深感憂心,他們就好像被電子產品綁架了,孩 子們鮮少走出戶外,用感官去感受四季變化,對於自然環境漠不關心,亦無法用心體會 自然之美,幾乎與自然完全脫節,這不是我們所樂見的下一代。

教育改革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之後,環境教育為七大議題之一,以融入各學科的方式 在中小學推行環境教育。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重視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而戶外 活動為其重要一環,而戶外活動亦在推動環境教育時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透過戶外 活動的實施,讓孩子擁有更多機會能接觸大自然,與自然產生連結,並在實際環境與情 境中培養解決問題之能力。

研究者為國民中學童軍科教師,亦參加童軍運動將近 10 年,發現童軍教育課程與 環境教育內涵息息相關,童軍教育重視杜威的經驗教育「做中學、學中做」之概念,將 有利於環境行動的落實,而童軍課程主題從露營、自然觀察、戶外活動和環境議題等,

皆是環境教育融入課程的重要途徑,而如何喚起下一代對於環境的關心、與自然環境產 生情感連結,進而願意付諸環境行動,成為一位具有環境倫理的世界公民,是研究者所 重視的問題。

研究者從小就喜歡徜徉於自然,享受那種沐浴在大地之間的喜悅。到了大學開始接 觸童軍運動,擁有更有機會參與戶外活動,並於升大二暑假於二格山自然中心實習,認 識了環境教育研究所的夥伴,自此心中種下了小小的種子,期許未來能在自己的崗位上,

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在世界童軍運動中,戶外活動是訓練童軍的重要方法之一,童軍有大多數的時間都 在野外活動,透過自然觀察、露營活動和技能訓練等來陶冶孩子的性情與品格。反觀今 日的教育現場,孩子鮮少走出戶外,多半時間都待在教室內,身為童軍教師的我重新思 考戶外活動對於孩子的發展與影響,孩子需藉由戶外活動來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 建立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連結。研究者期盼透過國中童軍教師專業背景與實施戶外活動經 驗,試圖找回自身的教育理念與執教的初衷,並鼓勵其他國中教師帶著孩子走出教室,

讓孩子擁有更豐富與多元的學習方式,進而享受徜徉於大自然裡的樂趣。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本研究為了瞭解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之目的、影響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因素、

實施戶外活動之方法以及如何結合童軍教育專業推動環境教育,採取訪談的方式進行研 究。研究者發現當今戶外活動對於青少年之重要性,亦相信教育是可以改變孩子未來的 重要途徑。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擬訂下列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研究目的:

(一)探討國中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的目的 (二)探討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的方法 (三)瞭解影響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因素 (四)透過童軍教師專業能力來推動環境教育

(五)綜合上述結論,建議相關單位提供童軍教師師資培育單位、國中童軍教師和環 境教育工作者等相關單位參考。

研究問題包括:

(一)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目的為何?

(二)童軍教師運用哪些方法和策略來實施戶外活動?

(三)影響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因素為何以及如何解決?

(四)童軍教師如何結合其專業能力來推動環境教育?

第三節 名詞界定

一、童軍教師

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之後,將原「家政活動」、「童軍活動」、「輔導活動」整合為綜 合活動學習領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指各項能夠引導學習者進行實踐、體驗與省思,

並能驗證與應用所知的活動(李坤崇,2004)。本研究定義「童軍教師」係指現職任教於 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教師,並符合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專長教 師資格。

二、戶外活動

本研究定義「戶外活動」指國中童軍教師利用正式課程時間,由教師自己帶領學生 走出教室,運用校園或校園附近的戶外場域進行自然觀察、野外炊事、自然研究、團體 遊戲和野外求生等結合童軍教育相關的活動。根據教育部民國八十三年公布的「國民中 學童軍教育課程標準」,戶外活動包含炊事實習、隔宿露營、綜合旅行或露營活動、無 具炊事實習、戶外休閒活動。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課程目 標有四大主題軸,其中第四項保護自我與環境的內容為辨識生活中的危險情境以解決問 題,增進野外生活技能並與大自然和諧相處,保護或改善環境以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亦 強調戶外生活的重要性(教育部,2010)。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選擇對象為曾經參與設計並執行戶外活動之臺北市國中童軍教師,此教師需 具有「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專長」證書,並符合下列至少一個條件。

(一)曾參與環境教育相關組織或團體; (二)已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童軍教師;

(三)經由專家學者推薦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取向,針對臺北市國中童軍教師進行訪談,而研究者本身為國中 童軍教師,為了避免帶有先入為主的概念和偏見進入本研究,研究者將盡可能不帶有任 何預設立場,抱持開的放態度去瞭解童軍教師實施戶外活動之目的、影響童軍教師實施 戶外活動因素、實施戶外活動之方法以及如何結合童軍教育專業推動環境教育。

本研究對象為臺北市國中童軍教師,以訪談為蒐集資料方法,為了達到研究目的以 及受限於時間與受訪者之意願等因素,無法進行大量和大範圍的訪談。雖然本研究僅針 對 6 位臺北市擁有實施戶外活動豐富經驗的童軍教師進行訪談,但在專家學者的推薦下,

研究對象包含臺北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團團員、童軍團長和具備環境教育相關背景 的童軍教師,且皆具備實施戶外活動的豐富經驗,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