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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及市場需求,民用航空運輸在過去幾十年來不論是客、

貨運運量都成蓬勃發展的現象,但近年航空運輸因外在環境的變化及國際事件 的種種衝擊,如美國 911 恐怖份子的攻擊、英國恐怖份子利 用 裝 滿 化 學 物 質 的 針 筒 , 將 與 粉 末 混 合 企 圖 引 爆 未 果等事件,全球航空市場不但整體生 態規模萎縮,且航空安全成為國際各國間高度重視的課題,另國內因兩岸市場 的開放再度帶動經濟及運輸發展,其中危險物品運輸為航空安全重要ㄧ環,在 經濟及運輸的重要性,亦為國際間不容忽視的一門重要學問。

西元 1996 年,美籍 Valujet 航空公司第 592 號班機,於美國亞特蘭大起飛,

預計飛往邁阿密時,起飛後因貨艙內起火燃燒,不久飛機墬毀於佛羅里達州沼 澤區,機上 105 名旅客與 5 名機組員全數罹難,事後經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 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NTSB,1997)失事調查報告,該意外事件 為 運 送 人 員 未 依 規 定 妥 善 處 理 所 運 送 的 氧 氣 產 生 器(Chemical Oxygen Generator),原因是運送認知不足造成不當的包裝、標示及危害標籤,所造成的 重大空難,雖然美國聯邦法規(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已制定出相關嚴格作 業標準,但貨主或航空業者本身仍是持續被發現有未申報的氧氣產生器來進行 空運運送,依美國聯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2009)的調查顯 示,自事件發生 1996-2007 年間仍有 190 件有關上述氧氣產生器的異常事件,

其中包含的因素大都是包裝不符合規定或是未依規定申報作業,另外有 800 件 未申報的氧氣產生器裝載在客機上,且自2001 年相關罰款至少達 3,000,000 美 金。

另在2006 年 2 月 7 日,美商優比速國際快遞公司(UPS)第 1307 次航機,於 抵達費城國際機場(PHL)時,駕駛艙中煙霧偵測器發生警訊,登陸後貨艙起火延 燒了 4 個多小時,飛機上大部分貨物均被燒燬,三名機組成員亦受傷,美國國 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NTSB,2007)研判這起事 故的可能原因是,裝載貨櫃中的鋰電池於飛行中因不知名原因起火,且在貨艙 中發現許多可充電式鋰電池(Secondary /Rechargeable lithium batteries) 及手機、

手提電腦等產品的碎片,雖至目前為止還不能被確定,是否鋰電池是直接在UPS 貨物起火的主因,但國際間對鋰電池的運輸,仍提出這些電池在商用飛機上可

能造成危險的相關建議,另根據美國聯邦航空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和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CPSC)的回 顧,顯示有關鋰電池事件的數量,很多與可充電式鋰電池的電腦短路火災有關,

另至2009 年 3 月以來已經記錄了至少 6 起有關載運(客機和貨機)鋰金屬及鋰 離子電池時造成的起火事故,且自1991 年以來,在美國已經發生了 60 起鋰電 池所引發的空運火災事件,美國聯邦航空局(FAA,2006)在過去十年中,已經因 鋰電池開出49 張罰單價值 517,000 美元。根據一份非官方研究,過去兩年間全 世界已經有44 起筆記型電腦著火事故,其中大部分是因其電池未依規範包裝運 送所引起,這些事故已經為飛航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憂與巨大的威脅,國際間相 關空運組織或協會未來很有可能將會立法並訂定更嚴謹的空運鋰電池相關運送 規定。

航空危險物品運送作業,雖有國際規則予於規範,然因危險物品具多樣性,

且航空運輸時因溫度、艙壓改變及氣流振動等外在因素,對於各種不同危險性 質貨物,可能發生貨物外溢、污染、爆炸等意外事件或隱藏性的危險,除危及 旅客、機組員、行李及其他貨物等安全,另載具可能也會遭受破壞或毀損,造 成人身及財產的重大損失。國際間在危險物品發生意外事件造成損害後,根據 飛航專家及相關單位的研究調查並釐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其責任歸屬判定常是 因貨主(或託運人)或運送人因無知或認知不足的狀況下未依規範處理,而嚴重影 響或威脅飛航安全,根據美國政府在1998 年對各種運輸模式進行大約 250,000 件的調查報告中顯示,40%是可歸因於出貨人違反作業規定而造成,且前面所 提及之國際間發生的異常案例,發生原因多數亦是貨主對於所運送的貨物運輸 限制了解不清,或是採用不合規定的包裝材料及方法等,這些跡象顯示在整個 運送鏈中,出貨人是否有確實依規範作業對安全運送來說占有相當關鍵因素,

惟危險物品運輸安全,除影響我國航空貨運產業環境,同時更攸關著航機與民 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國際上自美國911 事件及台灣 921 大地震災難後,全球對「風險管理」與

「安全管理」等相關議題大量投入研究,擴及的相關產業包括金融業、製造業 及交通運輸業等,近年來,國內風險管理與安全觀念蓬勃發展,因此,相關安 全產業與風險管控在各國及民間企業亦快速成長,不論政府機關、企業經營者 及至個人,都愈來愈重視風險管理與安全管理,張有恆(航空運輸學,2009)提到 國外運輸安全的理念已由傳統的「安全宣示」,漸漸演變至「接受風險」並「管 理風險」,進而成立獨立的「運輸安全調查單位」,透過問題的管理達到風險管 理的目的,這樣的觀念從消極方面看,可以達到降低災害發生時的不必要損失,

但積極方面,可以替個人、企業及產業帶來經營或投資上之財富,基於上述,

此次研究擬針對貨主或承攬業者對危險物品運送作業做一認知探討,期能找到

預防因運送危險物品而產生的異常事故可能發生原因及降低事故的可行性建 議,乃是本次研究的主要動機。

1.2 研究目的

航空運輸範圍包含了旅客及貨運兩大領域,這其中關聯的有各進出口製造 商、貨運代理商(如物流業及承攬業)、運輸相關產業(如空運倉儲業、地勤業及 航空公司等)、搭機旅客及民航主管機關(如台灣民用航空局,簡稱民航局)等等,

危險物品的運輸在客運方面主要涵蓋旅客隨身和自行攜帶上機的手提及托運行 李等,但依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簡稱 ICAO)所頒布的規定,旅客行李僅能允許少數可接受攜帶或託運的危險物品或 物質,且往往以控制數目及數量來降低因可能或不預期的異常而產生的危害,

所以危險物品的運輸大都是仰賴貨運運輸為主。

根據香港供應鏈保安協會在2008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6 日期間進行了有關 危險品意識培訓的調查(2008),成功電話訪問了 85 家隨機抽樣的貨運代理人的 管理層。調查發現,只有 55.2%的貨運代理人表示已經安排員工上課。另外,

有 34.1%的公司對於該課程的要求有所誤解,當中 15%的公司以爲只需安排 2 名員工接受課程,另有 14.1%以爲只要公司不涉及危險品業務就不用接受培 訓,甚至有5%完全不知道該課程,調查還發現,有超過 31.9%受者訪對效果有 所保留,他們認爲,公司員工所接受的培訓事實上很難應用到日常工作中,然 貨運運輸的形成是一連串運輸鏈,而空運在這串鏈中因分工多,運輸的時間長、

貨物經手多及複合性運具的利用,運輸風險相對提高,而危險物品安全意識,

按照業務屬性、職位加以區分,突顯出不同的重點,爰此為保障業界員工和財 產的安全,同時把供應鏈中的風險和損失降到最低,相關作業人員對危險品的 辨認和處理能力就相對重要。

依 國 際 民 用 航 空 組 織(ICAO) 『 危 險 物 品 航 空 安 全 運 輸 技 術 指 南 』 (2009-2010)的定義,危險物品「失事事件」指空運危險物品造成人員之死亡或 重傷,或財物重大損害之事件,危險物品「意外事件」指危險物品於運送時(不 限定於航空器上)發生危險物品失事以外事件,造成人員傷害、財物損壞、著火、

破損、外溢、液體之滲漏、輻射或包裝無法維持完整之事件,至於任何與危險 物品運送有關事件,致嚴重威脅航空器或機上人員者,亦視同危險物品意外事 件。

基於上述,本研究將就目前國內航空貨運市場在操作九大類危險物品時,

相關產業業者(貨主及承攬業者)是否對危險物品有正確的安全運送認知,參考國 際航空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簡稱IATA)的危險物品作業規 則(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 51th,2010)中所提,在航空運送的過程中,如能 嚴格遵守以下原則及規則,危險物品或物質是可以安全被運送,其中包含:

1. 正確依據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專家委員會建議分類危險物品或物質;

2. 確認每件危險物品或物質非屬空運禁止運送之項目;

3. 相關作業人員必須要依照法規規定定時接受危險品相關項目之訓練;

4. 危險物品運送時,不論內、外包裝材質、型式及每單一包裝的數量都嚴格遵 守規定以確保及減少意外發生之風險;

5. 每個內含危險物品的包裝箱都必須要依規定給予必要的標識及標籤,以便該 危害在緊急狀況下無需核對文件資料下便能辨識其危害性質;

6. 貨主對危險物品確實申報,才能確保整個運輸鏈的各相關單位了解所運送的 危險物品特性,以便能適當正確處理收受、裝載及任何事故意外發生之應變 處理程序;

7. 機長必須被充分告知所承載危險物品類別及在飛機上的裝載位置,以便適時 處理隨時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

8. 航空公司人員需協助旅客及貨主對隱藏性危險物品之辨識,以防止貨物或行 李有任何危害飛航安全的可能性;

9. 任何危險物品引發之事故或意外都須向有關權責單位通報,如此經由該單位 仔細調查以做為案例研討及預防意外事故的參考。

上述所提到安全操作的基本概念,這些都是危險物品能否安全運送的關鍵 因素,而最重要的是人為操作,從貨主、承攬業者、地面操作相關業者及航空

上述所提到安全操作的基本概念,這些都是危險物品能否安全運送的關鍵 因素,而最重要的是人為操作,從貨主、承攬業者、地面操作相關業者及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