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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斯克里亞賓創作曲風

第一節 總體作品之分期介紹

根據國外音樂學者包爾斯(Fau bion Bowers)與史柔哲(Boris de Schloezer)以及 國內音樂教授:馮萱、任真慧、郭淑慈、吳雅婷教授等,都將斯克里亞賓的音樂創作分 為三個時期。但,顧德威爾(Bettsylynn Dunn Goldwire)音樂學者,卻將斯克里亞賓創 作分為四個時期。以下將介紹斯克里亞賓其音樂,分成三個時期與四個時期的時間點之 不同與相同之處。

(一)斯克里亞賓音樂創作之三個時期:(馮萱 10;任真慧 159;郭淑慈 377;吳雅婷 216-217;Boris 317-323)

第一時期:約 1886-1903 年,作品 1-29。主要作品包含:前三首奏鳴曲(Sonata No.1、

No2、No3)、十二首練習曲(Douze études, Op.8)、十首馬祖卡舞曲(Ten Mazurkas, Op.3)、前奏曲(Preludes, Op.11、13、16)、第一號交響曲(Symphony, Op.26)、第二號交響曲(Symphony, Op.29)等。

第二時期:約 1903-1908 年,作品 30-57。主要作品包含:第四首及第五首鋼琴奏鳴曲、

八首練習曲 (Huit études, Op.42)、悲劇之詩 (Poéme tragique, Op.34)、撒 旦之詩(Poéme Satanique, Op.36)、第三號交響曲《神聖詩》及《狂喜之詩》

等。

第三時期:約 1909-1915 年,作品 58-74。主要作品包括:最後五首奏鳴曲(Sonata No.6、

No.7、 No.8、No.9、No.10),夜之詩 (Poéme-nocturne, Op.61)、兩首音詩

(Deux poèmes, Op.63)、《普羅米修斯—火之詩》等。

(二)斯克里亞賓音樂創作之四個時期:(Goldwire 88)

第一期:1886-1902 年。

第二期:1903 年。

第三期 :1904-1910 年。

第四期 :1910-1915 年。

上述學者們的共同點,都將斯克里亞賓音樂創作第二期劃分於 1903 年開始,這是 由於此時期,斯克里亞賓開始接觸到尼采的哲學理念與希臘神話、俄羅斯象徵主義及通 神論神秘主義的思想,因而影響了斯克里亞賓的音樂創作觀。故 1903 年,可說是斯克 里亞賓由浪漫風格轉變為個人式風格之重要的時間點。

將斯克里亞賓分成四個時期的學者顧德威爾,他將 1903 年獨立為一個時期,因為 他認為 1903 年是斯克里亞賓風格趨向成熟化的重要年代。雖然只有短短一年時間,其 所創作的作品卻包含了作品 30 至作品 43,(Goldwire 3)在一年內創作如此大量的作品,

實在讓人驚訝與佩服。另外,根據葛羅福音樂字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ans.)所列出斯克里亞賓的作品中發現,1903 年創作的類型除了作品 43《神聖 詩》為交響曲作品外,其餘作品皆為鋼琴曲。(Macdonald 373-374)除此之外,藉由管 弦樂作品的標題,也可見到 1903 年的斯克里亞賓的思想與創作轉變(表 2-1)。

表 2-1

斯克里亞賓的管弦樂曲作品分期之比較(Macdonald 373)

時期 作品 編號 調性 創作時間 標題

第一號交響曲 Op.26 E 大調 1899-1900 沒有附上標題

(最後有合唱)

第一時期

1886-1903

第二號交響曲 Op.29 c 小調 1901 沒有附上標題 第三號交響曲 Op.43 C 大調 1902-1904 《神聖詩》

第二時期

1903-1908 Op.54 1905-1908 《狂喜之詩》或稱《陶然詩》

第三時期 1909-1915

Op.60 1908-1910 《普羅米修斯—火之詩》 三個時期作介紹。此外,筆者也同意三個時期之劃分,並認同第二時期為 1903-1908,

而原因如下。一、以神秘和絃出現來看,第四號鋼琴奏鳴曲中,已經可發現神秘和絃出 邦、舒曼(Robert Schumann, 1810-1856)、李斯特、華格納、德布西,其中以蕭邦的影 響最為深遠。學者麥當勞(Hugh Macdonald)曾提到“蕭邦的音樂可說是斯克里亞賓的 聖經,蕭邦式的節奏、標題、音型和裝飾句都經常在斯克里亞賓的音樂中聽到”。而蕭 邦的影響,可由斯克里亞賓作品中可發現。以創作類型來說,蕭邦創作大量的鋼琴曲,

而斯克里亞賓大多作品都是為鋼琴而創作的。另外,由早期作品標題上也可看得出蕭邦 的影響,其作品標題:夜曲、圓舞曲、即興曲、馬厝卡舞曲、前奏曲、練習曲、波蘭舞 曲、奏鳴曲等,都是蕭邦常使用之作品型態,斯克里亞賓早期鋼琴作品標題上,也經常 使用這些標題。(Macdonald 373;Burge 53;任真慧 159;吳雅婷,斯克里亞賓 217;

李宜盈 7-8)

斯克里亞賓早期創作手法上,仍延續著浪漫樂派的創作方式,詩歌般的旋律經常出 現,十九世紀的和聲用法仍是他寫作時之藍圖。初期的鋼琴作品裡充滿著熱情、激動、

浪漫,並偏愛使用下屬和聲與變格和聲之進行,而使音樂產生新的色彩。(馮萱 46;林 公欽 76)

第二時期

斯克里亞賓中期作品,逐漸脫離浪漫樂派的影響與模仿的範疇,蕭邦式的手法已漸 漸脫離。受到文學、哲學、宗教等影響,作品變得深奧而複雜。(馮萱 46)此時期,漸 漸脫離過去傳統奏鳴曲樂章之形式,由第五號鋼琴奏鳴曲之後的奏鳴曲,皆為單樂章作 品。樂曲型態上,漸漸脫離如同蕭邦一樣常使用之作品標題,此時期只創作一首圓舞曲

(Valse, Op.38)及兩首馬厝卡舞曲(Two Mazurkas, Op.40);較特別的是,《前奏曲》

(Preludes)樂曲型態,在斯克里亞賓創作的三個時期皆存在;另外,詩曲的標題,多 在中期之後才開始出現。和聲方面,第二時期開始棄三和絃並轉用四和絃,並且創造出 由下而上堆疊之四度音程之神秘和絃,其音程為:增四度、減四度、增四度、完全四度、

完全四度。(陳靖敏譯 82)在第二時期作品中,可發現神祕和絃初期發展之構思。例如:

在 1905-1908 年創作的作品《狂喜之詩》是運用神祕和絃的首部大型作品;另外在第四 號鋼琴奏鳴曲第一樂章的第 2-3 小節,也有神秘和絃出現,此神秘和絃為:B、E#、A、

D#、G#。(譜例 2-1);在第五號鋼琴奏鳴曲中,將神秘和絃化作動機,並運用神秘和絃 貫穿全曲。

譜例 2-1 斯克里亞賓,第四號鋼琴奏鳴曲第一樂章,第 1-3 小節。

第三時期

晚期創作雖然由 1909 年為開端,但此年代並非代表斯克里亞賓「立即」改變其作 曲風格,因為音樂的創作與改變為漸進式。大約 1909 年開始,斯克里亞賓仍持續發展 先前之創作理念,突破傳統和聲調性,音樂之「共感覺」越來越受到其重視。晚期作品 哲學宗教意味更加濃厚,嚮往神秘並追求精神上理想,作品幾乎被稱為「呈現內在渴望 之行為」。(任真慧 160)他將神秘體驗的過程涵攝在其中,其過程為開始受到神秘主義 的誘惑,隨後逐漸進入恍惚、渾然沈醉的意境,最後憑著神秘直覺與神合而為一,達到 超脫境界。(李宇光譯 106)

晚期的代表作品《普羅米修斯—火之詩》,是以「普羅米修斯和絃」為作品基礎原 理,普羅米修斯和絃由下而上的音為:G、D#、A、C#、F#、B、高音 C#、高音 F#、高 音 B,運用複雜的和絃取代過去傳統之三和絃,也非先前所創造的神祕和絃。此外,此 曲除了有普羅米修斯和絃,還有編制龐大的管弦樂團、鋼琴獨奏、無詞合唱(或以管風 琴代替),以及「色光風琴」(Clavier à Lumières)的演奏。他希望這種色光風琴於演奏 場所內,能隨著不同音高而產生相應的彩色光芒,連合唱團的白色衣服皆可反射出色 彩,而最後的高潮,則是由繽紛的彩色合成的強烈白色光芒,在音樂引導下將聽眾帶到

神祕體驗的境界,引領至與太陽、宇宙合而為一的境界。(陳靖敏譯 82)

根據上述三個時期創作手法之說明,另將三個時期創作手法依調性、樂曲形式、和 聲、旋律、節奏、特殊語法等,作分點式之說明,由表格中可清楚的看出斯克里亞賓創 作之演變。

表 2-2

(Goldwire 2)

許多浪漫派個性小品(character piece)形式。例如:夜曲、馬厝卡、

練習曲。(Macdonald 370)

(二)

(五)

(三)

和聲

1. 三和絃開始較少使用。(Baker 11)

2. 發展其獨特之神秘和絃(譜例 2-2):四度音程堆疊而成的和絃,

由下而上的音程為增四度、減四度、增四度、完全四度、完全四 度。以 C 音為基礎,在其上堆疊 F、Bb、E、A、D。(陳靖敏譯 82)

譜例 2-2 斯克里亞賓之神秘和絃。

3. 第二時期對屬七、屬九和絃偏愛,並配合變化的第五音出現,而

音響而與法國增六和絃相同。變化第五音的例如為:《升 F 大調前 奏曲 Op.33-2》的第 24-25 小節。(譜例 2-3)(任真慧 163;李宇 光譯 107-108)

譜例 2-3 斯克里亞賓,升 F 大調前奏曲 Op.33-2,第 24-29 小節。

4. 中期更常見以非傳統方式解決屬和絃、增六和絃,進而進行到主

調功能以外的和聲。(任真慧 163)

(四)

(六)

特殊語法

1. 逐步放棄他所認為與其思想理念不適合之音樂語彙。

2. 晚期音樂作品幾乎被稱為是「呈現內在渴望之行為」,藉由音樂之 儀式與宇宙結合而為一,以達到超乎人類意念之昇華的精神領 域。並將聽覺之外的感官刺激與音樂結合。例如:《普羅米修斯-

火之詩》中使用色光風琴。最後未完成之作品《最後的神秘》,更 是企圖融合各種感官而為一,而形成一件「全方位藝術」

(Omni-Art)之作品。(任真慧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