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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繪畫表現的評量

壹、繪畫表現評量的方式

藝術學習是一個複雜的歷程,兼具認知過程與創造表現過程,過程中包含創造心 理歷程和藝術表現的個人主張,許多成長變化和表現是無法以言語或數據完整陳述的 (周文敏,2004)。呂燕卿(1994)認為教師對學生學習的考察評量,不能只單看作品,

更重要的是要深入的觀察學生學習的過程,如學生的學習態度、創造性表現、工具的 準備及作品的表現…等都應給予客觀的考查。學生的繪畫表現是連續執行複雜的作業 與任務,教師透過多元的評量可瞭解學生整合與運用知識技能後的過程與表現的成 長。以下綜合學者任慶儀(2001)、李坤崇(2000)、周文敏(2004)、林維佳(2002)、黃 瓊儀(2000)、Nitko (2001)在其研究都有所闡述評量實施方式,茲將繪畫表現評量的 方式歸納為非作品性評量與作品性評量兩大類,加以探討詳述如下:

ㄧ、非作品性的評量

非作品性的評量,著重於形成性評量,亦即強調學生的學習歷程,下述各種評量 方式可視任務類型、評量類型而加以靈活運用或結合使用。

(一)教師自編的客觀測驗

此種測驗方式較適合於評量有關認知層面的部分,評量對知識的記憶、理解、應 用、分析、綜合與評鑑,題型包括是非題、選擇題、配合題與簡答題等。其中客觀測 驗是指測驗中的試題,答案明確可以客觀計分,雖由不同評分者各自獨立評分,但評 定結果卻相同。

(二)檢核表

係指直接觀察學習者是否出現某些具體的行為或某些程度的特質,以簡明及量化 的方式記錄;依據教學或評量目標,先將學生應具有且可觀察的具體特質、行為或技 能,依據先後發生順序或其他邏輯規則逐一詳細分類,以簡短和明確的行為或技能描

述語句來條列出行為或技能標準,就學童實際狀況逐一評定學童行為或技能是否合乎 標準。檢核表與評定量表頗為類似,差異在於判斷的方式,檢核表針對評定的特質做

「是」或「否」、「對」或「錯」、「通過」或「不通過」及「能」或「不能」的記 錄方式,主要記錄學生各項特質是否出現。檢核表適用於評量技能或操作的程序、成 果或作品的品質、行為的表現。例如:操作技能檢核表及媒材使用檢核表。

(三)軼事記錄

軼事記錄是教師對於學生日常生活中有意義的事件所做的事實描述,觀察學生的 行為、表現及習慣,以文字敘述的方式有系統地描述記錄有意義或特別重要而且無法 用其他方法來評量的事件或行為,必須透過觀察和富說明性的文字來進行。

(四)晤談法

晤談法是指透過集體或個別交談的方式,蒐集有關學童學習的資料。晤談需考量 學生的心理及情感狀態,時間和地點也宜隨機進行,以深入瞭解學童的創作歷程和想法。

(五)問答法

問答法係指口頭提出問題,讓學童回答,以瞭解學童學習進展或學習結果。

(六)問卷調查

通常由教師自編問卷調查表,針對教師想要瞭解的問題,調查學童自己喜歡或不 喜歡,或喜歡的程度,做為教師教學計畫的依據及檢驗教學成效的指標。

(七)態度量表

態度量表是為了測量學童的態度而編製,測量的結果可以用以推論學童的態度、

意見、感情及價值觀。通常在編製態度量表時,必須先撰述一系列的陳述句,並於陳 述句旁分列「非常同意」、「很同意」、「同意」、「不確定」、「不同意」及「很不 同意」五個選項, 或「同意」、「不確定」及「不同意」三個選項,供學生圈選或勾選。

(八)觀察法

此種方法是隨時隨地進行的,在課程進行中,觀察學童專注情形、反應、表現及

感受如何…等,藉此可隨時修正教學方式、並可觀察出學童不經意顯露出的內在心理。

(九)討論法

由教師與學童或學童與學童共同討論上課內容、視覺藝術理念及作品的賞析…等。

二、作品性的評量

作品性的評量著重總結性評量,集中評量於學生產出作品的終點行為和能力,以 下是各種作品性評量的介紹:

(一)評定量表

係指直接觀察學習者的某項行為或表現的特質,以簡明及量化的方式來記錄學生 在該預定被判斷特質的品質、程度及方式,通常可分為數字評定量表、圖表評定量表 或描述式圖示評定量表三種型態。例如:數字評定量表評定者就學生在某一特質顯現 的程度,「5」代表特優、「4 」為良好、「3 」代表中等、「2」表示略差、而「1 」 代表差,從中圈選適當數字;圖表評定量表指評定者對學生的特質表現,觀察學童在 課堂上的表現在畫有水平線上的「從未」、「很少」、「偶而」、「時常」及「總是」

五個選項做勾選;描述式圖表評定量表指評定者在圖表評定量表適當勾選外,並加簡 單的話句來說明勾選的選項。評定量表適用於工作的過程及結果,以及個人的行為與 態度。例如:自我評量表、互評表、態度評定量表及媒材技巧評定量表…等。

(二)作品比較法

作品比較法可分為將兩件藝術作品並列比較,比較其優點特質與二者異同之處的 並立比較法;將三件以上的作品依據某評鑑條件加以比較,而排列順序的順位比較法;

由多數作品中選出各方面相同或類似的作品,評量其能力的方法。

(三)視覺鑑定

以曾經學過的藝術家或藝術作品的圖片或幻燈片等,請學童指出作品的風格、屬 於哪位藝術家所作…等。

(四)藝術批評

教師可讓學生針對藝術作品加以談論,了解其對作品的看法,對觀察對象的敘述 屬於哪一類,敘述深不深入…等。經由學童對藝術作品提出的批評,教師即可藉此評 量學童深入作品的程度。

除了上述將繪畫表現評量方式區分為非作品性評量與作品性評量兩大類,許多學 者另以不同的角度來分類評量方式。Wright(1994)考量學生的學習內容與教師的教學 方法,將藝術評量方式分為形成性評量(formative assessment)和總結性評量

(summative assessment),認為利用此兩種評量方式可以幫助教師瞭解一般藝術過 程、要素及原則,並指引教師決定適合學生的學習經驗。形成性評量係指學習結果的 評量,是依據教學課程的有效性而來的,評量程序有二(陳玉花,1996):

(一)收集學生不同時段的作品

這樣的蒐集工作往往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長時間的蒐集有許多助益,除了能幫 助教師瞭解學生使用材料的方法,也能幫助教師分析教學的效果以便做為與其他教師 討論新教學策略或觀念的媒介,還能作為和父母或其他人討論兒童藝術價值的重點。

(二)從父母身上蒐集兒童日常相關訊息

我們可以利用問卷及訪談等方法,從父母口中瞭解兒童平時在家對藝術活動參與 的情形,以及了解兒童居住環境所具有的資源。

有別於形成性評量,總結性評量主要蒐集有關兒童學習進展的資料,包括學生的 學習成就表現。總結性評量不只蒐集學生的藝術作品,教師在對於學生發展藝術過程 有足夠的知識和認識下,對於學生的學習加以觀察和說明以提供一個繼續性的評量。

此外,Hoepfner認為對於藝術成就的評量可分為標準參照評量和常模參照評量兩 種,藝術上的標準參照評量是與課程學習目標相連結的,不需將學習的藝術學習成績 加以分配;而藝術成就常模參照評量則是將學生的成績加以分配,此種方法是找出學 生在群體中的學習位置,與主題內容無關,故不會因為題目的難易或學生的差異而有

所不同 (陳玉花,1996) 。

綜上所述,繪畫表現評量除了可瞭解學童的學習情形與表現成就,也能發現學童 藝術潛質並可據以判斷學童的努力程度、媒材應用技巧的純熟以及創作能力。本研究 採以作品性評量之評定量表的方式,集中觀察受試者產出作品的終點行為和能力,並 透過觀察與問答佐以受試者繪畫過程錄影記錄之轉謄文字說明,以分析受試者的繪畫 表現。

貳、繪畫表現評量的標準

繪畫表現評量的標準包含對作品形式與內容表現的評量,根據所欲評量的項目,

評量者擬定評量標準加以評定(黃瓊儀,2002)。因此應該納入哪些項目作為評量的標 準,才能正確獲取學生繪畫能力的資料、區分作品的素質以及評定繪畫作品上有關教 育的價值判斷,研究者綜合整理國內外文獻提出對兒童繪畫作品評量標準的看法,依 各家學者提出的時間順序先後排列說明如下:

一、日本東京都教育委員會(1968)

日本東京都教育委員會利用因素分析法提出描寫力、自由表現、主題、構成、構 想、情感、誠實、技巧、內容及氣氛等十個因子,作為評量就讀國小兒童繪畫作品的 標準(引自郭榮瑞,1994)。

二、Liws與Mussen(1969)

Liws與Mussen(1969)根據美學的基本原則和創造的理論,認為學生創作應兼具 審美的特質和獨創性,其分析兒童繪畫作品具有下列13項評量標準,其詳細說明如下:

(一)畫面的統一:畫面上各部分的變化,具有類似因素。

(二)畫面的平衡: 形、色、方向以及位置等造型要素,在畫面上適當的安排。

(三)緊密:造型要素間結合有致。

(四)主題:主題或中心觀念明確。

(五)技巧:適當使用工具或媒介。

(六)自在:材料及形式的自由運用。

(七)韻律:畫面呈現有規則的動感或造型要素的反覆。

(八)藝術的優點:畫面形、線、質地、細節及深度之處理,有適切的表現。

(九)象徵:以獨特或不尋常的形態表現觀念或感情。

(十)題材:畫面內容或主題獨特,或以不尋常的手法處理主題。

(十)題材:畫面內容或主題獨特,或以不尋常的手法處理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