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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準師專業職能之建構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之建構

透過分析美髮產業相關文獻,擬定專家訪談提綱並初步歸納出美 髮準師的工作描述、工作任務與內涵。依據訪談題綱訪談三位產業專 家,其對於美髮準師工作描述、入門水準之看法,以及針對專業職能 內涵提出之修正建議說明如下:

一、工作描述

彙整產業專家對於美髮準師工作內容之描述,大致為美髮準師應 具備剪、燙、染、護等髮型技術,但在與顧客互動及造型等實務溝通 經驗,相較於設計師不足。其相關訪談紀錄如下:

準設計師一詞基本上是從英文來的。英國叫 intern,但是在美國大部分 都是講 junior styles。junior styles 基本上是一個儲備者的意思,他有具備 髮型師的技術,但沒有具備髮型師的經驗。當完成所有基本的所有技術 考核之後,他該當個髮型師,但實質面對客人的經驗,對頭髮的經驗,

對人互動的經驗,他是陌生的。(A-1)

剪、燙、染、護都要會,但還沒有達到一定標準的程度。能夠完成簡單 的剪髮、燙髮、染髮的髮型,可是他未必能讓客人達到非常滿意的結

基本上已經具備了即將要當設計師的所有的技能的準備。目前台灣美髮 經營是把這一個職位當作是設計師的助手,就是設計師可以很放心的交 給他,也可以獨力完成所有的項目,除了剪髮不會交給他做之外。(C-1)

綜合上述紀錄,研究者歸納出美髮準師之工作描述:能獨立完成 剪、燙、染等髮型設計與頭髮、頭皮護理等美髮相關工作。

二、入門水準

從產業專家訪談內容中,有關入門水準的要求簡述如下:

高三以上的建教生,他們是進來之後已經過基本培訓的助理,在未來是 要踏上設計師之路。…(A-2)

基本上已完成助理課程跟設計師基礎剪燙染髮課程的助理,因為接下來 要強化髮型溝通及造型技能如電棒、吹整等,甚至髮妝品推薦都是需要 學習的。…(B-2)

有時會隨著客戶的層次跟地區性,在要求上會有些微的不同。但是以我 個人觀點來講的話,就像剛剛講的剪、燙、染、護等,基本上應具備技 術性的部分;內在就是所謂的美感,還有專業知識,這些我覺得現階段 還蠻薄弱的,雖然台灣美髮科系多輔導考取乙丙級證照,但仍停留在應 付而非實際應用。…(C-2)

綜合上述所言,產業專家認為美髮準師至少須接受過助理培訓課 程包含燙、染、護等操作流程,以及基礎剪髮課程。故研究者將此條 件列為專業職能初稿之入門水準項目。

三、專業職能內涵

由三位產業專家分別逐項檢視,研究者經文獻探討所歸納的專業 職能架構初稿之適切性及完整性,並將訪談修正意見彙整成專業職能 修訂對照表(附錄二)。研究者依產業專家建議修正內容,調整原主要

職責、工作任務、工作產出與行為指標,並修正各項任務所對應之職 能級別、所須應用之知識、技能及態度,經新增、刪除、修正後共歸 納出 7 項主要職責、15 項工作任務、26 項工作產出、58 項行為指標、

63 項知識、52 項技巧、17 項態度。

彙整上述訪談結果,研究者產出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如表 4-1 所示,並將其透過焦點團體進行後續職能驗證階段,其職能驗證階段 研究結果將於次節呈現。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

表 4-1 美髮準師專業職能初稿(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