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職場復原力研究結果

本節依照:一、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的現況分析。二、學前集 中式特教班教師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在職場復原力上之差異分析。三、學前集中式 特教班教師壓力來源分析。四、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之綜合說明,

四個部分來進行討論。

一、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的現況分析

本研究之復原力量表總共 45 題,採 Likert 式五點量表,由高到低分為 5 分 完全符合、4 分大部分符合、3 分部分符合、2 分大部分不符合、1 分完全不符合,

本研究依照量表將復原力分為三個構面,第一個構面是克服艱難,第二個構面是 因應壓力構面,第三個構面是恢復活力構面。使用敘述統計中的描述性統計量進 行各構面之最小值、最大值、平均數、標準差並進行分析,以瞭解學前集中式特 教班教師之復原力現況情形。受試者所測得之平均數分數越高,代表受試者復原 力越大。由表4-2 可得知,三個復原力構面單題之平均分數均大於中間值 3 分,

顯示學前特教班教師具有中上程度的職場復原力。

表 4-2 復原力現況分析

復原力構面 人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克服艱難構面 205 1.13 5.00 4.1398 .48426 1

因應壓力構面 205 1.80 5.00 3.7997 .55391 3

恢復活力構面 205 2.07 5.00 3.9519 .51087 2

整體職場復原力 205 1.67 4.98 3.9638 .47596

依平均數高低排序,學前集中式特教班老師在「克服艱難」復原力最大、「恢 復活力」則介於中間,在「因應壓力」復原力最小,三個構面平均數依序為4.1398、

3.9519、3.7997。顯示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因應工作壓力」時,最難以復 原,驗證了學前特教班教師在職場上承受無數多的壓力難以獲得紓解,並在本章 第四節論述學前特教班教師們在職場上感到最大的壓力來源為何。

二、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在職場復原力上之差異分析

本文進而將不同年齡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進行 LSD

表4-4 不同年齡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差異之多重比較(下)

(二)不同「性別」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將不同性別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的平均數、標準差及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如表 4-5 所示。

不同「性別」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復原力」及各個構面上均 未達到顯著水準(p>.05),故研究假設「1-2 不同性別之學前特教班教師職場 復原力有顯著差異」未獲得支持,表示不同「性別」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 復原力上沒有顯著差異。

表4-5 不同「性別」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復原力構面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顯著性 (雙尾) 男 11 3.8909 .95976 -1.762 .080 克服艱難構面

女 194 4.1540 .44319 -.904 .387 男 11 3.6606 .74084 -.855 .393 因應壓力構面

女 194 3.8076 .54287 -.648 .531 男 11 3.9394 .65960 -.083 .934 恢復活力構面

女 194 3.9526 .50330 -.065 .949 男 11 3.8303 .76091 -.956 .340 整體職場復原力

女 194 3.9714 .45648 -.609 .556

(三)不同「教育程度」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四)不同「婚姻狀況」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將不同「婚姻狀況」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的平均數、標準差及 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如表 4-7 所示。

不同「婚姻狀況」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復原力及各個復原力構面 上有達到顯著差異(p < .05),故研究假設「1-4不同婚姻狀況之學前特教班教師 職場復原力有顯著差異」獲得支持。已婚組在整體職場復原力及克服艱難、因應 壓力及恢復活力構面均高於未婚組。

表4-7 不同「婚姻狀況」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復原力構面 婚姻狀況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顯著性 (雙尾) 未婚 89 4.0704 .42633 -1.808 .072 克服艱難構面

已婚 116 4.1931 .51993 -1.855 .065 未婚 89 3.6307 .52455 -3.961 .000 因應壓力構面

已婚 116 3.9293 .54283 -3.979 .000 未婚 89 3.8345 .47664 -2.936 .004 恢復活力構面

已婚 116 4.0420 .51987 -2.970 .003 未婚 89 3.8452 .43108 -3.195 .002 整體職場復原

力 已婚 116 4.0548 .49032 -3.249 .001

(五)不同「宗教信仰」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將不同「宗教信仰」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的平均數、標準差 及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如表 4-8 所示。

不同「宗教信仰」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復原力」及各個構 面上均未達到顯著水準(p>.05),故研究假設「1-5不同宗教信仰之學前特教 班教師職場復原力有顯著差異」未獲得支持,表示不同「宗教信仰」的學前集中 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差異沒有顯著差異。

表4-8 不同「宗教信仰」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復原力構面 宗教信仰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顯著性 (雙尾) 有 99 4.1859 .52591 1.317 .189 克服艱難構面

無 106 4.0969 .44002 1.309 .192 有 99 3.8343 .56660 .866 .388 因應壓力構面

無 106 3.7673 .54248 .864 .389 有 99 4.0027 .51876 1.380 .169 恢復活力構面

無 106 3.9044 .50117 1.378 .170 有 99 4.0076 .49384 1.276 .203 整體職場復原力

無 106 3.9229 .45716 1.273 .204

(六)不同「教學總年資」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依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測得不同「教學總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 師之描述性統計量、平均數、標準差,加以整理為表4-9。從表 4-9 中得知,不 同「教學總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整體復原力及各個復原力構面上均 有達到顯著差異(p < .05),故研究假設「1-6 不同教學總年資之學前特教班教 師職場復原力有顯著差異」獲得支持。

表4-9 不同「教學總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復原力構面 教學總年資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顯著性 1-5年 64 4.0104 .38895

6-10年 50 3.9667 .57179 10年以上 91 4.3260 .42900 克服艱難構面

總和 205 4.1398 .48426

13.731 .000

1-5年 64 3.5281 .47220 6-10年 50 3.7173 .55033 10年以上 91 4.0359 .51172 因應壓力構面

總和 205 3.7997 .55391

19.517 .000

1-5年 64 3.7583 .42555 6-10年 50 3.8653 .48515 10年以上 91 4.1355 .52129 恢復活力構面

總和 205 3.9519 .51087

12.447 .000

1-5年 64 3.7656 .37075 6-10年 50 3.8498 .50164 10年以上 91 4.1658 .45149 整體職場復原力

總和 205 3.9638 .47596

17.658 .000

本文繼而將不同「教學總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表4-10 不同「教學總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差異之多重比較(下)

復原力構面 年齡 年齡 平均差異 顯著性 LSD比較

6-10年(B) -.10700 .243 1-5年(A)

10年以上(C) -.37720* .000 1-5年(A) .10700 .243 6-10年(B)

10年以上(C) -.27020* .002 1-5年(A) .37720* .000 恢復活力構面

10年以上(C)

6-10年(B) .27020* .002

A.B<C

6-10年(B) -.08415 .314 1-5年(A)

10年以上(C) -.40019* .000 1-5年(A) .08415 .314 6-10年(B)

10年以上(C) -.31603* .000 1-5年(A) .40019* .000 整體職場復原力

10年以上(C)

6-10年(B) .31603* .000

A.B<C

A 組:1-5 年,B 組:6-10 年,C 組:10 年以上

*P<.05

(七)不同「學前特教班教學年資」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本文繼而將不同「學前特教班教學年資」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

表4-12 不同「學前特教班教學年資」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差異之多重比較(下)

復原力構面 年齡 年齡 平均差異 顯著性 LSD比較

6-10年(B) -.07664 .397 1-5年(A)

10年以上(C) -.35089* .000 1-5年(A) .07664 .397 6-10年(B)

10年以上(C) -.27425* .006 1-5年(A) .35089* .000 恢復活力構面

10年以上(C)

6-10年(B) .27425* .006

A.B<C

6-10年(B) -.07436 .374 1-5年(A)

10年以上(C) -.34831* .000 1-5年(A) .07436 .374 6-10年(B)

10年以上(C) -.27395* .003 1-5年(A) .34831* .000 整體職場復原力

10年以上(C)

6-10年(B) .27395* .003

A.B<C

A 組:1-5 年,B 組:6-10 年,C 組:10 年以上

*P<.05

(八)不同「任聘資格」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將不同「任聘資格」的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的平均數、標準差及 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如表 4-13所示。

不同「任聘資格」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因應壓力構面有顯著差異(p

< .05),其餘則無差異,故研究假設「1-8不同任聘資格之學前特教班教師職場復 原力有顯著差異」獲得支持─正式教師相較於代課(理)老師在因應壓力有較高 的職場復原力。

表4-13 不同「任聘資格」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在復原力上的差異

復原力構面 任聘資格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顯著性 (雙尾) 正式教師 166 4.1667 .42499 1.643 .102 克服艱難構面

代課(理)教師 39 4.0256 .67687 1.245 .220 正式教師 166 3.8402 .52539 2.179 .030 因應壓力構面

代課(理)教師 39 3.6274 .64104 1.927 .060 正式教師 166 3.9735 .49044 1.252 .212 恢復活力構面

代課(理)教師 39 3.8598 .58815 1.119 .268 正式教師 166 3.9934 .44016 1.851 .066 整體職場復原力

代課(理)教師 39 3.8376 .59557 1.538 .131

三、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壓力來源分析

四、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之綜合說明

以下分為「職場復原力的現況分析」與「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在職場復原力 上之差異分析」兩點來做討論。

(一)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的現況分析之討論

根據表 4-1 得知,整體復原力之平均分數為 3.9638,大於中間值 3 分,各個 復原力構面之平均數也均大於3 分,顯示學前特教班教師具有中上程度的職場復 原力與邱惠娟(2010)、蕭美雯(2011)和黃佳瑜(2013)的研究結果相符。

(二)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在職場復原力上之差異分析之 討論

研究發現不同人口統計變項在職場復原力上均有不同的影響,「年齡」、「婚 姻狀況」、「教學總年資」、「學前特教班教學年資」在整體復原力及復原力各 個構面上均有顯著差異;「聘任資格」在復原力的單一構面上有顯著差異;「性 別」、「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在復原力上則沒有顯著差異。以下分點敘述 之:

1.年齡

依據本研究結果顯示,「年齡」在整體復原力及復原力各個構面上均有顯著 差異,驗證了研究假設1-1 不同年齡之學前特教班教師職場復原力有顯著差異。

研究者進一步比對每個年齡層在職場復原力上之差異,發現21-30 歲組和 31-40 歲組,職場復原力均低於41-50 歲組與 51-60 歲組,說明了年輕學前特教班教師 在「克服艱難」、「因應壓力」、「恢復活力」與整體復原力,均低於較年齡層較大 的學前特教班教師,也說明了年輕學前特教班教師在職場上遇到困境或挑戰,將 會比年齡層較大的教師更難以復原,因此更需要獲得協助與支援。而這個數據這 也呼應了學前特教教師流動率高的現象,因學前特教班教師教師挑戰性高,需要 有醫療上的專業知識、復健上的專業知識、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知能、同時還需要 有特殊教育老師個案管理與個別化教育計畫的能力,而導致不能適應或因復原力 下降而產生職業倦怠的老師進而轉任為一般教師,流失了特殊教育專業人才。

而年齡層較大的學前特教班教師復原力較高,也說明了真正能在學前特教班 熬到將近退休的教師有著較高的復原力,才能突破考驗。且無論年齡層較大學前 特教班教師在教育職場上或學前特教職場上任職幾年,都比年輕老師有過較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