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聽障巡迴輔導服務內容
在融合教育的洪流下,為滿足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的學習需求,我國目前 巡迴輔導服務,已由最早期的聽障巡迴輔導,擴展至不分類巡迴輔導、聽障巡迴 輔導、視障巡迴輔導、自閉症巡迴輔導、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情緒與行為障礙 巡迴輔導等巡迴輔導,依教育部特教通報網資料顯示,各縣市巡迴輔導班之設班 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教育部,2014),由此可知巡迴輔導對於融合教育下的特教服 務之重要。以下將國內專家學者對聽障巡迴輔導教師工作職責,以及各縣市巡迴 輔導實施計畫中,關於巡迴輔導教師的工作內容予以整理及分析如後。
一、聽障巡迴輔導教師工作職責
聽覺障礙教師往往是經過各縣市聽障種子教師培訓及認證,除了能彈性調整 九年一貫能力指標,符合學生學習需求的特殊教育外,同時也是專業諮詢服務的 特殊教師。聽障巡迴輔導教師通常會在每學期開學初先入班觀察,以不干擾普通 教師教學的情況下,進班觀察學生融合狀況,瞭解其在班上學習、人際互動等適 應情形,作為提供直接教學或是間接教學服務的依據,其所提供的輔導內容分為 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所謂直接服務乃對身心障礙學生提供教學服務,方式包括 個別教學、小組教學、示範教學、協同教學等;而間接教學服務則是以班級教師、
或家長為對象提供諮詢服務,諮詢內容包括提供教學策略、協助個別化教育計畫 擬定與執行、提供教具輔具、建立學生資料、特殊教育諮詢等(賴怡君,2006;
陳享連、鐘梅菁,2010)。依相關文獻,針對聽障巡迴輔導教師工作職責說明,分 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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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珍(1990)研究提出,聽障巡迴輔導教師的工作職責包含:1.與任課教師合 作,解決聽障學生學習所遭遇的問題。2.入班觀課,協助聽障學生做有效學習。3.
將聽障學生做適切性的安置。4.特教宣導協助聽障學生適應班級生活。5.舉辦教學 觀摩,協助任課教師更瞭解學生需要。6.擬定聽障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7.落實轉 銜服務。8.聽障課程與教材的研發。9.輔具的提供與服務,如助聽器等。10.落實親 師溝通與親職教育,提供有效方法來共同輔導聽障學生。11.協助學生升學或就業。
黃國禎(2005)研究指出,聽障巡迴輔導工作包含:1.提供法規(含相關福利法 規),使輔導聽障學生有所遵循。2.協助聽障學生升學輔導(含學習輔導)。3.協助 聽障學生職業評量與輔導。4.協助聽障科技輔具諮詢與使用。5.協助聽障學生心理 評量與輔導。6.提供網路輔導,並藉由電子信箱以便聯絡及給予學習資料。7.提供 聽障學生家長親職教育諮詢。8.社區資源整合諮詢。
羅美珠(2009)研究提出,巡迴輔導教師的工作職責包含:1.學習內容的調整與 設計 2.問題行為的處理 3.專業團隊的合作 4.提供普通班教師諮詢服務 5.擬定 IEP 並召開會議 6.輔具申請 7.協助各項福利服務申請 8.轉介教養機構或回歸學校 9.轉 銜及相關學務通報。
蔡昆瀛(2009)指出,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職責包含:1.合作協調相關單位,扮 演催化者與溝通者的角色。2.進行合理與適合的安置 3.入班講解協助同儕瞭解學生 需求 4.示範教學,以提供班級教師更瞭解學生的需求 5.建立個案資料協助轉銜 6.
自編教材教具,評量學生學習成效 7.以各種溝通管道(訪談、電訪、座談會等)
提供諮詢服務 8.提供入班宣導,以落實融合教育。
賴思吟與陳怡慧(2011)的研究指出,聽障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職責包含:1.提 供聽語教學訓練。2.提供聽力檢查與聽能評估。3.舉辦家長座談會與親職教育課程。
4.提供聽障教育訊息。5.轉介與轉銜。6.提供電腦網路諮詢服務。7.協助聽障學生 回歸主流教育系統。8.輔具的提供與服務。9.依個別需求,擬定聽障學生個別化教 育計畫。10.多元豐富的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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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聽障巡迴輔導教師的工作相當繁雜,以下將各學者對巡迴輔導專 業的論點,整理如表 2-3 聽障巡迴輔導教師工作項目彙整表。
表 2-3
聽障巡迴輔導教師工作項目彙整表
註:學者們所提到的服務內容,以「」號標示。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研究者 工作職責
黃瑞珍 (1990)
黃國禎 (2005)
羅美珠 (2009)
蔡昆瀛 (2009)
賴思吟等 (2011)
1.召開相關會議(IEP、轉銜)
2.擬定 IEP 計畫並進行教學
3.轉介及鑑定安置
4.評量
5.生涯規劃與轉銜輔導措施。
6.評估聽覺能力現況及需求
7.問題行為處理與心理輔導
8.提供檔案管理協助了解學習
9.聽語溝通訓練課程
10.提供教師教學策略
11.課程教材研發與製作
12.教學觀摩
13.入班觀課並提供教師諮詢
14.入班協助學生解決問題
15.辦理入班宣導活動
16.輔具提供與訓練
17.提供學生家長諮詢服務
18.提供相關活動訊息
19.申請相關福利服務
20.升學及就業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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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研究者對聽障巡迴輔導教師職責的觀點,大致上可分為直接給予聽 障學生的服務,包括課業教學與輔導、鑑定安置與評量、輔具的訓練與使用、問 題行為處理等;以及透過服務家長、教師、行政人員、普通班同儕間接提供聽障 學生的服務,包括個別化教育計畫、轉銜銜務、入班觀課、諮詢服務、同儕輔導、
提供策略、教材教具研發、相關社會福利、法令等資源的整合等。本研究綜合上 述文獻所提出之服務內容,可統整成「安置與評量」、「教學與輔導」、「入班觀課 與諮詢服務」、「輔具提供與訓練」、「資源整合」共五個向度。
二、各縣市實施計畫輔導內容
巡迴輔導實施之後,各縣市針對聽覺障礙學生的巡迴輔導服務,先後擬定相 關巡迴輔導實施計畫、辦法與要點,依明訂的內容說明聽障巡迴輔導的實施目的、
對象、方式,以及服務內容,研究者將各縣市巡迴輔導實施計畫內容整理如表 2-4 所示。
表 2-4
各縣市巡迴輔導實施計畫內容
縣市 服務內容 支援服務(輔導方式)
新北市
1.學生狀況評估
2.輔具簡易保養及輔具使用教學
3.觀察學生上課及學習狀況,並與學校教 師討論並提供建議
4.入班宣導
5.協助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及參加個別 化教育計畫會議
1.部分專業課程(如輔具指 導等等)由巡迴輔導教師 直接執行,其餘採諮詢方 式服務。諮詢方式係指入 普通班、身心障礙類班 (集中式、分散式)觀察學 生學習狀況後,利用課餘 時間分別跟普通班教師 與特教教師討論聽障學 生狀況,並給予建議。
2.視學生需求,由巡迴輔導 教師與學校協調確認服 務頻率(每週一/二次,隔 週一次...)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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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六個直轄市有關聽障巡迴輔導實施計畫中,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與 臺南市,此四個直轄市有特別針對聽障巡迴輔導,特別訂定輔導計畫或相關的實 施要點,說明聽障巡迴輔導教師之服務內容,然臺中市與高雄市則將各類巡迴輔 導服務內容統一明訂於身心障礙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實施要點中,並為將聽障巡迴 輔導獨立出來。以上六個直轄市對聽障巡迴輔導服務的內容擬定有繁有簡,將其 與專家學者對巡迴輔導教師工作職責的觀點相符應,可以整理成如表 2-5 各縣市計 畫內容與學者觀點符應表,一致處則以「」號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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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 2-6 可知,學者與多數縣市認同的聽障巡迴輔導服務內容,在「召開相 關會議(IEP、轉銜)」、「擬定 IEP 計畫並進行教學」、「生涯規劃與轉銜輔導措施」、
「問題行為處理與心理輔導」、「聽語溝通訓練課程」、「提供教師教學策略」、「入 班觀課並提供教師諮詢」、「入班協助學生解決問題」、「輔具提供與訓練」、「提供 學生家長諮詢服務」與「申請相關福利服務」等項目受到相當的重視,再者為「轉 介及鑑定安置」、「評量」、「辦理入班宣導活動」與「提供升學及就業訊息」等項 目,而「提供檔案管理協助了解學習」、「課程教材研發與製作」應為聽障巡迴輔 導教師本就該執行的職責,故未予強調。「評估聽覺能力現況及需求」項目,則由 於各縣市運作上,有關聽覺能力現況的評估與需求,多由聽力師負責,故各縣市 未列於聽巡教師的服務內容中,在「提供相關活動訊息」項目的部分,類似的聽 障學生競賽活動資訊,多屬課外活動,依聽巡教師個人意願自由指導學生報名參 加,故各縣市亦未將其列於計畫內容中。專家學者所指出的「教學觀摩」,藉由聽 巡教師辦理教學觀摩,協助普通班任課教師更瞭解聽障學生的需求,以執行有效 的教學策略,此項目各縣市目前多以入班觀課取代,讓聽巡教師直接進入普通班 級中,在自然的環境下觀察學生學習狀況與教師的教學需求,直接提供有效且符 合聽障學生需求的教學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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