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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因素與霸凌角色、健康狀況之關係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背景因素與霸凌角色、健康狀況之關係

本節依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變項,包含「年級」、「性別」、「學業成 績」、「家庭型態」、「管教方式」、「同儕關係」等。以下分別探討背景因 素與霸凌角色、健康狀況的差異情形。

在「家庭型態」中,雙親家庭父母同住為 325 人,雙親家庭父母 15 人,單親家庭為 35 人,隔代教養為 6 人,繼親家庭為 5 人。將雙親家庭 父母同住命名為「家庭結構完整」,共 326 人,將雙親家庭父母不同住、

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繼親家庭合併為一組,命名為「家庭結構不完整」,

共 60 人。

在「管教方式」中,專制權威為 38 人,開明權威為 323 人,縱容溺 愛為 17 人,忽視冷漠為 8 人。將專制權威、縱容溺愛、忽視冷漠合併為 一組,命名為「非開明權威」。

一、 背景因素與霸凌角色之關係

為瞭解背景因素與與霸凌角色的關係,本節將以卡方檢定(χ2-test) 分 析背景因素對霸凌角色的相關情形。

由表 4-2-1 可知,研究對象之霸凌角色會因「年級」、「性別」、「管 教方式」、「同儕關係」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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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級

由表 4-2-1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年級不同,而在霸凌角色上有顯著 差異(χ2(3)=10.156,P<.05),其中八年級涉及霸凌行為的比例略高於七年級,

但在受凌者的部分,七年級的比例高於八年級;無關者,七年級為 73.6%,

八年級為 73.0%;霸凌者,七年級為 5.5%,八年級為 9.3%;受凌者七年 級為 14.8%,八年級為 6.9%;霸凌兼受凌者,七年級為 6.0%,八年級為 10.8%。

(二) 性別

由表 4-2-1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性別不同,而在霸凌角色上有顯著 差異(χ2(3)=11.473,P<.05),其中,男性涉及霸凌行為的比例較高,無關者,

男性為 66.2%,女性為 79.8.%;霸凌者,男性為 10.6%,女性為 4.3%;

受凌者男性為 11.6%,女性為 10.6%;霸凌兼受凌者,男性為 11.6%,女 性為 5.3%。

(三) 管教方式

由表 4-2-1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管教方式不同,而在霸凌角色上有 顯著差異(χ2(3)=19.710,P<.001),其中管教方式為「非開明權威」的研究 對象,其涉及霸凌行為的比例較高,無關者為 54.0%,霸凌者為 19.0%,

受凌者為 15.9%,霸凌兼受凌者為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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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背景因素與健康狀況之關係

為瞭解背景因素與健康狀況的關係,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探討背景因素對健康狀況的差異情形,當統計結果達到顯著差異 時,再進行事後檢定(Post Hoc),當組間變異數同質時,採用 Scheffe’s 檢 定;當組間變異數不同質時,則採用Dunnett’s T3 檢定。

以下就一般健康量表的四個分量表「身體不適感受」、「焦慮與失眠」、

「社會功能障礙」、「嚴重憂鬱症」與總量表的得分情形,分析背景因素 與健康狀況之關係:

(一) 身體不適感受 (somatic symptoms)

研究對象之身體不適感受會因「年級」、「性別」、「學業成績」、「管 教方式」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 年級

由表 4-2-2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年級不同,而在身體不適感受有顯 著差異(F=19.466,P<.001),其中以八年級的平均分數高於七年級,故八 年級之身體不適感受大於七年級。

2. 性別

由表 4-2-2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性別不同,而在身體不適感受有顯 著差異(F=7.017,P<.01),其中以女性的平均分數高於男性,故女性之身 體不適感受情形大於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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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學業成績

由表 4-2-2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學業成績不同,而在身體不適感受 有顯著差異(F=7.896,P<.001),經 Scheffe’s 檢定發現,學業成績在「後 1/3」的研究對象之身體不適感受情形顯著大於學業成績在前 1/3 與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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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焦慮與失眠 (anxiety & insomnia)

研究對象之焦慮與失眠情形會因「年級」、「性別」、「管教方式」、「同 儕關係」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 年級

由表 4-2-3 可知,研究對象之焦慮與失眠情形因年級不同而有顯著 差異(F=11.233,P<.01),其中以八年級的平均分數高於七年級,故八年 級之焦慮與失眠情形大於七年級。

2. 性別

由表 4-2-3 可知,研究對象之焦慮與失眠情形因性別不同而有顯著 差異(F=9.677,P<.01),其中以女性的平均分數高於男性,故女性之焦慮 與失眠情形大於男性。

3. 管教方式

由表 4-2-3 可知,研究對象會因管教方式不同,而在焦慮與失眠有 顯著差異(F=6.250,P<.05),其中以非開明權威的平均分數高於開明權威,

故父母管教方式在「非開明權威」之焦慮與失眠情形大於管教方式在開 明權威的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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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會功能障礙 (social dysfunction)

研究對象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會因「年級」、「性別」、「學業成績」、

「管教方式」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 年級

由表 4-2-4 可知,研究對象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會因年級不同而有 顯著差異(F=24.794,P<.001),其中以八年級的平均分數高於七年級,故 八年級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大於七年級。

2. 性別

由表 4-2-4 可知,研究對象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會因性別不同而有 顯著差異(F=8.455,P<.01),其中以女性的平均分數高於男性,故女性之 社會功能障礙情形大於男性。

3. 學業成績

由表 4-2-4 可知,研究對象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會因學業成績不同 而有顯著差異(F=4.935,P<.05),經 Scheffe’s 檢定發現,學業成績在「後 1/3」的研究對象之社會功能障礙情形顯著大於學業成績在前 1/3 與中間 1/3 的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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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嚴重憂鬱症 (severe depression)

研究對象之嚴重憂鬱症情形會因「年級」、「學業成績」、「管教方式」

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 年級

由表 4-2-5 可知,研究對象之身嚴重憂鬱症情形會因年級不同而有 顯著差異(F=23.348,P<.001),其中以八年級的平均分數高於七年級,故 八年級之嚴重憂鬱症情形大於七年級。

2. 學業成績

由表 4-2-5 可知,研究對象之嚴重憂鬱症情形會因學業成績不同而 有顯著差異(F=5.165,P<.01),經 Scheffe’s 檢定發現,學業成績在「後 1/3」的研究對象之嚴重憂鬱症情形顯著大於學業成績在前 1/3 與中間 1/3 的研究對象。

3. 管教方式

由表 4-2-5 可知,研究對象之嚴重憂鬱症情形會因管教方式不同而 有顯著差異(F=13.930,P<.001),其中以非開明權威的平均分數高於開明 權威,故父母管教方式在「非開明權威」之嚴重憂鬱症情形大於管教方 式在開明權威的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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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健康狀況

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會因「年級」、「性別」、「學業成績」、「管教方 式」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1. 年級

由表 4-2-6 可知,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會因年級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F=26.348,P<.001),其中以八年級的平均分數高於七年級,故「八年級」

的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較七年級的研究對象為差。

2. 性別

由表 4-2-6 可知,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會因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F=8.780,P<.01),其中以女性的平均分數高於男性,故「女性」的研究 對象之健康狀況較男性的研究對象為差。

3. 學業成績

由表 4-2-6 可知,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會因學業成績不同而有顯著 差異(F=5.284,P<.01),經 Scheffe’s 檢定發現,學業成績在「後 1/3」的 研究對象之健康狀況顯著較成績在中間 1/3 的研究對象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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