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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自我概念的內涵與相關研究

本節主要在探討自我概念的內涵,包括自我的意義與功能,以及自我概念的 性質、結構和發展,並介紹國內相關研究成果的整理與省思。

一、自我概念的內涵

自我(self)長久以來就是哲學、神學探究的對象,而心理學的辭典統上中,

self 一詞若與其他詞彙結合,將構成數以百計的複合名詞,如自我實現、自我接 納等,形成特定的概念(張春興,1989),可以窺見自我的意義與應用之廣雜。

西方心理學界對自我的研究,從十九世紀起持續有 James、Baldwin、Cooley 等 知名心理社會學者提出相關的討論,精神分析理論中亦有不少自我的分析,到新 佛洛伊德學派崛起與社會自我論調學者 Mead、Moreno 等加入,自我心理學日益 受到重視,尤其受現象學與存在論的影響,Allport、Maslow 和 Rogers 等心理學 家更擺脫行為學派與精神分析學說的生物論點局面,以主觀-知覺的方法探究自 我理論,形成心理學上的第三勢力,因而自我概念的探究一直是行為科學的重要 題目(郭為藩,1972)。

不過自我的定義,也在多種派別的學者看法下,發展出不同的定義解釋。最 早為美國心理學的建立者 William James (1892)提出的定義:「自我是自己所知

覺、感受與思想為一個人者」,指出自我應包括「認知的主體」(I-self)與「被 認知的客體」(Me-self),前者是純粹的自我,個體是能經驗、知覺、選擇、記 憶和計畫的主體,具有自覺與控制行動的主動性;後者則是經驗的自我,認為自 我是將自己當成其他事物般的客體對象來知覺與評價,也是由一切與自己有關的 物質、社會同伴的認可和心理力量所組成的結果(引自郭為藩,1972)。James 的貢獻是將自我分為主體我和客體我雙重性,這個看法深刻影響之後學者對自我 概念的探討,成為西方自我心理學研究的典範(郭為藩,1972)。

大致而言,傳統精神分析學派探究的「ego」與「主體我」意義較為接近,

強調協調內在需求、決定行為、適應外界是一組心理過程,這些意識被認為是自 我的表徵,因此自我是行動的主體(郭為藩,1972)。新佛洛伊德學派的學者則 加入更多人際關係和環境的互動作用的探討,Sullivan 將自我視為是反覆成長發 展的自我組織(self system),形成的關鍵則是重要他人的評價,自我組織會因焦 慮感的不舒服經驗,而將重要他人否認、排斥的部份排除於意識之外,因此簡要 來說他人評價的整體就是自我組織(劉琨輝,2001)。

而自我心理學派,如 Rogers 所討論的自我則傾向客體我(self),指個體對 自己的主觀知覺與態度,亦即自我概念的意義,自我是一種形象,也是個人認定 或知覺的客體對象(郭為藩,1972)。其實 Rogers 的自我理論引發廣泛的評論,

他強調個人所經驗的世界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現象場(phenomenal field),整個知 覺場的一部分會逐漸分化為自我,個人行為並非客觀或外在刺激決定的,而是憑 著對場的知覺決定反應,因此發展過程中,個體會表達出自己的經驗,也攝取重 要他人的價值觀與評價,形成自我概念,和環境他人互動的結果若與自我結構一 致,就會形成穩定且適應的人格狀態(劉琨輝,2001)。

另外,社會學家 Cooley (1902)提出了的「鏡中自我」(looking glass-self)的 看法,指出自我概念是一個人與他人互動之後,個人想像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 象,並且評估別人對此形象的評價所形成的自我感,而人傾向爭取別人的好感(引 自郭為藩,1972)。Mead 則認為 Cooley 論點中的他人,應該是「概括化他人」

(The generalized other),是許多他人及整個周遭社會的共同態度,除了肯定社 會決定因素外,還進一步提出在不同環境下,個體可能會形成不同自我概念的看 法(郭為藩,1972)。綜上所述,可以瞭解到自我概念的性質為個人在生活過程 中與環境(特別是他人,即重要的人際關係)交互作用而逐漸發展成有組織的態 度,完全是個人主觀認定,雖不等於客觀事實,卻是個人所知覺和經驗到的主觀 真實,亦是個人行動的參照架構,可知自我概念是探究個人行為的重要基石。

國內學者郭為藩(1972)在其著作「自我心理學」中也提出整理,他認為自 我概念的結構大致包括三部份:對自己身體及生理需要的認定為「軀體我」、對 個人在社會生活中所擔任各種角色的認定為「社會我」、以及對某些信念、意願 和價值體系的認定為「心理我」。而這三個自我的層面也分別代表自我概念的三 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軀體我的萌芽,稱為「惟我中心期」,當嬰兒八個月大 左右不僅在知覺動作有顯著的進步,也開始發展出物體恆存的認知能力,從此開 始代表著嬰兒逐漸脫離主體與客體的未分化狀態,隨著身體成長,對自身軀體的 認識增加外,也開始有「他人」的觀念,到三歲左右算是成熟,此時兒童會用「我」

這個字來稱呼自己,行為反應僅基於生理需求,認知思維方面也呈現出與外界的 關係,是屬於自我本位的。當兒童逐漸開始社會生活,就進入了三歲到青春期間 的第二個階段,個體受到社會文化、團體意識、角色認定等影響,使自我的心理 內容客觀化,完成社會我觀念的發展,因此該階段又稱「客體化期」。期間個體 透過各種教育意識到且瞭解自身的各種角色,例如性別角色、家庭角色、同儕角 色、學校角色等認定,學習各種角色的表現,並在其中獲得情感、愉悅,以及自 我形象的認識,行為更逐漸與社會準則取得一致,此階段個體對各種人際關係中 的隸屬感和自我肯定的需要特別明顯。第三階段為青春期到進入成年這段約十年 的時間,稱為「主觀化期」,著重心理自我的成熟,個體隨著身體外觀與內在生 理劇烈變化、想像力與抽象思考能力活躍發展,以及面臨升學、就業、婚姻等生 涯的問題抉擇,將促使自己不斷反思自我觀點,架構一套心理我的個人價值體 系,具有理想化自我的觀念傾向,是個體吸收了社會文化的精神價值等素材消化

組合而成為評量事物的準則,因此價值體系也是個人行為主觀化的基礎,個人行 為、生活目標皆依此參照架構而表現。

郭為藩的看法彙整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概念,如客體關係發展理論、角色 理論、社會學習理論等討論,不僅對自我概念的結構性有完整的說明,也清楚的 敘述各階段發展重點與影響因素。而 Shavelson、Hubner 和 Stanton (1976, 1985) 回 顧相關研究後整理自我概念的特性,認為自我概念的多層面性反應著不同的自我 參照系統,並具有階層、認知結構性、穩定但又在不斷發展中、能描述和評價自 我,而且概念間又有區別性等特徵(引自趙曉美,2001)。雖然西方心理學史中 不同的學者對自我概念的定義內涵和研究時的分類層面並沒有絕對的共識,但是 多數傾向以客體我為探究對象,對自我概念的重要性和主觀性看法仍是一致。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瞭解到自我的發展必須透過個體與他人持續的互動,自 我概念是個體對自身經驗的知覺和解釋之結果,會受到他人評價、增強和行為歸 因的影響,也顯示社會因素對自我概念形成的重要。據上述討論,可以發現自我 概念是一種個人對自己系統性的了解與知識,是一切心理歷程的起點,更與個人 日常生活各種表現密切相關。

二、國內自我概念相關研究整理與省思

為詳細探討「自我」,社會心理學家楊中芳(1991a)整理了港、臺兩地所有 關於自我概念的實徵研究。以下國內自我概念相關研究成果的敘述將以其整理架 構為主,兼採其他研究補充說明:

第一類是以自我為知覺對象的研究成果,楊氏認為這個以西方心理學為基礎 所下的自我概念定義,其內涵已包括了自 我認定(self-identity)、自我意識

(self-consciousness)和自我評價(self-evaluation),香港與台灣兩地的相關研究 大多由此概念出發,也有相當多的成果。接著將這些研究成果概分五個主題簡要 說明:(一)在探究自我概念的特性上,自我認定分數最高、自我行動次之、自 我滿意最低,多數研究大致得到相同的結果,楊中芳認為這樣的結果應與華人文 化價值體系的態度有關。(二)自我概念的發展研究上,則發現自我概念與年齡

的關係結果相當不一致,因此未能定論,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可能是研究工具與對 象不同所導致(趙曉美,2001)。(三)在發展影響因素的研究中,則發現多數研 究結論較為一致,若學生自覺父母親對自己為關懷寬容等正面態度,及父母老師 對自己的期望與自己對自己的期望一致,都和自我概念有穩定正相關,但是楊中 芳也提出此類知覺評定方法易造成假象結果,甚且仍無法確認兩者的因果關係;

(四)自我概念與學業成績的關係研究上,也得到相當一致的結果,即自我概念 與智力與關、與學業成就的正相關並不穩定,不過有學者進一步整理西方相關研 究,則認為學業成就與「學業自我概念」有交互影響(趙曉美,2001)。(五)最 後,自我概念與其他行為的關係研究方面,包括人際關係、人格特徵、精神病症、

犯罪行為與生活適應的相關,大致能獲得自我概念良好者,焦慮情緒較低、內控 信念較強的結果,楊中芳認為這個結論仍僅印證西方量表後背後對自我概念良好 的定義,而且不能排除受試者社會讚許或自我防衛的可能性,另外也發現到回顧

犯罪行為與生活適應的相關,大致能獲得自我概念良好者,焦慮情緒較低、內控 信念較強的結果,楊中芳認為這個結論仍僅印證西方量表後背後對自我概念良好 的定義,而且不能排除受試者社會讚許或自我防衛的可能性,另外也發現到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