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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與自我復原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我與自我復原相關研究

本 節 首 先 介 紹 傳 統 心 理 學 對 自 我 所 採 取 的 觀 點 , 再 整 理 現 今 科 技 物 質 充 斥 的 社 會 下 對 自 我 的 各 種 論 述 , 以 此 為 基 礎 來 探 討 網 際 空 間 與 自 我 的 理 論 , 接 著 進 一 步 的 彙 整 學 者 們 研 究 網 際 空 間 中 部 落 格 使 用 者 的 自 我 觀 , 最 後 整 理 自 我 復 原 相 關 之 研 究 , 分 析 融 合 各 家 論 點 以 找 出 適 合 本 研 究 的 方 法 論 。

一、傳統心理學對自我的觀點

傳 統 心 理 學 對 於 自 我 的 研 究 大 致 上 有 四 個 取 向 , 分 別 為 實 驗 社 會 心 理

學、人本心理學、心理分析/心理動力學,以及敘事/社會建構取向(Cross

ley, 2000)。實驗社會心理學對於自我的看法為必須假設自己是一個「求 知 者 」 , 自 我 意 識 才 能 夠 得 以 發 展 , 要 獲 得 自 我 知 識 的 方 法 的 是 觀 察 自 己 的 一 舉 一 動 才 得 知,實 驗 社 會 心 理 學 通 常 以 研 究 設 計 的 方 式,來 驗 證 假 設;

人 本 取 向 的 心 理 學 對 自 我 的 看 法 乃 是 著 重 於 個 體 所 經 驗 到 獨 特 的 、 主 觀 的 生 活 感 知 與 所 認 定 的 世 界 , 人 本 取 向 強 調 每 個 人 都 是 獨 立 的 個 體 , 也 相 信 個 人 是 行 動 的 主 體 , 個 體 得 以 主 動 採 取 行 動 來 因 應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動 ; 心 理 分 析 / 心 理 動 力 理 論 主 張 個 體 的 行 為 舉 止 都 是 受 到 內 在 的 潛 意 識 所 左 右 , 要 探 究 自 我 的 看 法 , 就 要 透 過 心 理 分 析 來 覺 知 內 心 深 處 真 正 的 想 法 ; 敘 事

/ 建 構 取 向 的 心 理 學 非 常 強 調 「 自 我 」 與 「 社 會 結 構 」 的 關 係 , 基 本 上 敘 事 取 向 的 心 理 學 植 基 於 社 會 建 構 論 這 個 派 典 , 後 結 構 主 義 、 後 現 代 主 義 以 及 修 辭 取 向 皆 是 社 會 建 構 論 的 一 部 份 , 社 會 建 構 論 認 為 自 我 存 在 與 否 取 決

於 個 體 日 常 生 活 中 理 解 自 身 和 他 人 的 語 言 和 口 語 表 達 , 透 過 與 他 人 的 敘 說 , 自 我 的 概 念 才 得 以 慢 慢 的 建 構 出 來 , 因 此 社 會 建 構 論 關 注 的 不 是 個 體 的 本 質 , 而 是 自 我 的 敘 說 (Potter & Wetherell, 1987)。

二、科技生活下的自我

現 代 社 會 可 以 說 是 個 科 技 導 向 的 社 會,生 活 中 被 各 種 的 高 科 技 物 質(諸 如 電 腦、媒 體、網 路…等)所包圍,Gengen(1991)將此社會型態稱之為後 現 代 社 會。Gengen 認為,在後現代社會中,人們自身的生活,愈來愈容易 被 物 質 的 介 入 而 改 變 , 最 明 顯 的 例 子 就 是 透 過 通 訊 技 術 與 網 際 網 路 進 行 訊 息 的 傳 遞 , 這 些 產 物 大 大 的 影 響 了 人 們 彼 此 之 間 的 溝 通 與 互 動 。 在 我 們 的 生 活 中 愈 來 愈 仰 賴 科 技 產 品 的 協 助 , 學 習 並 適 應 各 種 科 技 介 面 的 使 用 與 操 作 已 是 現 代 人 的 生 活 課 題 。 他 認 為 在 後 現 代 社 會 中 , 自 我 的 模 塑 乃 是 從 各 處 諸 如 廣 告 、 電 視 、 網 路…等等的媒體「模仿」而來,「風格」便成了我 們 塑 造 自 我 的 具 體 方 式 , 例 如 人 們 從 各 種 媒 體 習 得 服 飾 的 搭 配 以 展 示 自 我 的 品 味;部 落 格 使 用 者 選 擇 自 己 喜 愛 的 版 面 來 呈 現 自 己,舉 凡 生 活 的 一 切,

科 技 及 其 意 識 充 斥 於 生 活 的 角 落 而 涉 入 我 們 的 步 調 , 人 的 存 在 本 身 已 轉 換 為 所 謂 的 「 科 技 的 存 在 」 (Gengen, 1991)。

Gergen(1991)主張所謂的後現代社會是一個「飽和自我」的時代,

自 我 被 報 紙 、 電 視 、 音 響 、 電 腦 、 各 式 通 訊 設 備 、 廣 告 信 函…等 等 過 多 的 影 像 與 訊 息 淹 沒 了 , 據 此 也 點 出 後 現 代 主 義 的 主 張 - 「 主 體 已 死 」 , 後 現 代 社 會 所 宣 揚 的 自 我 充 滿 了 冒 險 的 成 份 , 「 主 體 」 不 再 被 當 成 是 人 格 特 質 的 核 心 , 意 義 的 認 知 被 外 在 的 語 言 符 號 、 敘 事 及 權 力 所 改 變 , 由 上 一 小 節 可 得 Gergen 主張的後現代論述屬於社會建構論的一部份。

Lifton( 1993) 提 出 不 同 於 後 現 代 的 論 述 , 他 認 為 後 現 代 自 我 的 論 述 太 過 於 強 調 外 在 物 質 的 牽 引 , 自 我 的 形 構 因 此 捲 入 了 太 多 的 不 確 定 性 , 他 認 為 個 體 不 會 全 然 被 外 界 的 物 質 所 牽 引 , 科 技 的 使 用 以 及 外 在 的 物 質 會 改 變 我 們 對 空 間、時 間 的 認 知,在 每 一 次 科 技 實 作 中(如手機的發明與使用),

我 們 重 新 認 識 世 界 與 自 己 , 我 們 並 不 是 失 去 了 什 麼 本 質 , 相 反 的 是 獲 得 更 多 的 可 能 。Lifton 的論述相信人有能力去融合外在的科技實作對自我形構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的 , 其 論 述 偏 向 本 質 論 的 自 我 觀 。 大 致 上 學 者 們 對 於 現 代 科 技 社 會 的 自 我 觀 以 建 構 論 和 本 質 論 為 主 。

三、網際空間的自我

網 際 網 路 的 崛 起 , 是 廿 世 紀 下 半 葉 重 要 的 經 濟 、 政 治 、 社 會 與 文 化 事 件 , 它 以 極 其 迅 捷 的 速 度 影 響 人 們 的 社 會 生 活 , 改 變 著 人 們 的 思 考 方 式 、 行 為 傾 向 、 社 群 關 係 以 及 人 們 的 自 我 認 同 。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 人 們 可 以 即 時 聊 天 、 收 發 信 件 、 購 物 、 書 寫 、 閱 讀…等等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行為,隱 藏 在 這 些 人 們 背 後 的 「 網 路 社 會 」 也 躍 然 成 型 , 如 果 說 「 網 路 社 會 」 代 表 了 一 種 藉 由 數 位 技 術 形 塑 的 社 會 組 織 和 權 力 結 構 , 那 麼 網 際 網 路 便 是 塑 造 和 聯 結 這 一 新 社 會 形 態 中 社 群 成 員 的 基 礎 架 構 。 這 個 虛 擬 生 存 空 間 , 可 說 是 為 了 網 路 世 代 重 新 自 我 形 構 提 供 一 個 全 新 空 間( 黃 少 華、陳 文 江,2002)。

王 志 弘 (2002)研究網際空間的自我形構,他整理出現代社會對自我 的 研 究 基 本 上 採 取 了 本 質 論 或 建 構 論 的 觀 點 , 而 網 際 空 間 的 人 際 關 係 又 區 分 為 離 線(線 下 )世 界 與 線 上 世 界 , 因 此 他 以 一 個 座 標 象 限 來 標 明 目 前 學 者 們 對 網 際 空 間 的 自 我 觀(見圖 2-1):

圖 2-1 網際空間的自我觀

離 線 世 界 與 網 路 世 界 相 續 不 分

離 線 世 界 與 網 路 世 界 斷 裂 二 分 再 現 與 物 質 之 別 真 假 之 別

自 我 具 有 固 定 的 本 質 或 核 心,網 絡 世 界 是 離 線 世 界 的 一 部 份,自 我 於 網 絡 世 界 中 延 伸 或 擴 展 。

自 我 沒 有 固 定 不 變 的 本 質 或 核 心 , 網 絡 與 離 線 世 界 混 同 不 分(超 真 實 )自 我 於 此 複 合 體 中 解 構 與 建 構 。

自 我 具 有 固 定 的 本 質 或 核 心,離 線 世 界 與 網 絡 世 界 不 同,常 展 現 為 真 假 之 分 , 兩 種 世 界 的 自 我 也 有 分 別 。

自 我 沒 有 固 定 不 變 的 本 質 或 核 心 , 網 絡 世 界 突 顯 了 塑 造 自 我 的 新 潛 能 , 具 有 與 真 實 世 界 不 同 的 建 構 自 我 方 式 。

本 質 論 自 我

建 構 論 自 我

資 料 來 源 : 王 志 弘 (2002)。

王 志 弘 (2002)對圖 2-1 的解讀,以左上角的立論,認為資訊技術會 擴 大 人 類 心 智 的 可 能 性 , 結 合 了 人 本 主 義 的 主 體 觀 與 意 識 至 上 的 自 我 觀 , 科 技 的 威 力 讓 自 我 於 網 路 之 中 擴 展 能 力 。 這 個 自 我 是 個 連 貫 的 有 主 控 意 識 的 自 我 , 而 網 絡 世 界 提 供 的 各 種 變 換 與 形 塑 身 份 的 管 道 , 正 好 擴 展 了 人 類

主 體 可 以 撰 擇 、 改 造 和 操 控 身 份 的 機 會 , 網 路 世 界 裡 自 我 身 分 的 變 動 和 多 樣 化 , 並 不 妨 礙 其 預 設 有 一 主 宰 的 統 一 主 體 。

左 下 角 的 立 論 認 為 網 路 世 界 具 有 不 同 於 真 實 世 界 的 性 質 , 抱 持 這 個 立 論 的 學 者 認 為 網 際 空 間 裡 的 自 我 屬 於 虛 幻 構 造 , 與 物 質 性 的 真 實 世 界 截 然 不 同 , 具 有 理 性 的 人 應 該 詳 加 分 辨 。

右 上 角 的 立 論 認 為 自 我 的 建 構 開 展 在 線 上 的 世 界 及 線 下 的 真 實 生 活 之 中 , 自 我 並 沒 有 固 定 不 變 的 本 質 , 極 端 者 甚 至 線 上 線 下 的 生 活 不 再 與 任 何 真 實 有 關 的 「 超 真 實 」 , 自 我 狀 態 存 在 於 超 真 實 之 中 , 便 無 真 假 之 分 。 右 下 角 雖 然 抱 持 建 構 論 的 自 我 與 主 體 觀 , 但 保 留 了 真 實 世 界 與 線 上 世 界 的 區 分 , 此 論 述 著 重 於 網 路 世 界 與 離 線 世 界 的 性 質 有 所 差 異 , 並 不 是 將 其 二 分 為 真 假 或 虛 實 的 意 涵 。

王 志 弘 (2002)認為一般而言採取右半邊論述為建構論的自我觀,簡 言 之 , 自 我 是 個 不 斷 建 構 開 展 的 計 劃 , 而 網 際 空 間 正 好 彰 顯 了 自 我 這 種 不 斷 建 構 的 特 性 , 網 路 身 分 的 塑 造 和 角 色 的 演 出 , 其 實 正 是 未 定 形 的 自 我 演 變 過 程,然 而,各 種 建 構 論 的 自 我 觀 裡,都 有 一 個 難 以 解 決 的 能 動 性(agency) 問 題 , 就 是 自 我 建 構 者 本 身 的 動 能 問 題 , 建 構 者 本 身 難 道 真 的 就 完 不 具 任 何 思 考 或 動 能 去 面 對 生 活 嗎 ? 顯 然 地 , 單 單 採 取 這 種 二 元 論 非 左 即 右 的 觀 點 是 無 法 看 清 問 題 真 正 的 所 在 。

王 志 弘 (2002)整理出學者們研究網路自我的觀點後,認為上述過於 偏 向 某 個 向 度 來 探 究 自 我 觀 點 難 免 都 有 偏 頗 之 嫌 , 因 此 他 探 究 建 構 論 與 本 質 論 對 於 科 技 生 活 下 自 我 的 研 究 發 現 , 當 今 的 科 技 社 會 中 , 人 們 被 各 種 物 品 團 團 包 圍 , 物 品 構 成 了 符 號 、 徵 候 、 訊 息 的 體 系 , 人 們 透 過 物 品 體 系 來 界 定 自 我 , 關 於 物 品 體 系 , 王 志 弘 (2002)援引「技術」這個概念,視技 術 為 設 定 、 支 撐 與 展 現 人 與 物 之 間 關 係 的 動 態 架 構 , 提 出 「 技 術 中 介 下 的 人 與 自 我 」 來 介 入 當 前 網 際 空 間 與 自 我 形 構 的 研 究 領 域 。 王 志 弘 (2002)

以 「 分 身 組 態 」 和 「 記 憶 裝 置 」 這 兩 個 概 念 企 圖 融 合 「 自 我 」 、 「 技 術 」 與 物 質 的 概 念 來 掌 握 網 際 空 間 的 技 術 中 介 下 的 自 我 形 構 的 課 題 。

(一)分身組態

王 志 弘 (2002)認為所謂的「分身組態」概念,是面對「橫越時空之 延 展 性 社 會 關 係 而 溝 通 需 求 下 , 人 類 運 用 技 術 來 因 應 的 方 式 與 存 在 樣 態 」

( 頁 17),分身組態即人類經由技術中介而存在於的世的狀態和過程。人

類 各 種 活 動 的 軌 跡 與 記 錄 例 如 相 片 、 影 片 、 音 樂 檔...等,都是自我分身組

態 的 一 部 份 , 網 際 空 間 的 不 定 形 、 無 遠 弗 界 以 及 人 與 人 互 動 方 式 , 非 常 適 合 以 「 分 身 組 態 」 來 掌 握 其 自 我 - 技 術 複 合 體 的 狀 態 。 分 身 組 態 概 念 保 留 了 自 我 建 構 的 能 動 性 , 亦 即 具 有 與 外 界 溝 通 之 意 願 的 自 我 , 而 非 視 之 僅 由 社 會 過 程 建 構 和 限 定 的 被 動 主 體 。

(二)記憶裝置

所 謂 的「 記 憶 裝 置 」乃 是 記 載 與 編 纂 活 動 痕 跡 而 形 成 記 憶 的 技 術 裝 置。

記 憶 是 塑 造 與 確 認 自 我 的 重 要 領 域 , 藉 由 回 憶 過 往 的 經 歷 和 心 境 , 取 得 現 今 肯 定 自 我 的 依 據 , 因 此 可 見 記 憶 對 自 我 身 分 的 建 構 和 維 持 是 如 此 的 重 要 , 如 何 紀 錄 自 我 與 生 活 , 以 及 可 以 利 用 何 種 網 際 空 間 的 介 面 來 幫 助 我 們 回 憶 過 去 的 經 歷,從 而 累 積 收 藏 的 資 料 庫,必 定 會 深 刻 影 響 自 我 的 感 受( 王 志 弘 ,2000)。

四、部落格使用者的自我觀

網 路 空 間 的 自 我 形 構 並 非 是 二 元 的 本 質 論 或 建 構 論 可 以 等 約 化 之 , 藉

網 路 空 間 的 自 我 形 構 並 非 是 二 元 的 本 質 論 或 建 構 論 可 以 等 約 化 之 , 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