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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資訊開放的自由:減少行政管制,簡化、快速相關作業流程,給予投資者較多 發揮的空間,使區內的營運邁向自由化及國際化。
事實上,當一國政府為了追求長遠的經濟發展,在其國內規劃出一部分特地區 域,允許該區域內的人、物、資金、資訊的自由進出或減免或豁免關稅的限制,並給 予該國法律及行政上的協助及優惠,這樣的措施在本質上即符合自由貿易區的構想。
第二節 自由貿易區之發展與過程
壹 自由貿易區之發展與過程
歐洲是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最早之發源地。以下就發展時間之先後及其過程,分 別說明如下:
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腓尼基人,將其南部海港「泰爾」
和「迦太基」這兩個港口劃為特殊商業貿易地區,對進出該地區的外國商船提供安全 通行的保障,並使其不受到干擾,可稱為自由港的雛形。西元 1228 年,法國南部的 馬賽港在其港區內劃出特定的區域,開闢為自由貿易區,並允許外國的貨品可以不經 徵收任何賦稅而出入這一區域;西元 1367 年,德意志北部的幾個自由城市以盧克貝 城為首,聯合漢堡、科隆、布萊梅…等城,成立歷史上知名的自由貿易聯盟-「漢薩 同盟」(拉丁語:Hansa, Hansa Teutonica 或 Liga Hanseatica,英語:Hanseatic League), 參加的城市一開始有 70 多個,至 14、15 世紀時加盟城市最多達到 160 個,成員之間 的自由貿易盛行;西元 1547 年,義大利所設立之熱那亞灣雷格亨港為世界第一個正 式命名之自由港(楊清喬,2003)。
15 世紀到 17 世紀,是歷史上有名的地理大發現(Age of Discovery)時期,歐洲的 船隊在世界各地探尋著新的貿易路線和貿易夥伴。因此,一些歐洲國家如德國、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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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等,為了維持其在經濟上的貿易優勢並擴大對外貿易,陸續把沿海的港口城 市,如丹麥的哥本哈根、德國的漢堡和布萊梅、荷蘭的鹿特丹、法國東北部的敦克爾 克…等宣布為自由港。德國於西元 1888 年之漢堡自由貿易區則為世界最早之自由貿 易區(Miyagiwa,1986)。
直到 19 世紀末、20 世紀初,許多歐洲國家在各大洲的殖民地及半殖民地建立如:
東非吉布提共和國的吉布提港、英屬直布羅陀、羅馬尼亞的蘇利納港、新加坡、香港、
澳門…等自由港,於是現代的自由貿易港區開始逐漸成形(呂淑華,2014)。
20 世紀前期可說是自由貿易港區的發展階段,一些國家和地區在港口或港口附 近的海關管制區,規劃出許多允許國外商品免稅自由進出的特殊區域,稱為自由區,
實質上是擴大了自由港的形態(張天明,2006)。美國為世界上擁有最多自由貿易區 之國家,至今約有 266 個;其於 1934 年制定「對外貿易區法案」,使得第一個「對外 貿易區」於 1937 年在紐約布魯克林(Brooklyn)成立,即設有貨物裝卸、製造、裝 配、儲存、搬運、及展示等多項功能,不但可免徵關稅和不需經海關人員檢查,且可 進行水運、陸運、空運及轉口貿易,至今已有近 80 年的歷史(呂淑華,2014)。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自由貿易港區之數量和規模有限,以自由港和自 由區為主,共有 75 個自由貿易區,分布在 26 個國家地區,其中絕大部分集中在開發 國家(武康平、吳蓉,2004)。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自由貿易港區的發展便陷 入停頓。
加工出口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開始出現的。加工出口區是在自由港和自由區 的基礎上演變發展而來的,主要發展「出口替代」工業。1959 年,愛爾蘭成立了「香 農國際航空港自由貿易區」,包括緊鄰香農國際機場的香農自由工業區和香農鎮,注 重於創造就業機會和發展加工製成品的出口,利用國外的資金和原物料,大力發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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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加工業,這是臨空經濟區的早期形式,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個加工出口型工業區,
成為世界自由經濟區發展階段的分水嶺(呂淑華,2014)。
而我國為因應 60 年代台灣經濟發展之需求,1966 年於高雄設立第一個加工出口 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亦為亞洲第一個加工出口區;截至 2009 年 2 月底為止,已 有 355 家公司設立於加工出口區7。我國加工出口區的成功經驗成為日後許多開發中 國家追求經濟成長的發展模式(張璠,2003)。由於初期加工出口區內之產業多為勞 力密集型的低階製造業,利用原物料或半成品模組從事加工或製造,此種作業方式不 需大量之基礎建設或高技術設備及高投資成本,但需仰賴的大量勞力資源,而大量又 便宜的勞工正是開發中國家所具備之優勢,此為加工出口區在開發中國家競相採用發 展的原因(張天明,2006)。
20 世紀 90 年代至今,由於國際貿易自由化、市場全球化已為時代潮流,給自由 貿易港區的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會,由 1970 年的 30 個國家僅 80 個自由貿易區,成 長至今已有 120 個國家及地區約 2,000~5,000 個自由貿易區,其中美國即有 266 個自由 貿易區,創造 200 億美元的年出口值與 40 萬的就業人口(曾參寶,2006),且大多成 為該國連接國際進行自由貿易之樞紐及交易中心。因此,為因應全球經濟環境的快速 變遷,自由貿易港區之功能亦須不斷的拓展、調整與創新。
貳 自由貿易區之趨勢與整合
由自由貿易區之發展過程來看,大致上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分界點。在第二次 世界大戰前,自由貿易區之數量約僅 75 個,不僅發展緩慢且數量不多,且幾乎集中 於當時的開發國家,其類型與功能多以貨物之儲存、製造、包裝及轉運為主。而在第 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各國之間外交、文化交流頻繁及國家經濟迅速成長導致國際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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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愈發火熱,於是經濟活動便逐漸朝向自由化及國際化,進而間接加速了自由貿易區 之發展與演化。其中尤以開發中國家最為熱衷,因其一方面要實施保護政策以保障國 內的弱勢產業,一方面又為開拓出口實施差別關稅政策以吸引投資增加貿易收入,因 此於國內的港口或交通便利地區,依照國情不同研究發展不同類型的自由貿易區,
如:加工出口區,並期望能帶動其經濟成長(呂淑華,2014)。
自由貿易區自 400 多年前發展至今,不論是以那種型態呈現,都展現其強盛的生 命力,也不斷演變出一些新的發展趨勢如下(張璠,2003):
一、 商業型結合工業型之自由貿易區趨勢。
二、 由單一目標朝向多目標轉變之自由貿易區趨勢。
三、 由勞力密集型轉為科技型之自由貿易區趨勢。
四、 結合鄰近國家簽定協議建立之自由貿易區趨勢。
上述各種新趨勢的出現,不僅促使有關國家開始調整目前已存在之自由貿易區的類型 與功能,亦可作為在建立新籌設自由貿易區時之考量依據,以避免由於選擇類型不 當,而造成國家經濟及政治之損失。
在國際經濟環境的快速變遷之下,單純地想藉由自由貿易區的優惠來吸引外國資 金投資以促進國內經濟發展是不夠的,唯有透過不斷的與他國簽訂 FTA 來壯大市場 的發展,如此才能使得國內的經濟持續成長。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現今最重要之國際經貿組織,亦是規模最大、體系最完 整的具有法律基礎的貿易體系,貿易總額占全球 90﹪以上。迄至 2013 年 3 月共擁有 159 個會員,另有 25 個觀察員。其宗旨在於制訂有秩序、公平合理的交易制度(經濟 部國貿局,2015)。
但是因為其會員國係由不同經濟發展程度的國家所組成,不盡相同的經濟自由化 程度與對貿易自由化的需求不同造成決策的過程十分緩慢,如烏拉圭回合談判;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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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化程度不同的國家,關稅的下降與否是保護其產業發展的工具,因此對於關稅的 調整也是一大難題;另外,對於環保、勞工、智慧財產權…等要求,也存在不同的意 見。因此,全球化的經貿整合真所謂窒礙難行,歷史教導我們或許先由區域經濟逐步 整合再朝向全球經貿整合才是正軌,一般依據經濟整合程度的深淺,將區域經濟整合 分為 5 個階段如表 2 所示。
表 2、自由貿易區發展歷程
類型 特點
自由貿易區
(Free-trade Area) 國家彼此廢除關稅與通關限制 關稅同盟
(Customs Union) 各國彼此廢除關稅,並建立對外的共同關稅 共同市場
(Common Market) 在國界之間進行資本與人員的流動 經濟同盟
(Economic Union)
共同市場的經濟政策取得協調(如處理通貨膨脹、利 率或失業率)
經濟統合 (Economic Integration)
中央將有更大的經濟權力,甚至在某些點上中央經濟 機構將凌駕於國家之上,形成全面的「經濟統合」
資料來源:Belassa 五個通往經濟統合的規模階段
有鑒於此,雙邊貿易或多邊的區域性經濟合作逐漸受到重視,如歐盟(EU)、北 美自由貿易區(NAFTA),至於亞洲,則以東南亞國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s, AFTA)最具體。目前全球仍有許多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正在洽談議簽中,顯示 組建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的區域經濟整合已成為國際經濟發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