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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別方面(見表 4-5) ,投保地 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在 12.01-24.00 名之研究對象中醫門診利用

二、 各自變項與中醫門診醫療利用次數

(一)、 傾向因素

在性別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女性平均每人 每年利用中醫門診次數為 1.45 次,高於男性的 1.13 次,其差異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5)。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樣本 為基礎,則女性中醫門診醫療利用次數為 5.07 次,高於男性的 4.93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年齡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 45-54 歲每 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最高,達 1.62 次,其次為 35-44 歲的 1.60 次,最低為 14 歲以下的 0.83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以 65 歲以上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最高,達 6.09 次,其次 為 55-64 歲的 5.44 次,最低為 15 歲-24 歲的 3.84 次,其差異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二)、 能用因素

在投保類別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第五類 之每人每年中醫門診利用次數最高,達 1.65 次,其次為第一類 的 1.46 次、第二類及第三類的 1.18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 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樣本為基礎,則亦以 第五類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最高,達 8.91 次,其次 為第一類的 5.13 次、第三類的 4.87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 義(P<0.01)。

在投保身份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投保身 份為地區人口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1.60 次,其次為受雇者的 1.45 次,最低為雇主的 0.92 次,其差異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

則仍以投保身份為地區人口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 為最高,達 6.09 次,其次為榮民的 5.99 次,最低為雇主者的 4.90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投保金額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投保金 額在 40001 元以上的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1.75 次,其次為 30001-40000 的 1.74 次,最低為 10001 元以下 的 1.11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 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亦以投保金額在 40001 元以上的每人每 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5.51 次,其次為 30001-40000

元的 5.49 次,最低為 20001-30000 元的 4.84 次,其差異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

在投保地區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台中市 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2.37 次,其次為台 中縣的 2.26 次、南投縣的 1.91 次,最低為連江縣的 0.14 次,

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 本為基礎,則亦以台中市之平均中醫門診醫療利用次數為最高,

達 6.23 次,其次為花蓮縣的 6.03 次、台中縣的 6.01 次,最低 為連江縣的 2.00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是否部份負擔方面(見表 4-6),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中,不用部份負擔的研究對象共 2335 位,佔 4.3%,需部份 負擔者共 51697 位,佔 95.7%,免部份負擔研究對象之每人每年 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 7.33 次,高於需部分負擔的 4.91 次,

且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三)、 需要因素

在是否為慢性病方面(見表 4-6),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中,沒有慢性病的研究對象共 52616 位,佔 97.4%,而有慢 性病的研究對象共 1416 位,佔 2.6%,有慢性病之研究對象之每 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 6.65 次,高於沒有慢性病的 4.97 次,且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是否為重大傷病方面(見表 4-6),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 究樣本中,非重大傷病的研究對象共 53926 位,佔 99.8%,而有 重大傷病的研究對象共 106 位,佔 0.2%,有重大傷病之研究對象 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 6.44 次,高於無重大傷病 的 5.01 次,但其差異程度卻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611)。

(四)、 醫師人力因素

在每萬人口西醫師數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

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為 12.01-24.00 名之每人每年平均 中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1.54 次,其次為 12.00 名以下的 1.38 次,最低為 24.01 名以上的 1.07 次,其差異具有統計上顯 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亦以 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為 12.01-24.00 名之每人每年平均中 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5.39 次,其次為 12.00 名以下的 5.05 次,最低為 24.01 名以上的 4.73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1)。

在每萬人口中醫師數方面(見表 4-6),在全體研究樣本中,

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為 1.00 名以下之每人每年平均中 醫門診利用次數為最高,達 1.41 次,其次為 1.51 名以上的 1.30 次,最低為 1.01-1.50 名的 1.19 次,其差異具有統計上顯著意 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以投保地 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為 1.00 名以下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利

用次數為最高,達 5.24 次,其次為 1.51 名以上的 5.11 次,最 低為 1.01-1.50 名以下的 4.74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1)。

三、 各自變項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

(一)、 傾向因素

在性別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女性每人每年 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658.23 元,高於男性的 515.31 元,其 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為基礎,則女性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2299.18 元,高於男性的 2251.60 元,其差異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733)。

在年齡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 45-54 歲每 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達 748.20 元,其次為 55-64 歲的 715.43 元,最低為 14 歲以下的 326.75 元,其差異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 以 65 歲以上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達 2955.88 元,其次為 55-64 歲的 2539.26 元,最低為 15 歲-24 歲的 1757.64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二)、 能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