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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別方面(見表 4-5) ,投保地 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在 12.01-24.00 名之研究對象中醫門診利用

三、 各自變項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

低為 1.01-1.50 名以下的 4.74 次,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1)。

三、 各自變項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

(一)、 傾向因素

在性別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女性每人每年 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658.23 元,高於男性的 515.31 元,其 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為基礎,則女性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2299.18 元,高於男性的 2251.60 元,其差異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733)。

在年齡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 45-54 歲每 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達 748.20 元,其次為 55-64 歲的 715.43 元,最低為 14 歲以下的 326.75 元,其差異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 以 65 歲以上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達 2955.88 元,其次為 55-64 歲的 2539.26 元,最低為 15 歲-24 歲的 1757.64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二)、 能用因素

在投保類別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投保 類別為第五類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698.75 元,其次為第一類的 647.81 元,最低為第四類的 337.82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 的樣本為基礎,以投保類別為第五類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 療費用為最高,達 3761.63 元,其次為第六類的 2399.98 元,最 低為第四類的 1864.76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1)。

在投保身份方面(見表 4-7)

,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投保身

份為地區人口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770.14 元,其次為受雇者的 657.03 元,最低為雇主的 417.95 元,

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 本為基礎,則仍以投保身份為榮民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 費用為最高,達 3054.36 元,其次為地區人口的 2934.90 元,最 低為眷屬的 2206.57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投保金額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投保金 額在 40001 元以上的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776.33 元,其次為 30001-40000 元的 774.68 元,最低為 10000 元以下的 503.93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 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投保金額在 40000 以上的每人 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達 2444.72 元,其次為

30001-40000 元的 2440.59 次,最低為 20001-30000 元的 2174.46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是否部份負擔方面(見表 4-7),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中,不用部份負擔的研究對象共 2335 位,佔 4.3%,需部份 負擔者共 51697 位,佔 96.7%,免部份負擔研究對象之每人每年 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3457.91 元,高於需部分負擔的 2224.28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投保地區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以台中市 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1046.9 元,其次為 台中縣的 963.54 元、花蓮縣的 914.54 元,最低為連江縣的 53.03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 的樣本為基礎,則以花蓮縣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最 高,達 2839.39 元,其次為台中市的 2753.23 元、澎湖縣的 2638.40 元,最低為連江縣的 754.62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

(P<0.01)。

(三)、 需要因素

在是否為慢性病方面(見表 4-7),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究 樣本中,沒有慢性病的研究對象共 52616 位,佔 97.4%,而有慢 性病的研究對象共 1416 位,佔 2.6%,有慢性病之研究對象之每 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3413.25 元,高於無慢性病的 2247.03 元,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是否為重大傷病方面(見表 4-7),在有利用中醫門診的研

究樣本中,非重大傷病的研究對象共 53926 位,佔 99.8%,而有 重大傷病的研究對象共 106 位,佔 0.2%,有重大傷病之研究對象 之每人每年平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 3021.60 元,高於無重大傷 病的 2276.13 元,其差異未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636)。

(四)、 醫師人力因素

在每萬人口西醫師數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

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為 12.01-24.00 名之每人每年平均 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688.21 元,其次為 12.00 名以下 的 609.94 元,最低為 24 名以上的 508.84 元,其差異具有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 亦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西醫師數為 12.01-24.00 名之每人每年平 均中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2403.64 元,其次為 24 名以上 的 2240.89 元,最低為 12.00 名以下的 2236.43 元,其差異具有 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每萬人口中醫師數方面(見表 4-7),在全體研究樣本中,

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為 1.00 名以下之每人每年平均中 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624.74 元,其次為 1.51 名以上的 599.39 元,最低為 1.01-1.50 名的 533.86 元,其差異具有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則 亦以投保地區每萬人口中醫師數 1.51 名以上之每人每年平均中 醫門診醫療費用為最高,達 2352.35 元,其次為 1.00 名以下的

2271.64 元,最低為 1.01-1.50 名的 2132.34 元,其差異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P<0.01)。

四、 各自變項與是否高度利用中醫門診

(一)、 傾向因素

在性別方面(見表 4-8),在全體研究樣本中,女性之高度利 用中醫門診比率為 9.58%,高於男性的 7.26%,其差異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P<0.01)。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女性 高度利用中醫門診比率為 33.46%,高於男性的 31.73%,其差異 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在年齡方面(見表 4-8),在全體研究樣本中,45-54 歲高度 利用中醫門診比率為 10.77%,高於 35-44 歲的 10.50%、55-64 歲 的 10.13%、65 歲以上的 8.98%、25-34 歲的 7.55%、15-24 歲的 6.41%及 15 歲以下的 5.44%,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若以有利用中醫門診的樣本為基礎,65 歲以上高度利用中醫門診 比率為 37.67%,高於 55-64 歲的 35.95%、45-54 歲的 35.36%、

35-44 歲的 34.49%、14 歲以下的 31.58%、25-34 歲的 27.29%及 15-24 歲的 25.37%,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意義(P<0.01)。

(二)、 能用因素

在投保類別方面(見表 4-8),在全體研究樣本中,第一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