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遠東集團提案之評估
各位董事,在此向您報告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裕民航運股 份有限公司對敝公司所提出之資產收購計畫:裕民航運預定以至高 68.56 億元收購遠東航空公司所有固定資產。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於民國 98 年 1 月 2 日提出以最高 68.56 億元收購遠東航空公司包括 土地、房屋以及飛航設備等固定資產;至於其餘資產以及負債與權益 部份,將不概括承受。
雖然以 68.56 億元收購所有固定資產,此金額等同於敝公司 96 年第三季所公佈之財報數字,並無減損遠東航空原有之資產價值,然 而截至96 年 12 月 31 日止,遠東航空之負債總額已達 108.56 億元,
而資產總額僅 87.33 億元;其資金缺口達新台幣 21.23 億元;若將固 定資產全數售予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將使敝公司失去繼續營運所 需資產,遂將結束公司並進入清算與清償債務等程序。屆時雖能償還 部份債務款項,然而在資產總額低於負債總額之情形下,將無剩餘盈 餘分配予股東,其對股東之影響與聲請破產並直接進入清算程序無 異。
由於公司法中規定出售公司重大資產須經股東會表決同意(1/2 股東出席股東會,其中 2/3 表決同意;或 2/3 股東出席股東會,其中 1/2 表決同意。),預計裕民航運所提出此一資產收購案將無法於股 東大會表決通過;因而將不建議董事會同意裕民航運所提出之資產收 購案。
替代方案
基於追求股東利益極大之代理原則,敝管理團隊將不建議董事會 接受裕民航運公司所提出之資產收購案,並戮力使遠東航空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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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於重整繼續營運,以使既有股東仍可保有其應有之利益,將擬定 以下替代方案回應:
(一)以股份轉換代替資產收購 1、策略說明
綜觀法院對遠航的重整判決書與目前遠航之經營情況,遠航停業 已達六個月以上,重整之緊急處分亦於 2008 年 8 月 19 日到期,此後 債權人皆將利用訴訟程序行使債權,公司停業已處於無現金進帳之情 況,更難以處理負債問題,法院三度駁回遠航之重整案,認為其復飛 成本至少高達 18 億元,且現行之大股東皆無心經營公司,相繼辭去 董監之職務,市場上亦難找到其他有意願大筆注資之投資人,即便有 意願大筆注資,亦難以概括承接公司所面臨之巨額負債,如此下去公 司面臨破產似無挽回之餘地。
然即便公司係處於如此艱困之處境,敝團隊仍認為遠航之營運仍 有其價值,認為敝管理團隊為尋求股東之最大利益建議併購方採取股 份轉換之方式,使裕民航運成為遠航百分之百持有之母公司,如此一 來方得保全我方公司之航空執照,與未來繼續依照本公司過往之經營 記錄申請航權之可能。
且觀諸行政機關之態度,因現今國內地面交通較以往發達、國內 空中客運市場已大幅萎縮,並不支持台灣繼續成立新的航空公司;而 民用航空業係屬許可制,依照民用航空法第六章 中,對於民用航空 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航 空站地勤業等經營事項皆規定為特許行業,必須由符合各項要件取得 許可證,始得營業。且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觀之,除欲經營離 島航線外,經營國內或國際航線之定期與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皆必須 符合特定要件,對於過往未經營航空業務之裕民航運而言,至少必須 符合每年營業收入達到60 億元之資格,而觀諸裕民航運 96 年營收(非 合併)始達 22 億元,顯不符合申請資格。由此觀之,本公司所擁有 之航空公司之營業執照仍有其價值所在,如由裕民成立新航空公司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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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民航局許可,在不符合法令要求之情況下,國際航線之業務勢必 不可行。如遠東集團利用其他公司申請時,因未符合「經營國際運輸 或國際貿易業務五年以上」之要件,故僅得申請國內航線之業務,在 主管機關核發營業許可趨於保守之態度下,如主管機關不欲核發許可 證將造成遠東集團之投資淪為空談,將造成巨額之損失。
至於目前商機之所在,兩岸包機的部分,因為涉及到大陸地區到 底屬於國內或國際航線的爭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特 別獨立出來另為規定,對於航空器欲航行至大陸地區必須經過主管機 關許可,許可辦法必須依照交通部訂立之,因此申請資格必須依照交 通部訂立之「國籍航空公司申請飛航兩岸貨運包機作業程序」、「國 籍航空公司申請飛航兩岸客運包機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不論貨運 或客運部分皆以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核准經營國 際航線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之業者為限。
綜上所述,如欲採取併購方之策略,最多遠東集團僅得利用其他 營收達六十億元以上之子公司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三條第 一項第一款申請經營航空運輸業國內航線,欲再進一步申請國際航線 (貨運或客運)或國際航線包機業務皆必須符合其他嚴格之要件,且曠 日廢時;在兩岸包機此一市場大餅部分,亦限於經營國際航線不定期 航空運輸業務之業者為限,遠東集團最快得申請經營國際航線定期或 不定期運輸業之條件亦必須達五年以上,如遠東集團採買受固定資產 再設立新公司等形式,將造成飛機閒置與承擔日後兩岸直航市場已處 於難以進入之狀態之巨大風險。
故敝團隊建議採取股份轉換之方式,由裕民航運成為遠東航空百 分之百持有之母公司,以保留本公司之營運執照繼續經營,始得以最 短時間利用現今兩岸直航市場尚未穩固之際攻占市場。或併購方將有 所疑慮本公司係為一資金有巨大缺口且淨值為負的企業,然如得於事 前與我方合作,說服債權人拋棄部分債權,因公司如進入破產程序,
資產拍賣之價值將遠低於帳面價值,債權人亦難得全額受償,估計約 僅得受償三、四成。然如遠東集團引入資金繼續經營且對於債務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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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債權人應較公司破產更可受到較多之清償。故基於此立論基礎應
紀錄者
生財務或股權糾紛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每年
十八日電】 2008.06.18 10:30 pm
2、交易流程說明
(1) 與裕民協商出初步計畫,促使其接受敝管理團隊提出之計畫。
(2) 和裕民航運一同與債權人協商:與債權人議價促使其退讓其債 權額,期望債權人可以退讓至五折即約54 億元,並訂立分期付 款計畫,並由裕民航運及遠東集團就此債權為保證或提供擔 保,此一折讓之理由係參考實務上拍賣之價格,以固定資產68 億而言,經過拍賣約只能拍定三至四成之帳面價值,且參考萬 泰銀行債權協商之結果而定之。
萬泰銀提以債做股 折價近五成
萬泰銀方面由摩根士丹利安排召集會議,提供所有出席債權 人代表一分書面提案,並以表格詳列,供債權人帶回研究。
由於萬泰銀本身財務體質太差,增資金額主要用於改善本身 資產品質,因此萬泰銀開出的以債做股條件,所有債權人的 債權都要打折,打折成數接近五成。
摘自【經濟日報╱綜合報導】 2007.09.07
(3) 召開股東臨時會:在本公司董事會在債權人及裕民航運接受此 一併購方案之情形下配合其召開臨時股東會,進行股份轉換,
敝管理團隊基於對股東之保障,要求裕民航運應以股份轉換之 方式與遠東航空換股,參考三月時遠航私募計畫訂價為 3.2 元/
股,加計溢價 35%,每股之股份轉換價值應以 4.1 元/股為基準。
附帶說明為何欲加計溢價 35%:因此一部分預留了給予對方議 價的空間,敝管理團隊建議堅守的底線為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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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多方協商:若裕民航運肯接受以上條件,則敝管理團隊開始分 別進行與大股東、債權人及員工之協商會議,說服其同意此交 易條件。
與大股東協商:
大股東 持股比例
開發金 9.49 華航 5.73 國華人壽 8.57 南山人壽 3.51 法國巴黎銀行 3.13 艾吉投資開發 9.35
鄭博修 3.13 劉思遠 3.21 黃瑞柔 4.04
合計50.16 足以通過特別決議 與員工協商
刻苦守崗位 遠航員工盼天光 【12/26 22:36】
[本報訊]無薪假很苦嗎?但有一群遠東航空的員工卻是天天 無薪上班。媒體報導,遠航5 月停飛至今,很多遠航員工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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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崗位。即使被斷水斷電,他們帶檯燈、借日光,繼續上班、
維修飛機,就是為了期待遠航有一天能展翅重飛。
即使遠航宣布破產,但很多遠航人仍舊繼續「上班」。前遠航 高雄站的副站長,就投書媒體這樣形容他們上班的窘境。辦公 室都被斷電了,靠著負責機場電力的人好心留下插座電力,大 家每天帶著小檯燈上班,但每天待在黑黑的辦公室,幾乎要得 了幽門恐懼症,最諷刺的是,當其他勞工高喊抗議無薪休假,
這群遠航人,卻是天天無薪上班。
他們這麼努力,無非是希望遠航有一天真能重新展翅。但這樣 的希望,明知可能性不高,但已經是他們唯一說服自己支撐下 去的動力。
上個月我兒子生日,我幫他許願:「希望看遠東的白肚子飛上 天空。」如果有那天,我會很開心;到時公司還想用我的話,
就算降薪我也願意回來,但這機會太渺茫。以後每年幫兒子過 生日,應該都會想起遠東,很感慨吧。
前遠東航空高雄站副站長 蘭雨薏
就此些消息看來,員工續留的意願仍然很高。
就此些消息看來,員工續留的意願仍然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