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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技藝教育學程的實施概況

因應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及高中、高職、多元入學和高職課程改 革等教育措施陸續推行,及國中屬國民教育階段,不應實施分流教育

,以確保學生教育機會均。技藝教育採融入國中課程架構,提供所有 學生適性發展之機會。國中生涯發展教育融入國中課程架構,協助學 生認識生涯職群、養成正確職業觀念、以及做好生涯規劃為教學重心

。並於國三階段開設「技藝教育學程」,提供對技藝學習有興趣的學 生選讀。依據教育部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公佈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 實施要點,茲就臺北市教育局辦理九十六學年度技藝教育學程教相關 業務之目的、學程設計理念、職群設計原則、開班模式、申請程序、

師資遴聘、開班模式、開班模式、申請程序、師資遴聘等說明如下:

一、目的

針對技藝學習較有興趣的學生,開設技藝教育選修課程,協助 其對生涯的認識,以利於未來之生涯發展。

二、學程設計理念

(一)生涯試探:學程目標旨在提供學生生涯試探之機會、以奠定 其生涯發展基礎,教材內容在協助學生具備認識自我,及繼續 發展能力。

(二)多元發展:學程內容應兼顧學生興趣、性向、能力等方面之 差異,以提供學生多元選擇機會。教材內容則力求因材施教、

適性發展,並考慮地域特性與學校特色,充分配合地方產業發 展需要。

(三)課程連貫:參酌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架構,以及辦理學校

現存科班課程及地區產業需求等因素,兼顧學制的縱向連貫和 橫向聯繫。

三、職群設計原則

(一)採職群開設,全學年度由規劃的十三職群中任選二至四職群 授課為原則。每職群授課內容需包含職群概論及二個主題以上

,十三職群及主題內容詳如表 2-2-1 所示。

(二)學程轉銜向下銜接九年一貫八年級生涯覺察及試探之課程,

向上銜接實用技能學程第一年段課程。

(三)職群開設應配合現存之國中技藝教育或地區合作單位之資源 開設,具生涯試探的功能,國中技藝教育與高職實用技能學程 之銜接詳如表 2-2-2 所示。

表 2-2-1 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十三職群及主題一覽表

職群別 主 題

電機電子職群 職群概論/室內配線/工業配線/工業電子/視聽電子/

資訊應用

機械職群 職群概論/機械識圖/機械概要/車床工作/鉗工/熔接工作 動力機械職群 職群概論/機車基本認識/汽車基本認識/汽車美容/

引擎基礎實習

化工職群 職群概論/化學基礎與實驗/化學實驗安全/化學工藝品 土木與建築職群 職群概論/識圖與製圖/泥水工/木工/鋼筋工

設計職群 職群概論/基礎描繪/色彩學/設計基礎

餐旅職群 職群概論/休閒與觀光/觀光餐旅/餐飲製作/接待禮儀 商業與管理職群 職群概論/中英文文書處理/銷售實務/產品推廣實務/簡易記

帳實務

家政群群 職群概論/服裝/烹飪/美容/美髮/幼兒保育

農業職群 職群概論/農業與休閒/簡易水耕栽培/家庭園藝/寵物飼養保 健

食品職群 職群概論/穀類加工/園產加工/畜產加工/水產加工 水產職群 職群概論/水產概論/水產工作安全/水產基本技能/基礎生物 海事職群 職群概論/動力小艇操作/基本製圖/基本電學/海釣實務

表 2-2-2 國中技藝教育與高職實用技能學程之銜接 產業分類

生涯覺察及試探

職群 加深生涯試探

職群

生涯試探與準備 國中生涯發展教育

九年一貫八年級

國中技藝教育學程

九年一貫九年級 實用技能學程

電機與電子 電機與電子 機械 機械 動力機械 動力機械 化工 化工 土木與建築 土木與建築 工業類

設計 設計 餐旅 餐旅 商業類

商業與管理 商業與管理

家政類 家政 家政

農業 農業 農業類

食品 食品 水產 水產 海事類

海事 海事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1;田振榮、張晋昌,2004。

四、實施對象

招收技藝表現優異或對技藝實習較具性向、興趣之九年級(國三

)學生。

五、開班模式

(一)本學程上課時間以學生每週選修三到六節為原則,可運用彈 性及外加時數,每職群每週授課三節最高至五節,每班招生人 數以十五至四十名為原則,偏遠及離島地區得視需要酌減人數

(二)學生每學期選修一至二職群,第二學期不得重複選修相同職 群。

(三)開班分為兩種模式:

1.自辦式:由國中依該校之資源與環境現況,獨立辦理本學 程,上課地點在自辦國中,但九十六學年度臺北 市國中無採此模式辦理。

2.合作式:由擬辦理技藝學程之國中與鄰近之國中、高職、專科或職 訓中心合作辦理,上課地點可依實際條件在合作單位上課,偏遠地區 得依實際需要專案辦理。

六、申請程序

(一)國中之「課程發展委員會」參與規劃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相 關事宜。

(二)國中應成立「技藝教育學生遴薦與進路輔導委員會」辦理技 藝教育學程學生薦輔相關事宜,有關細則另行訂定之。

(三)國中依其需求規劃提出實施計畫,並依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申

辦流程(詳如圖 2-2-1 所示)向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四)縣市政府應成立「國中技藝教育推動委員會」以教育局長為 召集人,置委員數人及兼任秘書一人,並遴請學者專家參與,

負責開班模式、課程規劃、職群及合作單位之評估、師資(含 師傅)、契約之規劃與審查等有關事宜。

(五)縣市政府教育局彙整審核各校開班計畫,並將核定情形陳報 教育部備查。

流程 工作項目 執行時間

七、辦理現況

臺北市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九十六學年度開班模式全面採合作式 辦理,於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詳細國中開班人數及高職所開科別如 下:

(一)開設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程高職學校共計十七所;閞設職群 共九職群;開設時段分別為星期二、星期四及星期五下午,其 中以星期二下午開課時段最多如下表所示。

表 2-2-3 各高職開設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程一覽表

編號 校名 職群別 上課時間

電機電子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1 大安高工

動力機械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2 開平餐飲 餐旅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家政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3 東方工商

餐旅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動力機械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食品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電機電子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農業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4 松山工農

食品 B 星期五 第 5 至 7 節

表 2-2-3 各高職開設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程一覽表(續)

編號 校名 職群別 上課時間

動力機械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電機電子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設計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5 協和工商

商業與管理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家政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6 喬治高職

餐旅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電機電子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餐旅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餐旅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商業與管理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設計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7 滬江高中

設計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家政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8 稻江護家

餐旅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9 南港高工 電機電子 星期五 第 5 至 7 節 10 木柵高工 電機電子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11 內湖高工 電機電子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表 2-2-3 各高職開設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程一覽表(續)

編號 校名 職群別 上課時間

商業與管理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設計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12 士林高商

設計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動力機械 星期二 第 6 至 8 節 電機電子 星期二 第 6 至 8 節 13 惇敘工商

設計 星期二 第 6 至 8 節 14 松山家商 商業與管理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15 十信高中 商業與管理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機械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16

私立

大同高中 電機電子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表 2-2-3 各高職開設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程一覽表(續)

編號 校名 職群別 上課時間

家政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家政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家政 C 星期五 第 5 至 7 節 設計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設計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設計 C 星期五 第 5 至 7 節 商業與管理 A 星期二 第 5 至 7 節 商業與管理 B 星期四 第 5 至 7 節 17 強恕高中

商業與管理 C 星期五 第 5 至 7 節

資料來源:臺北市技藝教育資源中心,2008(研究者整理)

(二)參與合作式技藝教育學程之國中共計 69 間學校,學生報名 人數共計 2,185 人,各國中參與合作式技藝學程學生職群詳如 表 2-2-4∼表 2-2-14

二、各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依「學程綱要」自編 或選編合適教材。

拾、學習評量

一、學生成績評量,應參照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直轄市

、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相關成績評量辦法及技藝 教育學程成績評量辦法辦理。

二、修習本學程成績及格者,由授課學校授予修習學程職群證明書

拾壹、生涯進路

選修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之學生,可優先薦輔就讀高職實用 技能學程,並有機會參與多元入學方案,以暢通其生涯進路。生涯 進路參考圖詳如圖 2-2-2 所示。

圖 2 - 2 - 2 國民中學技藝教育生涯進路參考圖

資料來源:國中技藝教育實施要點,教育部(2003)

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七、八年級):融入式教學 研究所或就業市場

國中技藝教育學程選修(九年級):加深生涯試探 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九年級):融入式教學

大學校院 二專 技術學院 警大︵專︶ 空大、空

職 訓 中 心

〈或就 業〉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二技

專 前 三 年

合 高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