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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事業單位法定勞動條件責任落實概況

第三章 臺灣事業單位勞動條件責任落實機制之運作與發展現況

第一節 臺灣事業單位法定勞動條件責任落實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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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事業單位勞動條件責任落實機制 之運作與發展現況

第一節 臺灣事業單位法定勞動條件責任落實概況

欲了解我國各級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法令落實狀況,早期勞委會編有「臺灣地

區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概況調查報告」可供參考,可惜該概況調查 已停辦許久,目前僅能透過勞委會各年度勞動檢查年報了解受檢事業單位落實法 定勞動條件之現況。扣除專案與申訴案件檢查,勞動檢查原則上應係隨機性的對 國內各級事業單位進行檢查,因此雖然無法像前述調查報告那般完整的獲取我國 事業單位之勞動條件概況。但理論上隨機進行的檢查應具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

能夠反應部分的現實,以下將引用勞政院勞工委員會 2013 年出版的中華民國 101 年勞動檢查年報中的統計資料,以此為基礎簡要說明目前我國受檢事業單位落實 勞動條件相關法令之情形。

一、我國事業單位落實勞動條件相關法制之程度不高

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法等勞動法規於我國行之已久,勞動檢查法正式 修訂至今也已有十餘年,但到現在我國事業單位勞動條件相關法制的落實狀況依 然不甚理想。2012 年全國各級勞動檢查機構共進行 12,629 廠次的事業單位勞動 條件檢查(初查),經檢查發現不合格者共計 5,246 廠次,違反法令項數有 5,808 項;其中有九成以上均係違反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事項,共計 5,134 廠次、5,693 項,查獲違反比例為 40.65%1。由上述統計資料可推知我國目前仍有不少的受檢 事業單位未能落實勞動條件基準法令規定,且每一場次查獲違犯之事項可能不只 一項。

1 此處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比例,係採取以下計算方式:違反某法之事業單位比例 = (經 查違反該法之場次÷總檢查場次)×100%,下段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事業單位比例,亦採 相同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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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營造業檢查率有 84.01(47744/56829)% (計算方式:檢查率=(當年度該行業安全衛生初查總 受檢場次÷當年度該行業事業單位總數)×100%),但排名第二的製造業檢查率卻已大幅降至 16.15%,第三高的批發及零售業甚至只有 1.07%,更不用提其他較不受到重視、檢查次量更 少的行業。除了營造業以外,其他行業受檢率都不到整體的兩成,意味著目前檢查所獲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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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工作時間與工資幾乎年年都是事業單位「好犯」的勞動基準條款。尤其 2005 年後違反工資相關規定之情況較之退休、工作規則、勞動契約等事項更為 頻繁(參表 3-1)。此種事業單位違法事項多集中於工作時間、工資的現象,在最 新一期的勞動檢查年報中也可以看出來。2012 年事業單位所違反之勞動基準條 款以違反該法第 21 至 28 條「工資」事項為最多,共計有 1,731 廠次、1,918 項,

占總檢查廠次的 13.71%;違反者第 30 至 34 條「工作時間」事項居次,共 1,637 廠次、1,785 項,占 12.96%;違反第 35 至 43 條「休息休假」事項者居三,共 1,121 廠次、1,326 項,占 8.88%。從圖 3-1 可以明顯看出,該年度違反勞動基準法之 事業單位,其違反之條款有集中於工作時間、工資與休息休假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近幾年事業單位落實工作規則與退休事項的情況已多有 改善,但工作時間違法問題,仍持續存在,且始終居於違反案件最多的前幾位。

近來由於超時工作、過勞事件頻傳,勞委會亦開始大規模地動員全國各勞動檢查 機構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勞動條件擴大執行專案檢查。據計,2012 年 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共實施專案檢查 1,127 廠次,其中經查獲違反勞動基準法,依 法移送地方主管機關處分及逕行處分計 464 件次,處分率約為 41.17%。其中事 業單位所違反者多集中在與延長工作時間有關事項,特別是經查違反第 24 條「延 長工時工資」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者共計 129 件次,約占總檢 查廠次的 11.45%;違反第 32 條「延長工作時間」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 規定者共計 127 件次,約占總檢查廠次的 11.27%,足見超時工作問題之嚴重程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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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2012 年各行業經查獲違法比例

資料來源:依中華民國 101 年勞動檢查年報統計資料繪製。

四、我國小型事業單位之違法情況特別嚴重

過去的調查研究發現事業單位之規模與其落實勞動法制之程度呈現正相關,

規模越大者,符合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程度越高 7。我國中小企業占企業整體的 97.63%,其就業人數亦高達 77.85%8,中小型事業單位由於資源匱乏,安全衛生 設施因陋就簡,且欠缺自主管理能力,因此往往無法確實遵守相關勞動法令規定。

7 張天開等(1996),各國勞動條件檢查方式之比較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研究,頁 143-144。

8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12),2012 中小企業白皮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頁 330、338。參考網 址:

http://book.moeasmea.gov.tw/book/doc_detail.jsp?pub_SerialNo=2012A01114&click=2012A01114

#,最後瀏覽日:2013 年 7 月 6 日。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農、林、漁、牧業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製造業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營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住宿及餐飲業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金融及保險業 不動產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支援服務業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教育服務業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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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國重大職業災害之罹災者及其事業單位相關資料可以發現,勞工人數在 29 人以下之小型事業單位發生職業災害之人數共占整體職災死亡人數 85%、罹 災者年資未滿一年者占整體的 63%、未依法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人員 者占整體的 60%,而罹災勞工未接受勞工安全衛生育訓練者亦占整體的 71%,

由此看來我國小型事業單位之違法情況似乎特別嚴重9

我國中小企業之所以無法有效落實勞動條件相關規定,其原因可以從雇主、

勞工與主管機關三個方面來討論。從雇主的角度來看,勞動法令所規範的勞動條 件大幅增加了中小企業主之成本負擔,其極有可能為了節省成本投機性的犧牲勞 動者部分勞動條件,以求得更多營收。而且許多雇主本身經營企業,卻對勞動法 令完全陌生,中小企業又無多餘的資源可聘請法務人員,因此往往不清楚或忽略 國家相關政策與法令的規定。另一方面,身為勞動法之反射利益收受者─勞工可 能是因為對勞動法之認知不足,也可能是怕破壞既存關係,如雇主違法行為未立 即對其產生直接利益影響,往往採取消極漠視之態度或是隱忍不予舉發。最後,

我國雖有勞動檢查制度,但是檢查機構由於人力不足,檢查率低,對違法行為之 處分率亦不高,因此許多事業單位心存僥倖心理,未能確實遵守法律規定,致使 相關制度之執行效果有限10

五、勞工申訴案遽增,事業單位勞動條件落實情況仍待改善

近年來勞工申訴案件數急遽增加11,顯見我國勞動者似乎越來越勇於站出來、

為了自身權益發聲。2012 年勞工申訴案件數為 6,037 件次,其中有關勞動基準申 訴有 5,086 項、安全衛生申訴 662 項、就業服務申訴 20 項、職工福利申訴 177

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12),中華民國 100 年勞動檢查年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頁 30。參考 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ro?page=4fd953c9,最後瀏覽日:2013 年 7 月 6 日。

1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12),中華民國 100 年勞動檢查年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頁 30-31。參 考網址: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ro?page=4fd953c9,最後瀏覽日:

2013 年 7 月 6 日。

11 參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002-2012 年勞動檢查年報統計資料。參考網址: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226b8a3,最後瀏覽日:201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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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勞工保險申訴 284 項、綜合問題申訴 351 項。同年實施勞動條件申訴案檢查 事業單位為 5,395 廠次,其檢查之結果大致與前述總體趨勢一致,受檢事業單位 所違反法令多以勞動基準法中之工資、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事項為主。查獲後依 照勞動基準法裁處行政罰鍰者共計 3,586 件次,移送司法參辦者共計 6 件次;依 安全衛生法裁處行政罰鍰者共計 37 件次;依其他勞動法令裁處行政罰鍰者共計 有 3 件次,有 28 件次移送司法參辦。

申訴案件逐年增加的趨勢雖然可以說是我國勞動者權利意識提升之表徵,卻 也意味著我國仍有許多事業單位未能落實勞動條件相關規定。仔細觀察勞委會歷 年的勞資爭議案件統計不難發現,我國勞動者與事業單位間之勞資爭議有很大的 比例都是因為權利事項而生,幾乎每年都有兩萬多件的勞資爭議涉及勞動基準法 等所規定之法定基本權利,其中工資事項幾乎占了快一半12,顯見我國事業單位 勞動條件基準之落實狀況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1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資料庫http://statdb.cla.gov.tw/statis/stmain.jsp?sys=100,最後瀏覽日:

201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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