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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參與其他國際非政府組織之現況與分析

第二節 與國內在地組織之互動與合作

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YWCA of Taiwan)除了參與台灣地 區國際性的團體擔任會員國之外,亦參加在地的教會團體、福利團 體等,透由這些團體,亦在台灣國際間參與了主題式的國際會議或 國際連結或國際議題之倡議。

一、基督教福利會

一九五四年美國基督教國際救濟會(Church World Service) 與美國世界信義宗教救濟會(Lutheran World Relief)在台灣成立 了台灣基督教國際救濟會(Taiwan Church World Service)救濟機 構,任命信義會約翰牧師(Rev. John L. Wilenius) 為主任主持業 務,將美國基督徒募捐來的物資,如糧食、衣物等分贈台灣省 內需要的民眾。一九五七年美國將其回收剩餘物資以「四八零 法案之第三章」(Public Law 480, Title 3)交給台灣基督教國際 救濟會辦理分發,因此開始全省大規模之貧民救濟工作(Family Feeding Program),選定全省基督教會、組織機關中之四五四所 作為發放中心,按照政府所發給之貧民卡,三個月一次分發救 濟一百八十餘萬貧民。

一九五四年三月邀請當時參加分發救濟物資而願意成為會 員之在台灣的基督教會、差會及機關,計有三十八單位之代表召 開代表大會,女青年會(當時為台北女青年會)為其中之一,由 大會選出十六名委員包括一位女青年會之董事構成執行委員 會,協助美籍主任處理業務,同時把「台灣基督教國際救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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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稱謂「台灣基督教福利會」。至今,台灣基督教福利會有十五 個會員團體,除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台灣基督教青年 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外,其他皆為台灣重要之教 派,如台灣聖公會、衛理公會等。35女青年會派有理事擔任組織 之董事。

二、基督教救助協會

基督教救助協會成立於一九九八年,以「重大災難救助」

及「社區服務」為兩大重點。服務過象神風災、九二一大地震、

SARS 等重大災難,並透過整合全台灣五百多間教會,訓練三 千多名志工,建立社區型關懷網絡,以協助社區於急難救助、

家庭發展與健康社區三方面發展深度的在地關懷服務。

從二 OO 二年起,基督教救助協會以教會為社區服務中 心,開始建構「1919 社服暨救助網絡」 (1919 服務中心)。二 OO 三年起,發起「急難家庭救助計劃」,以救助在生活上遭 遇急難的家庭。二 OO 四年起,發起「弱勢兒童課後陪讀班計 畫」透過課業輔導與全人關懷,幫助來自「弱勢家庭」兒童(貧 困、單親及外籍配偶)。36

女青年會總會於一九九八年應邀成為團體會員,台灣女青 年會參與服務之急難救助包括:九二一大地震、桃芝颱風等。

三、公益自律聯盟

35 請參閱基督教福利會四十週年特刊之機構簡介

36 參考網站 http://www.ccra.org.tw/abou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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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簡稱公益自律聯盟)37,為促進 社會大眾對非營利組織的認識及信任,協助捐款人瞭解非營利組 織運作狀況,同時鼓勵非營利組織承諾並實踐組織的使命及責信 要求,於二OO 五年十月正式成立,並提出以下五點目標:

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於二 OO 五年加入成為團體會員,

藉由加入聯盟 讓台灣 YWCA 用高標準來自我要求以展現責信之 外,亦參與加速立法,保障捐款人基本權益等倡議行動。聯盟現有 八十四團體會員,女青年會全國協會參與該組織之”國際參與組”。

四、台灣防暴聯盟

台灣防暴聯盟於二OO 七年正式成立,女青年會全國協會應邀加 入成為防暴議題的團體。聯盟成立宗旨在於喚起國人及政府機關重視 暴力防治問題、加強暴力防治政策,並促使立法院盡速通過尚在在立 法院審議中之防暴三法:「性騷擾防治法」、「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

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條文」,保護遭受家庭暴力及性暴力被害人 脫離暴力陰影。15

37http://www.twnpos.org.tw

38 參考網站http://pv.db.org.tw

(一)推動簽署「公益團體自律公約」

(二)成立「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三)設置「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資訊平台 (四)營造適合公益團體健全發展之法律環境 (五)聯盟團體相互協力、彼此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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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球夥伴聯盟

國際非政府組織研究學會以學術研究單位籌組「國際夥伴論 壇」,扮演資源中心的角色,提供全球公民社會第一手資訊、資料與 發展現況。「全球夥伴論壇」是為串連台灣在地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及 其全球之夥伴組織的網絡平台,目的在於加強組織間的溝通聯繫、合 作與交流。

「全球夥伴論壇」為以創新組織,連結台灣本土非政府組織、產 業界及公部門與國際公民社會產生互動為目標。於二OO 六年假台灣 高雄舉行其第一屆年度大會,探討全球公民社會先驅之發展概況、交 換意見、了解可行的合作方案,並找尋潛在的資源及夥伴組織。女青 年會全國協會於二OO 七年十二月應該聯盟林德昌秘書長邀請加入成 為組織成員,國內目前有南華大學與女青年會總會參與,國外組織包 括Gabay-Buhay Multi-Purpose Cooperative(GBMC)、Kabataan Para Sa Demokrasya Sa Bagong Makati Foundation, Inc(KDBMFI)、Metro Bank Foundation Incorporate (MBFI)、National Defense College of the Philippines Alumni Association, Inc (NDCPAAI)、Partnership for the Poor Foundation、Share an Opportunity

Foundation 等 3 9

39 參考網站http://www.aingos.org/glob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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