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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士大夫、宰輔互動:政治手段運用以及應對比較

第四章 章獻明肅劉皇后與宣仁聖烈高皇后:其政治手腕、與宰輔大臣間的互動

第二節 與士大夫、宰輔互動:政治手段運用以及應對比較

一、與士大夫的合作、傾軋

在遺詔指示下,劉氏在面對暫時由自己掌握的皇權,有代掌真宗朝的經驗,

對她來說,並不算難以上手,但性別決定了她在面對外朝朝臣們的各種不便和質 疑,這時候能夠自由地在朝堂及後宮間走動的宦官,獲得在權力舞台空隙中活躍 的可能性。作為可以出入禁中的宦官,在女主垂簾聽政之時更顯重要,作為大臣 們和太后之間的傳聲筒,同時能狐假虎威。雷允恭身為劉氏頗信任的宦官,丁謂 在劉氏執掌政權前就與他私下結交,這也是丁謂在垂簾初能大權在握的原因之一。

不過這同樣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才能獲得更多朝堂掌握權,王曾提出的東漢

255 《 全 宋 文 》, 卷 2 5 2 3 ,〈 宋 神 宗 八 七 ˙ 皇 太 后 權 處 分 軍 國 事 詔 〉 元 豐 八 年 三 月 乙 未 , 頁 1 5 8 。

256 《 全 宋 文 》, 卷 2 5 2 3 ,〈 宋 神 宗 八 七 ˙ 元 豐 遺 詔 〉, 頁 1 5 8 - 1 5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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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讓太后與皇帝每五天就垂簾聽取朝中上奏,然而這樣朝臣都能經常面奏的 情況下,期望能夠獲得較大掌控權的丁謂自然不同意。他鼓吹劉氏,提出每月僅 初一、十五日面見群臣,其他重要軍國大事則讓太后與皇帝私下招集宰輔大臣們 決定,瑣碎小事則交由宦官傳達給太后處理,這樣一來不僅是身為宰相之一的他 權力大增,皇太后的決策重要性也大。只是這樣的模式,兩宮和執政宰相間也多 了中介人宦官,之後可能會引起禍端,而在天聖元年不久就發生了雷允恭和丁謂 隱瞞皇陵湮沒倒灌的事情。

丁謂處事霸道,但並無過錯下無可處置,但是在他與宦官一起隱瞞關乎宋王 室陵寢大事,就成為劉氏罷黜他最好的藉口了。丁謂在此事中,身為山陵使的他,

雖然並未應和雷允恭隨意變動陵寢洞穴位置,然而劉氏已看清,丁謂藉由垂簾聽 政的制度,禁中交結宦官下,將她的權力架空,另外王曾也想藉此打壓丁謂,兩 者結合下,丁謂受懲罰是必定的,只是罪名的輕重就不是僅依照劉氏定奪。劉氏 想要殺雞儆猴的重懲丁謂,想以謀逆大罪誅殺丁謂,然而王曾等雖然希望拉丁謂 下台,卻不能容忍士大夫被劉氏羅織構陷致死,尤其在丁謂身為宰相下,又豈能 輕易處死,最後劉氏只能退讓,重貶丁謂了事。

真宗陵寢湮沒事發到塵埃落後後,垂簾聽政的制度也需再度更變,在王曾主 持下五日一面奏,而劉氏也為了安撫大臣們的情緒,表明自己的立場:「候上春 秋長,即當還政。」,257而馮拯等大臣也提醒她:「太后臨朝,蓋先帝顧命之托 也。」,258叮囑劉氏並非太后的身分而能夠插手政務,由於先帝遺詔的托囑,同 時言詞間認可她垂簾聽政的正當性和正統性。

從處理丁謂的事件,讓劉氏知道士大夫的底線,不能輕易的處死,然而可以 利用他人政見上的不合和政務、道德或親屬缺失等藉口貶謫,所以在天聖七年要 處置時為樞密使的曹利用,就顯得比較熟悉上手了。先藉由曹利用子曹汭酒衣黃 衣、令人呼萬歲之行舉,連坐罷免樞密使一職,之後再以私貸景靈宮錢罪名加重

257 《 太 平 治 跡 統 類 》 卷 6 ,〈 乾 興 元 年 二 月 條 〉, 頁 9 。

258 《 皇 宋 通 鑑 長 編 紀 事 本 末 》,卷 2 7,〈 真 宗 皇 帝 ˙ 莊 獻 垂 簾 楊 太 后 附 〉,頁 7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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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謫,最後交由與他素有嫌隙的宦官護送,在宦官語言威逼下自盡,這部分並不 確定是否劉氏有插手,或者僅是宦官與曹氏的恩怨,然此借刀殺人之舉,還是顯 現劉氏成熟的政治手腕。在士大夫不能輕易誅殺的「祖宗之法」下,劉氏選擇妥 協,但也並沒有因此立場退讓,反而師出有名的懲處曹氏。

相較之下,高氏在聽取元豐遺詔後,大刀闊斧的任用舊法派官員,與司馬光 互相配合,強硬的罷廢元豐熙寧新法,她的垂簾聽政並沒有如劉氏坎坷,她代理 政權的正統性沒有士大夫質疑,舊法派士大夫需要她的扶持才能被重用,所以就 法派官員們樂意和他們理念相同的高氏合作。況且在劉氏長達九年的之後,垂簾 制度已經有了一個框架,不再是什麼法令制度條例都需要重新制定,加上經過劉 氏和曹氏曾經垂簾聽政的經驗,宋朝士大夫對於女主聽政已算熟悉,並不如劉氏 初登政治舞台時的恐懼。而且高氏的聽政有「后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259這個 大前提在,再者先帝神宗是她的親生兒子,哲宗又是她的親孫子,所以士大夫的 緊張感減少很多。

劉氏雖貴為垂簾聽政的太后,亦不表示其心胸就寬大。面對過去李迪接二連 三的阻礙劉氏晉升皇后,又在真宗隨口抱怨下,要求懲處劉氏導致劉氏記恨於心,

加上他又曾支持寇準的太子監國,劉氏便希望能將礙手礙腳的李迪罷黜。在天禧 年間,她藉由與李迪有嫌隙的丁謂、馮拯二人聯手,以朋黨附會名義終讓他貶謫。

不過李迪也並非一股腦的防備劉氏,在面對劉氏垂簾聽政許久後,趁他回京面奏 時,劉氏詢問他:「卿向不欲吾預國事,殆過矣。今日吾保養天子至此,卿以為 何如?」,260李迪則回答她,見到現在天子的樣子,才知道太后的確有認真用心 照顧撫養天子,劉氏聽了李迪的奉承自然很開心,劉氏率先釋出籠絡善意,李迪

259 《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1 9 8,〈 嘉 祐 八 年 ˙ 四 月 甲 申 〉「( 司 馬 光 上 皇 太 后 疏 ) 臣 聞 婦 人 內 夫 家 而 外 父 母 家 , 況 后 妃 與 國 同 體 , 休 戚 如 一 。 若 趙 氏 安 , 則 百 姓 皆 安 , 況 於 曹 氏 , 必 世 世 長 享 富 貴 明 矣 。 趙 氏 不 安 , 則 百 姓 塗 地 , 曹 氏 雖 欲 獨 安 , 其 可 得 乎 ! 」, 頁 4 8 0 1 - 4 8 0 2 。

260 《 宋 史 》, 卷 3 1 0 ,〈 列 傳 ˙ 李 迪 〉, 頁 1 0 1 7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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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希望藉此來消弭過去他和劉氏的心結,也算是對劉氏妥協。不過這些妥協,必 須建立在劉太后沒有想要取代趙宋才有的。

相反的,高氏的政治手段則十分強硬,自神宗過世開始垂簾聽政後,展開一 系列的廢除新法外,也開始任用大批舊法派官員,批鬥彈劾新法派官員。元豐八 年六月,司馬光在連續上乞罷各項新法之餘,上奏推薦與他同一陣線,同時也可 以成為高太皇太后垂簾聽政朝堂上的幫手。支持舊法派官員藉由司馬光推薦再度 受重用,司馬光的推薦人選不可不謂精挑細選,短短一年間,個個連番上諫彈劾,

加之佔有諫官官職優勢,更讓新法派領袖的蔡確、章惇等人只能黯然下台。高氏 掌控朝政大局的同時,又不沾染過多的權勢,任用符合她政治意向的人,由他們 替她執行她想達成的目標。

舊法派官員們藉由臺諫官的上疏乞罷,達到在朝廷朝議的可見度,同時也讓 站在他們舊法派同邊的高太皇太后,能有藉口罷廢新法以及新法派官員,並請求 高氏下詔求四方民意。除了收羅民意向背之餘,同時也是造成高太皇太后「不得 不」遵從人情民意而罷廢新法的景象,高氏和司馬光等人不是因為自己己見而反 對新法,而是整個老百姓們的想法意見決定,雖手段強硬霸道,但是卻能站在道 德制高點,讓新法派不得不從命。

元祐五年(1090 年)間,在發現新舊法派間的鬥爭越演越烈,部分舊法派官 員提出「調停」說,希望能藉由稍進不影響大局的新法派官員,來緩解雙方的緊 繃。然而自元豐末年起的窮追猛打,新舊法派間的仇恨早已結下,尤其在元祐四 年(1089 年)蔡確的車蓋亭詩案,又掀起一波新法派再貶謫,連替新法派稍微求 情者都受牽連,早已是不死不休局面。調停說自然是以失敗收場,連高氏自己在 此時都還舉棋不定,雖有心緩和,但對是否要「稍進」新法派官員很猶豫。不過 這樣的情況,到了元祐六年(1091 年),高太皇太后似乎決定要好好整頓朝政,

將過去「非中立」的官員貶謫,引進一批她認可的中立派官員,然而舊法派內部 三黨內鬥依舊,不僅沒辦法解決新舊法派間的隔閡,連自身舊法派都仍然爭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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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元祐八年(1093 年)初到高氏過世前,尚有對蜀黨過昌盛不利朝廷之類言語 上奏,可想見不論是大臣上書的調停,或是高氏自己有心做的調停,都是失敗收 場,這不可不說是高氏在此之前過於強硬的手段,所埋下的因果。

二、朝臣的勸諫與制約

劉太后身為宋代第一位垂簾聽政的女性,不可避免地遭受朝臣質疑,在面對 一無所知、無引用慣例之下,相關制度都得從過去朝代翻找模仿,但是士大夫們 亦希望不重蹈唐代覆轍,所以如何約束和制約,成為他們在劉氏臨朝時需要思考 的問題,而這部分也建立在不能取代宋王室的底限上。

劉氏藉口仁宗年幼無法早起,希冀自己獨自接受早朝朝拜告知群臣,也許立 意是真心疼仁宗,然而宰相馮拯、丁謂等人立馬跳出來反對,史料雖無反對原因 記載,然而試著推斷,如若皇太后可以獨自早朝不需要皇帝陪同,皇帝將被架空,

等於默認皇太后可以自由施行皇權。劉太后是代理皇帝權力,而非具有同樣權力,

所以無論是否有和劉氏曾達成合作協議,或與其他大臣有齟齬,在面對不能觸碰 的底限上,都會統一陣線抵制。

第二次挑戰來自受冊典禮,原本想在舉行國家大典的天安殿受冊尊號,不過 宰輔大臣王曾等人阻止,最後只好改成天安殿發冊,受冊於仁德殿。這代表了皇 太后冊封的尊號是由外朝的皇權給予,她只是代理皇帝處理政務,所以她本身仍 然屬於內宮,受冊自然還是要在禁中而非外朝。

同樣道理下,就算劉氏聽政時久的天聖七年(1029 年),當仁宗想要率領群

同樣道理下,就算劉氏聽政時久的天聖七年(1029 年),當仁宗想要率領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