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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體育育樂營的考量因素分析

本節主要依據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不同背景變項,探討是否 在舉辦體育育樂營的考量因素各構面表現呈現出差異性。背景變項包 括:性別、年齡、是否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任教年資、學校 規模、承辦經驗;考量因素包括:「行政支持」、「教師專長」、「場地 設備」、「活動經費」、「考量整體」,透過獨立樣本 t 考驗與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one-way ANOVA),當不同背景變項與阻礙因素各構面達 顯著差異時,則進一步採 Scheffe 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結果並進行 討論。

一、台灣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考量因素現況分析

台灣地區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考量因素各構面得分摘要 表如表 4-17 所示,以「行政支持」得分最高,其次依序為「教師 專長」、「場地設備」,而以「活動經費」得分最低。

表4-17 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考量因素各構面得分摘要表

排序 構面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1 行政支持 579 23.781 3.007 2 教師專長 579 20.979 2.625 3 場地設備 579 12.332 1.853 4 活動經費 579 10.378 2.701

二、背景變項與考量因素的差異分析

(一)性別

性別與考量因素獨立樣本t 考驗結果如表 4-18 所示,不同性 別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行政支持」(t=-.359,p=.720

>.05)、「教師專長」(t=-1.748,p=.081>.05)、「場地設備」

(t=-.874,p=.382>.05)、「活動經費」(t=-.513,p=.608>.05)、

「考量整體」(t=-1.238,p=.910>.05)層面,均未達顯著水準

表4-18 性別與考量因素 t 考驗摘要表

因素別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關聯強度η2 統計考驗力 行政支持 男性 442 23.756 3.009

-.359 - -

女性 137 23.861 3.010 教師專長 男性 442 20.873 2.629

-1.748 - -

女性 137 21.321 2.592 場地設備 男性 442 12.294 1.885

-.874 - -

女性 137 12.453 1.745 活動經費 男性 442 10.346 2.661

-.513 - -

女性 137 10.482 2.836 考量整體 男性 442 67.269 7.011

-1.238 - -

女性 137 68.117 6.971

(二)年齡

年齡與考量因素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如表 4-19 所示,

不同年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教師專長」層面達到 顯著水準(F=3.253,p=.021<.05),但在「行政支持」(F=2.009,

p=.112>.05)、「場地設備」(F=.462,p=.709>.05)、「活動經費」

(F=.072,p=.975>.05)、「考量整體」(F=2.127,p=.096>.05)

等層面上並無不同。經進一步 Scheffe 法事後比較發現,不同年 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51 歲以上」或「31-40 歲」二 組的平均數差異達.05 的顯著水準。

表4-19 年齡與考量因素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4-20 體育相關學歷與考量因素 t 考驗摘要表

p=.441>.05)等層面上並無不同。經進一步 Scheffe 法事後比較發 現,不同任教年資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行政支持」

上,21 年以上高於 11-20 年;在「教師專長」上,21 年以上高 於5 年以下、6-10 年、11-20 年;在「考量整體」上,21 年以上 高於5 年以下、11-20 年。

表4-21 任教年資與考量因素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p=.489>.05)等層面上並無不同。經進一步 Scheffe 法事後比較發 現,不同學校規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教師專長」

上,25 班以上高於 6 班以下。

表4-22 學校規模與考量因素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p=.169>.05)等層面上並無不同。經進一步 Scheffe 法事後比較發

年。

三、綜合討論

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認為的考量因素依序為「行政支 持」、「教師專長」、「場地設備」、「活動經費」。另外,再從承辦人 的背景變項(性別、年齡、是否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任教 年資、學校規模、承辦經驗)對考量因素(行政支持、教師專長、

場地設備、活動經費、考量整體)的分析進行討論,有許多重要發 現值得注意。

(一)性別

不同性別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沒有不 同,此與林建勳(2002)相符。但是,亦有相關研究持不同的看 法,認為女性在考量因素上高於男性(楊漢琛,2002、彭俊鵬、

2005),而丁進添(2005)研究結果發現,在考量因素中「體育 政策」方面,男性的重視程度普遍高於女性。顯示不同性別的中 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看法不一致。本研究顯示同 樣身為教育工作者,都是希望藉由體育育樂營的舉辦,充實學生 假期生活,養成學生終身運動的習慣,因此,不同性別的中小學 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對於考量因素的看法未達顯著差異。

(二)年齡

「51 歲以上」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覺知「教師專 長」上會高於「31-40 歲」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此項結 果與楊漢琛(2002)、彭俊鵬(2005)不符。本研究結果顯示年 紀越大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會比年紀輕的承辦人,在考量 因素上優先考量「教師專長」。可能與年紀越大的中小學體育育

(三)是否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

「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 人,在「場地設備」考量情形顯著高於「不是畢業於體育相關系 所或科組」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此項郭志強(2007)相 符。但彭俊鵬(2005)研究結果指出,體育主管是否具有體育相 關學歷,與其對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各層面重要性的認同情形觀 點相當一致。本研究結果顯示,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的中 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會比不是畢業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的 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優先考量到「場地設備」。可能與畢業於 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對場地設備的 操作或使用較為熟悉,因此在場地設備的操作及安全上的考量較 為周延。

(四)任教年資

不同任教年資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行政支持」、

「教師專長」及「考量整體」有不同。21 年以上的中小學體育 育樂營承辦人,覺知「行政支持」上高於11-20 年的中小學體育 育樂營承辦人;21 年以上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覺知「教 師專長」上高於5 年以下、6-10 年、11-20 年;21 年以上的中小 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覺知「考量整體」上高於 5 年以下、11-20 年。此與楊漢琛(2002)、彭俊鵬(2005)不符。本研究結果顯 示,任教年資較久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會比任教年資較 輕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優先考量「行政支 持」、「教師專長」、「考量整體」。可能與任教年資較久的中小學 體育育樂營承辦人,現任或曾任行政工作,因此在規劃體育育樂

業師資的重要性,而讓體育育樂營能順利的舉辦並達到預期的效 果。

(五)學校規模

不同學校規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教師專長」

上有不同,25 班以上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覺知「教師 專長」上高於6 班以下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此與李建雄

(2006)、黃瑞榮(2004)相符。但彭俊鵬(2005)研究結果顯 示,學校規模大小不影響體育主管對組訓運動代表隊考量因素重 要性的認知。本研究結果顯示,大型學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 辦人,會比小型學校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 優先考量「教師專長」。可能與大型學校人力資源豐富且分工較 細,因此在舉辦體育育樂營時會優先考量專業師資的聘請,讓體 育育樂營的品質及成效更好。

(六)承辦經驗

不同承辦經驗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教師專長」、

「活動經費」上有不同,7 年以上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

覺知「教師專長」高於1-2 年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無經 驗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覺知「活動經費」高於5-6 年的 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此與林建勳(2002)、楊漢琛(2002)

不符。本研究結果顯示,承辦經驗較久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 人,會比承辦經驗較短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 上優先考量「教師專長」;無承辦經驗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 人,會比承辦經驗較久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

效,因此聘請專業師資是經驗豐富的承辦人會優先考量的因素;

而無經驗的承辦人因為經驗不足,不知如何向相關擔任申請經費 補助,擔心活動經費不足無法舉辦體育育樂營,所以活動經費便 是無經驗體育育樂營優先考量的因素。

綜上所述,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認為的考量因素,以「行政 支持」得分最高;以「活動經費」得分最低。不同性別的中小學體育 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沒有不同;反之,從不同年齡、是否畢業 於體育相關系所或科組、任教年資、學校規模、承辦經驗的中小學體 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則有不同,其中 51 歲以上高於 31-40 歲;21 年以上高於 5 年以下、6-10 年、11-20 年;25 班以上高於 6 班以下;7 年以上高於 1-2 年、無承辦經驗高於 5-6 年。顯示,不同 背景變項的的中小學體育育樂營承辦人在考量因素上,亦有其具體的 影響結果提供相關研究對舉辦體育育樂營有更進一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