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5 各國兒童交通安全教育之回顧
2.5.1 英國交通安全教育
英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低於其他國家原因與英國王室事故預防協為長年宣導與推 廣交通安全活動有密切關係。英國政府 1961 年推動兒童交通安全教育體制,注重中小 學生之交通安全教育,70 年代更明文規定地方自治機關需盡力在學校教育中,向兒童及 學生灌輸交通安全的思想與技術。英國針對不同年齡兒童設計不同教學內容及教學方 法,其中4-7 歲兒童主要教導行人安全概念,8-11 歲兒童則強調自行車相關安全概念,
而詳細兒童應具備之行人安全概念如表2.3 所示,分為兒童必須學會、必須暸解以及必 須練習三個部份。
表2.3 英國 4-7 歲兒童應具備之知識與技巧 4-7 歲兒童必須學會
(1)自己是誰、住在哪裡、家裡電話以及家中無人時該去哪裡 (2)要去哪裡、誰知道他的去處、多久到達目的地
(3)安全遊戲地點、到達目的地之安全路徑 (4)了解危險地點位置及為何該處危險
(5)誰可以幫助他們 (6)尋求幫助
(7)事故肇因 (8)讓自己安全為一項責任 (9)真實與想像的危險有所差異
4-7 歲兒童必須練習
(1)讓自己安全所需技能 (2)讓自己安全的法則 (3)如何安全的玩樂 (4)當個好行人
(5)自己獨自完成某項工作 (6)尋求幫助及清楚表達事情 (7)評估學校周遭風險
4-7 歲兒童必須瞭解
(1)交通事故是由許多因素造成 (2)自己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3)了解「停」、「看」、「聽」的意義 (4)了解交通及車輛
(5)交通環境隨時在變,瞭解這些變化會造成的影響
資料來源:[56]
另外,英國交通部、州政府與地方政府發行之「Kerbcraft smart strategies for pedestrian safety」教師手冊中[56]指出教師應教導兒童在有路邊停車(parked cars)道路上及接近交
叉路口(near junction)時安全過馬路技巧,其中接近交叉路口分為三種情況,分別為T型 路口、有路邊停車的路口、複雜路口。有路邊停車道路通過路口應具備技巧如表2.4所示。
在簡單T型路口(如圖2.2)、有路邊停車路口(如圖2.3)以及複雜路口(如圖2.4)兒童通 過路口應具備技巧分別如表2.5、表2.6及表2.7所示,大部份技巧皆需在安全地點觀察交 通狀況,並確定對面有可安全上到道路上的空間,通過路口時必須不斷觀察交通狀況,
並且從容步行通過,不要奔跑,其他因路口或所處環境不同而必須要具備的技巧,可參 考各表敘述。
表2.4 兒童在路邊有停車道路上通過路口應具備技巧 (1)在路邊停車車輛間找一個三人寬以上的空間。
(2)確定道路另外一邊有空間可以讓您到人行道上。
(3)在街道路邊石(Kerb)上停等,不要在路邊。
(4)察看兩邊車輛確定車上沒有人。
(5)察看車輛可能移動線索,例如:車燈、引擎聲、排氣管等。
(6)如果車內有人或觀察到其他車輛可能移動線索,則另尋他處通過路口。
如果車內無人,則可移至左邊車輛的外角(稱為line of sight)並停止。
(7)察看右邊是否有來車,如果有車輛,則等待下一次通過機會。
(8)察看左邊是否有來車 (9)再察看右邊是否有來車
(10)如果都無車輛,則走路通過路口,不要奔跑,並持續觀察兩側交通狀況。
資料來源:[56]
圖2.2 簡單T型路口示意圖
資料來源:[56]
圖2.3 路邊有停車路口示意圖
資料來源:[56]
圖 2.4 複雜路口
資料來源:[56]
表2.5 兒童在簡單 T 型路口過馬路應具備能力
(1)由出發點到達點1,並沿街道移動到可看見三個方向來車的地方(點2),並確定三個 方向的視線都沒有被障礙物阻擋。
(2)在街道邊石上等待。
(3)察看點3道路交通狀況。
(4)察看點4道路交通狀況。
(5)察看點5道路交通狀況。
(6)如果視野不清楚,則判定此地點為不安全的通過地點。
(7)如果視野清楚,則再重新察看一次三個方向是否有車輛。
(8)無車輛則可以走直線距離(straight line)通過路口,不可奔跑。
(9)如果有車輛,則須停止並等待下一次可通過路口機會。
資料來源:[56]
表2.6 兒童在路邊有停車路口過馬路應具備能力 (1)選擇靠近角落的邊石位置,如點1之前。
(2)在街道邊石上等待。
(3)察看點3道路交通狀況。
(4)察看點4道路交通狀況。
(5)察看點5道路交通狀況。
(6)確定都能看到三條道路上的交通狀況,否則須另選地點。
(7)點1視線受路邊停車車輛阻礙,可沿路邊找尋可清楚看到三個方向交通狀況地點 (點6)。
(8)察看附近交通狀況(左右搜尋)。
(9)再次確定三個方向交通狀況。
(10)如果視野清楚且無車輛,則可以走直線距離通過路口,不可奔跑。
(11)如果有車輛,則須停止並等待下一次可通過路口機會。
資料來源:[56]
表2.7 兒童在複雜路口過馬路應具備能力 (1)尋找距離路口最近點(點1),並且能清楚看到各方向來車
(2)點1對向無法直接上到人行道上(有建築物),沿街搜尋其他可行地點(點2) (3)停留在街道邊石上(點2)。
(4)察看點3道路交通狀況。
(5)察看點4道路交通狀況。
(6)察看點5道路交通狀況。
(7)再次確定三個方向交通狀況。
(8)如果視野清楚且無車輛,則可以走直線距離通過路口,不可奔跑。
(9)如果有車輛,則須停止並等待下一次可通過路口機會。
資料來源:[56]
英國各地方政府並設有道路交通安全官制度,定期指派依名交通安全專業知識與經 驗豐富之人員巡視轄區學校與社區,舉辦專題演講及辦理整合各項交通安全活動,以促 進學校及社區交通安全。亦有許多民間團體參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例如皇家事故預防 協會、英國汽車協會及行人協會等,成立兒童交通俱樂部,推動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與訓 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