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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BIM 策略與成效分析

第三章 國外 BIM 策略與成效分析

第三節 英國 BIM 策略與成效分析

一、BIM 發展進程與運作制度

2009 年 9 月,英國政府接受其首席營建顧問 Paul Morrel 的建議,成立產業 工作小組(Industry Working Group)來研究 BIM 的潛在應用,並於 2011 年 3 月向 政府提出成果報告。報告中提出能穩健地逐步應用 BIM 於公共工程計畫之建議 策略與進程規劃圖,因此 2011 年 5 月底,英國內閣辦公室根據此報告,發佈英 國政府將在 2016 年要求其公共工程導入合作式 3D BIM(Collaborative 3D BIM) 應用之五年計畫,正式開啟了英國建築與營建產業邁向 BIM 世紀的序幕[31]。

具體而言,英國 BIM 的發展英國在 2011 年由內閣辦公室(Cabinet Office of United Kingdom)提出政府營建政策後,旋即與民間組織合組業主 BIM 動員與執 行團隊(Client BIM Mobiliz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Group)推動團隊,成員包括英 國政府(HMG)、皇家建築師學會(RIBA)、國家建築法規會(NBS)、營建產業議會 (CIC)、英國標準學會(BSI),以及學術單位、軟體廠商等,規劃英國從傳統 2D 轉型到 BIM 的推動進程,並由該組織團隊研訂一系列 BIM 資訊交換標準,逐步 推行,預計到 2016 年,全國公共工程將全面採用 BIM。英國在推廣 BIM 時,是 採用由上而下的方式,由內閣辦公室宣示國家營建產業改革的政策,並在政策中 點出營建資訊流通的重要性,以及從改變營建產業的資訊交付方式開始思考如何 完全激發營建產業潛力,移轉產業運作模式來進行體質改造,最後再提出如何利 用 BIM 技術來達成其政策目標[5]。

二、BIM 發展、推廣與應用現況 (一) 推動政策

依據劉青峰於 2015 年之研究報告指出,英國的 BIM 政策形成的架構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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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所示。本研究僅針對部分與研究主題有關的重點,嘗試重新彙整如後,重點 性的資料資料可參考劉青峰完成之「英國推廣 BIM 技術政策研究」研究報告[5]。

圖 3-1 英國政策形成架構圖

(資料來源:[33])

整體而言,英國政府在推動 BIM 初期,提出以下的有關營建產業的政策與 分析報告:(1)營建業 2025:策略(Construction 2025: strategy, 23 October 2013)、

(2)英國營建業:經濟分析(UK construction: economic analysis, 2 July 2013)、(3)英 國營建業貿易信用(Trade credit in the UK construction industry, 2 July 2013)、(4)強 化以英國為基礎之供應鍊:營建工程與基礎建設(Strengthening UK-based supply chains: construction and infrastructure, 28 November 2012)、(5)建築資訊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ling, 28 November 2012)。

1. 政府營建政策(Government Construction Strategy,GCS) 2011-15

英國政府的政府營建政策[38]於 2011 年 5 月公告,由內閣辦公室部長 Francis Maude 正式發布,並於 2012 年 7 月發布更新版內容及行動方案。

GCS 是施政主軸的架構,其終極目標乃是在當屆議會會期結束前能夠達 成降低政府營建專案成本 15-20%。由於英國政府已於 2016 年 3 月提出 政府營建政策 2016-2020(Government Construction Strategy: 2016-2020),

因此原提出的 GCS,便通稱為 GCS 2011-15。

英國政府提出的政府 GCS 2011-15,其目的是使政府成為更好的業主。

當業主需求在定義、設計及採購時,能藉由更多資訊的掌握與更好的協 同作業,使業主能從中獲利。英國政府提出的政府營建策略亦將衝擊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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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營運模式與實務,因此期望可以將業主與廠商間對抗的文化,轉化 為合作為一的氛圍[44, 45]。

GCS 2011-15 政策中值得注意的有三點,首先是層級,政策是由內閣辦 公室所發布;其次是執行委員會的組成與權力;最後是手段,目標雖然 是節約,但並不只是訂下目標時間、數字,更指示了要以何種方式來達 成,特別是指定推廣應用 BIM 技術[38]。

2. 政府軟著陸(Government Soft Landing,GSL)

GSL 由內閣辦公室的政府資產小組(Government Property Unit)於 2012 提 出,該小組現在已經併入內閣辦公室的效率改革團隊(Efficiency and Reform Group),GSL 之目的乃是透過 BIM 技術在設計與施工過程獲得 更好的成果,以確保資產全生命週期的價值可以獲得,GSL 主要目的包 括:(1)降低資產交付與維護的成本並提升品質;(2)所有部門在早期維護 時透過設計與施工團隊的協助主動管理維修事宜;(3)透過事後營運評估 (Post Operational Evaluation)做為協助工具量測並最佳化資產的效益;

(4)BIM 將逐漸演變成一資料管理工具以協助精簡程序[46]。

英國政府在推廣 BIM 技術時,為了讓需求端或使用端具有針對使用營運 階段提出 BIM 資訊需求、應用 BIM 資訊的能力,在同時配合公共工程 應用 BIM 設計與施工的政策下,英國政府也為如何建構公部門使用單位 應用 BIM 資訊的能力而提出 GSL 政策,有關 GSL 更詳細的資料可以參 考劉青峰於 2015 年完成的「英國政府運用 BIM 於公有建築使用階段之 策略」研究報告[5]。具體而言,GSL 乃是讓 BIM 應用能夠以設施的使 用者出發,思考設計及施工時應掌握進而記錄於 BIM 的資訊。

3. 產業策略:政府與產業之伙伴關係(Industrial strategy: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in partnership)

「產業策略:政府與產業之伙伴關係」報告針對營建的產業策略進行討 論,以設定英國政府於 2025 年的營建產業願景(Construction 2025),透過 政府與產業一起發展並定義願景,以利強化營建產業在全球市場的競爭 力,並提供英國的全球影響力。英國政府訂出的四大願景目標為:(1)節 省 33%的費用(Lower Costs 33%),減少施工的初期成本及完成設施的全 生命週期成本;(2)加快 50%的專案執行速度(Faster Delivery 50%),針對 新建與整建的資產提升從開始到完成整體時間的 50%;(3)減少 50%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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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Lower Emissions 50%),在已完成的環境中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4) 提升 50%的輸出(Improvement in Exports 50%);為營建產業的產品與材料 所需的整體輸入與輸出減少貿易障礙[44, 46]。

而英國政府訂出的產業願景可以區分為五大主軸:(1)人力(PEOPLE),營 建產業能擁有有能力與多元的人力;(2)自動化(SMART),營建產業能夠 有有效率且技術領先;(3)可持續性(SUSTAINABLE),營建產業能夠在低 碳與綠營建輸出上領先引導全球;(4)成長(GROWTH),營建產業能夠驅 動整體經濟的成長;(5)領導力(LEADERSHIP),營建產業能夠從營建領 導力委員會(Construction Leadership Council)培養所需的明確領導能力 [45, 48]。

4. 政府營建政策(GCS) 2016-20

英國政府於 2016 年 3 月提出的政府營建政策(GCS) 2016-20 報告書,清 楚說明將評估並提升中央政府在客戶角色的能力外,並將改善如何在不 同階段提升效率,以利在 GCS 2011-25 的成果上,達到以下目標:(1)以 客戶的角色提升中央政府的能力、(2)置入並增進數位科技的運用,包括 建築資訊模型(BIM) Level 2、(3)落實協同採購技術,以使合約商與供應 鏈的早期介入、建構技術能量與能力、促進公平付款、(4)啟用及帶動全 生命週期之評估方法以對所有公共部門的建築與基礎設施的興建、營運 與維護達成降低專案成本與減碳[48]。

5. 數位建造英國(Digital Built Britain,DBB)策略

英國政府於 2015 年所提出的 DBB 策略將前述之產業策略-營建 2025(The Industry Strategy-Construction 2025)、企業與專業服務策略(Business and Professional Services Strategy)、智慧城市策略(Smart Cities Strategy)與資 訊經濟策略(Information Economy Strategy)等結合在一起,以提供一個一 致性的願景,此願景係關於如何創造一個高效能、透明且得以有效率地 提供所國民服務的經濟體。此外,DBB 策略願景亦包括從成功的 Level 2 BIM 無縫地轉移至一個在營建業中使用科技以進行工作如同第二天性般 自然的環境(HM Government 2015),此一願景可視為是 Level 3 BIM 的最 重要精神。

(二) 推動目標

1. 依據英國低碳營建創新與成長團隊(Low Carbon Construction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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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Growth Team) 於 2010 年 11 月所提出的報告,認為 BIM 具有極大的 潛力能夠改變營建產業的習慣,並能夠重建產業,因此應善用 BIM 工具。

此外,該報告亦建議英國政府:(1)讓產業透過協同的論壇(collaborative forum) 確立何時使用 BIM 是合適的、主要的障礙為何、如何解決面臨的 障礙,進而建立未來遵循的綱要;(2)政府應要求所有預算超過 5 千萬英 鎊(£50 million)的中央政府專案都必要應用 BIM [49]。

2. 依據 GCS 2011-15 報告指出,政府預計於 2016 年達成協同式 3D BIM (collaborative 3D BIM)應用於其專案的企圖,其中所謂的協同式 3D BIM 係 指 BIM 模 型 將 包含 數 位 化的 專 案及 資產 之 資 訊、 文 件與 資料 。 (http://www.bimtaskgroup.org/)

3. 依據 GCS 2016-20 報告指出,GSL2016-20 其目標仍是以 Construction 2025 所設定的目標為目標,亦即,更低的成本(降低 33%)、更快速的交付(提升 50%)、更低的碳排放(減少 50%),與在出口上增加(提升 50%)[48]。

4. 依據英國政府於 2015 年提出之「數位建設英國第 3 階段建築資訊建模-策 略 計 畫 (Bigital Built Britain Level 3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ling-Strategic Plan)」更進一步提到,當從 2016 至 2025 執行 BIM 成熟度 到達 Level 3 時,目標將在創造一個高效能、透明的經濟體,以有效率地 提供全體國民所需之服務,並且讓營建業能夠在全球營建業於 2025 年成 長 70%的預測下具備同樣可觀的成長機會。

(三) 實施策略及方案

英國政府已陸續推出許多與 BIM 有關之政策,具體的作法可歸納如下:(1) 建築資訊交換標準,目前以 PSA 1192-2 為主;(2)建立 BIM 元件庫;(3)建立作業 指南或規範;規劃與執行教育訓練[38]。依據劉青峰之分析,BIM 工作小組(BIM Task Group)透過建立不同群組並執行不同工作,以達成全面推動 BIM 之目標。

重要內容包含[38]:

1. 主要工作項目與群組

• 執行培訓和教育。

• 建立 COBie 資料需求:以美國 2011 年 12 月的版本 COBie 2.4 為基 礎,進行英國本土化的 COBie-UK-2012(加入英國營建產業資訊分類 表;在簡介中加入工作里程碑及評估方法,並擴充指南內容,提供 客戶端與設計/供應端用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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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構工作計畫指南。

• 成立 BIM 技術聯盟。

2. BIM 的區域中心和特定課題工作群

• 設立「BIM 地區中心」(BIM Regional Hubs):在英格蘭、蘇格蘭、

威爾斯和北愛爾蘭成立「BIM 地區中心」(BIM Regional Hubs),並 朝成立子中心(sub Hubs)發展。

• 建立特定課題工作群:BIM4SME:專為中小企業;BIM4FM:專為 設施管理人員;BIM2050:專為年輕一代建築行業專業人士;BIM4 Private Sector Clients:專為私部門客戶;BIM For Retail:專為零售 業;BIM4 SupplySideDelivery:專為產品製造商、設計師、承包商、

專業分包商和建築環境其他主要成員;BIM4 Infrastructure (UK):專 為公路橋梁、供水、下水道和電網電信;BIM4 Water:專為水有關 部門組織。

英國政府在其 GCS 2016-20 報告指出,未來將採取的行動方案主軸及目標包 括:(1)協調與領導,提升核心政府營建客戶間的協調與合作,以確保對營建採 購方法的連貫性與一致性且跨政府交付、(2)客戶能力,確定客戶能力與營建採 購間的環節並提交效率與效果;衡量客戶能力以確定發展領域;提升中央政府營 建客戶能力;政府軟著陸、(3)資料,對 GCS 2016-20 目標的衡量進展;對 GCS 2016-20 針對建設效率結餘目標提報;經由中央政府的建設採購衡量學徒工作的 創作;跨政府資料提報與分享的增進效率;運用資料以確認並建立最佳實務;對 衡量全生命週期成本與全生命週期碳排(已實現與運作中的),制定資料需求與基 準;公告政府營建時程、(4)考量客戶製造管理系統,跨業界提高對 GCS 2016-20

英國政府在其 GCS 2016-20 報告指出,未來將採取的行動方案主軸及目標包 括:(1)協調與領導,提升核心政府營建客戶間的協調與合作,以確保對營建採 購方法的連貫性與一致性且跨政府交付、(2)客戶能力,確定客戶能力與營建採 購間的環節並提交效率與效果;衡量客戶能力以確定發展領域;提升中央政府營 建客戶能力;政府軟著陸、(3)資料,對 GCS 2016-20 目標的衡量進展;對 GCS 2016-20 針對建設效率結餘目標提報;經由中央政府的建設採購衡量學徒工作的 創作;跨政府資料提報與分享的增進效率;運用資料以確認並建立最佳實務;對 衡量全生命週期成本與全生命週期碳排(已實現與運作中的),制定資料需求與基 準;公告政府營建時程、(4)考量客戶製造管理系統,跨業界提高對 GCS 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