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英國與美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實施現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英國與美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實施現況

本節重點主要探討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首先分析英國高等教育品質 保證制度之發展脈略與實施現況;其次分析美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發展脈 絡與實施現況;最後再綜合比較二者之特色與異同。

壹、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之發展與實施現況

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主要歷經四個階段的演變(楊瑩,1997;

Barnett,1996; Brown,2004):第一階段由 1960 年代中期至 1980 年代中期的二十 年間,為學術授予委員會(Council for The National Academic Awards, CNAA)的 評鑑時期;第二階段從1980 年代中期至 1990 年左右,為英國大學副總長與校長 委員會(Committee of Vice-chancellors and Principals of the Universities of United Kingdom, CVCP)的評鑑時期;第三階段自 1990 年至 1997 年,為品質評議委員

會(HEQC)的評鑑時期;第四階段則自 1997 年以來,為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局

(the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QAA)評鑑時期。

一、 學術授予委員會(CNAA)的成立及評鑑工作(1960〜1980 年)

長久以來,英國高等教育體系即以「雙軌制」(binary system)著稱,並且各 自擁有不同的品質保證體系。其中一軌是經頒授「皇章」(Royal Charter)而享 有充分自主權的大學及高等技術學院(Colleges of Advanced Technology, CATs),

其經費雖主要來自中央政府授權的「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的分配,然而,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UGC)係屬半官方性 質,其成員多為大學副校長或學界人士,其主要功能之一即為確保大學學術自 主,使免受政府行政之直接干預,因此傳統上大學並不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各大 學可以建立本身的教育績效與標準,而不必經由政府同意,亦毋須接受校外的評 鑑或審核。

另一軌則是由英國政府直接控制,並由學術授予委員會(CNAA)負責頒授 學位及文憑資格的多元技術學院及師資訓練機構。此種「雙軌制」高等教育體系 的存在,使得大學與多元技術學院呈現分立的狀態(楊瑩,1997)。但隨著 1992 年的「擴充與高等教育法」(The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頒佈之後,多 元技術學院已於1993 年 9 月新年度起改名為大學,享有大學的法定地位與完整 權力(楊瑩,2004),雙軌制的分立現象即不復存在。

二、 英國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CVCP)的評鑑工作及學術審議單位(AAU)

的成立(1980〜1990 年)

1979 年保守黨執政後,由於財政赤字的增加,英國政府從 1980 年代開始實 施「私有化」政策,鼓勵私人興學以降低政府補助額度,主張高等教育應減少依 賴公共經費補助,並將資源予以適當配置,把錢花在刀口上,增進高等教育的效 能與效率。有鑑於此,由大學領導人所組成的「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

(CVCP)開始與中央政府授權的「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UGC)進行合作,

從事一系列有關效率的研究,並提出《傑瑞特報告》(Jarrett Report),強調須對

大學管理進行仔細檢視,從內部、外部、運作三方面分別提出高等教育的成效指 標(Jones & Taylor,1990:5)。同時,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CVCP)也在 1983 年成立「學術標準組」(Academic Standards Group, ASG)研究學術標準問題,並 於1986 年提出《雷諾德報告》(Reynolds Report),提倡建立大學內部品質管理 標準,並要求所有大學加以引用(蘇錦麗,1997)。

由於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CVCP)並不像學術授予委員會(CNAA)

擁有監督執行權利與資源,因此在實施初期對於各大學是否遵守其建議未具有執 行的控制權,對於各大學實施內部管理標準的執行並不徹底,英國政府遂於1989 年將「大學經費補助委員會」(UGC)改為「大學撥款評議委員會」(University Funding Council, UFC),該委員會係一有強制力之大學外部組織,且成員有半數 以上是由非學術界人士擔任,其明確宣示大學必須採取行動,以檢視並改善其教 育品質與標準,否則必須自尋經費來源;自此以後,大學補助經費的多寡得視其 在評鑑上所得的等級而定,各大學轉為競爭狀態,必須盡最大的努力才能獲得政 府的經費補助(王如哲,1995)。為因應「大學撥款評議委員會」(UFC)的要求,

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CVCP)成立了學術審議單位(Academic Audit Unit,AAU),負責檢視大學內部的品質保證機制,而不評鑑高等教育的品質,其 功能主要是進行一種「後設評鑑」的活動(Williams,1992)。學術審議單位(AAU)

在性質上是大學主動設立的一個非官方單位,其設立開啟了針對機構實施評鑑方 法之品質進行審議的新作法(王保進,1997;蘇錦麗,1997)。

三、 品質評議委員會(HEQC)的成立及評鑑工作(1990〜1997 年)

英國政府於1991 年公布《高等教育白皮書》(Higher Education:A New Framework),正式宣示廢除雙軌之高等教育體制,緊接著於 1992 年通過「擴充 及高等教育法案」(The Fur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規範高等教育機構須 有實施品質保證的責任,並再次強調績效責任的重要性;高等教育機構遂於1992 年組成一法人性質的品質評議委員會(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Council,

HEQC),將之前成立的學術審議單位(AAU)併入,並繼續從事品質審議工作;

同時學術授予委員會(CNAA)所負責的高等教育品質的支持和加強工作,亦由 品質評議委員會(HEQC)所取代(蘇錦麗,1997)。自此英國所有大學均需接 受公開的審核與評鑑,以往各大學以自主為由、閉門自守的情形已不復在(楊瑩,

1997)。

根據「擴充及高等教育法案」規定,英國政府除須設置品質評議委員會

(HEQC)外,亦須成立撥款評議委員會(Higher Education Foundation Course, HEFC),並依區域性分為英格蘭(The 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 HEFCE)、蘇格蘭(Scottish 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SHEFC)

及威爾斯(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Wales, HEFCW)三個委員會,

取代過去大學撥款評議委員會(UFC)的角色。同時在「撥款評議委員會」之下 成立一個「品質評估委員會」(Quality Assessment Committee, QAC),負責評估 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學品質,並做出經費撥款的建議(蘇錦麗,1997)。

四、 QAA 的成立(1997 年以後)

在 1993 年大學副總長與校長委員會(CVCP)的年會中,未解決兩套評鑑 制度重複的問題,該委員會及撥款評議委員會(HEFC)組成高等教育品質保證 的聯合規劃小組(The Joint Planning Group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Higher Education),開始研議規劃一套高等教育機構都能適用的品質保證架構,並於 1996 年 12 月公布期末報告書,建議英國政府應該協助設立一所新的單一機構,

專門負責監督英國境內各高等教育機構的品質保證評鑑工作(楊瑩,2004;

CVCP,1996),並創造一套統整的品質保證程序的測量或評鑑指標。

根據此建議,1997 年英國政府發表《學習型社會中的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 in the Learning Society)報告書,指出為國家長期發展需要,針對高等 教育之目標、結構、規模與功能等,應有一完整規劃與設計,同時應將經費補助 有關的品質審議與教學品質評估這兩項功能加以結合,設置一個高等教育學術品 質審議的專責機構(Liston,1999),遂於1997 年《迪寧報告書》(Dearing Report)

發表後,整合原有品質評議委員會(HEQC)執行的學術品質審議,以及原屬於

撥款評議委員會(HEFC)的學術審議單位(AAU)的教學品質評估功能,成立 了QAA,將原先品質評議委員會(HEQC)的學術品質審議變成「機構審核」;

撥款評議委員會(HEFC)的教學品質評估則變成「學科審核」(見圖 2-4);其 於1997 年 8 月正式取代了品質評議委員會(HEQC)及撥款評議委員會(HEFC)

的品質保證功能,提供英國高等教育一整合的品質保證服務。

圖2-4 高等教育品質審議機構演變圖 資料來源:整理自蘇錦麗(1997)。

在1998 年至 2000 年間,雖然英國大學校整委員會不時警告學術界,英國大 學之財政正面臨空前之危機,但英國政府在此期間仍以經費補助撥款做為誘因,

引進一系列績效責任政策,並藉此增加其對於大學之掌控力,同時,受到上列政 策之影響,英國社會大眾開始有了觀念上的轉變,從最初對品質是否可用量化指 標來衡量抱持懷疑的態度,逐漸轉變至相信教育品質可透過有系統的統計表格指 標與形式所測量之成就、生產力及顧客滿意度來加以確保(Morley,2003:16)。整 體而言,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大致有五種進行方式,如表2-2 所示。

表2-2 2005 年以前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之進行方式

過程 執行單位

內部品質保證過程 大學校院,包括校外考試委員及內部方案之確認與檢視 機購層面品質檢視 品質保證局

學科層面品質檢視 品質保證局-此種評量已於2005 年終止 專業認證 專業及法定單位

研究評量 撥款委員會透過同儕檢視進行評量 資料來源:出自HEFCE(2005:6)。

HEQC

(學術品質審議)

HEFC

(教學品質評估)

QAA

(機構審核)

(學科審核)

提升高等教 育教學和學 習品質

英國高等教育的品質保證制度,是藉由評鑑之結果作為其品質的指標;品質 的提升方法,是透過各高等教育機構本身的自我評鑑與量化指標為標的;然後再 從其他機構遴選該學門的專家學者進行訪視。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制,是以 研究與教學分開的「雙軌」方式同時進行,主要可分為「研究評鑑」與「教學評 鑑」兩大類。「研究評鑑」(research assessment excise,RAE)主要工作就是評 鑑大學的研究績效,提升大學的研究素質並據以分配研究經費(簡惠閔、高家斌,

2004)。RAE 係由英國政府主持,以同儕間的評鑑為主,自 1986 年實施第一次 高等教育研究評鑑作業活動以來,迄今為止共進行六次評鑑作業活動,第二次與 第三次分別於1989 年及 1992 年辦理,第四次於 1996 年年底完成,最後一次則 於2008 年完成(王如哲,2008;RAE,2008)。「教學評鑑」則旨在評鑑高等教育 機構辦學品質,其所屬最高單位為 QAA,透過對「學科」、「機構」的審核,以 建立、維持、提升高等教育之學術標準。研究評鑑及教學評鑑之評鑑單位、評鑑 目的、評鑑原則、評鑑流程及評鑑結果的運用,如表2-3:

表2-3 研究評鑑與教學評鑑比較表

2. 一致性(consistency)

3. 持續性(contiunity)

3. 持續性(contiu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