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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草案修訂

根據學生所提的意見整理為研究結論,作為本節草案修訂的依據,上述學生 所提的意見瑝中,有部分與草案內容有重複的地方,表示學生對於草案內容的贊 同,故不列入草案修訂的內容,或是有不同意見,但經過討論後,學生認同主持 人及研究者的意見,也不列入草案修訂內容。由於學生對「我國高教背景」的部 分普遍表示贊同,所以本節只針對學生對於「建議」所提出的意見作為以下主要 的修訂內容,草案修訂總表請參見表 5-1:

壹、政府仍應增加對高教投資:對於學生所提的增加稅負時需要注意富人避稅的 問題、公開高教經費的分配公式、拉長計畫型補助經費的期程等三項意見,

皆補充至草案的建議一。

貳、解除大學學費管制:學生提出學校必頇落實研議公開程序、學校頇同時從其 他管道積極開源、政府不可因大學學雜費收入增加而扣減對其原有的補助、

呈現學校在品質上有顯著的提升、減輕學生經濟負擔等五項意見。其中的「政 府不可因大學學雜費收入增加而扣減對其原有的補助」一項意見為草案中未 提及的部分,其餘意見皆已在草案中有說明,故將該項意見補充至草案建議 二瑝中。

參、提高弱勢生獎助學金:學生提出擴大辦理全額獎助學金補助、落實獎助學金 的資格審查、評估受補助學生的學習成效、學貸申請條件從嚴、檢討學貸利 息補貼等五項意見。「擴大辦理全額獎助學金補助」已為草案的建議之一,「落 實獎助學金的資格審查」也已在草案建議以需求為基礎、依照家庭收入差異 為補助原則,故不再重複贅述,另外主持人認為獎助學金的概念類似社會補 助,所以不需要「評估受補助學生的學習成效」,故此項意見也不列入修訂內 容。最後,學生針對學貸制度提出「學貸申請條件從嚴」、「檢討學貸利息 補貼」等兩項意見,是草案中未提及的部分,而學生貸款也具有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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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補充至建議三瑝中。

肆、提高企業責任:學生提出調整稅制以提高來自企業的經費、積極拓展產學合 作機會、產學合作應優先保障學生權益,以及維持大學經營的獨立自主性等 四項意見。「調整稅制以提高來自企業的經費」這項意見中,包含課徵企業利 得稅或教育捐,以及提高企業捐款的減稅優惠兩部分,主持人認為課徵企業 利得稅或教育捐是對企業重覆課稅,所以可行性低,學生對於此回應也能理 解,也未進行後續討論,故不列入修訂內容,至於提高企業捐款的減稅優惠 在我國已經施行,故無頇列入草案內容。「積極拓展產學合作機會」也為草 案建議內容,故不再贅述。最後,學生針對產學合作的部分提出「產學合作 應優先保障學生權益」,以及「維持大學經營的獨立自主性」等兩項意見為 草案中未提及的部分,故會將此兩項意見補充至草案的建議四瑝中。

伍、建置高等教育資料整合系統:學生提出加強學校資訊公開程度,並以法律強 制規定、藉由非政府組織力量來進行資料整合工作、優先實施「建置高等教 育資料整合系統」等三項意見。第一項「加強學校資訊公開程度,並以法律 強制規定」意見已在草案提出,故不列入修訂內容。而另外兩項意見皆會補 充至草案建議五之中。

陸、提高弱勢生進入績優高校:學生提出將績優學校招收弱勢學生的比例放進經 費補助公式、加強國民教育階段的基礎教育等兩項意見,因為「加強國民教 育階段的基礎教育」牽涉的範圍太廣,故不在此作深入的討論,以免偏離高 等教育的主題,而另一項意見則會列入草案建議六的內容瑝中。

柒、其他:學生提出私立學校應建立自己的辦學特色與目標、政府應協助績效不 佳的私校提升品質或進行整併等兩項意見,對提升私校品質有其意義,故補 充至草案的第二項建議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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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優先實施「建置高等教育資料整合系 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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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高弱勢生進入績優高 校

1.將績優學校招收弱勢學生的比例放 進經費補助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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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國民教育階段的基礎教育

7.其他

1.私立學校應建立自己的辦學特色與 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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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應協助績效不佳的私校提升品 質或進行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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