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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分離意識與恐怖活動之歷史背景

第三節 菲律賓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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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4,菲律賓疆域圖。

圖片說明: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約位於圖下方紅圈處。

資料來源:www.worldatlas.com (檢索日期:2013/12/11)

第三節 菲律賓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

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Autonomous Region in Muslim Mindanao, ARMM)位 於菲律賓南部邊陲地帶(如圖 3-4),其範圍包含了 5 個省分,分別為南拉瑙省 (Lanao del Sur)、不含歌打托巴市的瑪京達瑙省(Maguindanao, excluding Cotabato City)、不含伊莎貝拉市的巴西蘭省(Basilan, excluding City of Isabela)、蘇祿省 (Sulu)、塔威塔威省(Tawi-Tawi)(如圖 3-5)。面積為 1 萬 5,596.6 平方公里,自治 區總人口為 325 萬 6,140 人34,其中約有 90%為穆斯林35,自治區人口占菲律賓 總人口比例 3.52%。

34 National Statistics Office (2012) Population and Annual Growth Rates for the Philippines.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資料來源:http://www.census.gov.ph/statistics/census/population-and-housing

35 National Statistics Office (2003) Autonomous Region in Muslim Mindanao:Nine in Every Ten Persons were Muslims.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資料來源:http:

//www.census.gov.ph/content/autonomous-region-muslim-mindanao-nine-every-ten-persons-were-musl 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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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 3-4 所示,菲律賓南邊相當靠近馬來西亞,而伊斯蘭教約於 14 世紀時 藉由阿拉伯商人與傳教士傳入菲律賓南部地區。15 世紀時於現今蘇祿島(Sulu)建 立伊斯蘭教蘇丹政權(Sultanate),藉由蘇祿地區海域的國際商務貿易往來,穆斯 林逐漸在民答那峨地區聚集,形成島嶼生活型態的網絡(Hussin Mutalib, 2008:

64)。

16 世紀初,西班牙對菲律賓展開殖民統治,宣布該伊斯蘭島嶼區(all islands of archipelago) 歸屬西班牙政府所有,並且在菲律賓地區宣揚天主教,這對民答那 峨地區的穆斯林原有的以部落領袖(datu)為首,在傳承自祖先的土地上生活的公 社型態造成衝擊,剝奪了當地人對土地的所有權與租賃權,原有的家園被外來者 佔領(Hussin Mutalib, 2008:64-65)。

美國在 20 世紀初的殖民使得菲南穆斯林的困境更加惡化,在 20 世紀初期推 出的一系列土地法令中規定,只要非經合法註冊登記的土地均自動歸屬美國政府 所有,並可向宣稱擁有該土地的人索賠。然而,直到法院要求出示土地所有權狀 之前,世襲傳承土地自祖先的穆斯林並沒有發現土地所有權及相關文書的重要性,

圖 3-5,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

資料來源:http://armm.gov.ph/armm-map/(檢索日期:2013/12/29)

繫網路的情形下,壓抑了反殖民運動的風潮(Hussin Mutalib, 2008:65)。

1903 年時,穆斯林人口約占民答那峨地區總人口 76%,而根據 1990 年的統 計,穆斯林下降到僅占現今該地區總人口的 19%,且僅在民答那峨地區 21 省中 的 5 省占多數人口(Miriam Coronel Ferrer, 2005:116)。1946 年菲律賓獨立後,持 續的移民及同化政策導致菲律賓南部穆斯林不滿,復以 1968 年菲律賓政府處理 科瑞吉多事件(Corrigidor)36之方式造成菲南穆斯林廣泛不滿,當地伊斯蘭教領袖 馬塔蘭(Datu Udtog Matalam)旋於 1968 年 5 月 1 日宣布組織「伊斯蘭教獨立運動 (Muslim Independence Movement)」,要求建立範圍涵蓋蘇祿、巴拉望及民答那峨 地區的獨立國家。(劉青雲,2004:126)

約於 1970 年初,一支結合民答那峨地區及蘇祿群島穆斯林的武裝分離組織,

摩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 MNLF) 在密蘇阿里(Nur Misuari)的領導下成立了,該組織要求將菲南的穆斯林地區分離,成為一個獨立 的共和國;另更為激進的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 , MILF37) 於 1984 年在哈希姆薩拉馬(Salamat Hashim)領導下自摩洛民族解放陣線 中分離出來(Miriam Coronel Ferrer, 2005:120),擁有 1 萬 2,000 名兵力的 MILF 是現今菲律賓最大、武裝實力最強的叛軍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2013);

1991 年,詹加蘭尼(Abdurajak Abubukar Janjalani)另成立比 MILF 更激進的阿 布薩耶夫組織(Abu Sayyaf, ASG)。

1976 年 MNLF 與馬可仕(Marcos)政府在伊斯蘭教會議組織(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 OIC)的調停下簽訂「的黎波里協定」(Tripoli Agreement),

MNLF 放棄獨立建國訴求,而政府同意在南部 13 個省份建立自治區。但因後續

37 Global Security.org, 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world/para/mil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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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76 年「的黎波里協定」後,許多 MNLF 及 MILF 的領導人陸續成為地 區性的市長、省長甚至國會議員,因此形成與天主教及其他地區的政客不同的反 對勢力;而菲律賓高度重視地方分權的民主制度也一定程度地分散了伊斯蘭的團 結勢力。(John T. Sidel, 2007:44-46,轉引自 McKenna, 1998)

1996 年 9 月 2 日,菲律賓政府終於同意在菲南成立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區 (Autonomous Region in Muslim Mindanao, ARMM), MNLF 提出以停火換取菲律 賓政府支持該組織領導人密蘇阿里(Nur Misuari) 擔任新成立之民答那峨穆斯林 自治區(ARMM)之總督,並與菲律賓拉莫斯(Ramos)政府簽訂和平協議;但不被 MILF 及 ASG 所接受,上開二團體仍持續與政府軍交火對峙。這些所謂的「叛 軍勢力」其實在當地經營政治勢力、收取保護費,而且和馬尼拉的天主教政客及 商人有多種不同形式的合作與利益交換,如政客與商人要求叛軍給予伐木、採礦 和椰子種植等商業利益,而叛軍則在該地區被賦予了極大的權力及特權(John T.

Sidel, 2007:44-46,轉引自 McKenna, 1998)。菲律賓政府在 1996 年後轉而跟 MILF 進行談判,雙方於 1997 年達成停火協議。

1998 年艾斯特拉達(Joseph Estrada)以壓倒性勝利當選菲律賓總統,停火協議 在 2000 年初期破裂,艾斯特拉達向 MILF 宣戰,扭轉了菲南穆斯林叛軍長期與 馬尼拉政客間長期合作的局面。直至 2001 年艾若育(Gloria Macapagal-Arroyo)接 任後,宣布和平解決菲南穆斯林問題,雙邊簽署停火協議。在 2001 年 911 事件 發生前,菲律賓政府對「民答那峨問題」傾向和平解決,特別是在菲律賓的經濟 成長大幅落後全球和平與穩定的經濟成長時,全球各界亦盼望菲律賓與菲南之衝 突能和平發展以維持區域穩定,此趨勢在拉莫斯(Ramos)及艾若育(Arroyo)擔任總 統時特別明顯。而在 911 事件後,在美國提供強有力的經濟及軍事援助下,菲律 賓政府轉向強硬進而傾向開戰;另因為阿布薩耶夫組織的暴行,進而在菲國內部 有許多支持軍事行動的聲音出現。近來,美國政府已經改變作法,開始提供民答 那峨地區經濟援助方案,包括援助繳械的叛軍成員,但這筆基金仍有賴於政府與 MILF 間簽訂全面的停火和平協議。(Miriam Coronel Ferrer, 2005:138)

即便如此,衝突仍不因政治與經濟上的進展而停歇,因為爭取獨立的叛軍可 以從衝突中獲得更多金錢與權力,他們也能在武裝衝突的保護傘下,透過從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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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武器交易和其他犯罪活動中致富。就叛軍而言,911 事件後,複雜的局勢讓他 們不想為「和平」作準備,而持續準備「戰爭」。雖然在菲律賓的美國軍隊聲明 他們的掃蕩行動僅係針對阿布薩耶夫(Abu Sayyaf)組織,仍然有人擔心可能會有

「溢出(spillover)」效應,影響到其他爭取獨立自治的武裝團體,使原本已經複 雜的局勢更加複雜化。而一旦開戰,叛軍可能轉而從事更多犯罪行動或是完全無 視政府法律以維繫戰爭開銷。(Miriam Coronel Ferrer, 2005:139)

2012 年 10 月 7 日,菲律賓政府與 MILF 簽署摩洛國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the Bangsamoro, FAB),此協定以 MILF 放棄武裝作為條件,換取於 2016 年成立「摩洛國(Bangsamoro)」的政治實體取代現在的民答那峨穆斯林自治 區(Noel Morada, 2012)。2013 年 7 月 MILF 與菲政府簽訂財源分享協議

(wealth-sharing deal),根據該協議,摩洛國可分得民答那峨當地礦產(含金、銅)75%

的收入,而菲律賓政府只拿剩下的 25%;另石油及天然氣部分則各分 50%38,藉 此讓預計於 2016 年成立的摩洛國有足夠的財源與預算,向雙邊的和平又邁進一 大步。

自 1996 年後,MNLF 在菲南的影響力大減。2013 年 8 月間,MNLF 主席密 蘇阿里可能不滿將被邊緣化,以菲律賓政府不尊重 1996 年與 MNLF 簽訂的的和 平協定為由,宣布成立「莫洛共和國」(Bangsamoro Republik)。另於 2013 年 9 月向菲律賓第三大城三寶顏市(Zamboanga City)發動攻擊並挾持約 180 名人質,

企圖於市政府升旗宣示獨立39,該人質挾持行動最終由政府軍解救人質後告終。

38 CNN 網路新聞,2013 年 7 月 15 日;菲律賓總統辦公室下設「總統和平進程顧問辦公室」網

站 (Office of the Presidential Adviser on the Peace Process, OPAPP),2013 年 7 月 14 日。資料來源:

http://edition.cnn.com/2013/07/15/world/asia/philippines-rebels-deal/index.html及http:

//opapp.gov.ph/milf/news/gov%E2%80%99t-milf-sign-wealth-sharing-annex-bangsamoro 39 CNN網路新聞,2013年9月11日;中央社即時新聞,2013年9月10日。http:

//edition.cnn.com/2013/09/11/world/asia/philippines-muslim-standoff/及http:

//www.cna.com.tw/news/aOPL/20130910017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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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根據瑞士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ETH)所建立的國際衝突研究(International Conflict Research)內的種族權力關係資料庫(Ethnic Power Relations (EPR)dataset ver2.0)的資料,篩選國家名稱(State)為俄羅斯(Russia),團體(Group)為車臣人 (Chechens)、篩選國家名稱(State)為中國(China),團體(Group)為維吾爾人(Uyghur) 及篩選國家名稱(State)為菲律賓(Philippines),團體(Group)為摩洛人(Moro)之資料 整理如表 3-1;該資料庫顯示了自1946年起至2009年止,個案的政治菁英或其民 族代表的權力狀態變化,其狀態可分為區域自治(Regional Autonomy)、分離自治 (Separatist Autonomy)、無權力(Powerless)及受歧視(Discriminated)4種類型。

綜上,整理車臣、新疆與菲南衝突之歷史背景因素如表 3-2。透過研究個案 分離運動的歷史背景我們可以發現,其分離運動均有其獨特的因素存在,亦包含 了相當複雜的政治與經濟因素、分離團體領導者與團體的利益分配、國際情勢的 影響(帝國主義殖民、共產黨革命、日本太平洋戰爭、二戰、國共內戰、冷戰、

中蘇衝突、蘇聯解體造成民族獨立運動浪潮、911 事件等)與其他國際勢力的利益 分配結果等。

在如此多的因素影響下,如果僅僅以所謂「文明衝突」、「伊斯蘭的血腥邊界」

或「冷戰後文明衝突取代意識型態衝突」等因素來理解個案分離運動與恐怖主義 可能略嫌不足,也可能產生所謂高爾頓問題(Galton’s problem)。亦即,在國際層 次的角度觀察國家間或國家內部看似有所關聯的特徵,其實有倒果為因的邏輯問 題,其實這些看似相關的特徵間並不存在著任何關聯性。

為了更進一步釐清衝突與個案分離意識、恐怖主義的關係,實有必要蒐集個 案量化衝突數據,並據以研判個案是否屬於「文明衝突」。

資料來源:ETH International Conflict Research40

http://www.icr.ethz.ch/data,筆

者自行製表

40 權力狀態分類說明如下:

區域自治(Regional Autonomy):團體內的菁英成員並沒有中央行政權,但是在次國家級,中央 政府轄下的省、區等組織擁有影響力,其階層分類因國家而有所不同(Elite members of the group have no central power but some influence at the substate level, that is, one level below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is may be the substate, the provincial, or the district (though not the local) level, depending on the vertical organization of the state.)

分離自治(Separatist Autonomy):地區政府被種族團體的代表所控制,並宣稱其統治下領土獨立 於中央政府,此分類與區域自治不同於其政府的代表常常將其自身排除於中央政府的權力之外。

(A related case is when local governments controlled by representatives of an ethnic category have declared their territory to be independent from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is category differs fundamentally from “regional autonomy” in that group representatives have often excluded themselves from central state power.)

無權力(Powerless):團體的菁英代表在國家或省、區沒有任何政治權力,但也沒有明顯被歧視。

無權力(Powerless):團體的菁英代表在國家或省、區沒有任何政治權力,但也沒有明顯被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