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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藝術家藝術的實踐

第三節 藝術家的心靈描寫-以塞尚為例。

一、塞尚的藝術心靈-「研究自然」

許多學者都提及塞尚(Paul Cézanne,1839~1906)的藝術就是「研究自然」

(註 33),但與中國山水繪畫「與自然合一」概念並不相等,他努力在主觀中保 有客觀,他認為繪畫的信念是「研究自然」。塞尚不是專門的理論家,他自己也 不願作理論家,他雖然於書信文章中提出許多藝術的看法,但他明白地說:「不 要作一個藝術批評家,要畫畫,只有畫畫才能得到拯救。」

西方的現代藝術之初,塞尚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是個藝術家,但是他的創 作是一種徹底的實踐與實驗。史作檉(1994)著作《塞尚藝術之哲學探測》(註 34)談及塞尚藝術中聖維多利亞山的作品系列思考,以學者的研究來說他會受批 評其研究有欠周詳,(如:尤昭良在《塞尚與柏格森》(註 35)書中整理研究塞 尚的多位學者的觀點,也提及史作檉(1994)的著作未提及對人物畫、靜物畫的 解釋不夠周詳。)不過對這節的討論來說,針對塞尚聖維多利亞山系列作品的哲 學文章反而是簡明的。

塞尚說:「我們所看到的每一樣東西,都會散滅或消失,但自然卻 始終如一。…自然乃一永恆之物。」(註 36)

塞尚的藝術心靈觀看自然,在他眼中「自然始終如一」,於是乎稱自然為「永 恆之物」。在塞尚的觀察方式中,他在乎的不是自然之美麗的程度、驚人的程度、

神奇的程度…,他選了一個觀察的項目:「消失」或「永存」。他將「自然」從其 他無法恆常之物標明出來,給自然一個具正面價值的稱呼-「永恆之物」。檢視 塞尚心中的思維,藝術的“眼"(心靈)可以意識到美麗或醜惡、也意識到消失 或永存,但是它選擇“在意"後者。它的選擇會引發一種深入的臆測,這種深入 的臆測不只屬於筆者,恐怕會延續成一種普遍的臆測,一如史作檉(1994)對塞 尚的表露抒發了相同的感受:

人永遠有一個達不到的世界存在著,甚至就是我們知道了,也一樣 說不出來。但儘管如此,我們依舊不休止地追求下去,因為那裡正有 一片永恆的自然存在在那裡,於是我們便不能不以永恆的追求去獲致 它,甚至就當我們明明追求不到時,我們依舊如此不休止地追求下去,

此即永恆的追求,此即永恆的心靈,永恆的自然,同時亦即一種人的 永恆性。(註 37)

人的心靈從“在意"「 消失或永存」轉而變成了「永恆」的“追求"。在 人消逝的眼中,「自然」理所當然是最持久的,於是「自然」就順理成章地等同 於“永恆",這到底是不是事實,沒有人能活到答案顯現的一日。在無可追尋的 其他目標之下,人的心靈直覺地追尋自然的永恆。在這種情況下,有一件事是明 顯的-「藝術的心靈,那情緒是疑惑的、不休止的、不能安息的」。

塞尚藝術心靈的追尋自然(永恆)是出於直覺,是“那未知的接收器"(見 第二章第四節,頁 41)所引起無理性的症狀。如尤昭良(2003)在《塞尚與柏格

森》書中所引:

法國現象學哲學家摩里斯.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

於一九四五年發表<塞尚的疑惑>。他認為,塞尚「極可能」以一種人 類最基源的知覺來看待自然,並作藝術語言的表達,因而,他的畫作 不能由其個人生命來了解;(註 38)

梅洛–龐蒂說「極可能」,一種可能性極高的意思,塞尚看待自然以及用藝 術追尋自然的方式「極可能」是「人類最基源的知覺」。「人類最基源的知覺」這 詞聽起來並不怎麼明確,它似乎意有所指,指著人人都知道的東西,指著人不需 要經驗就認識的東西。“累積知識與文化"的現代人並不能明白那最基源的知 覺,原始屈服於文化,源頭埋藏於添物,根基遺忘於建築…。筆者如此假設:在 塞尚的藝術心靈接受一種“精神召喚",他試著回到藝術心靈的根源,這心靈引 導如何他觀看自然、解釋自然並定位自然。

塞尚藝術心靈的“結局"為何呢?其藝術心靈追尋自然之下的客觀產品,就 是數十張的聖維多利亞山。就主觀一面而論,塞尚研究自然的結果為何呢?在尤 昭良(2003)《塞尚與柏格森》書中以一個小說的情結,來說明塞尚如何這研究 之成果:

再就巴爾札克的小說<不為人知的傑作>而言,塞尚曾對貝納說,他 自己就是該小說中的傳奇畫家馮歐菲(Frenhofer)。這意味著:巴爾 札克對馮歐菲的描繪頗引起塞尚的共鳴。在小說中,馮歐菲對極端寫 實的看法提出一連串的批評,他認為外表的逼真不是藝術的真諦,因 為其中缺乏畫中人物的生命力與靈魂;於是,他乃試圖勾勒出一幅心 中理想的形象;接著,馮歐菲卻發現自己陷於寫實與寫意之衝突與痛 苦中無法自拔;最後,他竟被人發現自殺於其被毀的傑作旁。

馮歐菲的矛盾,有如貝納所稱的「塞尚的自殺」:即塞尚既要模仿 自然的外表,同時還要模仿其實在;既要追求客觀的真實,又要表現 主觀的感受的衝突。(註 39)

尤昭良(2003)認為小說人物馮歐菲的矛盾衝突,等於塞尚對己身追求藝術 之結果的翻版。儘管塞尚沒有如小說人物選擇自殺為藝術結局,但他認為在精神 上自己的心靈就是如此了。探討塞尚藝術心靈的實際景況,塞尚出於直覺的引 導,將藝術的全數心力追尋永恆的自然,終究落入一種無止的衝突之中,衝突的 受害者就是藝術的心靈。顫動的顏料堆積在尚有空白的畫布上,學者不斷地為其 畫作進行解剖的工作,在看它們似乎是死了或者似乎是進到自然的永恆裡?

第四節 小結

一位基督徒朋友彈奏鋼琴練習曲。我問她:「這首鋼琴曲的作者是 誰?」她說:「是某人。」我問她:「這個人已經死了,為什麼這首曲子 的“生命"仍然不停地延續下去?」她說:「那是因為作曲者已將它的生 命寫進曲子裡。」我沉默了一陣子,回答說:「不是這樣的。這個曲子確 實是藉著他譜出,音調是他創作的、風格是他形成的,但是曲子的生命 卻不是他創造的。」(筆者與友人的對話內容)

一、真正的藝術“創造"並不全屬於人

真正藝術的創造-無中生有的創造,是真實存在的。證據在於藝術品確實存 在,構成藝術品之生命、事物、音調、色彩的這一切都是實際的。但是,這真正 的藝術“創造"並不全屬於人。人的藝術創造,是沒有具體的行為而只有行為的

特性,嚴格說來,人沒有藝術的創造,人也不能創造奇妙的藝術品,但是,人可 以在創作行為中,展現藝術創造的特性,如:新鮮的、構成的、主導的、具生命 氣息的、成為具體的…等。真正藝術的創造與人的創造一同成立或一同不成立。

人若是自為的存在(註 40),藝術就是自為的存在(藝術就無關創造),藉人的 手不斷在虛無的自由裡將藝術表現出來。因為既不是人創造色彩,也不是人創造 造形;不是人使色彩富有感受,也不是人使造形具有生命力。人僅是將這些現存 的藝術元素集合、構成出藝術,甚至連構成藝術創造的判斷力,也是自在的存在。

二、藝術家們!「你是誰的傑作?奉行誰的藝術真理?延續誰的藝術

創造?」

人若是從無中被創造的,是某一創造者的傑作。如:聖經《以弗所書》中,

使徒保羅寫道「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裏,為著神早先豫備好,要我們 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創造的。」(註 41)對保羅來說,「人」是被神創造的,在 神眼中更是神創造的「傑作」。人若是創造者的傑作,那麼「藝術」更是創造者 創造之「傑作的傑作」。無論如何,人都無關真正「藝術的創造」;因為,人若是 自為的存在,就沒有「創造」的事;反之,人若是被創造的,藝術的創造也無關 人的創造。惟一可能與人有關的,是藝術創造的延續、更新與變化。這與藝術創 造的密切關係是人獨有的傑出。也因此,人不能隱藏自己的傑出,自然地在藝術 創造延續的軌跡上,製作而顯出超越萬物行為的藝術。

甚至,人創作可怖、虛妄、邪惡的藝術,也是某一“創造者"藝術創造的延 續,這傑出的延續是其他生物永遠學習不來的。事實是如此:人若成為誰的傑作,

也就為“他"(創造者)延續藝術的創造。因為創造者雖不是眾人,卻也不只一 位。至少,生命傑作的創造者和死亡傑作的創造者就絕不是同一位;因為創造者 必不會詆毀自己的傑作。藝術的真理就是創造者自設的真理,因為創造者有權決 定藝術的本質。既然創造者不只一位,他們的喜好似乎又有很大的差距,藝術真

理的獨一性絕對是一個謊言。

因此,對一位藝術創作者來說,關於「藝術的創造」最緊要的結論就是:「你 成為誰的傑作?你奉行誰的藝術真理?你延續誰的藝術創造?」只要藝術創作者 選好信仰的立場,他的藝術創作就不會晦暗不明,而是十分明確並具有實際的。

如同馬蒂斯選擇相信自己是宇宙「生命衝力」(註 42)的產品,就成了「生命衝 力」那創造者的傑作,而他的創作就是那創造者的延續創造、更新創造與變化創 造。

三、信仰藝術真理的必要信心

不管是在藝術創造或藝術自由努力不懈的藝術家,他們都必須信仰真理。這 裡的真理不是指獨一的真理,而是他們選擇仰望的真理。如:馬蒂斯與柏格森的

《創造進化論》的信仰關係,真實的藝術必須是「綿延」的狀態,是生命衝力的 產生品;又如:羅丹與宇宙之「力」的崇拜關係,他的創作不只真實更充滿生命 之「力」,他的藝術創作仰賴「他的心靈與萬物心靈的對話」(註 43),他也認為 唯有如此才能成就不凡的藝術品。克萊恩則是藝術信仰的極端表現,與其說在他

《創造進化論》的信仰關係,真實的藝術必須是「綿延」的狀態,是生命衝力的 產生品;又如:羅丹與宇宙之「力」的崇拜關係,他的創作不只真實更充滿生命 之「力」,他的藝術創作仰賴「他的心靈與萬物心靈的對話」(註 43),他也認為 唯有如此才能成就不凡的藝術品。克萊恩則是藝術信仰的極端表現,與其說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