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之分析
一、 為何需要藝術與人文?
「藝術與人文」即為「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以人文素養為核心內涵的 藝術學習。」美感的教育推展在現代社會中,愈來愈具有其重要性的角色。由 於社會的快速變遷、家庭組織形態的改變、資訊容易獲得等因素,有些學生顯 得早熟。例如喜歡追求強烈的感官刺激如飆車、嗑藥、流漣網咖;讀書學習與 做事只圖功利速成;對事物缺乏正確的判斷力和分析能力,更缺乏深刻的感受 力與鑑賞力,在缺乏獨立思考能力下若不適度引導,很容易隨波逐流於五光十 色的環境中,導致情緒不穩;甚至無心向學、中輟、違法等社會問題滋生。所 以,創意能力的培育,美學的生活態度養成,是台灣未來發展的基石,而這種 目前台灣社會普遍還不具備的能力,必須藉由藝術教育來達成(劉維公,民 97)。
朱光潛(民 83)曾說:「中國社會鬧得如此之糟,不完全是制度的問題,是 大半由於人心太壞。要求人心淨化,先要求人生美化。」誠如朱光潛所言,美 感教育的推展在現代社會中具有迫切性。美感教育對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的 引導,思想道德的感化、品格情操的陶冶方面,皆具有重要的輔助功能。可以 讓學生透過這種「以美啟真」、「以美引善」的功能,重新認識自己生命價值與 生活意義,激發其潛能與蓬勃的
生命力,促進心理與生理上健康 的成長。
美心理學家馬斯洛
(Abraham Maslow)的「需要 層級理論」中,(如圖 4),認為 審美需要是一種高層次的人類 需要,這種需要一旦匱乏或被剝
奪(不論是自覺的還是不自覺的),都意味著人無 法自我實現,達到全人發展。所以美育是道德 教育的輔助,它是道德的形式、愉快的過程、
圖 4 需要層級理論
圖片來源:http://www.twwiki.com
深入的感化作用,所以配合著資訊的結合來美化學生的心靈,獲得深刻的美感 經驗。所以如果教師們都能熟知上眾多美育教學相關的網站,且善用網路資 源,更進而自行研發適合學生的美育教材,那麼則有助於提高學生的興趣與能 力,並增加其自學的機會。
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內涵
教育部於 2003 年 1 月 15 日正式公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 習領域課程綱要」,教育部於 95 年 10 月 4 日以台國〈二〉字第 0950143919 號函核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微調原則」,作為啟動之依據;至 97 年 5 月 23 日台國〈二〉第 970082874C 號公布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綱」(簡 稱 97 課綱),並自 100 學年度 8 月 1 日生效,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自三年級、
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其中修訂「實施要點,尤其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與教學 評量」為確實「實踐每一位學生」九年一貫藝術課程與教學,落實「藝術陶冶,
涵育人文素養」的學習目的,檢討並改善自 87 年至 97 年臺灣藝術課程之實施 困境,及落實藝術素養指標的迫切性,決議「修訂實施要點,尤其課程設計、
教學方法與教學評量」。
(一)基本理念
根據教育部(民 92)所公布「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基本理 念:「藝術與人文」即為「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經由藝術陶冶,涵育人 文素養的藝術學習課程。」乃藉由結合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枓目的 教學活動,讓學生習得藝術探索與表現的能力、審美與理解的能力及實踐與 應用生活藝術的能力,成為藝術領域的欣賞者、探索者及文化的擁護者。
呂燕卿(民 97)分析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基本理念」之文本,
認為該文本分六段闡述重要理念與特質:
第一段:釐清「藝術學習」和「人文素養」並立之關係;以「藝術陶冶」作 為本質性核心價值取向。
第二段:明示本綱要是為實踐我國藝術教育法中「國民中小學一般藝術教育 的目的」。
第三段:強調藝術的人文特質,對「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藝術與
環境」的學習層面,建立價值觀,及提昇創意思考能力的重要。
第四段:當今藝術教育與教學趨勢,重視指導學生「親自參與各類型藝術學 習活動的經驗」,及學生學習表現、審美與實踐藝術的基本能力,
台灣藝術教育將邁入全面性藝術學習階段。
第五段:指引如何落實每一位學生「藝術生活」的學習方法大方向,應提供 學生長期自我學習藝術素養與豐富心靈的學習策略。
第六段:宏觀二十一世紀台灣藝術課程的時代性意義,重視生命自身的豐 厚,在均衡理性科技與藝術人文之間的價值,為台灣培養具有素養 的文化公民。
(二)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目標、能力指標
根據教育部(民 92)所公布「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課程目 標、能力指標:統一擬定一至九年級「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共同的課程目 標-「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三項目標主軸,再分別 條列出四個學習階段的分段能力指標,訂定各階段達到的能力,以作為教師 設計課程與教學的參考,而不規定課程內容,使教學內容有很大的彈性空 間。林曼麗(民 89)認為藝術與人文領域排除僵化的教學模式,轉向發展落實 能力取向及人性化的多元活潑之教育途徑,就課程的內涵與目標而言,令人 充滿樂觀的期待;藝術與人文領域的學習是課程統整最好的橋樑,是教改中 最可利用的資源,統整藝術教育應是我國各級學校發展的趨向(孫嘉玟,民 89;康台生,民 90)。
九年一貫課程為確保每一位學生能習得該學習階段,該學習領域的「基 本學力」與展現出能自由應用在學習上、工作上與解決問題上等生活層面的
「基本能力」,學校在擬訂課程計畫過程中,必須轉化基本能力內涵與該領 域分段能力指標為課程內涵。因此進行課程轉化,應該從「能力」的角度來 思考學生的學習成果,聚焦於「培養能力」與「激發能力表現」,而不宜侷 限在行為目標模式的框架(陳新轉,民 91)。
(三)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實施要點
根據教育部民 97 年 5 月所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簡稱 97 課綱)明定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的實施要點,包括:課程設計、教材編選、
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評量等,分別說明如下:
1.課程設計
各校應成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研究小組」,依據本學習領域課程 目標、分段能力指標,考量學校條件、社會資源、家長期望、學生需求等 因素,研訂學年課程實施計畫,其內容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進度、教 學活動設計、教學評量方式、教學資源」等項目,各校在符合基本教學節 數的原則下,得打破學習領域界限,彈性調整學科及教學時數,實施大單 元或主題統整式的教學,提供教師及學校更多彈性教學的自主空間(教育 部,民 97)。
以「學習者」為中心的課程設計,強調所有的教學都應以學生的最佳發展 為考量,主要以學生自我概念為核心,強調自我實現及自導式學習,故課 程的內涵應具有三個面向,其一為「加強傳統課程中的基本能力」;其二 為「引發學生潛能的活動」;其三為「團體探究」,以個人有關的社會問題 為學習核心,認清自己的感受,發展自己的人格(黃政傑,民 80)。因此,
課程應提供學生更多的學習機會讓其藉由本身的知識或經驗進行思考或 想像以建構個人的美感認知與價值體系。
2.教材編選原則
(1)教材編選需依據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總綱、教改理念、本領域之課程目 標、分段基本能力指標、及其他相關資料為參考原則,各校教師可自 主編寫或慎選教材及規劃教學。
(2)教材選編應考慮各地區學生的能力、需要、興趣、生活經驗及各校人力 資源與物力資源、文化特色等條件。
(3)教材編選時應掌握統整的原則,配合教學策略,讓學生能獲得統整的概 念和有系統的訊息。
(4)教材編選組織,宜注意內容的適切性、基本技法的順序性、及各學期教 材彼此的連貫性。
(5)教材份量須切實配合教學時數和目標,份量的多寡,可視探究的深入程 度、涉及的問題範圍、學習活動的方式調整。
(6)教材內容之分析、策略、流程,要具備可行性和實用性。
(7)教材編選宜秉持課程統整之精神,以主題整合教材,並分由各專長教師 指導學生學習。
Shaw(2005)認為學科整合列入課程將使藝術教育能充分發展。如語言 領域的讀、寫,可以應用在藝術作品理念,撰寫研究的觀察報告來傳達想 法;又如數學領域的比例觀念可應用到藝術品的創作。反之,藝術與人文 領域的戲劇課程可運用到語文學習領域,以訓練學習的口語表達,劇本創 作與組織能力,畢竟學生經由實做可取得最佳學習效果(Neelands, 1984)。
3.教學設計原則
(1)隱含或明示的教學目標能適切兼顧知識、技能、情意等範疇,符合本領 域之基本理念。
(2)教學模式應符合教學原理,引導學生主動學習藝術的意欲。
(3)活動設計宜生動、活潑、趣味、有變化、掌握生活化原則。
(4)教學活動安排,宜符合藝術學科學習時,所應建構概念的順序性。
(5)教學設計宜考慮學生學習的動機、興趣、能力及程度等個別差異,並安 排補救教學。
Eisner(1982)認為「藝術」也是一種重要的認知形式,應提供學生有 意義的符號系統,並依學生藝術表現與審美能力的認知發展情形給於適性 化的學習活動,以獲得藝術表達、設計和批判理解的技能。
4.教學方法原則
分為學習情境、發展技能、教學概念、培養美感態度、教學方式等,修訂 重點如下:
(1)發展技能方面:強調基礎技能展現的重要,教師應提供良好示範,提示 重要技能,供學生嘗試、觀摩、理解,並給予充裕的時間和機會,在各
(1)發展技能方面:強調基礎技能展現的重要,教師應提供良好示範,提示 重要技能,供學生嘗試、觀摩、理解,並給予充裕的時間和機會,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