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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融合教育的發展沿革與意涵

1950 年代之前,身心障礙學生安置一直以隔離式的特殊班、

特殊學校與教養機構為主,而至 1950 年代美國民權運動與 1960 年代末期及 1970 年代初期機會均等運動的興起,和歐陸「正常化 原則」的引進,才打破此種教育的藩籬。前者的影響後來逐漸擴 及公立學校教育,使得少數種族長久以來在特殊教育安置中佔有 一不均衡的比例情形備受批評,而教育界也興起改革的聲浪,回 歸主流運動就此展開;而後者更為身心障礙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 奠定社會基礎(李慶良,民 84;Schulz & Carpenter,1995)。

同時,1950 年美國全國智障兒童協會成立,也使公立學校開 始受到特殊兒童家長們的強大壓力,以爭取子女應有的受教權 利。在 1968 年,特殊教育學者 Dunn 發表「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安 置在特殊班-是合理的嗎?」一文,提出了他對當時特殊班嚴厲的 批評,Dunn 也指出由於鑑定方法的問題,很多在特殊班的智能障 礙學生應可以在普通班學習,普通班的教師也可以提供適當的個 別教學。這樣的議題促使社會大眾重新思考隔離式特殊教育安置 的問題,注意到教育機會的均等,錯誤的標記與分類的爭議,是 引發回歸主流運動的主要因素(教育部特教小組,民 89)。

1975 年美國通過的殘障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PL.94-142),規定統合特殊教育與普通教 育為安置身心障礙學童之原則,並提出以最少限制環境(the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做為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原則。雖然 回歸主流的名詞沒有出現在該法案中,但是為了實現最少限制環 境所強調的統合理念,回歸主流成為教育安置的方法。此階段的

統合運動,不只是重新討論將特殊學生安置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 育之問題而已,並且討論安置型態的選擇,甚至進一步討論兩個 教育系統是否有必要並存的問題。1980 年代由於雷根總統任職晚 期和布希總統任內,有兩項影響特殊教育的事件,即教育改革的 運動,和國家經濟赤字問題,他們一致的政策是減少教育經費,

因此主張將教育費用較昂貴的特殊教育納入花費較少的普通教育 中。當時以教育部次長 M. Will(1986)為首,及其他支持的學者,

提議以普通教育起步(Regular Education Initiative, REI),主張重 新整合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兩個不同的教育系統,使特殊兒童都 能在普通教育系統下接受教育,以配合雷根和布希的經濟政策,

降低特殊教育人數及特殊教育經費支出(Kauffman,1989;引自洪 麗瑜,民 82)。1990 年美國通過了障礙者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以法令禁止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身心障 礙者不應因其障礙的原因而被剝奪全方位融合至進社會的權利,

其中包括了教育的融合。專家學者們開始區別回歸主流及融合教 育的異同,認為回歸主流過度重視身心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反 而使兒童失去了適當教育的機會,主張以融合教育代替回歸主 流。於是,融合教育便成了對身心障礙兒童教育的原則。

從上述融合教育發展沿革可知,從 1960 年代的正常化原則、

反機構化和反標記化運動;1970 年代的回歸主流、最少限制的環 境;1980 年代的以普通教育為首到 1990 年代的融合教育,即已有 許多書籍和研究在討論融合教育(Beninghof & Singer, 1997;Booth, 1998;Friend,1998;Hopkin,1995;York-Barr,1996)。根據多位學 者(Beninghof & Singer, 1997;Giangreco,1998;York-Barr,1996;

吳淑美,民 87)的看法,融合教育強調特殊學生與一般學生的相 似性,而不是差異性,所以主張在相同環境下提供特殊教育的方 法,即將身心障礙兒童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 式,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個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 環境。

融合教育不僅代表了社會對身心障礙者在觀念及態度上的轉 變,也反映出社會對現行特殊教育的省思。Stainback 和 Stainback

(1990)強烈的指出,隔離式教育是社會加深特殊學童障礙、歧 視特殊學童的教育政策,這種造成兒童自卑感的教育安置方式極 易延伸成為社會排斥身心障礙人士融入主流的現象。如果學校要 教導學生扮演好各種角色,如成人、公民、社區成員、家庭成員 等,那麼學校必須提供學習的典範,融合教育能提供學生經驗到 各種不同環境中所需實用技能的機會,而且在融合教育中其組成 分子的異質性,有助學生直接體認社會本質的多樣性,容忍個體 間的不同,彼此尊重(Stainback & Stainback 1990)。每個學童都 有接受適當教育,享受多元的教育資源的基本權利,融合教育是 正視特殊學童享有與正常兒童同等權利,破除歧視,維護公平性 的行動。沒有融合教育,就不可能有融合社會。

所以融合教育的源起是針對回歸主流運動興起以來,主張以 更融合的方式,將學生安置於普通教育環境中,傳遞教育服務給 所有的學生。就特殊兒童而言,在 Waldron(1996)的研究指出,將 特殊學生送到特殊班,是有違道德原則與立場。如果偏重特殊教 育系統的存在,會使普通班教師漸漸忽略其本身對教育應有的責 任與精神;由於隔離教育,使得許多普通班教師變成愈來愈怕有

特殊學生在他們的教室中,因為他們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去思考可 以讓教師與學生經驗到成功的策略。在隔離教育制度下有許多學 生被標記為「障礙者」,勢必會造成日後更多真正的障礙學生,可 見隔離教育制度會損害到學生的自尊心,也會使學生在早期欠缺 與一般同儕互動的機會,因而影響到日後適應正常環境的能力(謝 政隆,民 87)。

當在經過了並且證實隔離式教育對身心障礙者的傷害後,反 機 構 化 與 回 歸 主 流 成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教 育 安 置 的 主 要 原 則

(Putnam, Spiegel, & Bruininks, 1995)。Dyke, Stallings, & Colley

(1995)批評回歸主流的教育課程過度強調特殊學童的「障礙 度」,將特殊教育服務侷限在特殊班級或資源教室中,使得特殊學 童先被安置在普通班級中就讀,然後再因應學童的障礙類別,將 學童抽離至資源教室接受每天數小時的特殊教育。當特殊學童能 夠適應普通班級的教育環境,學童方能全天的在普通教室中學 習。這種強調安置方式而非適當教育的回歸主流反而造成身心障 礙兒童調適上的困難,無法融入普通教室中,使特殊學童喪失更 多的學習機會(Lusthaus & Lusthus, 1992)。相對的,融合教育不 僅只是將身心障礙兒童安置在普通班級中接受教育,而是在與正 常兒童分享共有的教育資源的過程中,在有彈性、富支持性的教 學課程中達到個人的教育目標,發揮最大的學習潛力(Giangreco, Baumgart, & Dole, 1995)。在教室中,每個兒童獨特的特質與能力 都能被其他的學童及老師接受並重視。因此,在融合教育的班級 中,每個學童皆能受到平等的待遇及接受適性的教育服務。這種 教育模式有別於回歸主流,主張建立起一個能滿足每個學童的學

習及社會需求的支持性環境,在這融合的環境中,每個學童都有 歸屬感,能被接受並能相互支持,此種教育模式成為近十年來特 殊教育界與普通教育界所共同努力的目標(許素彬,民 89)。

可見融合教育的推動其歷程是漸進的,融合的對象從輕度至 重度,從少數障礙類型至不分類;其安置方式從部分時間的安置 置全部時間的安置;有關特殊兒童安置最重要的原則,是源自歐 洲的正常化理念,正常化的思潮。在教育上形成回歸主流及融合 教育運動,主張將特殊與普通兒童在一起受教育,是對他們權益 最大的保障,並且能有效達成促進學習與社會互動的效果。

根據 Schuiz 和 Carpenter (1995)的研究分析,約可以將融合模 式分為以下五種:

小組模式:指特殊教師與普通教師一起進行教學。

協同教學諮詢模式:特殊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執行抽離式的教學方 案,但在每週中的某些時段,安排特殊學生 進入普通班級中進行協同教學。

平行教學模式:特殊教師在普通教室中的某一區對一組學生進行 教學。

協同教學模式:特殊教師與一位或多位普通教師組成教學小組,

共同負起教室中所有學生的教育責任。

資源教師模式:特殊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執行抽離式的方案,但同 時提供普通教師有關障礙學生在教學與輔導上的 諮詢服務。

國小教育人員對以上五種融合方式的偏好,由高至低依序 為:資源教師模式、協同教學模式、協同教學諮詢模式、小組模

式、平行教學模式。因此,最近幾年各縣市教育局紛紛成立資源 班,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的教育安置及服務。由此可見,融 合教育不僅是哲學的信念,且為世界各國特殊教育發展的新導向。

(謝政隆,民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