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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的簡介

第三章、 個案分析與深度訪談

第二節 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的簡介

行政院NICI 小組設立推動委員會作政策協調與決策,置總召集人 1 人,協同總召集人 2 人,委員 25 人至 30 人,執行秘書 1 人,副執行秘書 3 到 5 人,並依工作性質設置:「基 礎建設組」、「電子化政府組」、「產業電子化組」、「網路社會組」、「數位機會組」、「國際合 作暨標準組」及「策略規劃組」等七組。另外,為了強化公私部門間的合作,在該組織內 設有「民間諮詢委員會」,由產業界之領導人士及學者、專家擔任,提供政府政策之建言及 參考。其任務性職包括創造數位機會及基本建設等國家資訊通信發展工作,包括政策之研 究、規劃、審議及有關機關之配合、協調與督導事宜。組織架構圖請參見圖【3-1】,而該 組織任務的發展情形如下表(參表【3-1】)所示:

表【3-1】:行政院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成立沿革表

年份 里程及重大事件

民國90 年 4 月 行政院將「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專案推動小組」、「資訊發展 推動小組」及「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小組」合併為「行政 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簡稱行政院NICI 小組,設有 網路建設、電子化政府、產業電子化、人才培育、法制規劃、

推廣服務及綜合業務7 個工作小組,推動國家資訊通信基礎建 設、電子化政府、產業電子化及網路化社會。

民國90 年 10 月 為推動國內智慧運輸系統及擴大國際合作等事宜,簽奉行政院 院長核定行政院NICI 小組新增智慧運輸組及國際合作組,共 計9 個工作組。

民國91 年 12 月 行政院 NICI 小組第 7 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增設「技術標準 組」,共計網路建設、電子化政府、產業電子化、智慧運輸、

人才培育、法制規劃、推廣服務、國際合作、技術標準及綜合 業務等10 個工作組。

民國93 年 10 月 行政院 NICI 小組第 12 次委員會議通過新設置要點,整併原 10 個工作小組及五個指導小組成為基礎建設組、電子化政府、產 業電子化、網路化社會、數位機會、國合既標準及策略規劃組 等七個工作組。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簡介」,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NICI 為促進我國資訊通信、電子商務及相關產業升級,以提高政府機關行政效率與便 民服務及網路普及應用,並以達成建立高效能政府,提昇產業競爭力,構建e 台灣資訊化 優質社會等發展方向,朝向提昇國家整體國際競爭力之目標邁進。行政院NICI 小組重點工 作包括:一、加速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如健全法規整備與相關技術標準,加強資訊教 育、人才培育與國際合作,建構網路安全及寬頻服務環境;二、推動電子化政府,如充分 運用資訊與通信科技,一方面提升行政效能,創新政府的服務,另一方面提升便民服務品 質,支援政府再造,邁向全民智慧型政府;三、推動產業電子化,如協助產業運用電子化 技術,發展台灣成為全球高附加價值產品製造及服務中心;四、推動網路化社會,如豐富 多元文化,提供數位學習環境,國民均能經由資訊網路,取得所需資訊與服務;五、配合 挑戰2008,如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數位台灣計畫」,運用資訊通信科技,建立高效 能政府,提升產業競爭力,構建資訊化的優質社會。使任何人都能夠不受教育、經濟、區 域、身心等因素限制,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透過多種管道享受經濟、方便、安 全及貼心的優質e 化服務(NICI1,2006)

1 參考資料來源: http://www.nici.nat.gov.tw/group/application/nici/index.php

圖【3-1】行政院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組織圖

資料來源:http.//www.nici.nat.gov.tw/group/application/nici/index.php

貳、NICI 小組下之任務編組(註:資料來源:http.//www.nici.nat.gov.tw/)

一、資訊基礎建設

因應政府組織精減,93 年 10 月行政院 NICI 小組第 12 次委員會議修訂 NICI 小組設置 要點及調整該組組織架構,由原來10 個工作組及 6 個指導小組,調整為 7 個工作組;為執 行任務,其中「基礎建設組」責由交通部召集,協調推動資訊通信及智慧運輸基礎建設。

基礎建設組的主要任務在加速寬頻網路建設、健全資訊通信安全與法制環境、發展資訊通 信技術研究、推動智慧型運輸基礎建設及培育國家資訊通信人才等事項。七大具體行動包 括:健全資訊通信法制環境、推動寬頻網路建設、推動網路協定IPv6 普及應用、推動資訊 通信技術研發、建置安全的資訊通信應用環境、加速資訊通信人才培育以及推動智慧型運 輸基礎建設。基礎建設組由交通部召集,七大具體行動分別由經建會、交通部、經濟部、

教育部及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等相關部會推動,以建置完善的資訊通信基礎建設。

圖【3-2】基礎建設組之組織圖

二、電子化政府組

資訊通信科技的普及應用帶動政府改造的契機,歐美日等主要國家均積極建構電子化 政府,作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主要策略。93 年 10 月行政院 NICI 小組第 12 次委員會議通 過NICI 小組設置要點,明訂電子化政府組任務為規劃、推動、協調政府資訊通信科技應用 整合事項,以提供便利服務,落實資訊公開,促進公民參與。全面普及政府資通信基礎設 施,確保資訊安全。其重點工作有下列四項

(1)深化行政資訊應用,提供便利創新服務。(2)推動政府資訊流通整合應用,落實書證謄本 減量,提高政府決策應變效能。(3)充實政府網路服務,促進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4)行銷 推廣政府資訊服務,使民眾及企業享受到電子化政府的便利。而本小組由行政院研考會召 集,協調各機關辦理電子化政府工作,並透過計畫審議及管考作業落實推動。其推動成效:

(1)基礎環境建置:行政機關已全部上網,政府憑證管理體系提供安全的網路申辦環境;建 立政府網路安全防護及防毒機制,強化各機關網路安全管理及應變能力;推廣政府機關視 訊聯網服務,提升各機關溝通效率。

(2)行政資訊應用: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及各縣市政府均已應用電子表單處理差勤、總務等 線上簽核系統;推動公文電子交換,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電子發文比率達78﹪,部會所屬 機關達55﹪,縣市政府達 65﹪,有效提升政府與各界的溝通效率;完成電子採購政府招標 資訊公告系統、電子法規、施政計畫管理、國庫電子支付、電子政府出版等系統,增進行 政管理效能。

(3)政府資訊流通:提供跨機關資訊流通機制,便利民眾跨轄區申辦服務,機關地籍謄本減 量達83.26﹪;啟用e政府服務平台,提供跨機關資訊整合流通機制,使各機關在共通的資 料格式及規範下開發建置相關系統;完成36 項創新e化服務規劃,提供跨機關流程一貫的 便民服務,提供「交通速派服務」,完成「公司資料登記變更服務」建置。

(4)政府服務上網應用:推動網路報稅,9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計 171 萬餘件,占 總申報件數34.59﹪,營所稅網路申報率 92.42﹪;截致 2005 年 12 月,電子化政府入口網 提供資訊查詢、論壇、及線上申辦之整合服務,每月瀏覽數已逾600 萬次,提供 8﹐988 項 申辦表單下載及2﹐550 項網路申辦服務。完成「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及無障礙全網站檢

測系統,推動各機關通過全網站無障礙檢測。

三、產業電子化組

行政院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通過「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方案」,依據該方案,經濟 部已由技術處研提「推動資訊業電子化計畫」,推動資訊業供應鏈電子化做為標竿計畫;工 業局研提「製造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計畫」,推動紡織、石化、車輛等共八大產業之電子 化;商業司研提「商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推動計畫」,推動3C 產品流通及食品日用品流通等 六項行業之之電子化。另配合產業電子化之推動,積極建構電子化環境,採行的措施包括 應用指標、產業經濟模式、法規、趨勢、技術等之研究,以及人才培訓、標準制定及維護、

租稅獎勵、優惠融資等。產業電子化組由經濟部召集,工作內容所涵蓋\產業領域之相關主 管機關有行政院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經濟部商業 司、經濟部技術處等;並於經濟部下成立一產業電子化專案辦公室負責「產業電子化組」

相關之政策研究、計畫推動及協調整合工作,並擔任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 畫」中「營運總部-產業全球運籌電子化計畫」與「數位台灣-e 化商務計畫」兩項子計畫之 CIO 辦公室幕僚工作。其組織任務為:督導推動產業電子化計畫之執行情形、配合行政院 政策推動(包括 e-Taiwan 計劃子項之 CIO 辦公室及營運總部計劃子項之 CIO 辦公室)、協助 產業電子化之策略規劃及方向、協調整合跨部會推動電子化計畫、彙整與維護電子化計劃 之推動進度以及維護產業電子化組網站。其主要目標為:(1)健全產業自動化及電子化應手 環境。(2)建構高效率供應鏈管理網路,達成最佳化供需機制。(3)協助企業佈建全球運籌營 運體系,提昇產業競爭力。其推動策略為:(1)研訂電子化標準與平台,建構產業電子化優 質發展環境。(2)建置重點產業電子化示範系統,帶動產業學習效應。(3)整合產、官、學、

研之輔導機制,強化電子化供給能量。(4)提供獎勵,引導產業電子化。(5)建置人才培育機 制,協助培育各產業之電子化人才。

主要的推動成效有:

(1)農委會:建置完成具有文件管理、智慧搜尋引擎、分眾導覽與系統評量四大機制之 農業知識管理資訊平台。設立稻米、茶葉、水果及花卉等共四十五項產業核心知識庫及產 業專業網。舉辦十五場次全國說明會與北、中、南共四場教育訓練約有2,000 人次參加。

(2)營建署:完成 20 個體系中心廠及 500 家協力廠導入營建企業體系電子化應用;中心 廠與協力廠間訊息交換約20 項。建置「營建企業體系測試區」平台,連結資訊服務廠商三 家資訊平台及10 家中心廠及 2500 家協力廠。建立標準訂定機制及組織,完成並公佈 13 項

(2)營建署:完成 20 個體系中心廠及 500 家協力廠導入營建企業體系電子化應用;中心 廠與協力廠間訊息交換約20 項。建置「營建企業體系測試區」平台,連結資訊服務廠商三 家資訊平台及10 家中心廠及 2500 家協力廠。建立標準訂定機制及組織,完成並公佈 13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