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視力保健教學及其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目的旨在探討,透過臺東縣立成功國小推動自我導向學習之視 力保健課程設計與實施,了解學生在知識、行為與態度於視力保健的學習情形,

因此本章將探討、整理與本研究有關的相關理論與國內外學者所做過的相關研 究,共分為四節來敘述:第一節為視力保健教學及其相關研究,第二節為自我 導向學習的理論及其應用於視力保健教學之可行性,第三節為台東縣成功國民 小學視力保健實施現況,第四節為預防近視相關研究之探討。

第一節 視力保健教學及其相關研究

一、視力保健教學的內涵

視力保健教學是提供視力保健系統性知識的重要步驟。所謂「視力保健系 統性知識」包括:眼睛的結構與生理功能、眼球屈光與光學原理、影響視覺發 育的因素、正確的坐姿與執筆對視力的傷害、合適照明的選擇對視力的益處、

正確的眼睛休息與矯治知識等。其中眼睛的結構與生理功能、眼球屈光與光學 原理偏重於認知學習,其餘則兼具認知學習與行為實踐的範疇。學校皆應依據 學童年齡層的差異,運用教學策略,指導學童具備視力保健的系統性知識(教 育部,1999)。

根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揭櫫之教育理念,學校教學應從課 程架構與計畫開始,融入各階段之學習領域課程規劃,再選擇合適的教科用書、

發展或編撰教材、教學計畫或教學設計、整合資源、安排協同教學並進行教學 評量、課程評鑑及學習成果發表等(鄭淵全,2005),學校發展視力保健教學 也應如此。

教育部(1999)進行視力保健計畫之擬定及執行建議,其中強調視力保健 行為的實踐,雖然影響視力保健的因素非常複雜,但主要因素皆與不良視覺環 境下之不當用眼行為有關,故視力保健需強調知行合一的重要性。

1.「知」的部份,是指對眼睛的生理結構、病理機轉、光學理論、影響 視覺發育的有利及不利因素、視力不良矯治等系統性知識有充分了解。

10

2.「行」的部份,則要在生活中任何用眼的機會中加以力行。

因此推動此項工作時要秉持「四要」原則:「要有正確的視力保健知識」、

「要將這些視力保健知識轉化成為護眼態度」、「要能將視力保健的知識與態 度表現在實際的生活當中」、「要讓視力保健行為成為健康習慣」(教育部,

2005)

從以上資料可得知視力保健教學,須從三方面著手,系統化視力保健的知 識、視力保健的態度以及視力保健的生活技能,著重在從生活中身體力行培養 出正確用眼的習慣。

二、國內視力保健政策

視力保健政策關乎全民健康與國家發展脈動,教育部根據視力保健的政策 擬定視力保健的計畫,實施後不斷的進行檢討與修正,教育部歷年視力保健重 要政策及計畫如下:

民國 69 年行政院指示教育部擬定「加強學生視力保健重要措施」,規定各 級學校每學期應進行視力篩檢工作,開始全面推動視力保健工作,將視力保健 工作正式列入學生健康檢查基本項目之中,並由衛生署編列經費資助五大醫院 成立「學生視力保健中心」,協助學校初步視力篩檢後的後續追蹤、診治、諮 詢、訓練、研究、交流合作等。

民國 75 年行政院研考會會同教育部、衛生署等修訂計畫內容,更名為「加 強學生視力保健重點措施」,從預防與矯治兩方面著手。並進行學生視力保健 實驗研究三年期計畫,發現學生兩眼視力惡化的主因,雖因年紀不同,然其中

「暑期是否參與課外輔導」、「學業成績」、「檯燈類型」、「是否看清黑板」

等因素與屈光度增加有關。

行政院衛生署進行「台灣地區 6-18 歲屈光狀況之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由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接受委託承辦,並於民 72、75、79、84、89 及 95 年,繼續 每五年進行一次調查研究。民 95 年全國調查研究初步結果與前幾次調查結果比 較,國小近視盛行率以往逐年增加的趨勢已顯著減緩。(民 79、84、89、95 年國 小一年級增加率依序為 116.6%、96.9%、59.3%、-3.9%,國小六年級增加率依

11

序為 28%、58.5%、8.6%、1.9%),但高度近視的比例卻仍偏高。

民 88 年行政院副院長召集教育部、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等相關機關,指 示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並核定跨部會之「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民國 88 年 8 月-民國 93 年 12 月),實施項目有強化學童視力保健教育、生活及環境、保 健服務、研究與發展、建立績優獎勵制度、成立有關組織、舒緩學生升學壓力 等,實施期間完成編撰學幼童愛眼護照、國小及幼生視力保健教師手冊、攝製 DVD 短片等教材、辦理視力保健種子醫師培訓共約 350 位眼科醫師、實際到校 訪評學校視力保健執行狀況並獎勵績效優異者,此計畫達到預定目標之項目包 括降低學童近視比率、提高學童斜弱視篩檢率為 100%、視力不良矯治率達 80

%、斜弱視矯治率達 95%。

行政院衛生署自 88 學年度開始全面輔導國民小學配合健康檢查實施一年級 新生斜視、弱視的篩檢工作,以提早掌握學生視力發育狀況,期能有效掌握最 後篩檢機會,在視覺神經系統尚未完全發育完成之前就進行矯正治療(教育部,

2008)。

民國 93 年起教育部自因應世界衛生組織(WHO)之健康促進概念,與行政 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開始試辦健康促進學校,為進行資源整合,將學校相關健 康議題納入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辦理,視力保健為自選議題之一(教育部,2007)。

從以上得知,教育部在推動視力保健的政策的重點,民國 69 年著重於視力 篩檢工作,民國 75 年則從預防與矯治兩方面著手並定期調查學童屈光率與近視 間的關係,民國 88 年開始多方面進行從強化學童視力保健教育、生活及環境、

保健服務、研究與發展、建立績優獎勵制度、成立有關組織、舒緩學生升學壓 力等著手並研發各項有關視力保健的手冊作為視力保健教學的依據,民國 93 年 則導入健康促進學校概念,視力保健為自選議題,鼓勵學校進行實證的行動研 究以改善學童視力。

三、實施視力保健教學的原則及步驟

根據教育部體育司於 2005 年研發視力保健實務工作手冊中提供教師實施視 力保健教學的原則如下:

12

(一)須遵循視力保健系統性知識的邏輯結構。

(二)須依學童年齡層的差異劃分學習階段。

(三)須有統整性和連貫性的課程設計。

(四)須活用「避免長時間、近距離、不當用眼」的教學方法。

(五)須將視力保健抽象的知識轉化為具體的行動。

(六)須將教學活動與實際生活情境緊密結合。

此外同樣根據視力保健實務工作手冊中提到教師實施視力保健教學的步驟 如下:

(一)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建立視力保健課程架構。

(二)課程架構列出教學目標、能力指標、學習重點。

(三)教師依據分段能力指標,設計教學活動內容,並選用教材。

(四)教師實施教學,安排學童參與學習活動,並與其他領域教學進行統整 與連貫。

(五)進行視力保健教學之學習評量。

因此,教師在進行視力保健教學時,應要參考視力保健教學的原則及步驟 來規劃設計視力保健課程,以求學童正確習得視力保健知識、行為及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