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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理論之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理論之意涵

本研究中角色、角色期望、角色實踐是重要的核心概念,究竟何謂角色、角色 期望、角色實踐?角色、角色期望、角色實踐在教育上又有何應用價值?而影響 角色期望、角色實踐的因素有哪些?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之間的相關性為何?以 上皆為本節討論的重點,將從不同學者觀點進行說明與分析,茲說明如下:

一、角色之相關理論

(一)「角色」由來及定義

角色(role)一詞源於希臘戲劇,原指演員在舞台上所扮演的人物。約在 1930 年,經由美國社會學家米德(G.H.Mead) 首先從戲劇中借用而來的,經由莫雷若 (J.L.Moreno)與林頓(R.Linton)等人的努力,將角色概念引入社會科學成為專門 術語,將理論體系建立更加完整(周新富,2013)。我國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 訂版(2014)中,對於「角色」的定義如下:1.戲劇中演員所扮演的劇中人物。有

主角、配角之分;2.一個人在團體中,依其地位所擔負的責任或所表現的行為。

本研究採取「個人在團體中,依地位所擔負的責任或所表現的行為之定義」。

(二)學者對「角色」概念的詮釋

「角色」是個人處於某種社會地位所表現出的一套行為模式,這套行為模式要 符合社會的要求及期待,也就是要符合社會規範(周新富,2013)。其他各學者提 出關於角色的相關概念,分述如下:

陳奎憙、高強華、張鐸嚴(1997)角色的意義包含下述五項概念:1.角色是指 對於擔任某一特定職位的一套期待與規範;「期待」是指預測承擔某一角色者可能 如何表現,而「規範」是指他應該如何表現。2.每一個人時常同時具有多種不同 的角色,所以角色不是單獨存在,是一組或是一套行程的集合體。3.社會制度或 團體對於承擔某一角色的個人,常有一種角色期望,而每一個人所承擔的角色,

也有自己的角色期望。4.每個人履行的方式不同;個人常由於角色的改變,而改 變其態度、行為與社會關係。5.角色可分為「歸屬的」和「獲致的」兩種;前者 指一個人出生即固定的角色;而後者則由個人能力與表現獲得。

郭丁熒(2004)提出角色是與角色夥伴互動的社會情境中,強調對社會地位或 社會職位的期待。換言之,角色是一個人在社會結構中被指派的地位,當他在實 際執行職務的權利和義務時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或特質,便可稱之為「角色」。 Owens(1968)將角色視為個人與其他人互動過程中所產生的行為規範。角色可 視為對於擔任某一職務的一套期待與規範;「期待」是預期擔任某一角色者「可能」

如何表現,而規範是只希望他「應該」如何表現,所以角色亦可視為擔任某一職 位的「權利與義務」。

國外學者 Linton(1973)分析角色特質的看法,列舉如下:1.角色是一種行為 模式。2.角色具體表現於規範。3.角色是社會結構或人際互動的部分。4.角色具 有合法性。5.角色含有義務的性質。

Havighurst 與 Neugarten 認為角色也可稱為社會角色(social role)或角色行 為(social behavior),指居於社會組織的某一地位時所表現出具有調理與規則的 行為模式,以及為他人所期盼的行為模式而言。

Parsons(1961)認為角色是一個結構化的,亦即在規劃制約下參與一種具體社 會互助的過程,而與特定的及具體的角色夥伴建立交互作用。

Allport(1961)則認為角色是個人行為的模組,也就是個人符合約定而至規範 下的一組行為。角色乃可分為四層次:角色期望、角色概念、角色接受及角色踐 行,四個概念一致的表示角色行為的形成乃因社會結構的需求。

綜合上述定義,可知「角色」是指身處在社會結構或團體中某一職位遵循的 規範,且是一組集合體並非單獨存在,是於人際互動中表現而出的具體行為;然 而每個人履行方式不同,個體常根據角色改變原有的態度及行為,因此角色不只 具有合法性,更有義務存在。

二、角色期望之意涵 (一)角色期望的重要性

角色期望為角色理論中重要的概念,因任何角色的意識,對個人而言,代表 一套固定的行為模式,是個體置身於社會生活中應表現的行動,也是社會期待於 他表現的行動方式。角色若剝奪這「行為期待」的部份,就失掉整個角色的意義(郭 為藩,1971),「角色期望」主要的功能在使角色行使者明白其權利與義務(郭為 藩,1979)。

(二)學者對「角色期望」概念的詮釋

Owens(1968)指出「角色期望」是某人對某一角色所懷抱的期望,亦是在與他 人互動的歷程當中產生的行為規範,而這些行為規範來自於組織內外的他人期待 及對自己的期待。

國內學者對角色期望的解釋如下:姜文閔和韓宗禮(1994)認為角色期望乃指 社會大眾、團體對每個人所擔任角色抱持的要求及希望。王文科和林義男(1998) 將角色期待定義為居處某身分地位的個體,所被期待表現出的價值觀和行為。譚 光鼎(2010)指出,角色期望通常和法律、文化傳統、個人需求、教育理論有關,

這些期望賦予角色表現應然行為的基本動機,並形成社會脈絡,藉以規範、解釋 或批評角色實際表現的行為。

由上述可知,角色期望有以下條件:1.根據個體在社會中的地位或職位的而 來。2.行為表現符合自身及他人對該角色的期望。3.對個體行為有規範及指引作 用。

然而角色的來源,則有以下兩種看法:林清江(1971)指出,角色期望包含兩 種事物:1.自我形象:個人對自身行為懷抱的期望;2.公共形象:社會大眾對某 一角色懷抱的期望。郭為藩(1985)指出,其一是來自於本身對該角色的期望,這 是透過角色指認(role perception)的過程而產生的,稱之為自我形象(self image);其二是來自於公眾對於某一特定角色的期望,稱之為公共形象(public image)。

上述可知,角色期望的來源包含兩種:一是自我,即本身對自身角色的期望;

二是大眾,即社會大眾對某一角色的期望,兩者一致時,才是成功的角色扮演。

但角色期望又是如何對個體產生影響?彭懷恩(2006)指出,角色期望會對個性產 生影響,而人們往往根據所要詮釋的角色來塑造自己的行為。而社會心理學中提 到的標記理論、自我應驗預言及說明他人期望會左右各體之行為表現(王文科,

1998)。

三、角色實踐之意涵

角色實踐亦為角色理論的重要概念之一,部分學者稱為角色演出、角色行為;

另外尚有角色踐行、角色履行等相似名詞,這些名詞概念十分相近,各學者有不 同詮釋,將各學者定義整理如下:

首先,許多學者認為角色實踐是角色的行為表現。Biddle 和 Tomas(1966)認 為角色經由事先的學習認知在自願的外在表現行為即為角色實踐;Conklin(1984) 則認為角色實踐乃具某身分的個體展現出來的實際行為;楊永全(1986)認為角色 實踐即角色據有者的實際行為;藍褀琳(1997)指出角色實踐是個人在其社會地位 上實際的行為;林家瑜(2006)則認為角色實踐係個體依據在組織中所擔任的角色 職位行使權利,並履行角色義務時表現的實際行為;李玉娟(2009)則界定「角色 實踐」為角色在所處的社會環境中,執行該職務時表現的行為;紀雅馨(2011)認 為角色實踐是「角色扮演的實際過程或活動」。

再者,角色實踐同時被定義為因應角色的行動和扮演的方式。郭為藩(1971) 指出角色實踐乃個人行使角色權利和義務時展現的行動;彭懷恩(2006)提出角色 實踐是個體實際扮演角色的方式,但扮演方式和社會賦予的角色期望不一定一 致;林家瑜(2006)將角色實踐定義為個體在組織中就其所擔任的角色職位,行使 其角色權利,並履行其應盡的角色義務時所表現出來的實際行為。

此外,角色實踐也被認為是行使角色的行為結果。Sarbin 指出角色實踐係被 指定或被託付以某一職位者在行使其角色時的行為結果或變項(郭為藩,1971);

李玉林(2001)認為角色實踐為個體被指定或賦予某職位的行為結果;張錫鏞(2004) 提出角色實踐為某特定角色因在社會中的地位身分而被期待應有的表現展現的結 果。

綜上所述學者的詮釋,可得知角色實踐是指在社會環境中的個體,對自己的 角色知覺後的行為展現,具外顯、可覺察的特性。然而,角色實踐過程中,個體 必須對所扮演的角色有所知覺,再經由角色期待的指引方能具體表現而出。

四、小結

根據郭丁熒(1995)對角色期望和角色實踐的關係整理出表 2-1,表中理想層次 是指個人置身為社會中應表現的行動方式;而知覺層次則是個人對所行使角色的 主觀想法,可能與社會要求相符也可能不完全相符;而實際的層次則是個人行使 其角色權利與義務的實際行動。

表 2-1

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在角色理論中的關係

理想的層次 (ideal level)

知覺的層次 (perception level)

實際的層次 (actual level)

Levinson 角色要求 角色概念 角色履行

Allport 角色期望 角色接受

角色概念 角色踐行

Morris 角色期望 角色概念 角色行為

Turner 指定的角色 主觀的角色 實踐的角色

郭為籓 角色期望 角色知覺 角色實踐

資料來源:郭丁熒(1995)。我國國民小學教師角色知覺發展之研究(未出版博士論 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市。

角色期望和角色實踐各有其相似詞,在角色期望有學者稱為角色期待、角色 要求,英文皆為 role expectation,意涵並無差別;角色實踐方面,英文包含 role perforamce、role enactment、role behavior 三種,學者分別譯成角色踐行、角 色履行或角色行為。

角色期望指角色「應該如何行為」,具有預測、規範的性質,為角色的「應然 面」;而角色實踐則是指角色「實際如何行為」,是可觀察、可測量的實際行為表 現,為角色的「實然面」(郭為藩,1971)。兩者之間的關係在於:個體在接收到

角色期望指角色「應該如何行為」,具有預測、規範的性質,為角色的「應然 面」;而角色實踐則是指角色「實際如何行為」,是可觀察、可測量的實際行為表 現,為角色的「實然面」(郭為藩,1971)。兩者之間的關係在於:個體在接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