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節 討論

一、柔道教練壓力來源與現行體制法令間之關係。

由研究結果所顯示的,有關學校柔道教練,無論專任運動教練或者兼職行政柔道教 練,基本上因著角色不同,他們思考問題的重心也會不同,對專任運動教練來說,盡管 他們必須支援或協助一些校內的行政職,但柔道專業是他們於學校工作重心所在,因此 他們的壓力主要來自自己以及自己對選手專業要求,以及身兼行政職所因而衍生的同齊 互動等壓力。至於兼職行政柔道教練,他們工作態度基本上是以學校專職及柔道專業並 重,卻又因往往無法兼顧而形成無法兩全的壓力,但兩者均呈現出的壓力便是工時長且 壓力密集。

在受訪之工作壓力的因應策略來看。筆者深刻感受到目前學校的柔道教練,幾乎都 是單兵作戰,一方面他們要符合現有的公務人員,每週必須達到最低上班時數,但如同 絕大多數的政策及規定一般,所強調的是以大多數人的適用為主,也因此這項規定卻忽 略了柔道運動本身,所需要在戰略構劃、思索以及資料蒐尋等特質,導致柔道教練往往 無法專心於自己的運動領域,而必須身兼自己不擅長甚至引發巨大壓力的行政職。

從目前訪談所呈現的,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柔道教練,在工作及以其職務所被期待,

基本上是呈現一種台灣教育轉型的尷尬期。首先,台灣教育固然基本上,已經朝向多元

95

而全方位發展的,但家長乃至學校的「升學至上、考試第一」的思維仍然存在,且仍然 牢不可破。也因此柔道教練所從事的柔道選手訓練,基本上仍需要與家長老師的「升學 考試至上」思維及價值觀進行拔河。其次,柔道教練學經歷是屬於運動專業,但又需要 去從事不擅長的行政職,以滿足規定的工作時數;這項規定顯示出制法者,一視同仁便 宜行事的心態,缺乏了對不同職務,乃至教職的個別了解及尊重。

證諸柔道教練的工作,可說是「鐘點化」,是一種實務上的必須超過四十小時,而 這所規範時間,並非在於對柔道的專業的投入,而是一種在所規範之時間內,「想辦法 把時間填滿」即可的,消極性遵守法規的規定。也顯示出教育主管單位,在人力使用上 的「填滿」的心態,相對的並非是一種積極的,讓時間更加專業而具效率的運用,更呈 現出一種對體育專業的輕忽,即便台灣教育已期待多元化,甚至希望擺脫明星學校及升 學主義的思維,但在法規制定上,以本研究柔道教練而言,卻完全呈現出一種絕對的不 專業。

最後,以柔道運動來說,運動專業於學校領域上,毋寧說是不被重視的,也換句話 說,以目前學校及社會大眾,所認定的學校存在的目的,是一種純粹「知識領域」,甚 或是以升學為考量的,是偏重於「知」性領域的教育,在學校的柔道教練,它的專業是 一種非主流的專業。非主流的專業,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就是一種很可能被主流的知性 領域的學習,所排除的領域,這不就是當下柔道教練,於學校訓練柔道選手,所遭遇到 的困境,在現實面上,無庸諱言的,以知性教育為主的學校,在完全以知性課程為重的 情形下,對如柔道等非知性課程,進行某個程度或不自知的排擠,以致於形成一種它是 點綴性的課程的心態。

然而今日又因著多元化及全方位教學發展,以致在政策發展上,教育主事者──以 本研究而言,基本上是為教育局,為了因應此呼聲,又導致柔道運動以及最能具體化呈 現此運動的重視以及獎牌的獲取,並與校長績效考核、教練本身的績效考核以及學校經 費的獲得,全部綁在一塊。在選手招生不易、家長及教師的質疑中,教練又必須一肩承 受起,由教育局到學校到校長,乃至自己職務是否持續等各種壓力,這些壓力最後全部 落到柔道教練肩上。

96

目前新北市學校的柔道教練的處境,亦復如此。為了符合教育主事者的教育策略,

他們必須在明明是邊緣化的學校體制當中,卻有好的表現去符合教育主事者,對一個學 校的辦學期待,進而承受莫大的工作壓力,表面上看是層層節制及分層負責,但最後所 有和績效與經費有關的工作壓力,全由柔道教練一肩承受,試問,校長懂得何謂柔道以 及柔道選手的培訓嗎?他不懂,但他可以要求體育組或柔道教練,設法加強訓練,來達 到某個目標,這豈不就是現行呈現某個程度的過度擠壓及過度的教育策略。我們相信也 了解這是一個過度期,畢竟學校及社會大眾都需要時間去理解,學校教育不只是「知性」

領域,還包括「德、智、體、群、美」。唯以學校之柔道教練工作壓力來看,現行的希 望朝多元化發展的教育體制,對於學校柔道教練,究竟是扼殺還是發揮,值得更深入的 探究。

在訪談提及工作壓力現況以及壓力來源中,每位柔道教練均提及了相當多來自體制 及法令規定向度的,事實上在許多學界的相關研究中,基本上於學校任職,特別是國高 中的運動教練,幾乎都有極為接近的結果,如梁玉秋 (2002) 對於國民中學棒球教練選 手訓練進行研究,發現有法令束縛、行政負荷以及專業成長的壓力。蔡育佑、徐欽賢 (2006) 以運動教練為研究對象,發現得到工作負荷、決策參與、行政關係以及專業知能 的壓力。至於林冠君 (2006) 空手道教練選手訓練為研究對象,亦發現有法令束縛、工 作負荷、專業成長以及人際關係的壓力。

以本研究新北市學校柔道教練而言,則明顯的是為兼行政所造成難以與其他單位配 合的壓力,以及獎牌數量決定學校及校長績效,乃至可能使運動專任教練下一年度,成 績考核是否有達到標準,這既是行政壓力,也是工作負荷,加上又關連著校長的辦學績 效,當然也是人際關係上的壓力,唯這絕大壓力,我們到了因應策略時,卻少聽到受訪 者提及相關的因應策略為何?事實上係因這些制度面之壓力,根本不在柔道教練因著個 人的調度,所能因應的範圍之內,他們無從因應,也無法因應,而只能任由這些制度面 及法規面的壓力,持續存在,並想辦法去轉化,而期待它成為一種助力。

由前文我們所看到的,學校柔道教練的壓力因應策略,最具體因應之道,就是延長 工作時間,盡可能的透過自己的付出,來解決來自教育單位,以及學校的各種壓力,但

97

另一項問題亦形成,學校的柔道教練們盡可以花更多時間來培訓選手,但是相對的便是 犧牲了個人的家庭生活。唯犧牲了家庭生活,又造成另一種工作壓力──如受訪之一位 未婚之柔道教練所言的,他即將結婚,但不知結婚之後,他的家人是否會接受他當下的 工作模式,如果不能接受呢?是否也會導致人才走出學校呢?再反過來思索,我們的規 範是為了要留住人才,還是要逼走人才?我們的規範,是要幫助人才能夠更加「人盡其 才」,還是只是讓他們符合法規的安全框架?現在我們政策及法令的規範,套句俗話說,

就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明明邊緣化,但我們又希望柔道選手的表現,能帶出學校多元化的教育價值。

明明不受重視,但我們又希望柔道教練能給予選手專業的訓練,以奪牌來顯示出學 校對柔道運動的重視以及辦學績效。

為什麼我們不能給予柔道教練們,一個可以放心全力發揮的空間,進而將最好的教 育品質,給我們的學生呢?為什麼我們不能考慮一個學校的柔道教練,可以全心於他的 柔道專業上呢?為什麼我們既把學校的經費,乃至校長的績效全都和選手獲取獎牌數目,

綁在一起,卻又讓主責的柔道教練去兼職或協助學校行政。因此我們可以說,以學校柔 道教練而言,目前最大的壓力來源,是為跟不上教育策略的制度及法令,這群充滿柔道 運動之強韌意志力的柔道教練們,為了符合並達成制度的要求,使他們的工作壓力,有 了不合理事實上也不應該有的增加,很可惜的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及心力,在自己並不擅 長的行政,其間不合理且不合時宜的規定,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台灣的教育正向轉型,由考試至上轉向多元化,但如果制度及法令還停留在保守及 僵化的情況下,不能也跟著多元化的話,極有可能會讓學校柔道教練們,因長期處在壓 力下,以致於理想受到抹殺,最後黯然退出此一運動教學場域,從柔道運動的傳承及人 才培養來說,這絕對是個傷害。

二、學校柔道教練於因應策略上以情境轉移多過同儕支持。

以本研究結果,所呈現有關學校柔道教練的工作壓力來源以及對於工作壓力的因應 策略,基本上筆者相信也認同,工作是否可以是壓力,端視當事人對工作的態度,以及

98

自我要求而定,也因此於學校場域,不乏如受訪者所描述的「如果專任教練像老師一樣 進來,他可以擺爛,他都沒成績,他只要進來擔任教練工作,成績好壞他無所謂,那這 個教練就是會擺爛。」但問題是我們現行的制度,為了這些沒成績也擺爛的人,卻設計 了大量的框架,來框住也綁住了學校中,認真負責的柔道教練。以致於如前所述的,他

自我要求而定,也因此於學校場域,不乏如受訪者所描述的「如果專任教練像老師一樣 進來,他可以擺爛,他都沒成績,他只要進來擔任教練工作,成績好壞他無所謂,那這 個教練就是會擺爛。」但問題是我們現行的制度,為了這些沒成績也擺爛的人,卻設計 了大量的框架,來框住也綁住了學校中,認真負責的柔道教練。以致於如前所述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