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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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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討論

議題一:日照社工員的獨特性─扮演方案管理者的角色

在研究者實際接觸日間照顧服務社工員的經驗,發現主責日間照顧服務業 務的社工員之職位特性有下列三種:(1)完全專職日間照顧服務的社工員;(2) 主責日間照顧服務、但肩負其他業務的社工員;(3)擔任日照社工一職,但也 是日照督導或主任的社工員。

大部份的日照社工員除了要提供社工專業服務,還要從事許多非專業的工 作,例如日照單位空間規劃、馬桶維修、燈管更換等空間設施設備的修繕和管 理。而身兼督導或主管的日照社工除了擁有督導的職責─對資淺社工員傳授專 業服務的知識與技術以增進備督導者的專業技巧(黃源協,1999),還雍對日間 照顧服務進行管理,管理的工作內容包括:(1)團隊領導,例如個案研討會的 主持;(2)人力資源管理,例如工作分配和設計、獎勵制度、人力招募、考核 和解聘等;(3)財務管理,例如預算的規劃和監督等;(4)機構的政策規劃;(5) 資訊管理,包括工作流程的建置和資訊化。

研究者認為,此情形反映出日間照顧服務是一種具結構性、以社區為基礎 的方案(謝美娥,2005),而方案綜合了目標、政策、程序、規劃、任務分派、

工作步驟、使用資源,以及各種為推動某雋行動所應有的其他要素(楊銘賢,

1995)。以日照社工的工作內容為例,從個案的需求評估、日照方案的使命和 服務目標之界定、日照單位內外在資源和限制的考量(例如預算的編列和控制 等)、服務方案的發展與執行(例如活動的規劃和執行),到日照方案的評估與 修正,以及工作流程的建置和資訊化。在在提示,日照社工員已經歷一套方案 設計和管理的過程。

又,Spencer(1959)認為管理除了是一種問題解決的過程,也是一雋能夠 使得個人或團體更加有效的發揮功能之使能過程,關注到方案、服務和員工的 建構,以促進適當效率和貨物或服務提供(Skidmore, 1995;黃源協,1999:

58-59);而身兼督導或主管的日照社工員領導團隊運作、進行工作分配和設 計、設定獎勵制度,並且進行人力的招募、考核和解聘等工作,已扮演了團隊 領導者和人力資源管理者的角色。

概括說來,日照社工員的角色功能不僅限於直接服務的提供者,而身兼督 導或主管的日照社工員之角色不再僅限於督導的教育、情感支持和行政支持等 功能之發揮,本研究認為,日照社工員實為一名日間照顧服務方案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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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二:日照社工員的獨特性─比較社區照顧與機構照顧的社工員之不同 研究者回顧台灣老人福利領域社工相關文獻(林易沁,2008;劉芳蘭,

2007;楊培珊,2000),日照社工員與其他老人福利領域社工工作職責的相同 處和相異處。(見表 5-2-1)

相同的部分,老人福利領域社工員的工作職責分為直接服務和間接服務兩 大類型。在直接服務方陎,社工員的工作職責約有四類:(1)入院評估與照顧 計畫的擬定;(2)提供個案與家屬服務,例如活動設計、團體帶領、諮詢等;

(3)連結社區資源及開發社區資源;(4)促進組織、團隊成員與個案之間的協商 和協調。在間接服務方陎,社工員的職責約有三類:(1)志工與社工學生的督 導;(2)行政文書工作,例如補助核銷、計畫撰寫等;(3)公關宣傳,例如募款、

會刊編製等。

研究者認為,在相同的工作職責中,直接服務等(例如個案評估、照顧計 畫的擬定和處遇、資源的連結、協商和協調)及志工和社工學生的督導,反映 出老人福利領域社工的專業角色;而間接服務裡的行政工作和公關宣傳工作則 反映出老人福利機構人力不足、社工員雍代為處理行政和公關宣傳的普遍現 象,即林易沁(2008)認為「小型養護機構社工員因機構人力不足被主管期待去 承擔行政事務」。在相異處,不同於其他長照單位的社工雍進行個案的出院安 排和追蹤、家屬的悲傷輔導及個案喪殯事宜的安排,日照社工則是要協助老人 的個人照顧、處理日照單位的庶務工作,以及安排老人交通接送服務。

研究者認為,社工員的工作職責之相異處反映出因著機構照顧與社區照顧 之不同,社工員的工作職責也有所不同。機構式照顧,係指包括醫療與社會設 施於機構中所提供的正式照顧,如庇護所或老人院、護理之家及其他形式的聚 合式照顧(Cantor & Little, 1985:764-766;引自呂寶靜,2001:18),其提 供 24 小時全時間、居住式之照顧(楊培珊,2000),安置之個案以重度以上之 失能或家庭照顧能力不足者為主(楊培珊,2005),因此,社工員較可能因老人 的死亡對家屬進行悲傷輔導,以及安排後續的喪葬事宜。但是,在去機構化的 理念下,期待老人能回歸社區和家庭生活,故機構社工也會執行個案出院的安 排和追蹤服務等任務。

社區式照顧,係指由正式部門在社區中所提供的照顧,包括所有支持老人 獨立生活在自己家中、及預防過早或不必要的機構安置之正式性社會服務 (Cantor & Little, 1985:764-766;引自呂寶靜,2001:18)。以日間照顧為 例,服務對象以輕、中度失能或失智老人為主,經由日照服務的提供以促進老 人生活自立,所以日照社工為增進老人的社會參與,及避免缺乏完善的交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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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致使老人不易繼續參與社會活動並維持社會關係(呂 寶靜,2002)。因此,日照服務單位需要安排老人的交通接送,例如交通路線 規劃、交通服務的委外經營,或者訓練計程車司機以提供老人的載送服務。

另外,「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僅規範日照單位應設 置護理人員或社工,及照服員,而「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明確規範長照機 構應配置護理人員、社工員、照服員及其他相關服務人員,故機構較可能有明 確的專業分工,而日照社工則需協助較多的個人照顧和庶務工作。

綜合上述,日照社工員和機構社工員的工作職責有其相同處和相異處。相 同處反映出老人福利領域社會工作專業角色的綜融性,以及組織人力不足帶來 的行政庶務工作等問題。而相異處實則反映出機構式照顧與社區式照顧的本質 差異,社工員的工作職責也有所不同。

議題三:台灣日照社工與美國長照社工的比較

根據全美社會工作者協會(NASW)於 2003 年出版的「長期照顧單位社會工 作服務之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ffor Social Work Services in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中提到,凡提供日間照顧、居家照顧等方案的長期照顧單 位,譬如技術性護理單位(skilled nursing facilities)、中介或健康相關的 照顧單位(intermediate or health-related care facilities),及居住照顧 單位等(residential care facilities),長期照顧服務的社會工作標準皆適 用。故研究者除了歸納出我國日照社工的職責與角色之外,也進一步比較我國 日照社工與美國長照單位社工工作的異同。(見表 5-2-2)

在相同處的部分,兩國日照社工都重視個案與家屬的直接服務及照顧計畫 的擬定和管理,為個案和家庭連結所需的資源,社區參與,以及提供志工和社 工學生的督導等。在相異之處,美國長照社工重視個案人權的倡導、長照政策 的制定,研究計畫的參與,以及家屬的悲傷輔導,尤其在人權的維護上更為重 視;社工員會聘請人權倡導者提供諮詢,對於有行為能力(competent)的個案,

社工員會與團隊人員、家屬及個案本人一同討論法定代理人聲明(advance directives)和財務權力,而陎對無行為能力(imcompentent)的個案,則會參 與監護人和代理人的決策制定。然而,台灣的日照社工除了有較多的團體和活 動安排之外,也有較多的行政工作及非社工專業的部分,例如設施設備管理、

影印等庶務工作。

研究者認為兩國日照社工的差異反映在國情與社工教育養成的不同。在美 國,人權議題是非常受到重視的,老人亯託行之有年,從事資金運作及財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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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已有一個半世紀之久(劉旭娟,2001),包括生前亯託及個人代理,即使老人 日後因失能或失智而喪失行為能力時,仍可透過委託人和代理人來保障其經濟 安全。然而,在台灣,目前這一代老人仍舊受制於家庭主義,認為自己的錢要 給子女管理(劉旭娟,2001),財產亯託的推行可能會遭遇老人和子女的抗拒。

另外,洪文潔(1997)發現,國內的社會工作概論教科書較缺乏鉅視觀點及社工 專業主動影響社會變遷的使命,造成實務工作者較無法發展出多元的專業角色 (例如倡導等)以回應快速的社會變遷。

議題四:不一樣的日照社工要不同的能力

日照社工員心目中有助於工作適應的專業知能包括:(1)基本的社會工作 能力,包括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的理解、帶領團體活動、連結及組織資源,以 及與團隊成員溝通及相處得很好等能力;(2)社會工作管理的能力,包括規劃 和執行、領導、社會行銷與資訊管理的能力;(3)相關生理知識,包括基本的 護理知識、失智症相關知識和直接照顧的技巧;(4)生死學的知識。研究者進 一步將日照社工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能與其基本資料和機構特性進行交叉比對 (見表 5-2-3),本研究發現,受訪者的實際職務之特性、工作總年資、機構特 性對專業知能有不同的需求。

在實際職務特性的部分,僅從事社工員工作的日照社工與擔任日照和督導 職務的社工對專業知能有所不同。前者比較注重帶領團體、連結資源與失智症 照護相關知識的擁有,研究者認為此與社工員實際提供直接服務有關;而後者 則重視溝通合作與領導的能力,推論此能力與管理工作的需求有關。從事直接 服務的社工員提供第一線的服務,故要能帶領老人團體活動、為個案連結資 源,處理個案的情緒或行為問題、以及能解答家屬的疑問。此外,由於日間照

在實際職務特性的部分,僅從事社工員工作的日照社工與擔任日照和督導 職務的社工對專業知能有所不同。前者比較注重帶領團體、連結資源與失智症 照護相關知識的擁有,研究者認為此與社工員實際提供直接服務有關;而後者 則重視溝通合作與領導的能力,推論此能力與管理工作的需求有關。從事直接 服務的社工員提供第一線的服務,故要能帶領老人團體活動、為個案連結資 源,處理個案的情緒或行為問題、以及能解答家屬的疑問。此外,由於日間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