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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附錄 2 訪談逐字稿

消防安全設備專技人員訪談

訪談人員:A-1

訪談地點:台東縣消防局

訪談時間:2013 年 5 月 7 日,20 時 00 分至 21 時 30 分 問題一、請問你執業時間多久?

答案一:20 年左右,早期在高雄做,83 年以後在台東。

問題二、你所執業的項目為圖說設計或設備設置?

答案二:剛開始本身領域為機械製圖,所以剛開始執業時,從設計開始切入,然 後慢慢做後,發現越來越有興趣,跟公司要求進入現場裝置領域,想 說裝置部分是否可與設計方面相互運用,這樣比較理想方式,能發現 設計與裝置之間問題,目前為圖說設計與裝置檢修,皆有負責。

問題三、而當初進入消防安全設備執業的動機為何?

答案三:剛開始進來執業時,也都不太知道,而畫圖越畫越枯燥,就跟公司要求 進入現場裝置領域,則越來越有興趣,我們也知道,消防制度是燒出 來的,越燒政府越重視,我們又是其中一分子,我們所學可以運用在 社會上,使消防領域更安全,發現與自己個性很符合,就開始執業了。

剛開始在高雄時,未領到職業牌照時,就開始接觸了,而開始推動未有 制度時,都以電機技師簽證為主,所以我當時以送圖給政府審查為主,

在回台東後,就拿到勞委會乙級技術士證照(五張證照),則開始執業,

而早期證照,以勞委會推動之乙級技術士證照(五張證照)為主,可能 為使消防推動快速,在不同學派立法人員(例如:美國、日本等)推動 下,最後為考試院辦理,變為消防設備師及士的制度;而一開始是我 老婆先考上消防設備士,後來自己每兩年都有去考消防設備士,最後 在 92 年時,可能時運來了,就直接考上消防設備師。

這些專業證照領域上,當時,政府為讓消防設備師士制度能快速正常推 動,所以大量讓一些專業人員快速進入這個領域擔任暫行人員,早期

沒實際執業人員或通過考試人員(含勞委會考照過人員),應該要有落 日條款,保障領有消防專業證照和未領有消防專業證照人員權益,且 各證照有它的領域,例如:建築師負責建築及消防設備師負責消防等,

應讓專業分工化。

消防圖說設計上應要有的專業能力,設計上,了解大環境,也就是建築 物性質和狀況上,進而設計完成,有一個成就感,而目前環境,很多 設計都已經變質,大部分設計考量商業利益,在設計圖面上,設計很 多特殊設備,所以,設計人員首先心要正,應要考量建築物特性設計,

以最簡單及最實用原則設計,而非以商業利益考量,而如要裝設特殊 設備,則要有文獻資料提供日後檢修,且消防局審查把關應要更仔細 嚴謹。

在消防裝置上,比較少問題,因為照圖施工即可,如有問題,大部分都 是圖說未嚴謹,使裝置上無法裝置,例如:特殊設備裝置等,消防設 備不應該是封閉消防設備,應要開放式消防設備,讓各消防專業人員 一目了然都可以知道。

問題四、你認為現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制度設計標準為何?

答案四:除依法令為基礎外,應要有事前建築物風險評估,例如:建築物有什麼 風險、人員進駐多少、使用性質及災害發生可能會有的狀況等因素,

進而一層一層,以場所面積、用途、應裝置設備及樓層等項目,設計 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問題五、另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為何?

答案五:圖面設計或多或少會有疏失,所以,裝置人員應要嚴格把關,也是蠻重 要的環節;裝置時,第一,配合現場狀況,第二,要與設計者保持聯 絡,有問題就與設計者溝通,例如:現場施工困擾及無法施工等問題,

而政府訂定推動專業技術人員,主要是信任專技人員的專業,予以專 技人員負責,但現在大部分的心態都是說消防局審的,皆依賴消防局 審查,失去專技人員專業證照制度的原意,應要將權力責任賦與專業 技術人員,專技人員專業才得以提升。

問題六、你認為現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設計應檢附哪些文件以供地方消防 機關審查?

答案六:除明確法定申請書所列應檢附文件外,在消防繪圖上,應詳細繪圖,使 施工人員明瞭施工裝置消防安全設備,針對特殊消防安全設備時,設

計人員,常希望掌控建築物掌控權及商業利益等權益,往往會設計特 殊設備,常常會在圖面模棱兩可表示,而陷消防機關審查人員不義,

圖利他個人,有時候圖面隨便帶過,使施工裝置搭不起來,必須要尋 求原設計者公司才得以施作,所以,特殊消防安全設備,應要更嚴謹 要求,須把圖面更詳盡交代,提供相關消防安全設備圖面詳細資料,

例如:線路圖、裝置方式及施工圖等文件,予以審查。

所以,基本應檢附資料,應依申請書所列文件項目,檢附全部相關文件 資料,只是細部繪製方式不同,會造成審查標準依審查人員不同而不 同,而審查人員建議不得要求設計人員怎麼畫,僅能以指導方式要求,

可以制定大方向繪製原則,小細節只要能於圖面解釋即可,以相信消 防安全設備專技人員專業。

問題七、另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又須具備哪些文件以供地方消防機關竣工查 驗?

答案七:除明確法定申請書所列應檢附文件外,竣工查驗部分,應要檢附分區圖、

編碼表及操作說明等,因為建築物隔間及形態常會改變,應要有分區 圖,才得以判斷線路如何跑?

所以,所有基本應檢附資料,應依申請書所列文件項目,檢附全部相關 文件資料,例如:審核認可書,應要從源頭開始檢附,如有瑕疵物品 時,可以從製造商源頭開始追;測試照片,裝置人員及性能部分等測 試照片,皆應檢附。

然而,專業制度化推動,應相信專業人員,僅要規定大方向性能及功能 之審查標準,如制定小細節原則時,會限制設計者及裝置者的設計及 裝置自由,審查方向應要考量日後安全考量及未來自我保障(預設立場) 問題,如發生事情時,可以提出當時考量的證據,以表當時有注意到,

但礙權限問題,無法處理,運用許多佐證資料,以保障自己。

問題八、你認為地方消防機關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設計及設置竣工的檢查 標準是否存在主觀認定的差異?

答案八:有

問題九、為何會有認定上的差異?

答案九:至於要求標準不同,應該是因為經驗、思維、實務經歷及法令熟悉等不 同,要求越多,也要有變通方式,因為現在很多人只會讀法令及考試,

問題十、其應如何改善?

答案十:無法改善,重點在於如何保護自己,也要多為百姓著想。

問題十一、你是否認為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設計審查或竣工查驗設置流程過 於繁雜?

答案十一:不會,最基本的。

問題十二、應如何簡化?

答案十二:不用簡化,但應加重專業人員責任,而非皆為消防局責任。

問題十三、或應附文件是否有重疊之處?

答案十三:有,少部分。

問題十四、可否簡化相關應附文件或表格?

答案十四:不可以,但如未變動者,表格內容可以一致。

問題十五、針對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會審(勘)是否有相關建議增(修)之處?

答案十五:法令模糊地方,因為法令規定消防主管機關審查,皆應聽消防主管機 關,但很無奈,形成辯的過你我辯,辯不過你我改。而仲裁機制,仲 裁委員應要尋找與這業務有關的承辦人員,而不是聘請為修習過消防 法令課程或未接觸消防的人員,以達仲裁原有目的。

訓練部分,應要落實推動,像是新工法及新標準,而不是應付式訓練,

才可提高技術水準,而台東地區,政府應要注意到如何提升偏遠地區 專業素質,因為我們都要跑到台北修習課程,才能提升我們的專業能 力。

消防安全設備專技人員訪談

訪談人員:A-2

訪談地點:台東縣消防局

訪談時間:2013 年 5 月 14 日,10 時 30 分至 12 時 00 分 問題一、請問你執業時間多久?

答案一:14 年左右,都在台東做。

問題二、你所執業的項目為圖說設計或設備設置?

答案二:圖說設計與裝置檢修,皆有負責。

問題三、而當初進入消防安全設備執業的動機為何?

答案三:剛開始進來執業時,偶然下接觸,後來越做越有興趣,主要是能保障人 民生命財產,而以前消防主要是和監視防盜結合,在弱電那塊,而自 己在未接觸消防前就在做監視防盜那塊,85 年威爾康事件後,開始推 動消防設備專技人員,越來越有興趣,考上就開始執業了。

以前比較不懂,老闆沒跟我們說這些訊息,所以,以前在執業前,技術 士證照未去考,直到推動消防專技人員證照後,才去考,而自己也考 很多年,由消防設備士試考過後,再陸續考消防設備師,考上設備師 之後,就開始接觸設計,而在設計前,其消防裝置實務經驗應要先懂,

才能互相應用,消防圖說設計上另要有的附屬專業能力為繪圖技術(繪 圖軟體)、建築結構要及消防專業等能力,所以,除興趣外,因為人都 要往上爬,為求進步,在第一線接觸業主,可以跟業主溝通,保障公 共場所生命安全,除此之外,亦可以多接觸各領域,例如:銀行、產 房、核三廠及殯儀館等場所裝置檢查,有很多特殊經驗,所以就進入 這領域。

在消防裝置上,首先要有水電配線能力,雖然消防後來走消防設備專業 分工,但它前身也為水和電基礎,例如:裝置照明燈,首先要了解如 何配線等,所以,應須具備水電配線基礎專業,才能做消防安全設備 裝置。

在消防設計上,所牽涉領域太廣,除需基本消防法令常識須要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