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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認知學徒理論

研 究 者 觀 察 到 , 若 要 教 導 六 年 級 學 生 學 習 維 護 故 障 電 腦 的 技 巧 , 是 一 項 技 術 性 的 學 習 課 程 , 發 現 指 導 老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有 運 用 到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 將 維 護 故 障 電 腦 的 相 關 知 識 和 技 能 傳 授 給 學 生 。 故 將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的 意 義 及 其 教 學 模 式 敍 述 如 下 :

一、認知學徒理論的意義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目 前 在 國 內 各 領 域 的 應 用 已 經 越 來 越 普 及 , 最 近 幾 年 來 在 學 術 上 的 研 究 也 愈 來 愈 多 。 如 傅 思 凱(1995) 、 林 美 伶 (1998) 、 李 暉 (1999)、 顏 瓊 芬 (1998)、 方 吉 正(2000)、 劉 力 為 (2002)等 應 用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在 資 訊 、 英 語 、 生 物 、 數 學 等 領 域(何俊青,2004)。

認 知 學 徒(Cognitive Apprenticeship)理 論 強 調 讓 學 生 透 過 真 實 活 動 與 社 會 產 生 互 動 的 方 式 , 來 達 到 學 習 的 效 果(Brown, Collins & Duguid, 1989)。 好 比 古 時 候 許 多 技 藝 的 傳 承 , 學 徒 必 須 跟 隨 師 傅 共 同 身 處 在 這 個 行 業 的 環 境 中 , 直 接 參 與 行 業 中 的 各 種 活 動 , 然 而 在 活 動 中 師 傅 並 不 直 接

「 教 導 」 學 徒 , 而 是 讓 學 徒 從 旁 進 行 觀 察 、 模 仿 、 實 際 參 與 真 實 活 動 及 師

句 話 說 , 學 徒 並 未 接 受 一 般 學 校 所 給 予 的 正 式 指 導 , 但 最 後 卻 多 半 可 以 成 為 良 好 的 技 藝 人 員 。 如 : 助 產 士 、 裁 縫 師 、 木 匠 與 麵 包 師 傅 … 等 此 類 人 員 的 養 成 , 學 習 者 都 是 以 認 知 學 徒 的 身 分 , 在 師 傅 的 帶 領 下 , 由 一 個 生 手 , 從 旁 參 與 , 邊 做 邊 學 , 邊 學 邊 做 , 終 而 成 為 能 夠 獨 當 一 面 的 專 家(Lave &

Wenger, 1991)。

綜 合 上 述 , 學 習 者 應 該 像 技 藝 學 徒 一 般 , 將 自 己 置 身 於 技 藝 學 習 的 實 際 環 境 當 中 , 讓 自 己 去 觀 察 、 模 仿 師 傅 的 行 為 , 在 自 然 的 情 境 脈 絡 中 , 去 發 現 學 習 的 困 難 處 、 找 尋 解 決 問 題 的 線 索 ,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 學 習 者 不 斷 的 與 真 實 學 習 環 境 來 互 動 , 從 中 進 行 學 習 。

因 此 ,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是 從 生 手 到 專 家 的 歷 程 , 在 教 學 的 內 容 上 , 非 常 注 重 專 業 知 識 與 思 維 能 力 的 傳 授 , 其 教 學 方 法 的 應 用 主 要 是 由 師 傅 藉 由 示 範(modeling)、 教 導 (coaching)、 輔 助 (scaffolding)、 反 省 (reflection)、 闡 明 (articulation)、 探 索 (exploration)的 步 驟 , 來 協 助 學 習 者 主 動 的 參 與 學 習 ; 而 在 教 材 上 的 安 排 , 應 注 重 由 易 而 難 、 由 簡 到 繁 、 由 整 體 至 局 部 為 原 則 (Collins, Brown & Newman, 1989)。

二、認知學徒理論之教學模式

關 於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之 教 學 模 式 , 可 分 別 由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方 法 、 教 學 安 排 及 教 學 社 會 學 四 個 部 分 來 瞭 解 , 分 述 如 下(鄭 晉 昌 , 1993; 陳 品 華 , 2000):

(一)教材內容的設計上

應 著 重 專 業 知 識 與 思 維 能 力 的 傳 授 , 主 要 的 內 容 應 包 括 :

1 . 特 定 學 科 領 域 的 知 識 : 指 學 科 本 身 的 概 念 、 原 理 原 則 等 , 摒 除 教 導 與 之 無 關 的 原 理 原 則 。

2 . 個 人 思 維 的 監 控 策 略 ( c o n t r o l s t r a t e g i e s ) 教 導 在 特 定 學 科 領 域 個 人 的 思 考 方 法 與 策 略 。

3 . 學 習 策 略 ( l e a r n i n g s t r a t e g i e s )

良 好 的 學 習 策 略 有 助 於 新 知 識 的 吸 收 與 學 習 。

以 上 是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在 教 材 內 容 上 所 依 循 的 主 要 原 則 。

(二)教學方法的設計上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強 調 創 造 一 個 學 習 環 境 , 學 習 者 可 以 從 中 探 索 思 考 , 盡 其 所 能 的 吸 收 與 發 展 其 專 業 知 識 , 其 所 強 調 的 教 學 法 包 括 :

1 . 示 範 ( m o d e l i n g )

老 師 一 步 步 的 示 範 說 明 其 觀 念 及 想 法 , 讓 學 生 了 解 。 2 . 教 導 ( c o a c h i n g )

老 師 在 指 導 的 活 動 中 , 觀 察 學 生 的 學 習 行 為 , 如 同 教 練 般 適 時 的 給 予 幫 助 , 讓 學 生 能 夠 順 利 的 完 成 學 習 活 動 。 3 . 輔 助 ( s c a f f o l d i n g )

老 師 在 指 導 的 過 程 中 , 輔 助 學 生 的 思 維 活 動 , 給 予 糾 正 指 導 , 讓 學 生 的 思 維 更 加 清 晰 正 確 。

4 . 反 省 ( r e f l e c t i o n )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主 張 學 習 活 動 應 讓 學 生 有 機 會 將 個 人 的 思 維 表 現 與 老 師 或 同 儕 作 比 較 , 從 比 較 的 結 果 中 來 瞭 解 個 人 思 維 上 的 缺 陷 , 然 後 適 時 予 以 補 救 。

5 . 闡 明 ( a r t i c u l a t i o n )

老 師 應 提 供 機 會 讓 學 生 表 達 自 己 個 人 的 想 法 , 因 為 從 學 生 自 我 表 達 的 過 程 中 , 他 們 可 以 自 我 釐 清 個 人 的 思 維 。 6 . 探 索 ( e x p l o r a t i o n )

學 習 活 動 的 設 計 , 應 容 許 學 生 對 他 們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進 行 實 際 的 操 作 , 從 中 摸 索 , 然 後 建 構 個 人 對 知 識 的 理 解 。

(三)教學安排的設計上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的 學 者 強 調 教 材 安 排 的 呈 現 方 式 , 應 該 遵 循 下 列 三 項 原 則 :

1 . 教 材 在 深 度 上 的 安 排 應 由 簡 單 到 複 雜 ; 由 容 易 到 困 難 , 由 具 體 到 抽 象 。

2 . 教 材 在 廣 度 上 的 安 排 必 須 慢 慢 的 增 加 , 教 材 內 容 應 該 富 於 變 化 , 讓 學 生 瞭 解 , 他 們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可 應 用 在 不 同 的 問 題 情 境 中 。

3 . 教 材 在 從 整 體 到 局 部 ( g l o b a l t o l o c a l ) 的 安 排 , 在 細 部 知 識 技 能 教 導 之 前 , 應 先 給 予 學 生 一 個 整 體 概 念 , 便 於 日 後 指 導 各 局 部 的 知 識 技 能 。

(四)教學社會學的設計上

依 據 認 知 學 徒 理 論 的 觀 點 , 在 營 造 一 個 學 習 環 境 時 應 具 備 以 下 四 點 原 則 , 以 促 使 學 習 者 了 解 知 識 技 能 所 具 備 的 社 會 特 質 :

在 學 習 活 動 的 安 排 上 , 學 生 應 盡 量 面 對 與 實 際 生 活 有 關 的 問 題 , 讓 知 識 技 能 的 學 習 能 夠 透 過 思 考 的 訓 練 , 活 用 於 實 際 生 活 中 。

2 . 實 踐 社 群 ( c o m m u n i t y o f p r a c t i c e ) 觀 念 的 發 展

讓 學 生 能 夠 藉 由 溝 通 與 使 用 , 了 解 知 識 在 特 定 學 科 領 域 中 所 必 須 遵 守 的 文 化 規 範 ( c u l t u r a l n o r m ) 。 3 . 內 在 動 機 ( i n t r i n s i c m o t i v a t i o n ) 的 培 養

學 習 活 動 的 設 計 必 須 能 夠 激 勵 促 使 學 生 自 我 學 習 的 動 機 , 使 其 能 主 動 的 建 立 個 人 的 學 習 目 標 。

4 . 合 作 觀 的 建 立

讓 學 生 能 與 同 儕 相 互 合 作 溝 通 , 提 昇 彼 此 的 學 習 效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