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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台灣華語「們」的特性及其理論意義

4.2 台灣華語「們」對 CL-PM Convergence View 的理論意義

4.2.1 語意複數 vs. 語法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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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berg(1972)、Sanches and Slobin (1973)的實證調查和 Borer (2005)及 Her(2012) 的理論推導相互為證,並且得到許多後續研究的支持(e.g. 陳韻如, 2012;Her et al, 2015)。

另一方面,本文已於第三章以實驗證據清楚指出,對於特定語言社群 (i.e.

英語程度較低)的台灣華語母語者來說,「Num+CL+N 們」明顯是合法的結構。

那麼,「Num+CL+N 們」結構是否對 CL-PM Convergence View 構成了反例,亦 即分類詞和複數標記共現於同一個 NP 裡? 本文認為答案是否定的。以下分別從 語意複數與語法複數的區別(§4.2.1)及「們」做為附綴(§4.2.2)兩方面討論。

4.2.1 語意複數 vs. 語法複數

世界上幾乎任何語言都擁有表達所指事物數量的方法,如中文的 “很多”、

“一些”;英文的 many、a few。這類表達方式能夠表達「某人事物的數量大於 1」

的語意,即「語意上的複數」(semantic plural)。然而,並非所有語言都有「語法 上的複數」(grammatical plural)。區分語意複數及語法複數的一個重要準則是其 是否要求「一致」(agreement): 對一個擁有語意複數的語言來說,動詞 (或指示 詞、形容詞…等)不需要依照名詞是單數或者複數而做出形式上相應的變化 (Corbett, 2000:136)。因此,在下面(63)Miskitu 語言的例子裡,無論主詞是 yang

‘1sg.’ 或是 yang nani ‘1pl.’,其後的動詞 kauhw-ri 形式一律保持不變,並沒有呈 現不同詞類間的一致性。另一方面,若一個語言的複數標記為語法複數,其典型 特徵就是詞類的一致。在下面(64)英語的例子中,複數的 goat-s 要求其前的指示 詞和其後的動詞做出相應的變化,後者即一般所熟悉的「主動詞一致」

(subject-verb agreement)。

(63) a. yang kauhw-ri

1 fall-1.PAST.IN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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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跌倒了’

b. yang nani kauhw-ri

1 PL fall-1.PAST.INDEF ‘我們 (排除式) 跌倒了’

(T. Green, 1992; 引自 Corbett, 2000:134)

(64) a. That goat is eating the washing.

b. Those goats are eating the washing.

(Corbett, 2000:136)

在討論CL-PM Convergence View相關研究時,我們曾提及,檢視Gil (2013) 對 於世界語言分類詞的分布研究及Haspelmath (2013) 對世界語言複數標記的分布 研究可以發現共有 22 個語言不符合CL-PM Convergence View的強宣稱,即此 22 個語言同時擁有分類詞及複數標記系統。Her et al (to appear) 進一步檢視這 22 個語言,發現其中 12 個語言雖然同時擁有分類詞及複數標記,然兩者呈現互補 分布,並不會共現於同一個NP,因此不違反CL-PM Convergence View的弱宣稱。

其餘的 1018個語言是真正對於CL-PM Convergence View構成威脅的可能反例: 此 10 個語言都允許分類詞及複數標記共現於同一個NP,而中文即為其中一例。Her et al (to appear) 仔細檢視後發現這 10 個語言的複數標記都屬於 「語意上的複數」, 其複數標記雖有表示「複數」的語意,但卻沒有形式上的主動詞一致。事實上,

這些語言的複數標記不但沒有主動詞一致,在使用上也沒有呈現語法複數那樣的 強制性,即這些語言的複數標記是可有可無的。Her et al (to appear)因此提出修正 CL-PM Convergence View的理論,主張該理論對於「複數」的定義應僅限於語法

18 這 10 個語言為:Ainu, Belhare, Chantyal, Hatam, Japanese, Kathmandu Newar, Khmer, Mandarin, Nivkh, Taba (Her et al, to app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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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數:

(65) Implicational Universal of C/PM Complementary Distribution

a. With overwhelmingly more than chance frequency, languages do not mark N with both C and PM, and more rarely are both C and PM obligatory in the same language.

b. Languages almost never have both Cs and grammatical PMs and never mark N with both C and grammatical PM at the same time.

(Her et al, to appear:17; 底線及粗體為本文所加)

本文的研究結果基本上與 Her et al (to appear)是相符的。首先,毫無疑問地,「們」

不會與動詞產生主動詞一致。「們」的使用也非強制性,不需要在所有具有複數 語意的名詞性成分上加上「們」。再者,「們」做為一個集合標記,在語意上雖然 蘊含了「複數」的語意,但並非像英語-s 那樣真正(genuine)的普通複數標記。因 此我們可以斷言,台灣華語「們」是一個語意複數,因此「Num+CL+N 們」並 不違反「分類詞與複數標記不共限於同一個 NP」的假說。

4.2.2 「們」做為附綴 (clitic)

儘管各學者間對於「們」的相關語言事實存有迥異的看法,也因而採取不同 的理論架構與分析方法,然而有一項假設是各家學者公認且視之為理所當然的 (Li, 1999; Iljic, 2001; Zhang,2008; Huang et al, 2009; 陳俊光,2009),亦即「們」

是一個「詞綴」(suffix)。「們」作為一個詞綴,其運作的層級應是構詞,而非句 法。換句話說,「們」在行為上是一個「附著詞素」(bound morpheme),不能獨 立存在而必須先附著於名詞中心語(N head) 形成「N-們」,而後「N-們」再以名 詞組(NP)的身分進入句法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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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們」視為詞綴是非常符合直覺的處理方式。一方面,「們」在句法上不 能單獨使用,且「N-們」並不會改變「N」的詞類,因此不可能是「自由詞素」

(free morpheme),而更像屬於附著詞素的「屈折詞素」。另一方面,「們」在語意 上與英語的-s 有諸多相似處,兩者都表達複數的概念。既然-s 是一個詞綴,那麼 將「們」視為詞綴應是非常合理的分析方式。然而,根據多方面的證據,我們有 理由相信,相較於詞綴,「們」事實上更像一個「附綴」(clitic)。所謂的附綴是 介於詞和詞綴之間的單位,其在句法上可以視為獨立的詞。然而在音韻上,附綴 不能單獨發音,必須依靠一個「宿主」(host)來給予其完整的發音(Corbett, 2000;

Anderson, 2005)。附綴所倚靠的宿主在句法上是一個詞組,因此附綴也可以理解 為 “phrasal affix”。附綴的典型例子是英語表達「擁有」的’s (’s-genitive),或是 中文的方位詞「裡」:

(66) a. *[NP The man standing over there]’s hat *[NP The [N man’s] standing over there]hat

b. *在[NP一個新買的手提包] *在[NP一個新買的[N手提包裡]]

在(66a)裡,表達「擁有」的’s 必須附於整個名詞組 The man standing over there 之後,而非名詞中心語 man 之後,句子才是合法的。(66b)則說明,若方位詞「裡」

是詞綴的話,則句子中「新買的」修飾的詞語就是「手提包裡」,產生錯誤的語 意,因為「手提包裡」不可能被購買。然而,「在一個新買的手提包裡」是完全 合法的句子。因此「裡」只可能是一個附綴,依附於名詞組「一個新買的手提包」

之後。本文認為,根據形式上及歷時演變上的證據,將「們」視為一個附綴似乎 更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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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 「們」作為附綴: 形式上的證據

在上述(66a)例句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判定’s 是一個附綴,其原因是英語的

「附加語」(adjunct)可以位於名詞中心語之後,進而將名詞中心語的右邊界與名 詞組的右邊界區隔開來。因此在線性上,我們很容易判定一個成分是位於中心語 之後或是詞組之後。然而,中文的名詞組基本上為「中心語後置」(head-final),

亦即名詞中心語的右邊界與名詞組的右邊界在線性上是重疊的,似乎無法斷定

「們」附著的是中心語還是詞組。Corbett(2000)也寫道: “In a language where the noun phrase is noun-final, deciding whether a following item is a phrasal affix or an inflection on the noun is trickier, and in some instances probably undecidable”

(2000:152)。

然而仔細探究後,本文發現理論上,在中文當中仍然存在某些方法能夠判定

「們」為詞綴還是附綴。我們利用 Google 線上問卷調查母語者對於下例(67)句 子的解讀,詢問共 75 位填答者對於該句,「叔叔」和「阿姨」的數目有可能是多 少(選項(a-e))。在 75 位填答者中,有 50 位(66%)認為此句合法,25 位(33%)認為 不合法。選項後括號內的數字表示對於認為合法的 50 位填答者中,選擇該選項 的人數及百分比:

(67) 我的[五個叔叔和阿姨們]都對我非常好。

a. 「叔叔」: 不明確;「阿姨」: 5 (0 人;0%) b. 「叔叔」: 5;「阿姨」: 不明確 (34 人;68%) c. 「叔叔」: 5;「阿姨」: 5 (7 人;14%) d. 都不明確,但「叔叔」和「阿姨」總共 5 人 (44 人;88%) e. 其他 (1 人;2%)

結果顯示,選項(b)及選項(d)都是非常有可能的解讀。這表示,“五個叔叔和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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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 有歧義,至少有下列兩種可能的結構:

(68) a. [[五個叔叔]和[阿姨們]] (選項(b))

b. [五個[叔叔和阿姨們]] (選項(d))

(「叔叔」: x;「阿姨」: y;x, y >1,x+y=5)

與當前討論直接相關的是(68b)的結構。在這個結構裡,根據填答者的回答,我 們可以知道 “叔叔” 和 “阿姨” 的數量都不明確,但兩者加起來總共 5 人。因此 可以表示為「叔叔」: x;「阿姨」: y;x, y >1,x+y=5。根據這個解讀, “叔叔和 阿姨們” 事實上是由 “叔叔們和阿姨們” 經過「並列刪除」(conjunction reduction) 而來的。試比較例(69)、(70):

(69) a. *叔叔們和阿姨們 (叔叔、阿姨>1) b. *叔叔和阿姨們 (叔叔、阿姨>1)

(70) a.* uncles and aunts (uncle,aunt>1) b. *uncle and aunts (uncle,aunt>1)

根據 Huang (1984)提出的「詞彙完整律」(Lexical Integrity Hypothesis),句法層級 的運作規則必須以詞為最小的操作單位,而不能進入詞彙內部破壞其結構。而並 列刪除可以運作於(69a)的句法單位 [[叔叔們]和[阿姨們]] 而得到(69b)的 [叔叔 和阿姨們],表示句法規則可以進入「N 們」內部;「N 們」不可能是一個詞,而 是由[[NP]+們]形成的詞組。既然「們」附著的是 NP,那麼「們」必然是一個附 綴了。

就是否違反詞彙完整律而言,「們」與-s 的行為就非常不同。如例(7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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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刪除並沒有辦法作用於(70a)的句法單位 [[uncles] and [aunts]] 而得到(70b) 的 [uncle and aunts]。這是因為-s 與「們」不同,是一個詞綴,因此[N-s]是一個 詞(lexical item),並列刪除規則看不到[N-s]的內部結構。簡言之,例(69)、(70) 的語料顯示,將「們」視為與英語-s 一樣的詞綴,這樣的分析是有待商榷的。

「們」作為附綴的另一項可能證據來自下面例(71)的句子。若例(71)是一個 合法的句子,那麼「們」必然是就是附綴,附著於[NP三位叔叔和一位阿姨]之後;

「們」不可能是附著於[N阿姨]的詞綴,因為此句中 “阿姨” 只有一個。

(71) 這[NP三位叔叔和一位阿姨]們都對我很好。

我們利用 Google 線上問卷調查母語者對於例(71)語句的接受度,結果顯示 43 人 中僅有 17 人認為此句合法,佔總填答人數約 40%。我們認為這並不代表例(71) 就是不合法的句子;造成此句接受度偏低有許多可能。其中一個可能為: 母語者 在語言處理時,傾向於先將 [這三位叔叔] 視為一個單位,進而造成後面必須將 [一位阿姨們]視為一個單位,而產生語意的矛盾( “一位” vs. “們”)。這樣的現象類 就似於所謂的「花園路徑句」(garden path sentence),其造成母語者不能接受並非 因為句子本身不合法,而是因為語言處理方面的原因。關於例(71)究竟是否合法,

還有待實驗證據釐清。

4.2.2.2 「們」作為附綴: 歷史演化的證據

張斌(2013)對於現代漢語裡可能為附綴的成分進行了全面性的探討。他運用 語法化理論(grammaticalization),認為根據「們」的歷時演化路徑,「們」應該處 於語法化「路徑」(cline)上的附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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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語法化路徑(the cline of grammaticality) 實詞→功能詞→附綴→屈折詞素

(content item→ grammatical word→ clitic→ inflectional affix)

(Hopper and Traugott, 1993)

具體來說,張斌(2013)引用太田辰夫(1958)、李訥,石毓智(1998)以及李艷惠,石 毓智(2000)的觀點,認為「們」是由具有實質意義的實詞「門」經由語法化而來,

並且最早是在下列的三種結構中開始虛化:

(73) 「們」的虛化來源

a. 「人名+門」。「門」表 ‘學派’

e.g. 孔門教人。(朱子語類‧卷四十三) b. 「代詞+門」。「門」表‘家庭’

e.g. 聘與他門榮九族。(敦煌變文‧父母恩重) c. 「尊稱+門」。「門」表‘家庭’

e.g. 範宣未嘗入公門。(世說新語‧棲逸第十八)

(李訥&石毓智,1998: 31)

張斌(2013)認為,若我們將(73)中三個「們」的虛化來源與現代漢語 (i.e.北京話) 的「們」做比較,可以發現現代漢語的「們」所出現的語法環境事實上就與此三 個結構是相同的。如(74)所示,「們」使用頻率最高的結構與其虛化的來源之結 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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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現代漢語「們」出現的結構 a. 「專有名詞+們」。 e.g. 張三們

b. 「代詞+們」。

e.g. 我們、你們、他們 c. 「稱謂+們」。

e.g. 老師們、學生們、先生們

若「們」出現的結構與虛化前的實詞「門」仍然有許多重疊,那麼很可能「們」

語法化的路徑上,仍處於與「實詞」、「功能詞」較為接近的「附綴」位置上,而 非更為虛化的「屈折詞素」。

4.2.2.3「們」作為附綴的理論意義

CL/PM Convergence View 所禁止的是下例(75a)的結構,而根據上面的論證,

既然台灣華語「們」是一個附綴,那麼「Num+CL+N 們」的結構就應該是(75b),

既然台灣華語「們」是一個附綴,那麼「Num+CL+N 們」的結構就應該是(7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