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語言能力之表現分析
本節主要針對發展遲緩幼兒在語言發展測驗的統計結果進行分析與 討論,包括以描述性統計方法探討全體幼兒於語言發展測驗上的表現情形,
並依照不同背景變項之類別進行分組,使用描述性統計方法與質性分析方 式相互配合以進行資料之分析,瞭解不同背景因素之幼兒的語言能力之表 現情形,茲將研究結果與討論分述如下:
一、發展遲緩幼兒的語言能力表現
根據本研究之受試有效樣本 22 位幼兒在 PPVT-R 語言測驗得分換算標 準分數之統計結果如表 4-1:
首先,若根據 PPVT-R 的標準分數常模之平均數 100、標準差 15 進行 討論,則整體而言,本研究隨機抽取之受試幼兒在第一次施測與第二次施 測的平均得分皆略高於常模平均數,表示大多數的幼兒在語言測驗上對圖 畫詞彙的理解能力皆達到平均數以上的水準,且在第二次施測時整體幼兒 的語言能力表現,平均得分向上成長 2.86,顯示在前後兩次施測間隔時間 內,部分幼兒在語言詞彙的理解能力上,隨語言經驗的學習與年齡的增長
亦同步有較成熟的語言能力表現。
從個人背景資料中得知,本研究之受試幼兒在認知領域呈現明顯發展 落後者有2 人,智力臨界者有 3 人,共計 5 人,有認知落後表現之幼兒僅 佔全體受試的23%,比例尚未及四分之一,可能是本研究之語言測驗得分 較常模平均數高的主要因素之一。
但從兩次施測結果之標準差為 16.62 和 18.28 來看,可知受試幼兒在 語言測驗上的個體間差異表現極大,且在第二次測驗結果的成就表現上,
受試幼兒的個別差異又更明顯了,進一步分析其兩次施測結果的全距分數 84 與 78,發現最高分與最低分之受試幼兒在語言成就上的差異表現些微 縮短了 6 分,且在二次施測的差異分析中,得知最低得分的成長數值 12 分,是最高得分之成長數值 6 分的兩倍,顯示語言得分較低之幼兒的語言 表現能力較語言得分較高之幼兒可能有較大幅度的進步。
而為詳細探究不同受試幼兒於 PPVT-R 語言測驗上的表現情形,進一 步將受試幼兒在 PPVT-R 的得分表現,轉換為標準分數後繪製折線圖,呈 現受試幼兒於前後兩次測驗上的語言能力表現情形。如圖 4-1 所示:
由圖 4-1 得知,有 18 位幼兒在兩次的語言測驗得分表現皆落於平均 數 100 的正負一個標準差之間,亦即測驗得分在 85-115 之內,但以下 4 表4-1
發展遲緩幼兒在 PPVT-R 語言測驗的表現情形
平均答對題數 最低得分 最高得分 平均數 標準差
第一次施測 50.23 55 139 102.82 16.62 第二次施測 56.00 67 145 105.68 18.28
差異
(第二次-第一 次)
5.77 12 6 2.86 1.66
註:以上數據若有小數點,均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61 幼兒穩定且持續的接受療育,進而提高了其語言測驗表現。在 s03、s04 和 s11 幼兒兩次測驗的語言能力表現卻呈現些微的落後差異,可能是其生
s01 s02 s03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10 s11 s12 s13 s14 s15 s16 s17 s18 s19 s20 s21 s22 標
理解能力皆在平均水準之上,推論其原因,可能是本研究樣本中多數受試 幼兒(16 位)之年齡皆已滿六足歲,其個體內的先天語言獲得機制(LAD)
發展較為成熟(Chomsky, 1965),另外,所有受試幼兒中有半數以上目前 皆有進行語言療育課程,可能使其在 PPVT-R 的測驗表現達水準以上,而 本研究之測驗進行方式為個別施測,較能避免發展遲緩幼兒注意短暫、容 易分心的干擾因素,能測得幼兒真實的語言理解能力表現。最後,針對本 研究語言能力表現較為低落之幼兒,若能把握語言發展關鍵期對語言低成 就之幼兒介入適當的語言療育活動,讓天生語言的成熟機制與後天環境的 調整課程相互配合,是可以顯著的提升其語言能力表現。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發展遲緩幼兒的語言表現情形
為探討不同性別、有無親子共讀、不同障礙類型等不同背景變項的發 展遲緩幼兒在修訂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以下簡稱PPVT-R)上的成就表 現,本研究將所蒐集的資料,依照不同背景變項之類別進行分組,使用描 述性統計方法與質性分析方式相互配合以進行資料之分析,茲將不同背景 變項之描述性分析與統計結果說明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發展遲緩幼兒語言發展的表現情形
為了解不同性別之發展遲緩幼兒在 PPVT-R 測驗上語言理解能力的表 現情形,以描述性統計方式進行分析,結果如表4-2 所示:
表4-2
不同性別之受試幼兒在 PPVT-R 成就表現之分析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第一次施測 男 15 105.73 13.17 女 7 96.57 22.26
第二次施測 男 15 109.93 18.31 女 7 96.57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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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 s02 s03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10 s11 s12 s13 s14 s15 s16 s17 s18 s19 s20 s21 s22 男生
其中 s07 和 s15 的語言測驗得分顯著落後其他幼兒,且比男生語言低成就 之 s06 及 s11 更低,其語言落後表現較男生更為顯著,分析其背景資料發 現男生組 s06 及女生組 s15 的語言低成就表現可能受限於其認知能力的發 展,而成為性別分組中語言能力較為低落之幼兒。
根據許月琴(1999)研究發現語言障礙之盛行率在性別上的比率是男 生高於女生,約 2.7:1,對照本研究受試幼兒在不同性別上,被鑑定為語 言障礙之男女比率為 1.5:1,可看出男生有語言障礙之比例仍高於女生,
但從圖 4-2 不同性別之幼兒在PPVT-R 得分表現之折線圖來看,幼兒語言 能力表現受其性別因素之影響不大,幼兒之語言低成就表現可能與其生理 發展或環境因素有較重要之相互關係。
(二)有無親子共讀之發展遲緩幼兒語言發展的表現情形
為了解有無親子共讀之發展遲緩幼兒在PPVT-R 測驗上語言理解能力 的表現情形,以描述性統計方式進行分析,結果如表 4-3 所示:
表4-3
有無親子共讀之受試幼兒在 PPVT-R 成就表現之分析
親子共讀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第一次施測 有 16 105.81 13.42 無 6 95.00 22.91
第二次施測 有 16 108.06 13.82 無 6 99.33 27.65 由表 4-3 可知,本研究之受試樣本,有親子共讀組為 16 人,無親子 共讀組為 6 人,從平均數來看,在兩次測驗中有親子共讀組的語言平均得 分105.81 及 108.06,皆顯著高於無親子共讀組的平均得分 95.00 及 99.33,
顯示大多數有親子共讀組的語言成就皆優於無親子共讀組的能力表現,且 在兩次施測結果中,無親子共讀組的語言得分皆略低於常模平均值100。
進一步以折線圖之說明方式,呈現本研究有無親子共讀之受試幼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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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 s02 s03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10 s11 s12 s13 s14 s15 s16 s17 s18 s19 s20 s21 s22 有親子共讀
(三)不同障礙類型之發展遲緩幼兒語言發展的表現情形
為了解不同障礙類型之發展遲緩幼兒在PPVT-R 測驗上語言理解能力 的表現情形,研究者將受試幼兒之障礙類別區分為三大類,有語言發展遲 緩表徵的幼兒,歸屬於「語言溝通」組,共計 13 人,有認知遲緩或智能 缺損者,歸屬於「認知遲緩」組,共計 5 人,而社會情緒遲緩、注意力缺 陷過動症及情緒行為障礙者皆歸屬於「社會情緒」組,共計 4 人,並配合 描述性統計方式進行組別分析,結果如表 4-4 所示:
由表 4-4 可知,由語言溝通、認知遲緩、社會情緒三組之兩次語言測 驗平均分數分析,各組之語言成就表現由低至高排序,分別為認知遲緩組
<語言溝通組<社會情緒組,其中認知遲緩組之語言得分顯著低於社會情 緒組之平均數,且其標準差之數值亦為各組間最大之表現,表示有智力缺 損之幼兒本身的語言能力表現大多顯著落後於非認知領域發展遲緩之幼 兒,且其個別間的語言表現差異性亦較大,但其語言能力表現的仍維持成 長的進步曲線。
從受試幼兒第一次與第二次施測之差異分析來看,在PPVT-R 語言測 驗之平均數的部分,語言溝通及認知遲緩兩組於兩次測驗之間隔期間,其 語言理解能力皆平均有 4 分以上的進步表現,唯獨社會情緒組之平均得分 表4-4
不同障礙類型之受試幼兒在 PPVT-R 成就表現之分析
障礙類型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第一次施測
語言溝通 13 101.23 8.80 認知遲緩 5 92.60 24.89 社會情緒 4 121.00 13.59
第二次施測
語言溝通 13 105.69 17.70 認知遲緩 5 97.20 22.25 社會情緒 4 116.25 12.55
67 竟有明顯退步之表現,推測其原因,整體而言,社會情緒組之 s01、s10 及 s20 可能是受限於本身社會互動上的溝通困難,影響其語言的發展情形,
s01 s02 s03 s04 s05 s06 s07 s08 s09 s10 s11 s12 s13 s14 s15 s16 s17 s18 s19 s20 s21 s22 語言溝通組
由圖4-4 中,分析本研究受試幼兒之障礙情形,除了 5 位為認知發展 遲緩外,尚有13 位領有語言發展遲緩證明之幼兒,整體而言,本研究共 有18 位受試幼兒在語言發展上皆有遲緩或顯著落後的表現情形,其比率 約佔全體幼兒80%,其餘受試幼兒亦有些微落後於正常發展幼兒之語言能 力表現,由此研究結果顯示任一領域之發展遲緩表徵皆可能影響幼兒的語 言發展情形,且其影響因素則以智能表現影響為最,語言溝通發展次之,
此結果可呼應Davidse, De Jong, Bus, Huijbregts 與 Swaab(2011)指出幼兒 的智力與其語言能力有顯著相關之論述。
而根據林寶貴與林竹芳(1993)指出智力、家中主要使用語言及居住 地區,是可以有效預測幼兒語言理解能力的重要因子,且智力成就大多受 限於個體的先天因素,在本研究前後兩次的測驗間隔期間,s06 與 s15 的 語言成就仍呈現低於平均數一個標準差85 分以下的能力表現,推測其原 因,除了受其認知發展的影響,亦可能是與母親是否為外配之家庭語言差 異有密切相關;而s07 是否由於其生活於偏鄉地區,家庭主要照顧者為祖 母,且療育資源較不易取得等因素影響,而呈現語言落後的能力表現,就 本研究之資料分析難以得知,值得進一步深入探討。
三、語言能力表現分析之討論
綜合本節結果發現,本研究取樣之發展遲緩幼兒的語言能力大多落於
綜合本節結果發現,本研究取樣之發展遲緩幼兒的語言能力大多落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