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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密貨幣首次公開發行之介紹

第二節 何謂加密貨幣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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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何謂加密貨幣

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上,最為人所知的即為「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18」 之發行,原理即是將區塊鏈上的數位資訊當作乘載價值、進行交易支付的工具。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報告,加密貨幣係為19:一、

並非由單一機構管理或發行,而具有去中心化特色;二、透過科技進行交易時的 加密與驗證;三、該系統得事前設計控制總發行量;四、由於主要透過網路進行 交易,故絕大部分的加密貨幣具有「偽匿名性(pseudo-anonymous)20」。由於 此類加密貨幣可與各國法幣雙向流通,對於現實世界的影響力不容小覷。為瞭解 目前加密貨幣市場之概況,以下依照目前市值挑選出比特幣、瑞波幣與以太幣,

分別介紹其功能、共識機制設計與發行方法:

一、比特幣

比特幣為目前市值最高的加密貨幣,是首個透過區塊鏈發行的加密貨幣。

2008 年,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化名)發表了一份名為「比特幣:一個點 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21」的論 文。當中,中本聰提出了區塊鏈技術,並藉此打造出了首個區塊鏈應用——「比 特幣」。中本聰認為,現行電子商務大幅仰賴金融中介機構,暴露了依賴中介機 構提供信任基礎所產生之運作上的缺憾22。其指出,由於金融中介機構必須調解 買、賣雙方間的糾紛,故實際上電子支付無法實現完全不可逆的交易,而增加了 交易所需成本,也使得交易過程中對信任的需求增強23。據此,中本聰提出了區 塊鏈與「算力證明」機制取代傳統的信任機制,以便實現點對點的電子商務支付 模式。

18 「cryptocurrency」一詞亦常譯作「虛擬貨幣」,惟「crpyo-」此字首係代表了加密技術,故為 了更貼近其原文真意,本文將其翻譯為「加密貨幣」。

19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VIRTUAL CURRENCIES AND BEYOND 8 (2016).

20 區塊鏈上的交易紀錄雖然透明開放,但僅能追查到交易雙方的網際網路地址,卻仍無法追溯

至該地址的真實用戶身份,此為加密貨幣的「偽匿名性」。參見:林盟翔,數位通貨與普惠金融 之監理變革——兼論洗錢防制之因應策略,月旦法學雜誌,267 期,頁 30,36(2017 年)。

21 SATOSHI NAKAMOTO, BITCOIN:A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 (2008).

22 Id. at 1.

23 Id.

瑞波幣(XRP)為瑞波協議(Ripple Protocol)此一區塊鏈平台上流通的加 密貨幣,其旨在透過區塊鏈加速國際匯款進行。傳統上,國際匯款的手續費高昂,

27 Karl J. O’Dwyer & David Malone, Bitcoin Mining and Its Energy Footprint, in 25THIETIRISH

SIGNALS &SYSTEMS CONFERENCE 2014 AND 2014CHINA-IRELA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 (ISSC2014/CIICT2014), http://eprints.maynoothuniversity.ie/6009/1/DM-Bitcoin.pdf .

28 張馳,「最成功的區塊鏈公司 Ripple,是如何練成的?」,雷鋒網,2016 年 9 月 18 日,網址:

https://www.leiphone.com/news/201609/LwqVC90MJXmkeYfU.html (最後瀏覽日:2018 年 7 月 8 日)。

30。其次,瑞波幣也是瑞波協議防範「阻斷服務攻擊(denial-of-service attack)」

等網路攻擊之重要機制31。由於瑞波協議上若湧入大量的虛假交易紀錄,即可能 會導致驗證速度趨緩,甚至癱瘓整個系統。據此,瑞波協議要求各節點在交易時 需至少擁有20 枚瑞波幣,並在每一次交易時繳納十萬分之一個瑞波幣,並會直 接銷毀32。該手續費對於個別交易而言雖微乎其微,卻會大幅增加網路攻擊者的 成本,並降低此種攻擊發生的可能性33

瑞波幣的交易驗證主要透過「瑞波協議共識演算(Ripple Protocol consensus algorithm)」,各節點能選擇自己信任的其他的節點,製作成自己獨有的「特殊 節點列表(Unique Node List, UNL)」,並由該列表上的節點驗證自身未來的交 易34。該驗證流程如下35:一、節點蒐集自身尚未被驗證的有效交易,並製作成 一份「候選清單(the candidate list)」;二、各節點會合併在其 UNL 上的候選 清單,並投票確認清單上交易的有效性;三、經過兩輪投票後,達到同意門檻的 交易會被寫入區塊中,而未達到門檻的交易則會被廢棄或在下一個區塊中被表決。

據瑞波幣發行公司——Ripple Labs(舊名為 Opencoin)之說法,由於此種驗證方 法不需要徵得平台上全體節點的共識,也無需耗費時間尋求解答,故能縮短交易

ALGORITHM 3 (2014), https://ripple.com/files/ripple_consensus_whitepaper.pdf (last visited July 8, 2018).

35 Id. at 4.

36 XRP The Digital Asset for Payments, RIPPLE, https://ripple.com/xrp/ (last visited July 8, 2018).

37 Id.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erence, API),讓使用者自行開發專屬的虛擬貨 幣42。第三,使用者亦可在以太坊平台上創立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DAO),透過智慧合約的運作,使所有組織參與者均 能進行提案與線上表決43

38 Market Performance, RIPPLE, (updated May 6, 2018) https://ripple.com/xrp/market-performance/.

39 Team Ripple, Ripple Escrows 55 Billion XRP for Supply Predictability, RIPPLE, Dec. 7, 2017, https://ripple.com/insights/ripple-escrows-55-billion-xrp-for-supply-predictability/.

40 GAVIN WOOD,ETHEREUM:ASECURE DECENTRALISED GENERALISED TRANSACTION LEDGER 1 (EIP-150 Revision), http://gavwood.com/paper.pdf (last visited July 12, 2018).

41 ETHEREUM, https://ethereum.org (last visited July 12, 2018).

42 Id.

43 Id.

44 Ether The Crypto-fuel for the Ethereum Network, ETHEREUM, https://www.ethereum.org/ether (last visited July 9, 2018).

45 許明恩,礦工失業倒數:以太坊轉型權益證明機制,2017 年 9 月 27 日,網址:

https://medium.com/@astromnhsu/011-礦工失業倒數-以太坊轉型權益證明機制-11f2410956d0 (最 後瀏覽日:2018 年 7 月 9 日)。

ETH),並向大眾換取了 31529.49 個比特幣(Bitcoin)49。此外,以太坊也預留 了1200 萬枚以太幣作為基金50。在系統正式上線後,以太幣每年發行上限為1800 萬枚51。由上述發行架構可知,以太幣的發行量基本上並無上限,但為了控制通 貨膨脹率,系統設定每年發行量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