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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人、字體與驗辭事類比較

第五章 卜旬卜辭貞人研究

第三節 貞人、字體與驗辭事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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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貞人、字體與驗辭事類比較

關於貞人與占卜事類間的關聯性,饒宗頤之研究很早就著眼於此。饒氏《殷 代貞卜人物通考》卷三至卷十八為全書論述核心,主要整理了甲骨卜辭中一百三 十七位貞人,分別從卜辭的內容與用語進行彙整,總結各個貞人所貞問的卜辭事 類476。張世超曾對饒氏之研究有如此評論:

饒宗頤先生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人物》一書的主要內容,是以甲骨 卜辭中的貞人為線索繫聯卜辭材料,藉以再現當年貞人們的活動,

現在看來,這種研究思路是不成功的。即以賓組最活躍的二位貞人

「㱿」和「𡧊」而論,該書總結出的貞卜活動同有「卜雨」至「雜 卜」十五項,各無特色,而「成語」一節中所集用語,也看不出二 人卜辭中的差別。這是因為當年貞人在貞卜內容上是沒有什麼分工 的,而記錄卜辭的用語,主要取決於刻寫者477

張氏以為「以貞卜事類來觀察貞人間的差異」此種方法是不成功的,原因是商代 的貞人在占卜內容上並無分工。而以「卜旬」為例觀察,雖有為數甚多的貞人參 與,但在饒氏的整理中,我們也可看出確有部份貞人並未參與此類占卜。且「卜 旬」雖被視作占卜類別的一種,但其驗辭實際所載事類自方國入侵之事至子某殙,

範圍相當廣泛,此中仍可再作細分。針對學者對貞人、事類與刻手(字體)關聯 性的諸多假設,筆者於此小節中便是希望藉由三者的交互比對,嘗試處理貞人與 刻手在占卜事類上是否存在分工的現象。

二、 字體與驗辭事類之比較

在本文的第三章,筆者先就驗辭事類將卜旬卜辭分為三類;再於第四章,依 驗辭記錄對象不同,又再劃分出兩類。以下將據此觀察其與字體類型間的關 聯:

(一) 奴隸逃亡

於此類載有驗辭的卜旬辭中,字體類型幾乎皆為 A 類。僅有《合》522 一 版為 D 類。

(二) 天氣記錄

此類的卜旬辭大致又可分作兩小類。一是有完整的占辭,故可推知殷人確 實視之為異兆,如「大驟風」、「月有食」等,此類驗辭字體大多為 A 類,

476 饒宗頤:《殷代貞卜人物通考》,頁 73-1171。

477 張世超:《殷墟甲骨字跡研究—師組卜辭篇》,頁 20-21。

僅有《合》7363+《合》7364+《合》11482478此組綴合屬 D 類;另一類則是 無占辭,故筆者將其視為「附帶的下雨記錄」,此類的卜旬卜辭字體多為

「子某殙」,字體悉為 A 類,僅有《合》7363+《合》7364+《合》11482 此一載有「子󰱆󰭱」的綴合組為 D 類;另一類則是記錄「子雝出」,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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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樣,皆為年代較早的一批卜辭;二是此批貞人可能與王的關係較為密切,故 所記錄的驗辭內容皆為與王自身及與王有血緣關係的貴族周邊所發生的事故。

小結

本章首先整理了在賓組中參與「卜旬」的貞人以及其同版關係,發現在卜旬 卜辭的同版關係中尚可細分為「皆為卜旬」與「部份卜旬」二類,數量皆不多;

再來,依據前文已整理得出賓組卜旬卜辭之「字體類型」和「貞人組」,進行「組」

與「類」之間的交錯比對;最後則是觀察驗辭所載的事類與貞人、字體類型三者 間的關聯性。得出的結論如下:

(一)透過字體類型和貞人的對照比較,可看出每位貞人卜旬之辭中所佔字體類 型分布各有不同,而由此可排列出貞人間的密切程度與活躍年代的相對早 晚。筆者為賓組中參與卜旬貞人的時序排列為:

內→㱿→爭→𡧊=古→永(?)→亘 󽺂 󽏘

󽞁 󽏙 󰩉

(二)由「二位貞人同版卜旬」的情況並不多見,大多是「爭」和「古」搭配其 他貞人一同卜旬,足見二人身分的特殊。由此,胡厚宣「兩史同貞例」中 所言貞人會「協助後起、不甚嫻熟者處理占卜事務」的說法便有重新重視 的可能。

(三)字體類型為 A 類的卜旬卜辭,驗辭內容皆長且完整,未見附記類的卜辭;

附記天候記錄(不帶占辭)者多為 B 類與 F 類字體。

(四)載有戰爭相關驗辭的卜旬卜辭所見貞人最多,有爭、㱿、永、𡧊四人;「奴 隸逃亡」此一驗辭事類,雖不如「戰爭相關」所見貞人之多,但亦可見貞 人永、㱿與爭等三人;而刻有「天象記錄」、「王事」、「子某殙」之驗辭事 類的卜旬甲骨,版上貞人僅見㱿與爭。筆者推測造成此種情況的原因可能 有二:一是這些卜旬卜辭與載有「天象記錄」者一樣,皆為年代較早的一 批卜辭;二是此批貞人可能與王的關係較為密切,故所記錄的驗辭內容皆 為與王自身及與王有血緣關係的貴族周邊所發生的事故。而「同版附記他 辭」的卜旬甲骨數量雖不多,但其所署貞人皆為「賓」,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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