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賓組卜旬卜辭字體分類
第三節 賓組卜旬卜辭字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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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提煉出字體類型。若遇無法劃歸、較為特別的書體,則將其放入「其他」類中 處理。
因研究能力有限,本文字體分類對象以選錄內容最具代表性與涵蓋性的甲骨著錄
《甲骨文合集》為主,暫不採用其他著錄資料。賓組材料多存於《合集》一至六 冊,其中偶有夾雜非賓組的甲骨,本文亦予以剔除。
一、賓組卜旬卜辭字體類型整理
據上原則,大致可將卜旬卜辭分為六種字體類型138:
(一)A
A
138 筆者首先將具同版關係的「旬」、「亡」、「𡆥 」初步劃分出類型,再依此將特徵相同的甲骨歸 納並觀察與之搭配的干支字,故於字形特徵表中有羅列多形的情況(如 A 類𡆥字 多 作「 」形 , 而特 徵 字形 屬 A 類 的 《合 》16943 版 上𡆥 字 「 」、「 」並 見 ,故 兩 種形 體 皆會 附入 字 形特 徵 表中 )。而因甲骨多有殘缺,若於類型中未見某字,則於該表中暫缺,有待日後材料日趨 完整再行補齊。
整理有同版關係的「旬」、「亡」、
「𡆥」等字,初步劃歸類型
再繫聯經常與之搭配的干支字
最終藉由對類型中的甲骨逐片分 析,以提煉出字體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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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類中的「旬」字 a 處平直,b 處轉折處圓滑,c 處多折筆向內彎,部 分作捲曲狀。
(2) A 類的「亡」字,a、b 筆平行,連接兩筆的 e 是作由 a 向 b 下傾的斜畫,
c 處呈圓弧而無明顯的折筆,d 畫較長,末端多超出 b 的直筆。
(3) A 類的「𡆥」字,b、c 兩筆略略超出頂部 a 處橫畫,b 與 c 皆向外 傾斜,使字底部較寬。亦因上述特徵,此類字中間的卜在整體結構中也較其他類 型空間更寬闊、刻寫較大。而此類的「𡆥」有時 a 處也會作兩道橫筆;「」字 特徵亦與此同。
(4) A 類的「貞」字,左右鼎耳距離幾近相接,a 段的長度長於足部的 b 段。
字體與其他類型的「貞」字相較略顯窄。
(5) A 類干支「亥」字有三種書體且曾同時出現於一版,但三種書體 普遍的特徵為:b 的橫畫幾乎與 a 等長,c 作一下斜畫,d 較其他類型更為修長且 作曲足。
(6) 此類的干支巳字,b 橫畫較其他類型短一些,且與 c 直畫相互垂直。上方 的「□」於整體比例來看也稍大。
(7) 此類的干支丑字,a 處筆畫較為圓滑,無明顯折筆,c 處上勾,三爪長度相 等。
此種類型的刀口大致呈現筆劃兩端較細、中段較為厚實,或許與刻手所使用的刀 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型中有部分的卜辭「𡆥」字作 ,a 處為兩道橫筆;「」
字特徵亦與此同,其餘標準字特徵皆與 A 類無異。故權稱其為「A’」,標示其 與傳統 A 類同中有異的成分。屬「A’」類的甲骨139有:
A’ H5807 H7139(+H583) H7990(H137+16890) H11485 H16646 H16879
139 此處列舉的「A’」類甲骨,部份「頂部作一橫筆」、「頂部作兩橫筆」兩種「𡆥 」字 的寫 法 見 於同 版 。關 於 此現 象 會於 後文 詳 加處 理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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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6888 H16921 H16937 H16943(H16646 重) H17272
(二) B
B
(1) 「旬」字 a 處平直,長度比 A 類的「旬」字更短些。b 處大致也呈弧狀,
但較 A 類來說,背部到底部有很明顯的折筆,且底部比 A 類更長。最明顯的特 徵為此類的旬字 c 處不向內彎折。
(2) B 類的「亡」字,相較平直的 a 筆,b 筆明顯向外傾斜,和 A 類 a、b 兩 筆互相平行的情形相差甚大。c 處有明顯折筆140,e 畫也較 d 畫更長些。
(3) B 類的「𡆥」字和 A 類同為上窄下寬,但最明顯的差異在於 b、c 兩筆長 度皆超出底部的橫畫(見 d 處),和 A 類 b、d 連接處呈一氣呵成的弧狀不同。於 此也可看出刻手刻寫習慣造成字體書風的殊異,這可能是因為刻手習慣先刻寫直 筆而造成筆畫上有明顯的斷裂處。
(4) B 類的「丑」字和 A 類同為三爪、c 處也呈上勾。相異處在於 a 處有折筆、
非圓弧狀,且 d 的筆畫也較短。
(5) B 類「亥」的書體也曾出現於 A 類,但於此類中 a 筆長於底下的 b、c 筆,
d 筆也明顯較 A 類來的短些,但同為曲足。
(6) 此類干支「巳」字,上部的「□」較 A 類小些,且 a 處的豎筆超出橫畫,
和前述「𡆥」字的 d 處的特徵相同。b 處為斜筆,而底下豎筆處 e 段明顯長於 d 段。
(7) 此類干支酉字與 A 類書體相似,但 a 的瓶頸處比 A 類短些,b 處瓶身較長。
(三)C
140 張世超在對〈甲骨契刻字跡的鑒定〉此章中討論到「筆段」此一標準。「筆段的差別」即「指 刻寫者將構成圖形(字)的哪幾個部份連在一起用一條線段表現的差別。」會因個人的習慣而有 所差別。詳見張世超:《殷墟甲骨字跡研究》,頁 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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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此類型中的「旬」字,a 筆平直,於整體比例觀之較長。背部筆劃較 A、
B 類明顯更短,且於 b、c 處有明顯而生硬的折筆。c 處大多不向內彎折,但有向 內勾者如 ,末尾仍作直筆因此與 A 類還是有明顯不同。
(2) 此類型中的「亡」字有兩種不同字體:第一種的亡字背部的轉折 c 處 折筆明顯,b 處的角度較 A、B 類更大。第二種則是背部無明顯轉折,有些像是 刻手將兩個筆劃簡化為一筆。
(3) 此類型中的「𡆥」字有寬、窄兩種不同書體,但此二書體皆沒有 A、B 類型中「上窄下寬」的特徵。
(4) 此類型的「貞」字,比 A、B 二類更寬闊,鼎耳與中間兩道橫畫緊密相 連,近似×形。也因鼎身的筆劃較為密集,因此鼎足的 b 段長度長於鼎身的 a 段。
(5) ,此類型的「癸」字,中間「×」的筆劃長度較 A、B 兩類更短。
(6) ,此類型的「丑」字,明顯與 A、B 兩類的差異是僅有兩爪。且爪的 e 處較長,似下垂狀,而 f 筆較前兩類短許多。
(7) 此類型的「亥」字書體亦曾出現於 A 類中,但兩者的差異在於 C 類中「亥」
字的 b 處突出,較 a 筆更長。
(8) 此類型中存有三種書體的「巳」字,以下將其簡稱為巳一、巳二、
巳三。三者的 b 畫各異,巳一作一斜直畫、巳二作兩條上斜畫、巳三則是 S 形的 曲筆。巳三與巳一、巳二最大的差異,在於將上方的「□」刻為圓形。三者中僅 有巳二 c 的足部為一直筆,其他二者皆為曲足。於此類型中,巳一數目最多,巳 二、巳三屬少見。
(9) 此類型的「酉」字,a 處較 A、B 類更長。筆劃較平直,因此 b 處呈「V」
狀,不若 A、B 二類能充分表現瓶口到瓶頸的逐漸收束、與瓶身的圓潤線條。
(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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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 此類的「旬」字近似 A 類,筆劃具弧度、轉折處不明顯且尾部內彎,與 A 類的相異處在於 D 類旬字的 a 筆橫畫是微微上翹,筆劃非平直。
(2) 此類的「亡」字近似 A 類,a、b 為平行直畫,c 處有弧度無明顯折筆,
唯一不同處在於此類的亡字 d 畫大多短於 e 畫,使得「 」更為突出。
(3) 此類的「𡆥」字亦不如 A、B 類有明顯的上窄下寬,字整體高度較低、較 為寬闊。
(4) 此類的「酉」字較近似 A、B 類線條圓弧的風格,差異處在於 a 處的橫筆 並未橫穿瓶頸處。
(5) ,此類的「貞」字似 B 類左右鼎耳相離,鼎足較短。其他的干支字也各具 他類的特徵,如「巳」字「□」形近似 B 類,而「亥」字似 A 類整體修長,但 又有 C 類「 」較為突出的特點。
(五)E
E
(1) 此類的「旬」字與 B 類書體相似,筆劃呈弧狀。相異處在於 a 處與 b 處皆 比 B 類的旬字更長一些。
(2) 、 此類的「亡」字 e 筆與 a 筆的連接點較其他類型更低,部份甚至低 至 a 筆的轉折處 c 點,此特點與其他類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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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此類的「𡆥」字書體與 A 類相似,同樣在 a 處刻有兩橫筆。但 E 類的「𡆥
」字 b、c 兩筆皆非平直,而是曲筆,使得此字整體觀之,口部較侈、腰部開始 收束、直至底部最寬。
(4) 此類的「巳」字,c 畫於整體比例來看較 B、C、D 類短些,更近似於 A 類。但與 A 類的差別為連結「□」形的 c 豎畫並非筆直,而是略略向外傾斜。
(5) 此類的「酉」字,a 處為直筆、似 C 類,但 b 處的瓶身為弧筆,又可看 出其與 C 類的界線。其他的干支如「丑」亦為三爪,「亥」書體與 B 類相似。
(六)F
F
(1) F 類的「𡆥」字與其他類最大的相異處在於 a 處,如(甲)的 字形為在一般的「 」型上加上「 」型,又(乙)的 b、c 兩豎筆筆劃線條 彎曲近似 E 類,但和 E 類差別在於 a 處的筆劃,E 類的 a 為兩道橫筆,此類(乙)
的 a 處為一橫筆一斜筆。
(2) 此類的巳字 b 處多如(甲)的左半段作斜折,右半段較為平直。亦 有部分巳字此項特徵較不明顯,觀之如一向上斜畫,如(乙),但於此種字體中,
左半段亦長於右半段,故與 C 類的巳字並不相混。巳字 c 處作曲尾,但也可以發 現(乙)尾部的轉折遠不如(甲)明顯。
最後,必須特別說明此類特殊之處。透過觀察可知,F 類中大部分的干支、
「貞」、「旬」、「亡」等字與 B 類皆無異,但有部份的字如前文所舉的「𡆥」與
「巳」仍然可看出兩者間存在界線,不應貿然合併。或可將 F 類視為 B 類的一 種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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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出現於同條卜辭。
而「癸某卜,某貞,旬亡𡆥。王二曰+占辭+驗辭」此種較為特殊的辭例,
僅見於《合》10405、《合》10406 兩版,字體同屬 A 類大字。
第二類 癸某卜,某貞,旬亡𡆥+驗辭
此類辭例省略了占辭,字體以 C 類為主,也有少數的 A 類如《合》11485,
與 E 類如《合》17272、《合》17273。值得注意的是,此種類型中的 C 類字體多 為大字,而非較為常見、筆劃較細的小字,且多見「某日干支」此種特殊的記 日方式。
第三類 癸某卜,某貞,旬亡𡆥
於此類辭例僅存前辭與命辭的卜旬卜辭中, A、B、C、E、F 等類的字體皆 有出現,可見此應為卜旬卜辭最基本的格式,也是最具通用性的一類。其中又以 C 類小字為多數,且 C 類小字的卜辭會於「旬亡𡆥」的貞問後附記月份,可作 為與其他類字體區別的一項佐證。
第四類 癸某貞,旬亡𡆥
此類辭例除省略了貞人外,也未刻「卜」字。但筆者未將其視作賓組卜旬卜 辭中最基本的格式的原因在於此類卜辭數量較少,於《合集》僅五見,可知其可 能並非常例。與此類辭例相關的字體有 A 類的《合》16897、《合》16926,字體 為 B 類的《合》16925 與 D 類的《合》11482。
第五類 癸某卜,某貞,旬亡𡆥
過去相當多的學者將「」視作貞人名,因此此類辭例的卜旬卜辭往往都被 認為是「二人共卜」144之例。關於「」是否為貞人,唐蘭、島邦男等已提出很 好的質疑145,其說可從146。筆者在整理此類相關的辭例時,發現此種「某貞,
旬亡𡆥」格式的卜旬卜辭,字體大多為 B 類和與 B 類十分相近的 F 類,而無例 外,而不見其他類別。因此,可知「某貞,旬亡𡆥」可能是時代相近的某幾位
144 將此辭例視為「二人共卜」的學者有: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郭沫若《殷契萃編》、胡厚 宣《卜辭雜例》、饒宗頤《殷代貞卜人物通考》……等。
145 唐蘭首先否定了為貞人的說法,唐氏認為、為一字,釋作「再」,謂「 者,再貞也。」
島邦男《綜類》進而對為貞人說提出質疑:「既為貞人名,應該有寫在爭、賓等貞人名上的共 卜諸例,但卜辭中無此例,因此是否為貞人名是令人懷疑的。」詳見唐蘭:《天壤閣甲骨文存》
島邦男《綜類》進而對為貞人說提出質疑:「既為貞人名,應該有寫在爭、賓等貞人名上的共 卜諸例,但卜辭中無此例,因此是否為貞人名是令人懷疑的。」詳見唐蘭:《天壤閣甲骨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