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文獻回顧
第一節 財政地方分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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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相關文獻回顧
如前所述,本研究所欲探討的課題,主要是要探討中國的地方財政分 權化,對於地方政府效率是否會造成影響,而之前已經有相關文獻對此議 題進行探討,因此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針對現有相關文獻加以回顧及整理,
這將有助本研究之後的分析。首先,本研究將介紹財政分權理論的基本架 構,其次再針對關於地方政府效率之文獻加以介紹,最後整理有關中國財 政分權和地方政府效率之間相關的文獻,試圖歸納出相關文獻的一致性及 差異。
第一節、財政地方分權理論
如今,無論是已開發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財政分權問題皆受到了廣 泛的關注,並且成為公共經濟學研究領域和政府決策部門的重大課題之一,
而許多有關於財政分權理論的研究和實踐也不斷取得豐碩的成果。20財政 分權(fiscal decentralization)主要在探討如何在不同級次的政府間劃分職 能,以期促進整體社會福利,Litavck、Ahmad and Bird(1998)認為,財 政分權可將每一層級的政府進行財政收支劃分,以及設計適當的財政移轉 制度。透過賦予地方政府課稅的權利或是支配地方財政的能力,將可使地 方政府有更多財政資源來滿足該區域居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其中,Rao
(1998)強調,財政分權使地方公共服務的供需平衡,故能達到經濟效率。
換言之,因為各區域的居民對公共服務需求不同,而當地方政府擁有更大 的財政權利時,即可對該區域的居民提供符合其需求的公共服務,進而提 升地方資源整體配置的效率。
20 Fukasaku and Mello(1999)指出,地方財政分權化已經在 OECD 以及非 OECD 國家 中,成為財政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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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政分權理論的發展過程中,普遍認為Tiebout(1956)可作為財政 分權理論的起點,其內容是就Samuelson(1954)的公共支出定義為基礎,
提出地方公共支出的概念,並且以此概念出發,基於各個地方政府有其不 同的財政收支組合,假定居民可以在區域間自由流動,若地方政府無法滿 足該區域居民的偏好,居民即可透過「用腳投票」的機能,尋求最適的財 政組合,因此居民的自由流動會導致地方財政競爭,迫使地方政府關注該 管轄區域居民的需求,而這將使地方公共財配置達到最適效率,同時也意 味了財政分權比集權的效率更高。21
接著,Stigler(1957)對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兩 大基本原則;一是相較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能瞭解其管轄區域之居民 的需求和效用。其次為不同區域的居民有權力對自己需要的公共服務進行 數量和種類的選擇。換言之,關於滿足居民公共服務的決策,應由地方政 府進行,以利實現資源配置的有效性,進而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
此外,Musgrave(1959)歸納了政府的三大職能,分別是改善所得分 配、維持經濟發展穩定性以及促進資源配置效率,由於地方政府缺乏經濟 主體的主導權,故前兩項職能由中央政府承擔較為適當,而又因為各區域 的居民的偏好不同,不同區域的最適資源配置也隨之不同,所以地方政府 在資源配置方面比中央政府更具優勢,這也明白指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之間需進行必要的分權。22
而後來Oates(1972)吸收了Tiebout模型的特點,並將其運用在現實財 政制度,提出了分權定理(the decentralization theorem)和對應原則(the
21 在 Tiebout 的模型中,地方政府支出的水準取決於該管轄區域內中位數投票者(median voter)的偏好,而其他居民的需求可透過遷徙的方式,尋求最符合自己偏好的區域居住。
22 Musgrave(1959)的結論為,高效率的財政體制模型存在多級財政單位時,需對其規 模和地區範圍上加以區別。其中,屬於全中國性的公共財,應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屬於 地區性的公共財,則由地方政府提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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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espondence principle),明白的闡述區域間居民的偏好差異性對分權決 策有重要的影響,由於不同區域居民對地方公共服務的偏好不同,所以由 地方政府各自在該管轄區域內決定其提供水準,將會比中央政府在各區域 統一提供相同水準更具水準。Tiebout、Musgrave、Oates等學者相繼為財政 分權理論,建構出基本框架,觀點皆強調財政分權可以保證效率和福利實 質上的提升。而往後有關財政分權的相關研究基本上都是以此為基礎發展 並加以完善。
近代的財政分權理論發展,融合了多方面領域的概念,而更趨成熟。
其中,Tresch(1981)以訊息經濟學的角度出發,針對以往分權理論的疏 失,提出了「偏好誤識」理論來驗證財政分權的重要性。假定一個國家的 訊息是充分對稱並完整的,則不論是由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負責提供公 共服務,其實並無差異。但現實中的社會經濟活動其實存在著訊息不完全 的情形,故在此條件下,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當中,不是供應 不足,不然就是數量太多。一般來說,地方政府顯然比中央政府更具有訊 息優勢,更能了解該區域居民的偏好,於是規避風險的社會將傾向讓地方 政府來提供公共服務。
此外,以Buchanan(1980)代表的公共選擇學說提出,財政分權除了 使中央政府的權力受到地方政府的有效制約外,又可促進地方政府間展開 財政競爭,使地方政府不至於濫用權力。所以即使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間財政權力劃分下,資源配置效率並不會有所提升,但仍有理由可以支持 中央將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讓其擁有財政自主權,因為這可作為政府間 權力相互制衡的一種手段和機制,但此論點需在分權帶來的控制政權的所 得超過效率損失為前提下,方可成立。
目前關於財政分權理論的爭論依舊不斷,如何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之 間的財政關係才能達到最理想的財政制度,還需依靠更多的理論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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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探討財政分權理論之外,許多研究文獻更將財政分權與經濟成長、
社會福利、政府規模等經濟指標進行實證分析探討,以期為國家政策提供 一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