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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之說並非在造字之先就有此規律,而是漢字構造與運用方法的歸納。《說 文解字‧序》中:「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 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可見文字創造之初,只有獨體 之文,或者象物之形,或者象事之形,是用「象形」同「指事」的方法構造的(林 尹,2007)。當「獨體之文」無法充分表示人事物的複雜,才有「合體之字」出現。

這類合體之字,或由形和形的拼合之「會意」與形與聲相拼合之「形聲」的方法構 造而成。由上可知,漢字源於圖畫文字,早期的漢字以「象形」和「指事」的獨體 之文,其後才發展「會意」、「形聲」、「轉注」與「假借」的合體之字,當形聲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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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出現之時,漢字才有了表徵語音的功能。古人將漢字的的結構歸納出「六書」的 概念,成為後世漢字結構分析的依據;清代開始則有「四體二用」共識(周碧香,

2010)。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及假借六種法則,其中前四個為造字方法,

後兩個為用字方法。東漢許慎在他所撰寫《說文解字》中將此六種法則都加以說明,

以下整理林尹(2002)、羅秋昭(2002)、周碧香(2010:164-171)統整漢字結 構分析:

一、象形

《說文解字‧敘》:「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象形字與 圖畫最為相近,是最早的造字方式,其描繪的實物如動物、植物或器物等,多有實 體之形可象,大部份為名詞。圖象化和抽象化的線條所描繪的物體形狀,雖然經過 數千年的演變,至今還是能反映事物的特徵,具表義作用與辨義性,讓人見字知義。

如日:像太陽的形狀,古今變化不大(周碧香,2010)。日中間的一點或直 線,表示太陽會發光發熱(羅秋昭,2002)。

二、指事

《說文解字‧敘》:「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當所要表 達是抽象概念時,沒有具體之形可象,只能運用符號來示意,造字之法可以原創或 在原有的符號之上加上某些符號構成,使人可以識得它的事象,發現它的意思或事 象。指事就是以符號來表示抽象概念,故多為形容詞或動詞。

如立 :甲骨文及金文都是一個站立在地上的人,篆體則省略胸腹部,並特別 拉長兩隻腳以加強站立的意涵。在大之下加一條橫線,表示地平線,人在地平線上,

就是站立(周碧香,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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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意

《說文解字‧敘》:「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偽,武信是也。」會意字是 將兩三個象形或指事之「文」組合成一個新字的造字法。組合的原則是形符與形符 相配合,以表達其意義。

如步:由兩個腳印合成,表示人在行走。步的上半是左腳,下半是右腳,一左 一右,右腳跟著左腳,就是一「步」(羅秋昭,2002)。

四、形聲

《說文解字‧敘》:「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六書中以 形聲字最多。它是由「形」與「聲」的組合,在結構上由兩三個初文所構成。「以 事為名」指的是事物的形;「取譬相成」指的是事物的聲。形聲字的形符可以表示 事物的類別。例如:從「艸」為形符的形聲字,多為草本植物。形聲字的聲符,是 語根之所寄,語根相同的字,意思大多相同。形聲字除了可以表音,也有表義的雙 重功能(林尹,2007)。

如江:為左形右聲字,左邊水是形符,右邊的工是聲符。

五、轉注

《說文解字‧敘》:「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轉注是用 字的方法,並未創造新字,其作用在於互相解釋形似、音近、義同的一組字。林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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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

「建類一首」是指文字的聲韻屬於同一語基,包括雙聲、疊韻與同音。「同 意相受」是說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容受。所以「轉注」就是「語 基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同的文字間之轉相註釋。(林尹, 2007:157)

例如「考」、「老」兩字同在「老」部,語音都根源於「ㄎ」,「考」字的解釋是

「老」;老字的解釋是「考」。

六、假借

《說文解字‧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假借與轉 注皆為用字的方法,並未創造新字,其作用在於借用音同代替未造出的文字,以減 少造字的困難。「本無其字」,表示語言中已有這種辭彙,但文字的形體未曾造出;

「依聲託事」,是指記錄語言時,依靠同聲音的文字,來寄託會說不會寫的意思(林 尹,2007)。如「北,乖也,從二人相背」,北的本意原為兩人相背所畫出來的字,

指的就是「背」的意思,但後來被借去指方位的「北」,就只好再造「背」來代替

「北」的原意,所以「北」是假借字;有義的假借字,如「縣」的本義為懸掛,借 作郡縣之「縣」;當原來的文字被引申義或假借義占用,則另造一個字保留本義,

這是最常見的方式,以「求」「裘」為例(周碧香,2010)。

如求--裘:「求」字原來是指帶毛的獸皮做成的大衣。後來「要求、邀請」概 念也用「求」記錄,為區別起見,就加上「衣」部,表示它是一件衣服,由「裘」

字保存本義毛皮大衣的本義。

綜上所述,文字不是一人一時一地所創造的,然而,各種文字用以記錄語言的 功能始終一致。漢字的發展表現在字的形體與結構上,各有其變化趨向。漢字的造 字構形,以人類描繪的視覺圖像,採取依類象形的方法,無須藉由任何媒介,就能 直接對應所表達之意義內容。除了獨體文外,其他都具有組合性文字結構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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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特色對學童學習識字時頗有幫助。黃沛榮(2003)認為配合傳統六書的造字規則 與部件的教學,可以幫助學生更容易掌握字形。萬雲英(1991)指出:學習中文字 時,學童若能掌握中文組字規則,識字就不需要一筆、一劃、一捺地機械式記憶,

而是對一個個單位(基本結構,包括偏旁部首、基本字等)的聯繫和單位間彼此關 係的理解,並能利用中文組字規則,學會舉一反三,觸類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