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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以上所述,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其含義大致上是相同的,主要 包含了父母本身的態度、行爲、價值觀、信念與興趣。透過這些因素,

產生父母管教子女的態度與行爲兩方面。本研究中,研究者採用之父 母管教方式之定義為王鍾和(1993)之定義,即父母管教方式為父母 親在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和行爲表現時所採用的策略。

貳、父母管教方式的類型

關於父母管教方式的類型,過去的研究皆以向度作爲區分,可分爲 單向度(single-dimension)、雙向度(two-dimension)及多向度

(multi-dimension)之父母管教類型。

(一) 單向度

單向度方面主要為以下幾種類型。

1. Baldwin、Kalhoun 及 Breese(1945)等人把父母管教方式分爲 三類,即接納型(Acceptance)、民主型(Democracy)和放任 型(Indulgence)。

2. Elder(1962)依據父母的支配性將父母管教方式分爲獨裁

(Autocratic)、專制權威(Authoritarian)、民主

(Democratic)、平等(Equalitarian)、溺愛

(Permissive)、放任(Laissez faire)、忽視(Ignoring)

七類。

3. Pumroy(1966)將父母管教方式分成五种類型:放縱型父母

(Indulgent parents)、忽視型父母(Indifferent

parents)、嚴厲型父母(Disciplinarian parents)、拒絕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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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Rejecting parents)、保護型父母(Protective parents)。

4. Baumrid(1974)根據父母權威傾向,把父母管教方式分成三類:

專制權威(Authoritarian)、開明權威(Authoritative)、

放任溺愛(Permissiveness)。

(二)雙向度

爲了避免單向度的父母管教方式過於簡單,部分學者認爲父母管 教方式不能只取決於單向度,應以兩個向度作爲分類。

1. William(1958)將孩童知覺之父母管教方式依照關懷(Loving)

及權威(Authority)兩個向度分爲四類:「高關懷-高權威」、

「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高權威」、「低關懷-低權威」。

2. Schaefer(1959)根據「關懷/敵意」(Warmth vs.Hostility)、

「控制/自主」(Control vs.Autonomy)兩個向度,將父母管教 方式分爲過度保護(Overprotective)、權威

(Authoritation)、民主(Democratic)、忽視(Neglecting)

四類。

3. Bronfenbrenner(1961)依控制及支持兩個向度,將父母管教方 式分成四類:「高控制-高支持」、「高控制-低支持」、「低控 制-高支持」、「低控制-低支持」。

4. Elder(1962)則把父母管教態度依據權威程度(power)和誘導

(induction)的高低作爲分類標準,權威程度為專制、民主及 放任,將其分爲六類:「放任-低誘導」、「放任-高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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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低誘導」、「民主-高誘導」、「權威-低誘導」及「權 威-高誘導」。

5. Mussen(1974)依據的兩個向度為「溫和/冷淡」及「允許/限 制」,將父母管教方式分成四類:「溫和-允許」、「溫和-限 制」、「冷淡-允許」及「冷淡-限制」。

6. Maccoby 與 Martin(1983)以要求(Demand)和反應

(Responsive)兩個向度,將父母管教方式分成專制權威型

(Authoritarian)、開明權威型(Authoritative)、寬鬆放任 型(Indulgent)、及忽視冷漠型(Neglect)四類。

(三)多向度

1. Becker(1964)提出以「限制/溺愛」、「溫暖/敵意」、「焦慮 情緒涉入/冷靜的分離」等幾個向度,把父母管教方式分類為縱 容、民主、神經質焦慮、忽視、嚴格控制、權威性、有效的組織、

過度保護八類。

2. Hetherington 及 Frankie(1967)依溫暖、支持、衝突為父母管 教方式之分類指標。

3.Hoffman(1977)根據權利武斷、關愛撤回、誘導三個為分類向 度。

綜合以上所述,父母管教方式大概可依照向度劃分為單向度,雙 向度及多向度三類。由此分類可知,若只以單向度作爲分類標準,顯 得過於簡單,容易忽略其他成面之影響,而多向度之分類方式又太過 於繁雜。因此本研究中,研究者較認同 Maccoby 與 Martin(1983)以 要求及反應雙向度為父母管教方式之分類標準。本研究採用之量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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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鍾和(1993)根據國中學生針對父母於日常生活中,給予的要求與 反應編制之「父母管教方式量表」。此量表之父母管教方式之分類為 依據 Maccoby 與 Martin(1983)之理論分類。其父母管教方式分類整 理如表 4。

表 4 Maccoby & Martin 以雙向度區分之父母管教方式類型 接納

反映 以兒童為中心

拒絕 無反應 以父母為中心 要求控制 開明權威-相互較多的雙向溝通 專制權威

堅持權威 少要求

較少控制

寬鬆放任 忽視、冷漠

不投入感情 資料來源:引自王鍾和(1993)

Maccoby 和 Martin 認爲,父母之要求與反應為父母管教子女的 基本向度,其依此二向度之交互作用,將父母管教方式分類為專制權 威型(Authoritarian)、開明權威型(Authoritative)、寬鬆放任 型(Indulgent)、及忽視冷漠型(Neglect)四類。此四种類型中,

父母表現行爲皆不同,其整理於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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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Maccoby & Martin 不同管教類型中,父母之行爲表現(續)

管教類型 父母之行爲表現

忽視冷漠 1. 父母非常忙碌於自己的工作或活動,少有時間陪伴 或注意子女。

2. 只要不必長時間花精力與孩子相處或互動,任何要 求父母去做的事,父母都十分願意。

3. 盡可能的和子女維持距離。

4. 父母對子女的需求常很快的給予滿足或處理,以免 麻煩。

5. 父母對子女很少表現情感的支持及堅持的要求和控 制。

資料來源:引自王鍾和(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