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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研究對象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資料來源與研究對象

一、資料來源

為探討父母教養行為與幼兒社會行為的關聯,本研究使用科技部委託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及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執行之「幼兒發展調查 資 料 庫 建 置 」 計 畫 ( Kids in Taiwan: N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of Child Development & Care,簡稱 KIT)2016 年第一波三歲組的資料進行分析(張鑑如,

2019)。KIT 三歲組的問卷是每年進行一次的縱貫性調查,旨在瞭解幼兒綜合發 展情形。第一波三歲組的資料為現階段最新的資料,且內容包含本研究所關注之 父母教養行為之題組,與研究目的相關之題目也較齊全,因此本研究選擇此資料 庫來進行分析,本研究所採用的問卷題目詳見附錄一。

KIT(三歲組)以臺灣本島地區(不包含臺東縣蘭嶼鄉、綠島鄉)具有本國國籍,

出生日區間為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幼兒為母體做抽樣,資料收 集以面訪幼兒家長或主要照顧者的方式進行,資料收集的時間為 2016 年 3 月 1 日 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成功完訪之樣本為 2164 位。

二、研究對象

在 2164 位研究參與者(幼兒父母或其他照顧者)的組成中,有 1725 名受訪 者為幼兒親生母親(79.7%),378 名受訪者為幼兒親生父親(17.5%),其他關 係的照顧者(如養父母、祖父祖母等)有 61 人(2.8%)。

本研究篩選訪問對象為幼兒親生父母親作為研究樣本(共計 2103 人),刪除 在家庭社經地位、父母教養行爲、幼兒社會行爲各變項上的遺漏作答者,同時為 避免數據處理過程中的誤差過大之情形,刪除在「家庭收入」變項上區間範圍較 大的資料(在下文會進行詳細說明),最終的有效樣本為 1903 人。以下將描述本 研究之有效樣本的家庭社經地位分佈情形,包括父母教育程度、父母職業及家庭 收入三個變項,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及標準差呈現,詳見表 3-3-1:

(一)父母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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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樣本中的父母教育程度以大學/二技居多,人數爲 813,佔 42.7%,其次 爲碩士及以上,人數爲 399,佔 21.0%,高中(職)人數爲 377,佔 19.8%。

與內政部(2019)統計之臺灣十五歲以上人口教育程度相比較,發現教育程 度為大學者佔 27.88%、研究所者佔 7.49%、高中職者佔 29.47%相比,顯示本研究 之研究樣本相較於總體人口來説,教育程度偏高,因此在後續進行分析時,需多 加考量本研究之樣本的特性,在進行結果推論時需多加注意。

(二)父母職業

研究樣本中的父母職業以高級專業人員(第五等級)居多,人數爲 665,佔 34.9%,其次爲技術性人員(第二等級),人數爲 555,佔 29.2%,專業人員(第 四等級)人數爲 430,佔 22.6%。

(三)家庭收入

調查問卷中測量的家庭收入,原始答項為不同區間範圍,研究樣本中的每月 家庭收入(包括薪水、退休金、年金、房租及其他,以新臺幣計) 以「五萬元~未 滿六萬元」居多,有 263 人,佔 13.8%,其次為「六萬元~未滿七萬元」,有 224,

佔 11.8%、「四萬元~未滿五萬元」,有 208 人,佔 10.9%,「三萬元~未滿四萬 元」,有 198 人,佔 10.4%,完整的家庭收入原始答項之樣本人數分佈見附錄二。

本研究以答項區間範圍之中間值作爲測量值,將類別變項轉變爲連續變項,

數據處理結果顯示,本研究有效樣本之家庭月收入的平均數為 78583.82 元,標準 差 為 46474.6。與 行 政院主計總 處家庭收 支調查(2018 )之平 均每戶所得為 86358.66 元相比,本研究之研究樣本的家庭收入較低,可能是由於本研究對家庭 收入的資料處理方式為以區間答項之中間值作為參考數值的緣故,另外,行政院 主計總處所做的調查,并非特別針對孩子年齡為三歲的家庭,而家有三歲年幼兒 童之家庭,通常情況下組建時間較短,可能還未有足夠時間積累更多的收入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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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1

研究對象之社經地位描述(n=1903)

變項 人數 百分比 平均數(單位) 標準差 父母教育程度

國中及以下 38 2.00 高中(職) 377 19.80 專科 276 14.50 大學/二技 813 42.70 碩士及以上 399 21.00 父母職業

5:高級專業人員 665 34.90 4:專業人員 430 22.60 3:半專業、一般公務人員 186 9.80 2:技術性人員 555 29.20 1:半技術、非技術人員 67 3.50

家庭收入 78583.82 元 464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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