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資料分析
壹、專家效度分析
本研究所訂定的硬筆書法評分標準,是依據教育部(2011)語文領域課程綱 要與相關文獻,並彙整二位教授與一位硬筆書法專家教師的意見,經由共同的 審定與修正後完成,其相關背景如表 4-1 所示。而對於學生硬筆書法作品的評 定,則是經由三位現職國小教師的寫字專家進行評審,其背景如表 4-2 所示。
在與三位評審老師討論後,針對三個不同的評分標準,由評審老師選擇自 己擅長的部份去進行評分,讓不同的評審教師負責不同的評分項目,D 教師負 責「用筆技巧」的評審;E 教師負責「間架結構」的評審;F 教師負責「章法布 局」的評審,其相關背景如表 4-2 所示。而為了使評分時能更公正,避免受到評 分記憶的影響,所以採用每次測驗完,即評分一次為原則,依據不同的施測條 件與書寫方式,總共可分為四次的評分,由三位評審對學生硬筆書法作品作評 定。綜上所述,故本評量具有良好的專家效度。
表 4-1
硬 筆書法評分標準參與審核人員
參與審核人員 相關背景
A 教授 現職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教授
表 4-2
硬 筆書法作品評審人員
評審人員 相關背景
D 教師 現職國小教師,榮獲教師書法比賽獎項、校內寫字比賽評審 E 教師 現職國小教師,台灣省全省美展書法類永久免審查作家 F 教師 現職國小教師,擔任校內書法比賽指導、寫字比賽評審
貳、一致性檢定
本研究評審的方法為請評分者將學生硬筆書法作品在「用筆技巧」、「間架結 構」、「章法布局」的優劣表現,藉由兩兩比較的方式,以詮釋結構模式為基礎,
再透過層級分析法的轉換,計算出每個學生在各評分標準的績效表現值,作為學 生硬筆書法作品評量的結果。
由於使用層級分析法進行評估準則的比較時,為了考驗評分者的前後判斷是 否一致,必須對評估的結果進行一致性檢定(鄧振源、曾國雄,1989),所以本研 究為了瞭解評分者在進行學生作品優劣表現的評定時,其前後判斷一致性的合理 程度,故透過計算一致性指標(C.I.)與隨機指標(R.I.)的比率,求得一致性比率 C.R.
=
C.I.R.I.。其中,C.I.
=
λmax-nn-1 ,
λ
max為最大特徵值,n為評估準則的個數。本研究一共分為四次的測驗,每次測驗都涵蓋了三個評分標準的評量結果,
茲將評量結果的各項指標使用Excel軟體計算,其相關數據如表4-3所示。
表 4-3
學 生硬筆書法作品評量結果之一致性比率表
施測條件 評分標準 λmax n C.I. R.I. C.R.
已教學直書 用筆技巧 12.306 12 0.027 1.48 0.018 間架結構 12.480 12 0.043 1.48 0.029 章法布局 12.722 12 0.065 1.48 0.044
已教學橫書 用筆技巧 12.467 12 0.042 1.48 0.028 間架結構 12.864 12 0.078 1.48 0.053 章法布局 12.864 12 0.078 1.48 0.053 未教學直書 用筆技巧 12.459 12 0.041 1.48 0.028 間架結構 12.864 12 0.078 1.48 0.053 章法布局 12.864 12 0.078 1.48 0.053 未教學橫書 用筆技巧 12.289 12 0.026 1.48 0.017 間架結構 12.864 12 0.078 1.48 0.053 章法布局 12.864 12 0.078 1.48 0.053
當 C.R.≤0.1 時,表示決策者的前後判斷具有一致性,所以從表 4-3 的結果 分析,由三位評審人員分別負責的「用筆技巧」、「間架結構」、「章法布局」評 分項目,其評量結果的 C.R.值,皆符合<0.1 的標準,故其一致性程度令人滿 意。
綜上所述,藉由一致性檢定,檢視了各個評審人員在硬筆書法評量的評分 表現,其評審時的結果具有連貫性,故本研究透過不同評審者在不同評分標準 下,進行評比的交互主觀性(鄭裕篤、鄭百成、楊明宗,2005),達成了評分者 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