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對於的資訊行為的研究大多將焦點放在資訊尋求行為等主題上,資訊分享反而 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但資訊的分享行為卻是是人們在社會中普遍的生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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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nenwald, 2006)。近年來科技傳遞的發展快速,人與人之間資訊分享也越來越方便,
因此資訊分享行為是資訊行為中一個新興的研究議題 (Talja, 2006)。
一 、資訊分享行為的相關定義
所謂的資訊分享指的是願意將自己所知的資訊分享給其它人,與對方擁有共同的資 訊 (Dixon, 2000)。而 Rioux (2005) 則指出資訊分享是一個社會的行為,是一種發生在網 路或社群當中的團體行為,而非個人的行為。
根據戈立秀 (2007) 年的研究指出,資訊分享最初的概念是從資訊給予開始的,其 認為在資訊給予與資訊尋求互動的過程中,會引發資訊分享的行為,這也說明了資訊分 享是資訊尋求過程後的延續之行為。Rioux (2004) 認為資訊分享包括了資訊的獲取與分 享,因為資訊分享是把自己所獲取的資訊分享給其它人,因此把這兩個概念視為一體。
在 Rioux 探討網路與資訊獲得與資訊分享的研究中,提出了資訊獲得與資訊分享理論,
他指出資訊獲得與資訊分享是一個有個人意識的、自然發生的、具有高度非會化與愉快 的資訊行為,並描述了此理論的步驟,分別是:儲存他人所描述的資訊需求;當獲得需 要的資訊時會想起這些需求;將所獲得的資訊與可能會需要的這類資訊的人建立起關聯;
透過某種方法或管道來分享這些資訊。
而 Rioux 學者提出資訊獲得與資訊分享的概念與 Erdelez (1997) 提出的資訊偶遇有 類似的關係。在資訊獲得與資訊分享的過程中,資訊偶遇也是其中的一個部份。資訊偶 遇是指在不經意的過程中發現到有用的資訊的經驗。從剛才的文獻可以看到資訊尋求雖 然是獲得資訊的主要方法,但有時人們在進行搜尋資訊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現不在預期 的範圍內但卻又與搜尋的主題有關的資訊。Rioux (2005) 認為資訊偶遇者在沒有預期的 情況下,遇到他認為可以對其它人有幫助的資訊並將此資訊分享給其它需要人。其也指 出網路的環境是一個促使資訊偶遇與資訊分享行為的地方。總而言之,人們在網路上偶 遇自己或他人可能需要的資訊,並進一步利用某些方式來分享這些資訊。
Talja (2002) 認為資訊分享行為是一個範圍廣大的合作行為,包括資訊偶遇等其它 概念,因此提出了合作性資訊尋求與檢索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seeking and retrie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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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點,在這個概念下,資訊分享是一個整合性的行為,個人會將已知的資訊分享給別 人藉以解決問題。
Sonnenwald (2006) 認為在在團體中,資訊分享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行為。而成功的 資訊分享過程,則包含了提供資訊、確認資訊的接收還有確認彼此互相了解等步驟,且 這個資訊是對他人有影響。因此楊宜蓁 (2008) 認為現在的資訊分享行為多發生在網路 之中,在網路的世界裡,成員間彼此的複雜的互動關係,將自己的資訊分享給其它成員,
也能在互動中得到自己所需的資訊。因此對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的關係,Bao 與 Bouthilier (2007) 對資訊分享行為的進行定義:
(一)共同合作行為 (Collaborative behavior)
共同合作行為指的是資訊分享是一種發生在社會中彼此間的合作行為。而在資訊分 享的過程中包括資訊的提供者與接收者,才能進行資訊的分享。共同合作的行為代表了 某些意義:資訊分享的是存在於共同的活動上;資訊分享者是擁有共同的目標,但學者 也特別說明,在資訊分享的過程中,雙方都能同時進行資訊的傳遞,因此可能同時是資 訊提供者或接收者。
(二) 互惠性的行為 (Mutual-benefit behavior)
在資訊分享的過程中,資訊提供者的分享動機不同,可能是因為經濟上的追求或是 心理、社會上的利益著想,因此有些資訊的交流要是沒有建立在互惠性的關係上,就不 會有資訊分享的行為。Talja (2002) 指出資訊分享是一個雙向性的溝通,無論彼此關係 的社會地位是否一致,都希望能夠透過分享而有所收獲。所以說資訊分享可以被定義為 建立在有共同興趣或利益所趨使的行為,雙方都能受惠於分享的過程中。
(三) 建立關係為基礎的行為 (Relationship-based behavior)
資訊分享是一個社會性的行為,資訊分享能夠加強成員間的社會關係。因此在團體 中資訊的提供者與資訊的接收者之間的關係會影響到資訊分享的行為。例如說在學校中 同學間的資訊分享,會因為彼此間的感情而決定資訊分享的程度,所以說資訊分享建立 在以關係為基礎的行為。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資訊分享這個行為本身就會對社交關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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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影響,Marshall 與 Bly (2004) 研究人們的資訊分享行為,發現社群關係間的建立比起 分享的資訊內容更為重視,藉由在資訊分享的過程中,發展彼此的共同興趣、展現自己 的博學的資訊來得資訊接收者的注意,學者也指出,資訊分享也是一種社會化的過程,
個人與其它人在資訊分享的過程中,透過自身經驗的傳遞還有與環境、文化互動的過程 中,對個人的社會化的意義影響深遠。
Wang 與 Fesenmaier (2004) 的研究也指出,現在網路的的資訊分享方便,雖然網路 上的互動者互相不認識,但都會樂於分享自己值得分享的資訊。在網路爆炸的時代,網 路的分享也改變了過往的資訊分享行為,從以往的文字、圖片等靜態的模式轉變成影片 等各式多樣的資源。
從以上學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到,資訊分享是社會中團體生活間常發生的行為。人與 人之間的透過某些合作的行為,進行資訊的交換,來達成個人所需的目標。因此資訊行 為是一個合作的行為也是一個互惠性的行為。
二、資訊分享動機
Bao 與 Bouthillier (2007) 認為資訊的分享動機是很重要的,因為沒有了分享動機,
就沒有資訊分享的行為產生。以下我們來看學者們對於資訊分享動機的研究。
Hendriks (1999) 在研究組織內成員的資訊分享動機的資訊與傳播科技的影響時,根 據雙因素理論 (two-factor theory) 來探討資訊分享的動機,其將動機分為保健因素 (hygiene factors)與刺激因素 (motivating factors),其中刺激的因素包含了成就感、責任感、
肯定性、獎勵機會以及工作性的挑戰,保健因素為薪質、公司福利、以及工作需求等。
Hendriks 認為,雖然刺激因素不如保健因素來的實際,但是刺激因素卻能讓人們投入工 作並樂於分享資訊,藉由與他人分享來獲得肯定的成就感,也能更進一步的提供資訊給 其它人,在彼此的交流中使得成員獲得尊重、得到欣賞的感受 (林信成,2006)。除此之 外,何金原與王秉鈞 (1999) 也發現有些虛擬網站會採用虛擬貨幣的方式來做為懲獎的 機制,研究發現社群的成員會為了要得到更多的酬償與回饋,會更願意提供對於社群所 需要的幫助與服務,即透過增加分享的意願來達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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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上述學者的研究,資訊的分享行為與是否具有獎勵的機制有關係,如果某個人 預期分享的行為可以得到獎勵,那麼資訊分享的行為就有可能會發生 (李銘薰,2009)。
對於資訊分享的動機,黃浩傑 (2002) 也用了社會交換 (social exchange) 與社會網 絡 (social network)的概念來說明社群中的資訊分享行為,他發現社群中的資訊分享行為 主要是為了獲得地位上尊重、互惠的關係、尋找同好、群體的需求以及團體的歸屬感,
希望透過資訊互相交換的行為來得到聲譽、友好以及需求上的滿足與回饋。
有學者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資訊分享的行為,汪志堅與賴正育 (2006) 年研究 BBS 社群中成員間的個體動機、關係資本、認知資本三個構面來分析對於分享動機變數的影 響,研究結果發現,社群中的分享動機具有「期望獲得名譽」、「認同社群的關係」、
「自我效能的高低」、「互惠行為」等關係。
施文玲 (2006) 以交換理論來解釋資訊分享行為,其將資訊分享視為人與人之間的 交換行為,藉由媒介將資訊進行傳遞,其概念包含了對彼此的信任、酬賞、利益上的追 求、相互依賴等都是資訊分享的動機。
除了以理論的方式來說明分資訊分享動機的基礎以外,黃浩傑 (2002) 以虛擬社群 成員中的的資訊分享動機從個人與群體兩個層面來進行探討。
(一) 個人層面
1. 對於自我的要求
在個人層面上首先為對於自我的要求,在社群中個體會透過他人的評價來建立 自己的標準,透過資訊分享的內容來達成自己訂定的目標。
2. 地位的建立
其次是對於社群地位中的建立,在虛擬社群上可能是以暱稱來代表自己在社群 中的身份,但學者發現,透過資訊分享的行為,可能會獲得如現實生活中的地位,
因為資訊的貢獻對於社群的持續發展是重要的。隨著時間的發展,線上的身份的建 立越成功其影響也越大,相對的其可得之利益也相對增加 (戈立秀,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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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群體層面 1. 互惠的關係
在社群中的成員除了分享資訊以外,他們也會希望有藉由分享來達成互惠的系 統,這就是個人的期望互惠的心理。雖然期望能獲得回饋,但成員也會因為責任而 將認為自己該有所付出,所以藉由分享來幫助其它人 (wasko, 2000)。在一些虛擬的 網路上,成員間彼此回覆的方式進行交流,在這種互惠的氣氛下,除了解決自己的 疑問,也應該幫助他人,因此互惠的動機能促進資訊間的分享。從這裡可以看到,
資訊分享是具有策略性的分享,可能具有某些目的存在。
2. 尋求支持與歸屬感
2. 尋求支持與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