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

一、資料分析

質的研究對資料整理的要求比較嚴格,通常需要將資料的內容逐字逐句、一 字不漏的紀錄下來。之所以要求對所有的資料都進行整理,是因為這種研究認為

「所有的事情都是資料」(陳向明,2002)。整理和分析資料指的是對所蒐集的原始 資料進行加工,使其逐步趨於系統化和條理化的過程。透過一定的分析手段,我 們可以將原始資料「打散」、「重組」、「濃縮」,然後在新的基礎上進行整合,其最 終目的是對原始資料進行意義解釋。

在質的研究中,研究者不是以人為因素來操縱研究情境,原始資料的主要來 源是以直接摘述的方式呈現,特點在於表露受訪者的情緒深度,邏輯思維的方式

、對當前發生之事的認知想法與經驗,但質的研究者仍要提供一個架構,透過深 度訪談或觀察,使人們可以正確和完整的表現對問題的看法(吳芝儀、李奉儒譯,

1999)。

由於訪談所得的資料龐雜,須經由資料分析的步驟:閱讀原始資料、登錄、

尋找本土化概念、資料的系統化等過程,才能成為有意義且可用的資料,基於上 述原則,本研究歸納相關文獻,對訪談錄音、現場訪談筆記及現場觀察蒐集所得 的資料,進行整理分析,資料整理分析步驟簡述如下:資料編碼、資料整理、資 料分類、資料分析。

二、結果呈現

本研究在訪談永安社區營造核心人員、社區組織成員、民宿特產業者、社區 遊客居民、地方政府部門等結束後,隨即將錄音檔謄打成訪談紀錄,並整理訪談 札記,將有意義的問題或回答加以標示記號,再將有相似性的資料加以歸類,之 後將已歸類的意義單位標示符碼,接著比較各類屬間的關係後,發展成概念化體 系。最後分析本研究所蒐集到的次級資料及訪談紀錄,互相佐證,以對應主題呈 現研究分析與發現。

第六節、研究倫理

由於質性研究關注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關係對研究的影響,研究工作的 倫理規範和研究者個人的道德品質,在質的研究中便成了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

遵守道德規範不僅可以使研究者本人「良心安穩」,而且可以提高研究本身的質量

。認真考慮研究中的倫理道德問題,可以使研究者更加嚴謹地從事研究工作(陳 向明,2002)。

本研究採用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因此在訪談進行中,受訪者會將其與 研究主題相關的個人經驗與研究者分享,本研究依據陳向明(2002)的研究倫理原則

,萃取出四種原則,作為本研究採納的研究倫理:

一、自願和公開原則

自願原則指的是研究應該徵求被研究者的同意,公開原則指的是被研究者應 該有權知道自己在被研究。這兩個原則是交織在一起的,如果被研究者自願參加 研究,那麼研究就必然是公開的;而研究只有公開,被研究者才有可能表達自已 是否願意參加研究。(陳向明,2002)

本研究採取「將心比心」的同理心,將自己置於被研究者的位置。在進行訪 談前,確實作到受訪者「知情的同意」,即受訪者知情、有能力同意且自願參與;

即避免強迫受訪者同意接受訪談,且受訪者可隨時取消同意。最後則是避免報告 不完全的結果或公布誤導的報告,盡量呈現完整的事件,而非少數顯著的部分,

並將研究結果回饋受訪者,再做細部修正。

二、尊重個人隱私與保密原則

由於質性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必須發生個人接觸,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彼此的 關係有可能變得十分親密,因此保密原則在這類研究中尤其重要,在研究的過程 中,我們應該謹慎小心地行使自己的權利,注意不要給對方造成任何傷害。(陳向 明,2002)

本研究在研究進行過程中,尊重受訪者的意願與決定,以尊重其個人隱私權

,包括訪談的時間、地點都以受訪者的方便為考量,並且不要求其依照訪談大綱 的順序回答問題,充分賦予受訪者回答的自主權。而所採取保密的措施,包括將 受訪者的資訊予以隱匿,如採用代號代替姓名、簡化身份、背景資料;嚴守資料 保密原則,不向他人透露受訪者的身份。

三、公正合理原則

公正合理原則指的是研究者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則公正地對待被研究者以及所 蒐集的資料,合理地處理自己與被研究者的關係及的研究結果。如果我們從事的

是一項評價型研究,對被研究者的評價是否公正合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陳 向明,2002),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盡量使用受訪者所使用的語詞,避免專業用 語所產生溝通及理解上的誤差。

本研究探討永安社區發展過程中人力資源在社區營造過程扮演重要角色,所 欲研析的問題,包括人員組織、訓練、運用、觀摩、研習等,為了避免受訪者在 回答上有所保留,影響研究的信度與效度,研究者在訪談時,以詢問實務面的運 作情形來分析研判社區營造過程中的問題。

四、公平回報原則

在質的研究中,被研究者通常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與研究者交談或參加 其他一些活動,他們為研究者提供對方需要的資訊,甚至涉及到自己的個人隱私

。因此研究者對被研究者所提供的幫助應該表示感謝,不應該讓對方產生「被剝 奪」感。但是,研究者應該用何種方式向對方表示感謝?什麼感謝方式可以真正 表達研究者的感激之情?什麼樣的感謝方式是公平的?這些都是非常難回答的問 題。有人認為,只要研究者對被研究者表現出真正的尊重和理解,對方就會從中 得到一種情感上的回報,而這種回報往往比金錢更可貴。(陳向明,2002)

本研究在訪談的過程中,多次電話聯繫請教永安社區發展協會,尤其是訪談 對象還需請永安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幫忙連繫許多對象。亦從總幹事身上發現許 多投注於社區發展之心力,完成之論文,提供受訪者索取。尤其是永安社區發展 協會,對本研究不遺餘力的協助,深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