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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資料蒐集方法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的方法。通常質性研究之研究者必須在自然的情境中,透過與 被研究者密切的互動過程,以一種或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對所研究的社會現象或行 為,進行全面式、深入式的理解(潘淑滿,2008),其能夠探討現象的原因,並對現象 做解釋 (Jane&Jane, 2003/2008) 。本研究之資料蒐集方法包含文獻分析法 (literature review)、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及深度訪談法 (in-depth interview)。

一、文獻分析法 (Literature review)

前人的文獻資源可以提供許多的蛛絲馬跡,而這些的蛛絲馬跡更可進一步的發展出 理論假設,設計研究問題(石之瑜,2003)。閱覽文獻能夠用來確認研究主題中既存的

問題、說明、理論與分析,以來了解事件發生的過程與階段,和這些人物各是來自什麼 背景,持著什麼樣的立場 (Carbtree&Miller, 1999/2007)。但單一的文獻是不足夠的,還 需依靠許多文獻共同配合佐證。

本研究蒐集的文獻種類包括:(一)國內外之專書,主題包括:醫療環境、護理人 力資源管理運用及勞動基準法等。(二)國內外之期刊,關鍵字包括護理工作、醫療人 力資源、勞動基準、medical worker、nurse workforce、labor standards 等。(三)政府法 令規章網站資料,如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委會網站。(四)相關學會網站資料,如台灣 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網站等。本研究利用多元的資料來源,整理出醫療機構適用勞基法 之相關規定,以及目前台灣醫療環境下護理人員的勞動情況與其在工作權益上所面臨的 問題。

二、個案研究法  (Case study)

所謂的個案研究是指將特定的社會單元視為一個整體所從事的研究,單元可能是一 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個體、一個機關、一個社區、一個地區或是一個國家,認為個案 研究具有歸納整合、經驗理解、獨特性、厚實描述、啟發作用與自然類推之特性,期望 能對個案深入的了解以探究其與全體的相同或相異之處(潘淑滿,2008;陳李綢,2005)。

不過個案研究並不限於一個個案,而是可以根據研究者的研究問題與目的,來決定 是要選擇單一個案或是多重個案 (multiple-case) (Yin,1994) 。所謂的多重個案研究是指 在研究過程中,同時針對兩個以上的個體、家庭、團體或社區進行與研究有關的資料蒐 集工作,目的在於建立出可替代性 (replication) 的原則(潘淑滿,2008)。雖然這需要 耗費更多的時間,但 Carbtree & Miller(1999/2007) 認為這樣的方法可以提供更豐富的資 訊,並將多重資料來源所可能衍伸出的矛盾現象或不一致來相互做比較。

本研究為避免訪談結果呈現偏差狀態,研究設計採以 4 家醫療機構作為個案醫院,

故為多重個案之研究,針對不同醫療機構特性之護理人員,依研究目的及問題深入了解 勞基法對他(她)們的影響。

三、深度訪談法  (In-depth interview)

深度訪談是指訪問者在整個訪談過程中,根據特定的研究主題或目的,與受訪者進 行語言與非語言的雙向溝通過程,在訪談過程中,訪問者透過傾聽與受訪者間不斷的產 生互動,且融入他們的經驗與體會他們的感覺,以共同建構出對研究現象或行動意義的 詮釋(潘淑滿,2008;Jane&Jane, 2003/2008)。

深度訪談之所以不同於一般訪談,在於它能夠使受訪者做自我深度的探索。因此,

訪談者與受訪者的關係建立便極為重要,其主要特點是針對個人的深入,提供機會詳盡 調查每個人的個人觀點,深入了解研究現象所在個人狀況,並且詳盡涵蓋主題。因此,

在 整 個 訪 談 過 程 中 , 研 究 者 都 扮 演 著 一 項 重 要 的 研 究 工 具 之 角 色 (Jane & Jane, 2003/2008) 。另外,根據訪談問題結構的嚴謹度,可將深度訪談分成三種類型:結構式 的訪談 (structured interviews)、無結構式的訪談 (unstructured interviews)與半結構式訪談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Berg,1998)。所謂結構式的訪談,是指研究者在訪談之前,

運用一系列預先設定的結構式問題,進行資料的收集,透過預先安排好的問題及訪談標 準化的程序,以降低偏誤產生的可能。又所謂的無結構式的訪談,則是研究者在進行訪 談前未事先設計一套標準的訪談題綱,其主要在於了解自然情境中所看到的複雜現象或 是行為背後的意義。而介於結構式與無結構式訪談之間的則稱為半結構式的訪談,指研 究者在訪談進行之前,必須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的,設計出訪談的大綱,做為訪談的引 導,但這只是為了能使訪問進行得更流暢,因此在引導式的問題之後,可以根據受訪者 的回答做彈性的開放式問題,也可以根據實際的狀況來變動訪談大綱的順序進行訪問

(潘淑滿,2008;Berg,1998)。

在本研究中,深度訪談是最主要的資料蒐集方法,藉由與受訪者進行一對一的雙向 互動,透過研究者自行設計出的訪談題綱,採半結構式的訪談與受訪者進行對話。而在 訪談的過程中,常會引發出研究者一開始並未想到的重要問題,或是多數受訪者對題目 的不了解而無法回答等情況,故研究者會依訪談的經驗過程來刪減或修飾題綱的內容,

在結束幾位受訪者的訪談之後,題綱內容已大致固定不再變更,修改後的題綱如附錄 A。

關於研究樣本,相較於量性研究所常使用的大樣本以來尋求統計上的意義,質性研 究的真正目的並非計算意見或人數,也不是在預估大量人口群當中的發生率,而是探索

意見、某議題的狀況,因此質性研究者通常都會使用小樣本來進行深度研究。Jane&

Jane(2003/2008) 也提到,質性研究之樣本通常屬於小型規模之原因有三,第一,如果資 料分析得當,每一次的額外實地考察工作將不會再獲取新證據,因為現象只要出現一次 就可以分析,即使增加樣本也不再產生新證據,因此就不需回頭蒐集資料;第二,敘述 發生率或普遍性並非質性研究的考量,因此樣本規模不需大到可以提供預估值或在統計 上需具檢定力;第三,質性研究所產生的資訊需很詳盡,除非研究者打算花上幾年的時 間,否則為了保持研究品質,樣本的規模要在合理的範圍內。在本研究中,即是使用小 樣本的資料蒐集。

關於抽樣,質性研究較常使用「非或然率抽樣」來選擇研究的人口群,有意選擇能 夠反映出問題的特定人口群或特定團體。樣本並不能用來做為統計上的代表,但人口群 或團體的特點卻能夠被用來做選擇的基礎,故適用於小規模、深度的研究 (Jane&Jane, 2003/2008)。Miles&Huberman (1994) 則指出,由於質性研究在抽樣上傾向於立意取樣 而非隨機,其是根據對母體和組成元素的了解,以及研究的目的為基礎所進行的抽樣 (Babbie, 2002/2006)。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 (purposive sampling) 作為抽樣方法。

Bauer&Gaskell 認為質性研究在抽樣上建議所蒐集的素材必須具有關聯性的,而且 應限於只有一個主題焦點或一個特定的主題 (Bauer&Gaskell, 2000/2008) 。以本研究來 說,4 家個案醫院裡的護理人員都是最具豐富資訊的來源者,因此可先透過認識的護理 人員做為介紹,請他(她)們協助尋找願意提供資訊的人,並透過滾雪球的方式來增加 訪談的樣本數,對他(她)們進行深入的訪談,之後再將得到的豐厚資訊進行分析。